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前面:
今天這個讀者故事,主要講的是一位70歲老母親找兒子找了長達33年的辛酸史。
其實人販子偷走孩子的新聞見多了,但它真正震驚我的,是這個故事里類似“人販子”的角色,竟然是當年的縣計生委。
老母親說,是當年縣計生委偷偷把孩子抱走了,至今下落不明,期間還發生了一連串的不平之事……
我一再和這位讀者確認這一點的真實性,而她也一再堅定地表明這是事實,并發送了許多有參考價值的資料和信息給我。
聲淚俱下之下,讓我情不自禁想把這位老母親的故事講述出來,讓更多人看到時代下這荒誕一幕。如果有幸,這篇文章真的可以幫助她找回失散33年的兒子的話。
在講述故事之前,先把我與老母親讀者的聊天截圖放出來(文中關于孩子的歲數為虛歲):
1
你好,我是一位痛失兒子33年的可憐70歲老太,大家能否花一兩分鐘講一下我的經歷。
有句話說得好:“母子連心人人知,天涯離分心如撕。”有孩子的人應該最能夠體會這話了。
33年前,我正是應了這話的后半句。
我失散多年的兒子叫胡琨,1988年2月7日出生,浙江省新昌縣回山鎮田前村人。
我丈夫是一名中學教師,而我是鎮衛生院的一名護士,我們早在1983年生了一個女兒,所以兒子胡琨在那個年代,屬于計劃外生育。
沒辦法,我們只能選擇把兒子胡琨寄養在他的大姑媽家里,那時一家人生活說不上富裕,但也過得知足安寧。
然而,天有不測風云。同年8月16號中午,只有6個多月大的兒子胡琨,被當時的縣計生委,從大姑媽家門口強行抱走了。
據說當天下午就被縣原計生委副主任趙某親自抱送到曹娥(今改名上虞)火車站并轉手送給了山東人。
而關于具體地址和養父母姓——她至今仍跟我們說不知道。還聽說當時原計生委領導講,兒子胡琨在新昌縣城拍過一張照。
如果不信,我還可以把這事兒,說得更具體些。
1988年8月16日中午,在回山鎮上前陳村養母家門口,我的兒子胡琨坐在座車上。
在養母回屋離開孩子視線的一瞬間,他被新昌縣計委聯合新昌教育局,新昌衛生局,并調動新昌公檢法,一齊出動40余人,數輛小車,以擊鼓傳花的游戲方式,把孩子我傳給你,你傳給他迅速轉移到了小車上,并立即駛向縣計委。
當天下午,原縣計委主任呂某芹派車,由原縣計委副主任趙某親自抱送到曹娥火車站轉送給了他人。
趙某說是送給了山東人,具體地點和接走人姓名她不肯說。
——這里在風插一句,對于縣計委為什么要這么做,這位老母親表示,“就是惡意懲罰我夫婦,至今不說肯定有難言之隱。”
而自從兒子胡琨被抱走送人后,我們夫妻倆開始了長達33年的找尋……
我現在已經70歲了。
2
自從兒子胡琨被縣計生委強行搶走送人后,這三十余載,整個家庭的人都籠罩在陰霾之下。
我放棄了工作,兒子姑媽也因為傷心自責于2008年遺憾英年早逝。
2012年我丈夫退休。我們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到尋找兒子胡琨的下落中。
丈夫曾經寫材料給縣政府,懇求協查兒子胡琨的下落。
記得當時民政局幫我們查到一個被搶的時間相近的孩子,但未注明性別——在那一刻,我們突然間覺得這幾十年來的堅持是值得的!我們覺得這幾十年來的努力是沒有白費的!我當時做夢都以為將要再見到我的兒子胡琨的!
可是當我和丈夫遠赴山東,找到那個孩子時,才發現對方是一名女孩……
瞬間,我不自覺地淚如雨下。
這三十幾年來,從省內到省外,由民間到官方,我和我丈夫真的費盡了心思。
2014年,新昌縣縣長,縣委書記曾要求縣公安局,縣衛計局調查此事,當時縣公安局,縣衛計局確實幫我們做了大量工作。
但調查到原縣計委主任呂某芹那里,就被卡住了。
呂某芹明確說孩子是送人了,并且說我兒子的養父母條件比我們好多了,孩子是過得很好,讓我們盡管放心。說我們又沒有下過海,說我們又沒有經過商,能有幾個錢等等。
她還說,她曾向我兒子胡琨的養父母承諾過,要替他們隱瞞事實真相,她要信守諾言。
2015年,我們遠上北京中央電視臺《等著我》欄目,尋求欄目組幫助刊登你的信息,并幫助尋找。
2014年、2018年我們相繼去回山派出所及新昌公安局采血留樣,希望能比對上兒子胡琨。
2018年,我們再一次強烈要求縣計生委告知當時處理兒子胡琨去向的信息。結果縣計生委以胡琨被當作棄嬰處理作答復,兒子胡琨的最終下落仍不肯告知。
還聽說當年縣計生委與兒子胡琨養父母簽有書面協議,她們承諾要為養父母保密,此協議被加上“絕蜜”至今一直存封在新昌檔案館,一般人不得查閱。
至此,我們苦苦尋找三十多年關于兒子胡琨的下落信息,就這樣被無情地封存了起來。
前幾年,遇見嵊州新昌組織尋親協會,他們為尋找失散親人的雙方提供幫助。于是我們又去浙江迪安司法簽定中心做了一份DNA,存入浙江迪安庫,等待出來比對。
此外,我和丈夫一直在網絡上發布兒子胡琨的尋親信息,并懇求志愿者和親友幫忙轉發擴散,加入各地尋親群,參加各地尋親會等……
總之這些年來,我們一直在尋親路上,不愿放棄任何一絲希望。
3
寫到這里,這位老母親想要對兒子胡琨說:
“我兒胡琨,失去你是我們一生的思念與牽掛。
我們找到你,并不是奢求你能為我們盡孝。只是想日漸年老的我們能在有生之年再見上你一面,看看你分離三十多年后今天的模樣,并知道你過得還好,就知足了。”
這位老母親還想要對兒子胡琨的養父母說:
“我想,時間已過去三十多年了,現實社會也改變了很多,這些當時特殊的歷史原因造成,現在也不去說誰對誰錯。
為人父母皆天下至善。我們由衷感謝兒子胡琨的養父母,為孩子所付出的一切。
現在我們懇請養父母能用理解和寬容,來面對自己的養子及其親生父母,讓我們知道現在孩子過得是否一切安好,足矣。
我們承諾決不會要回孩子,若能讓我們在有生之年再見上孩子一面,就死也瞑目了。我們會對養父母感恩戴德一輩子。”
最后,作為一名為她發聲的作者。
我在寫這篇文章時數次被觸動,當我為了更加確定信息的真實性,根據對方的話,仔細找到這些年來,這位老母親在網上發布過的數篇尋親求助啟事時,更是唏噓不已。
試問人生有多少個三十年?可以讓一對父母如此執著,只為見上一面自己的孩子。
而這一切的苦難,竟源自于當年縣計委的一個任性舉動。
如果可以,你愿意為這位已經尋找了33年的70歲老母親轉發一次嗎?
PS:如果您有任何線索,可以與我聯系,文章下面有我的個人微信二維碼。
也可以直接撥打這位老母親(王女士)的電話18072236320,與她本人取得聯系。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訂閱烏有之鄉網刊微信公眾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