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黃微又見到了周恒良,已經停職的他,突然出現在辦公室里。
她立刻拿出手機,拍照取證。歷經長達一年多的性騷擾取證后,她學會了要時刻留下證據。
“如果我以前懂這些,從2016年到現在,我早就收集到他很多證據了。”黃微常說。
2016年,是黃微在廣州市越秀區白云街環衛站工作的起點,也是環衛站站長周恒良對她實施性騷擾的起點。四年時間,她從一個不敢談性騷擾的普通女工,到自學取證、找律師,如今成為“廣東首例以性騷擾為案由的訴訟”當事人。
6月15日,38歲的黃微起訴了周恒良及兩人共同工作的環衛站。她的想法很簡單,認為是對的就必須做。然而在某種程度上,現實可能已經超出了她的理解——她要面對的,不僅是一個人,還有一套自成體系的利益系統。
黃微的背影
一、“好像又多了一個獵物”
廣州戶口有什么好的?四年前,在湖南耒陽農村長大的黃微問出了這個問題。
黃微不懂得廣州戶口的好處,更聽不懂入職時老鄉給她的提示:“你這么年輕,跟領導關系搞好點,到時候給你弄個廣州戶口、美容師(指“城市美容師”,一種環衛系統榮譽稱號)。”
彼時是2016年3月,黃微和丈夫林東一同入職白云街環衛站,成為環衛工人。
環衛站站長周恒良這時已經在此工作超過25年。據工齡超過20年的老員工鐘文濤透露,周恒良是湖南衡陽人,14歲左右就到廣州打工,上世紀90年代初還是做著垃圾裝車的普通工人,2008年前后當上站長。2016年時的周恒良,曾被評為過優秀黨員,甚至坐擁一輯由越秀區委組織部制作的宣傳片,該片主題為表彰周恒良“開展垃圾分類、變廢為寶、創新管理、穩定隊伍、溫暖他人等工作的先進事跡”。從宣傳片可見,周恒良體型壯碩。黃微對他的第一印象是,“挺熱情的”。
宣傳片中的周恒良
工友陳小霞記得,剛入職時黃微“很白、膚色很好”,看上去比實際年齡年輕一些。在黃微收集的一段錄音證據中,站長周恒良說她“又白凈、又小個子,是我最喜歡的菜啊”。
現已離職的張芳是黃微的耒陽同鄉,入職時間比黃微早了大半年。兩人在近期才知道,各自都收到過周恒良的性騷擾信息。
張芳對全現在提到,當時同事閑聊總會談及周恒良的“花邊新聞”,講到他和某些女工有不尋常的男女關系。據她透露,站里的老員工都很清楚站長的為人,“看到有年輕一點的、女的進來,都知道他會怎樣對待人家......新人進來,(老員工)會開玩笑,好了又進來一個什么,好像又多了一個獵物一樣。”
新人黃微自然也聽過這些傳言和玩笑,最初她并不相信,直至事情發生在自己頭上。
黃微記得,入職不滿一個月時,周恒良便開始給她發有色情意味的圖片、短視頻。從她收集到的證據可見,這些短視頻都來自網絡,畫面多為女性胸部裸露或映射男性性器官的內容。隨后,周開始直接留言說“我喜歡你”,最初黃微還認真地回復,表示這樣不合適,彼此是領導和工人的關系、她已經有老公等等。過了大約四個月,黃微就基本不再回復他的消息。
周恒良向黃微發的消息,圖片由受訪者提供
張芳則在其丈夫從環衛站離職后,開始收到周恒良發來的性騷擾訊息,大約持續了一年,圖片和鏈接也都是男女親熱、性暗示的內容。張芳曾明確回復不要再發,周恒良既不停止也不解釋,“你提示了,他還是一樣給你發,但不說話,也不解釋”、“有時候會天天發,不間斷也不分時間段”。
也大抵在2016年前后,一名現已離職的女工告訴張芳,自己也遭遇過周恒良的性騷擾,收到的圖片、視頻是“比較肉的”,嚇得她當時立馬刪了。
“他對女下屬,都是以這種方式,就看你是否愿意接他的招。如果你愿意,那不知道后面會發生什么。”張芳這樣形容周恒良發來的性暗示信息,“如果不愿意的話,那你就該做自己的還是做自己的。”陳小霞則對全現在表示,工人們私下確實會講周恒良跟某些女工有男女關系,但她自己沒有收到過騷擾信息,也無法坐實。“小黃(指黃微)不吃他那一套,要是吃他那一套,也不會(只)做員工了。”陳小霞說。
