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不知道能不能說,但實在太諷刺了點,所以還是決定說說。
山東臨邑警方發了一份通報,沒想到卻引得無數網友嘲諷。他們在通報里是這樣說的:依法拘留5名尋釁滋事違法行為人。
原因:廖某等5人拒不通過正常途徑索要工程款,到省、市有關部門非訪,以訪施壓,滋事擾序,分別予以5人行拘5天的處罰。
錢沒要到,人還被抓了。所以看完他們這份通報,我甚至不知道這種不解決問題,只解決提出問題之人的處理他們怎么好意思公然發表出來的。
我先提最簡單的三個問題。
①廖某5人為什么不通過正常渠道去索要工程款?
顯而易見,正常渠道要不來錢。所以作為警方,解決事情難道沒有先后的順序和邏輯嗎?我把一個人打成重傷后被抓了,但原因是那個人拿刀來砍我,我不還手制服他,難道等著被他砍死才行嗎?如果這種事發生了,那除非拿刀的那個人是警察的小舅子。
同理,我很好奇為什么臨邑的警方不先說說欠工程款不還的那批人該怎么處理?就他們要過年,老百姓不要過年的嗎?
②通報也太模糊了點,只說5人“拒不通過正常途徑索要工程款”,那么他們是怎么非法索要工程款的呢?總得寫出來吧。你們連具體的情況都不敢告訴群眾,大家怎么相信你們?
這是白紙黑字的年代,公權力有公權力的限制,不能某個警察僅憑一句“他有罪”就可以抓人,他有什么罪,你得講清楚。否則,那就是欲加之罪。
③這樣處理,給人一種很無厘頭的感受,具體描述一下可以這么說,“你們拿不拿得到工程款跟我警察沒有關系,你們別來找我,也別給我添麻煩。而你們搞上訪,那就是給我添麻煩。”
總之,新聞看了讓人感到很難受,很憋屈,簡直就是把惡意討薪的說法事實化了,可討薪,討回自己血汗換來的錢,怎么能叫惡意呢?
忽然想起來最近的熱播劇《縣委大院》,知乎上有個問題是為什么縣委大院沒有人民的名義那么火?
最高贊答案一針見血:人民的名義是人民和官員都存在問題,且官員仗著手里的權勢暴露出滔天貪腐的罪行,是揭露和諷刺的好劇;而縣委大院清一色好官,只有群眾是蠻不講理的,是無理取鬧的。別人莫名其妙指著群眾的鼻子罵,擱誰身上他能愛看?
這不,忒形象了。討要自己的血汗錢反而成了錯,拒不支付工資的反而一點事沒有。某音上的網友直接嘲諷道:嚴厲打擊催款者,還老賴一個公道。
可我想再也沒有人敢把這話做成橫幅,送給臨邑的警官們,因為大家都知道,治不了欠債不還,還治不了你嗎?
這種消息,終究是震撼了些,傷人了些,恐怖了些,以至于網友的謾罵如同狂卷的塵土,充滿了整個屏幕。今天下午,山東臨邑也回復了,通報卻有不妥之處。但注意,是通報有不妥之處,而不是處理有不妥之處。
就這樣吧,忽然想起了孔明罵王朗那一段話,放在這里竟如斯妥當:廟堂之上,朽木為官,殿陛之間,禽獸食祿;狼心狗行之輩,滾滾當道,奴顏婢膝之徒,紛紛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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