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一般指進城務工人員,也就是戶籍地在農村,進入城區從事非農產業勞動6個月及以上,常住地在城區,以非農業收入為主要收入的勞動者。
農民工是改革開放以來新出現的一個群體,據國家統計局發布的數據,2020年全國農民工總量達28560萬人。
近日,據媒體報道,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省作協副主席呂雷于2007年兩會召開前夕曾建議,取消“農民工”這個稱謂,把他們統一稱為工人。今年9月17日,深圳市人社局官網發布了《關于第20210698號建議的答復函》。答復函稱:對照相關法律法規、對標中央主要媒體報道,我市雖不能要求本地媒體不使用“農民工”表述,但也將結合深圳實際,引導新聞媒體多使用“來深建設者”表述,并指導督促本地媒體加大對來深建設者宣傳力度。
看了這篇報道后,我覺得,對于農民工,關鍵在待遇,而不在稱呼。
第一,“農民工”這一稱呼不需要改
首先,“農民工”是一個中性的稱呼,本身并無貶義。只要你看得起他們,“農民工”就是尊稱;如果你看不起他們,在你心目中“農民工”就與舊社會的“臭苦力”沒啥兩樣。
其次,“農民工”這一稱呼,比較準確的反映了這個群體的屬性,而且已經約定俗成,一提“農民工”,大家都知道說的是誰。
第三,“來深建設者”之類的表述,內涵太模糊。例如,來深圳工作的外地大學畢業生,深圳市從國內外引進各種人才等,都可以稱為“來深建設者”。
由此可見,“農民工”這一稱呼根本就不需要改。
第二,目前的問題不在于“農民工”的稱呼,而在于給予農民工的待遇
有人認為,農民工的稱呼含有貶義,我覺得這實際上反映了農民工的社會地位。過去,“工人老大哥”、“貧下中農”,是多么響亮的稱呼,那是因為工人和貧下中農是共產黨執政的階級基礎和依靠的主要力量,社會地位高,受到全社會的尊重。而如今,工人和農民的社會地位都下降了,其稱呼也不響亮了。為什么農民工的社會地位不高,最根本的原因在于不尊重勞動。
改革開放40多年來,農民工在城市干著最苦最臟最累的活,卻拿著最低的工資。在很長的一段時間里,許多城市把農民工看成是二等居民,一些戶籍人口享受的待遇,農民工都享受不到。有的城市還要把農民工當作“低端人口”清除出去。農民工的狀況,用魯迅先生的一句話來形容十分貼切:他們“吃的是草,擠出來的卻是奶,是血。”
在我看來,這些年來,對我國經濟建設和城市建設貢獻最大的不是資本,而是廣大的勞動者,其中,農民工的功勞最大。
馬克思主義認為,是勞動創造了世界。全社會特別是各級政府,都應該尊重勞動,尊重農民工,積極改善他們在政治、經濟等各方面的待遇,充分發揮他們在建設和管理國家等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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