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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11日,家住福建福州閩侯的陳老伯出門路過隔壁王大姐家的菜地,花了122.5元,以每斤芹菜1.75元的價格,買下70斤芹菜,隨后以每斤1.95元的價格賣給了批發商行,賺了14元。
隔天,該超市當地的市場監管局在日常監督執法中,抽檢了該批芹菜,檢測說該批次芹菜檢驗結論不合格。
2021年2月8日,陳依伯因涉嫌銷售不合格芹菜被市場監管部門依法立案調查。
市場監管部門于2022年4月22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陳老伯改正并對其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14元,處以罰款5萬元。
菜是隔壁王大姐自家菜地種的,陳老伯買過來,再賣給批發商行。
一斤芹菜只賺了兩毛錢,總計獲利才14元。
且,抽檢芹菜不合格事件,是在2019年9月份,而行政處罰決定書,卻是在2022年4月份。
什么樣的處罰書,從檢測不合格到做出決定,需要“籌備”近3年的時間?
陳老伯不懂法,沒有在法定期限內申請行政復議,也沒提起訴訟,也未主動繳納罰款。
于是,當地市場監管部門于2022年12月19日依法向陳伯催告,督促陳伯及時繳納罰款5萬元并加處罰款5萬元。
5萬元的罰款,陳老伯交不上,這一下,加處罰款,5萬罰金變成了10萬。
5萬元的罰款,陳老伯都交不上,10萬元的罰金,就更交不上了。
后,經催告,陳老伯無力履行,市場監管局于2023年2月14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行政處罰及加處罰款總計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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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侯法院經審理認為,陳老伯并非職業菜販,系首次違法,案涉不合格芹菜獲利僅14元,金額顯屬較小,其本人并不知曉銷售芹菜不合格,且案發后陳依伯能夠配合調查,如實說明不合格芹菜來源,市場監管局作出“處以罰款五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處罰畸重。
且在行政程序方面,市場監管局于2021年2月8日予以立案調查,于2022年4月22日作出案涉《行政處罰決定書》時也已超過法定辦案期限,程序亦違法。故對市場監管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裁定不準予強制執行。
兩個信息點:
一、處罰畸重;二、市監管局程序違法。
我讀書少,是看不太懂這個處罰流程的。
說芹菜不合格,是在2019年9月份,立案調查,是在2021年2月份,然后行政處罰決定書,卻又是在2022年4月份。
查這獲利14元芹菜的“非法不當”行為,前后需要近3年的時間。
對比某高校鼠頭鴨脖事件,前后不過短短兩日,市監管局局長就能以迅雷不及掩耳盜鈴之勢,立刻查清“這就是鴨脖”,并用公信力來為高校鴨脖背書。
到了14元芹菜這邊,檢驗不合格、立案調查、處罰決定書,前后卻要倒騰三年。
忍不住問一句,福州市場監督管理局這邊的“工作效率”,是不是有點太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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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閩侯法院駁回當地市監管局的“10萬罰金”強制執行的訴訟書之后,大家知道還發生了什么騷操作劇情嗎?
隨后,市場監管局提出復議申請,二審法院裁定駁回復議申請,維持原裁定。
為了罰陳老伯這10萬塊錢,你們也是蠻拼的。
抽檢、立案、處罰書、5萬罰金、加追處罰罰金翻倍、老農沒錢就申請強制執行、法院駁回不服氣還要復議申請。
我覺得挺“黑色幽默”的。
那些貪官們貪了多少,又罰了多少,那些張核子張珊珊這樣的奸商們非法獲利了多少,又罰了多少。
最后盯著一個賣菜賺14元的老農,死磕到底絕不放過要他交10萬罰金。
你們希望他怎么做?
賣房、賣血、賣腎,去湊齊這10萬塊錢的罰金?
今日,眾多網友留言不斷沖擊福建市場監督管理局的留言板時,他們不再“剛硬”了,愣是被罵得沒回一句嘴。
“疫情三年了,財政沒錢了,罰款必須到位。”
張股長說出了大實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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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疫情時代,這些瘋狂的罰款亂象,也變得越來越瘋狂了。
小飯店里和夜市擺攤的,干了幾十年的餐飲,打死也想不到,有一天竟然會因為賣一份涼拌黃瓜,而被罰款5000元。
陳老伯活了大半輩子,饒是見過的奇聞趣事再多,也不敢相信,賣芹菜賺14元,竟然要被罰款10萬元。
而市監管局的“強硬”,和法院審判最后的“人性化考量”,也使得他和多數公眾一樣陷入了困惑的境地:
以人為本的小民尊嚴,和至高無上的法律權威,以及相關部門的權力運用,這些東西的邊界,究竟在哪里?
對強者諂媚逢迎,對弱者重拳出擊。
賣自家芹菜的,你們強制執行罰款10萬,當初賣紅毛假酒的,你們愣是一個屁都不放,甚至還幫著“跨省抓人”。
你再說你都是按照規定辦事,我是真不敢信了。
財政沒錢了,“陳老伯們”就很有錢嗎?
真要是“強硬執法”這么牛逼,和蘇州許小姐、和北極鯰魚、和故宮大G姐、和國企一把手,去硬剛到底,去高標準立法、高標準執行去。
社會的戾氣、階層的矛盾、群體的沖突,就是被你們這種雙標法則和無下限欺負老實人,給搞得越來越臭的。
穿上那一身衣服,是讓你為人民服務,不是顯威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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