工作時間長了,黃微逐漸意識到,老鄉說的那句“廣州戶口”,實質話中有話。這是環衛站盛傳的“潛規則”——與站內最大的領導周恒良保持曖昧,甚至發展男女關系,將得到不少好處。而周恒良本人以及站內大多數的女工人均為已婚,站內更有不少跟黃微夫婦一樣的夫妻檔工人。
鐘文濤對全現在證實,大約從2012年開始,工人們私下會說站長給某些女工傳圖片、說不好聽的話,甚至發展男女關系。例如去旅游時,會特意安排不讓某名女工與其丈夫一起住。而這位傳言中與站長有男女關系的女工,也收獲了不少好處——她的十個親戚在站內工作,其中有擔任管理崗的、也有取得區榮譽稱號的。用陳小霞的話說,“站里就她們一大家子最威風了”。而在接受全現在采訪時,該女工的親屬否認了這一傳言。
對于這一“潛規則”,在全現在采訪的十余名白云街環衛工人中,有人說這是別人的私事不好說,也有人稱從未聽說,有三名工人則明確表示,這是環衛站內公開的秘密。
“公開的秘密”使得張芳在受到騷擾后,選擇了特意避嫌,減少和周恒良接觸,免得成為別人口中閑話的主角。
黃微也聽過一些關于自己的閑話,但她覺得自己沒做過什么,也不擔心被人說。她的丈夫林東也很相信妻子。直到今年6月立案后,他才知道妻子長期受到周恒良的性騷擾——黃微一直不敢告訴他。
“覺得很丟人,不好說”,當時黃微下意識地認為,收到性騷擾信息,不是好事,所以幾乎未和任何人提起過。
二、環衛站江湖
白云街環衛站辦公室在一棟三層高的獨棟樓房里,一樓是環衛站辦公室和社區活動中心,二、三樓均為環衛站的員工宿舍,黃微一家就住在其中。平時工人都上街工作,只有包括站長在內的幾名管理人員會坐辦公室。
白云街環衛站及員工宿舍所在的樓房
入職后第二個月,周恒良就直接提出想和黃微在辦公室發生性關系。在錄音資料中,周恒良還解釋,如果去酒店開房的話,會留下記錄,而辦公室足夠隱秘,兩個人不說就沒人知道。
“經常說你(工作)完了,去辦公室,跟我做一次,我給你三百來塊錢,好不好,我晚上給你電話或者微信,你就下來。”黃微還記得周恒良說過的話。面對這種“邀約”,她不敢直接拒絕,也不敢撕破臉,只能回復說沒有空。
“那時只能一直忍下去。”黃微說。
在工作上,她很怕周恒良。開大會時,周恒良會很大聲地罵人,有時還會拍桌子,“罵得你都想走人了”。據黃微夫婦回憶,在他們剛工作的前兩年,有三名工人被解雇。黃微記得,周曾經說過,炒一個人賠幾千塊沒所謂。這讓他們覺得周權力很大。更何況,當時他們只簽訂了一年期合同,為保住工作,更不敢得罪周。
綜合數名工人的說法,環衛站在去年選出兩名副站長之前,該職位一直空缺,且站內事務也沒有員工手冊可循,即工作安排和福利分配都沒有標準——大部分受訪工人表示,根本不存在員工手冊,只有一名工人說它貼在辦公室墻上。
這使得作為站長的周恒良,對站內諸事務有更大的決定權。
“(周)不滿意,所以就否定了這個(選舉)過程......我們都投了另外一個人,沒有投給他預定的人,所以就干脆不要你們員工投票了。”林東如此描述發生在2017年前后的副站長選舉。他記憶中自己投過票的兩次選舉中,周恒良心儀的人選都沒有選上,于是結果直接作廢,副站長繼續空置。到后來,就只有管理人員才有投票權。鐘文濤也確認曾有此事,他直言站內很多選舉都不透明,從不公開唱票。
關于此事也有不同的解釋。環衛站內的綜合管理人員陸春生對全現在表示,此前副站長空置是因為未有合適的人選,那時有過提名,但沒有實質選過;工人李豪則說,現在副站長是全體工人投票選出的。
對于周恒良本人,工人們的評價也存在一定差異。有工人說,可以和他打成一片,一起抽煙、一起玩;亦有人說,他有威嚴,大家都怕他。張芳則形容,周恒良像一只狡猾的老狐貍。
在黃微看來,周恒良的管理方式是愛挑撥離間,讓工人們相互看不順眼,他則更好管理。例如周恒良會告訴她,某某同事在打她小報告。所謂的小報告是否存在,黃微自己也難以分辨,周恒良甚至向黃微同在站內工作的大姑謊稱,黃微一直妒忌她。
工作得越久,黃微越發覺得,環衛站內難以找到能信任的工友,她用“復雜”來形容環衛站的內部。在這里,“關系”是一個高頻詞,就像站內的硬貨幣。
