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退伍女兵,名叫田亞楠。家住河南省方城縣釋之辦事處建設街152號,身份證號412922197105280668。
1990年3月,18歲的我應征入伍。成為中國人民解放軍52935部隊一名通信連女兵。
當兵三年我是怎么度過的不多說了,只說一件事,我曾榮立二等功一次——這可是和平時期的女兵二等功啊!想來當過兵的戰友們,都能理解這背后我該付出多少汗水和淚水。
也正是因為立了這個二等功,退伍后,按照國家的安置政策,方城縣勞動局方勞人【1993】089號文件將我安置到當時的方城縣郵電局工作。
方城縣郵電局接受了我的戶口、檔案,卻一直借口“沒有編制”不安排我上崗。此后,郵電系統分家,我的工作關系又被分到方城縣郵政局,可郵政局仍不安排我上崗。從縣里到市里、省里,我反映好多年無效,于是在2004年3月第一次進京上訪。
當時方城縣主管退伍安置的副縣長程志敏也是個女同志,對我還算同情。說郵政局是垂直單位,編制需省里批,勸我先以“臨時工”身份上班把生活問題解決了,隨后只要批下來編制,第一個就給我。
就這樣,我在退伍安置12年后,成了方城縣郵政局的一名“臨時工”。
但沒想到的是,這個“臨時工”的身份竟從此跟了我半生。直到今天,方城縣郵政局已經通知我要退休了,還是一個“臨時工”。
這期間,別人一個月工資兩三千,我幾百元。同工不同酬先不說,工作很不穩定。而且整天兢兢業業任勞任怨、還要擔心被“下崗”……2012年的時候,就是因為郵政局找各種理由將我停薪下崗,我曾再次上訪。結果在付出夫妻二人同被拘留的代價之后,才算又讓我上班——但是,我仍然是“臨時工”,并且莫名其妙地成了一個叫“河南鴻福實業有限公司”的勞務派遣公司派遣到方城縣郵政局的勞務工。
現在,我已經到了退休年齡,方城縣郵政局已經在上個月通過鴻福公司給我下了“退休離崗通知”,不再讓我上班了。但是也說的很明確,他們要讓我退休退到這個鴻福勞務派遣公司。
退到一個勞務派遣公司和退到方城縣郵政局當然不一樣。像我這樣工齡的,在郵政局退休金可以拿到每月三四千元,在勞務派遣公司這樣一個社會企業里,只能拿到一兩千元——我18歲當兵,到現在50歲退休。三十多年了,我想來想去自己沒有做錯過什么,但是為什么上班時同工不同酬,退休了還要繼續接受這種不公平?
我就想問問方城縣郵政局、方城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和方城縣委縣政府的領導們:
一,有國家的退伍安置政策,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有國發【2005】23號《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城鎮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的紅頭文件,為什么從1993年到現在整整30年了,就沒有我的一個“編制”?
南陽是國家級的雙擁模范城市,方城縣是河南省委、省政府、省軍區連續三屆命名的“雙擁模范縣”,你們卻連我一個編制都連續30年不給解決,還堂而皇之地繼續享受各種獎勵,難道不感覺是在欺上瞞下、騙取榮譽嗎?
二,如果真是省里一直不給方城縣郵政局批編制,可是明明方城縣郵政局去年還為一名姓丁的退伍兵解決了編制、安排了正式工作,為什么就不能兌現2004年程志敏副縣長給我的承諾、只要有了編制就第一個解決我的問題?
難道新中國都成立73年了,在方城縣還是男女不平等嗎?方城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現在是一位女局長,方城縣政府現在是一位女縣長,負責退伍安置的也是一位女副縣長,為什么你們都能頂半邊天,我就只能當二等公民?
三,我是方城縣勞動局方勞人【1993】089號文件根據國務院中央軍委、國發(1992)50號文件、河南省軍區豫政(1992)98號文件及方城縣人民政府方政(1993)27號文件的規定精神,安置到方城縣郵政局工作的,在這些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文件都沒有被廢除的情況下,我的身份又被你們莫名其妙地變成了方城縣鴻福勞務派遣公司的勞務派遣工。
如果我現在接受了這個身份,那是不是等于說原來退伍的時候、你們根本就沒有對我進行過安置?那么按照退伍安置“自主擇業”的規定,你們是不是還應該給我補發一次性的自主擇業退役金?
當年政府給我安置工作不是憑空來的,是我在部隊辛辛苦苦流血流汗干出來的。是我三年的成績、一生的光榮!
但是沒想到回到自己的家鄉,竟然前12年待業、后18年干臨時工。不僅半輩子經濟上受損失,地位上不平等,而且到老了、該退休了,還要繼續接受方城縣郵政局強加給我的同工不同酬、男女不平等?
我的兒子現在都已經大學畢業了,他看著我當年在軍營里的照片,羨慕媽媽也曾有過激情燃燒的歲月,也希望參軍入伍用自己火熱的青春報效祖國——請問方城縣郵政局、方城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和方城縣委縣政府的各位領導,尤其是女局長、女縣長們,我該怎么給孩子說?
請你們先幫我想一個說法。
謝謝。
田亞楠
2022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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