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磊:“惡意維權”?還是“惡人告狀”?
趙 磊
(西南財經大學)
某老師給我發來《17家房企請求政府打擊“惡意維權”》的文件,并說:“馬克思主義者要發聲”。
文件稱,合肥市房屋交付中,普遍有不合理、不合規的客戶訴求問題,因房屋質量瑕疵問題,不接受維修,無故拒收且拒交維修期間的物業費,索取巨額賠償。客戶訴求高度一致,背后可能有專業房鬧機構推波助瀾,并形成產業化趨勢。因此,懇請合肥市政府堅決遏制專業房鬧及“惡意維權”行為。(注1)
那么,究竟是什么樣的“惡意”,引發了這17家企業這么大的冤屈和憤怒呢?
據《環球時報》報道,克而瑞安徽區域首席分析師葉乾華,在接受記者電話采訪時表示:“樓盤普遍出現維權的原因,一方面由于前兩年開發商在推廣過程中,對項目前景捧得太高,給買房人營造了較好預期,而個別樓盤出現了明顯的質量問題,達不到交房標準;另一方面,市場的確存在包括驗房機構在內的團隊,幫助組織業主維權。”(注2)
對比葉乾華的“樓盤普遍出現維權的原因”,我們看看這17家房企定性的“惡意維權”究竟成不成立:
(1)葉乾華:“開發商在推廣過程中,對項目前景捧得太高,給買房人營造了較好預期”。17家房企:“合肥市房屋交付中,普遍有不合理、不合規的客戶訴求問題”。
——趙評:若不是你開發商把“項目前景捧得太高”,買房人能產生“較好預期”嗎?事情明擺著,買房人的“較好預期”是你開發商“營造”出來的,是你開發商“捧得太高”的行為造成的,難道還要讓買房者自認倒霉不成?
(2)葉乾華:“個別樓盤出現了明顯的質量問題,達不到交房標準”。 17家房企:“因房屋質量瑕疵問題,不接受維修,無故拒收且拒交維修期間的物業費,索取巨額賠償”。
——趙評:請問,對于“明顯的質量問題”(即便是開發商認為的“質量瑕疵問題”),買房者維護自己的正當權利,難道就不應該要求索賠嗎?憑什么不該“維權”呢?這怎么就成了“惡意維權”呢?至于索賠的金額應該多少,是否“巨額”,該不該“巨額”,當然不是買房者說了算,但更不是你17家開發商說了算。
(3)葉乾華:“市場的確存在包括驗房機構在內的團隊,幫助組織業主維權”。 17家房企:“客戶訴求高度一致,背后可能有專業房鬧機構推波助瀾,并形成產業化趨勢。”
——趙評:有專業“團隊”幫助業主維權(而且還只是“可能”),難道就是“惡意維權”嗎?按照這17家房企的邏輯,專業律所這樣的專業團隊天天幫助人們打官司,豈不是典型的“惡意維權”嗎?維權是不是“惡意” ,不是看有沒有專業團隊參與和支持,而是要看這樣的維權是否合法合規。
什么叫“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什么是“惡人先告狀”?這就是!
既然買房者維權的起因具有普遍性,那么“客戶訴求高度一致”又何罪之有?
如果買房者在專業團隊的幫助下要求自己的正當權利,就被你們定性為“惡意維權”,就必須由政府出面“遏制”和“打擊”,那么你們17家房企“懇請合肥市政府堅決遏制專業房鬧及‘惡意維權’行為”的呼吁,豈不是妄想讓政府來幫你們頂鍋踩雷?你們究竟安的是什么心?是不是想挑起政府與人民的矛盾?
我倒是想見識一下,以人民為中心的某某地方政府究竟會不會被你們綁架成“店小二”,會不會讓你們架在火上烤?
我愿意在這里打賭:請求政府打擊“惡意維權”的17家房企肯定會失望的。
對于17家房企發布的這個文件,絕大多數讀者都表示出不以為然的反對態度。雖然有些話語過于尖銳,但值得人們深思:
——討薪,維權,房鬧,醫鬧……不一而足。媒體一報道就加個定語“惡意”[捂臉][捂臉][捂臉]
——惡意討薪,惡意某某,一個喪盡天良的名詞,一個只有資本家和他們的店小二才能炮制出的人神共憤的名詞。
——“惡意維權”,這是資產階級的話語體系,與億萬勞動人民是根本對立的。
——凡鬧皆惡,咋就沒見媒體報道過“善鬧”,是不是所有的“鬧”都是破壞性的,都毫無歷史進步意義[尷尬][疑問][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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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注2:《17家房企請求政府打擊惡意維權》,載《環球時報》2022年8月13日。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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