按照工人們的說法,現在全站90多名工人中,有40多人是湖南籍,又以周恒良同鄉的衡陽人和耒陽人為主,盡管耒陽系衡陽下轄縣級市,但兩地工人并不認為彼此是老鄉。工人們大多是一個搭一個地由老鄉介紹而來。這種背景結合周恒良的管理方式,使得站內的“關系網”無處不在:環衛站入職要靠關系介紹;員工宿舍要靠關系拿到大一些的房間;甚至連加班都得靠關系——加班是增收的途徑,對環衛工來說,加班機會形同隱性福利。
這個關系網絡就如同一個以站長周恒良為中心的差序格局。
張芳自稱是關系網絡中“局外人中的局外人”——她既不是站長的衡陽同鄉,也和站長沒有任何關系。至于工友關系,張芳認為,“表面上都還挺好,但好像有分幫派一樣,跟他(周恒良)關系好的,大家就會疏遠一些。”黃微也屬于“局外人”,她被安排到工作量較大的街區,一家四口分配到的宿舍只有7.6平方米。
談到為何不向街道辦反映性騷擾問題時,兩名女工均提到了一個詞——“官官相護”。“我們是弱勢群體,他們是官官相護的。”張芳認為,“投訴反映的話,沒起到什么作用,反而工作上會刁難你,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三、是玩笑還是性騷擾
黃微同樣認為反映情況無用。她選擇直接在法院立案起訴,就是希望能繞開這套充斥著關系的系統,用更有保障的方式維權。
2018年8月,黃微的忍耐到達極限。
此前,她已經把周恒良微信拉黑了半年。后來在工作場合遇到,又不得不重新加回好友。她沒想到,已經過了兩年半,周恒良的性騷擾不僅沒有停止,還發展至在崗位上說喜歡她,并提出以金錢和她進行性交易。
“以前沒有證據,不敢說......不然他會賴到我頭上,我會背黑鍋的。”黃微意識到,想要把被性騷擾一事公開,勇氣和證據缺一不可。
決定舉報周恒良后,黃微開始在上網查有關性騷擾的消息,轉發、點贊一些反性騷擾案件。她先后花了800元買錄音筆,但不太懂操作,只得找人幫她裝好手機錄音軟件。接下來的一年多,她一見到周恒良走過來,就偷偷把手機攥在手里,按下錄音鍵。黃微說,剛開始取證時,她還有些心虛。但后來被性騷擾的次數實在太多了,取證反倒沒那么難了。
2020年6月15日,星期一,是黃微的休息日。早上七點多,她就到了越秀區法院辦立案。那天她做的唯一準備就是心理準備,“工作大不了不干了”。立案三天后的晚上,環衛站所屬的白云街街道辦及街黨工委發出公告稱,將由街紀工委派出監察組進行核查,并“暫時停止街道環衛站站長周某某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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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現在致電周恒良時,他表示現在不方便對此案作出任何回應。此前接受《羊城晚報》采訪時,他表示,自己并沒有性騷擾,只是開玩笑。
環衛站內的綜合管理人員陸春生告訴全現在,目前這個案件還很難講,“有的人喜歡開玩笑,有的不喜歡,不喜歡就會當回事”。他表示,以前沒有聽說過站長會給女工發性騷擾圖片,但是開個玩笑是有的,“這些是免不了的,大家都這么熟了,長時間在一起,有時無聊啦,沒什么事了,開個玩笑是有的。你跟他說自己不喜歡聽玩笑,他也不可能繼續跟你開。”
男工人李豪也認同這個說法,他不相信站長會做性騷擾的事,并強調站長就是愛開玩笑。當得知有證據顯示站長直接提出想和工人發生關系,李豪的回復是,“跟你不認得不會開玩笑”。至于性暗示的圖片,李豪說男工之間也會相互發,“男人嘛,人家發這些照片有什么關系的,又不是真的。”
甚至張芳自己也覺得,發圖片的行為難以界定是玩笑還是性騷擾:“在那方面,我們也可以理解為一種騷擾,也可以大方一點,理解為他開玩笑,說嚴重一點的話,就可以說是一種性騷擾。”
此類訊息是性騷擾還是“開玩笑”,在此前的司法實踐中,也曾有相關案例。據北京朝陽法院的消息,在2004年一宗性騷擾短信民事訴訟中,被告向原告發送帶有淫穢性和威脅性內容的短信,并在事后辯稱兩人很熟,這是開玩笑;而法院則認定這是性騷擾。在判決書中,法官將性騷擾定義為“違背對方意愿,故意侵擾對方性權利的某種作為或不作為”。同時法官指出,要判斷性騷擾,可以從被騷擾者和騷擾者的主觀狀態、騷擾的客觀行為,以及侵犯的權利客體這四方面作分析。如果騷擾者客觀上有騷擾行為,主觀上存在有性意識的故意,而且在明知違背被騷擾者的主觀意愿的情況下進行騷擾,侵犯了被騷擾者的性權利,那么即可認定為性騷擾。
審理上述案件的法官董立強在回顧案件時,更有此評價:“被告不能以熟人之間‘開玩笑過火’作為耍流氓的遮羞布。”北京朝陽法院稱,此案的審理推動了2005年《婦女權益保障法》第四十條“禁止對婦女實施性騷擾”的制定。
四、立案之后
7月27日,一個尋常的工作日,黃微騎著單車上街掃地。立案后,她心里輕松多了,再也不用守著這個秘密。除此之外,生活和工作的一切,都沒有任何改變。
得知此事后,林東曾問過妻子,為什么不早點告訴他。黃微的回答是,自己怕夫妻倆會因此吵架。現在,林東很支持妻子起訴的決定,“這(周的行為)已經到了女人的底線了。”
環衛站內部則發生著微妙的變化。工友都盡量不去和黃微接觸。陳小霞透露,有老鄉提示她不要跟黃微來往。兩人在路上遇見,陳小霞還是保持著朋友的熱情,牽了一下手,但她的下一句話是:別讓人見到我跟你在一起。
黃微對此也心照不宣,“到處都是他的人。”他,指的就是周恒良。走在路上時,她總會留心身邊是否有同事,有時正說著話,會突然停下來,過一會才再開口:“剛經過那人是他老鄉。”
在環衛站的管理架構中,有一個巡檢的崗位,主要在車上巡視工作,監督一線工人,以及處理機動任務。如今面對巡檢,黃微總有種被盯梢的感覺。她發現,在立案后,檢查人員上班的時間明顯更早了。她懷疑是刻意想抓她遲到。另外還有老鄉提醒她,有人在工作崗位上拍她的照片。
性騷擾案件原本只是原告黃微和被告周恒良、環衛站三方的事,但在關系復雜的環衛站,一旦要更換領導,勢必觸及普通工人的利益。周恒良的老鄉曾對黃微說,你怎么這么狠,舉報了他,讓我們“一鍋熟”(大家一起完蛋)。
據全現在了解到的信息,在廣州環衛系統內,白云街環衛站的待遇算是最好的一批。且由于周恒良在管理上不愛罰款,所以即便不是“關系戶”的工人,待遇也屬不錯。環衛工人蔣軍直言,這個案件對他們普通工人也有影響,“如果來一個好一點的(新領導),就差不多,但如果來一個差一點的,那就肯定有影響”。
也因此,據黃微透露,在同站工友中,比較支持她的人只有三、四個,而且也只敢暗地里支持。黃微也把案情跟商場里的同事說過——她晚上會在商場做兼職。不同于站內的工友,商場的同事都在為她加油。
鐘文濤一直不喜歡周恒良的管理模式,覺得他愛搞老鄉關系,工作上不透明。他說,如果這件事能把他搞下來也好,為女人除了一個毒瘤。
五、停職站長已回來工作
立案后輕松的日子只過了半個月,出乎黃微意料的是,比調查結果更早到來的,是周恒良的復工。
7月6日是黃微立案以來最難熬的一天。她見到周恒良在辦公室里像以往一樣上班,她難受得邊掃地邊掉眼淚。
黃微把周恒良復工的情況告知給街道紀工委。對方的答復是,周現在是停職不是開除,他還是環衛站的工作人員,但不能坐辦公室了,他現在的崗位是擺單車。這一工作安排,也得到了另一名工人的確認。
全現在于8月3日及4日,致電環衛站辦公室及白云街街道辦,詢問周恒良目前的工作狀態。環衛站辦公室表示,對于周是否已復工并不清楚。街道辦工作人員則表示,此事主要由紀委、監察在跟進,具體情況不算特別清楚。但據街道辦所知,周恒良并沒有復工。而白云街黨工委書記楊海濤則拒絕回應周恒良是否已復工,僅表示周已經停職。
從黃微收集到的周恒良的7月工作照可見,他并沒有像其他普通工人一樣穿工裝,而是像做站長時一樣穿著便服。鐘文濤則稱,7月28日上午,他見到周恒良在工作場地指揮工作,跟以前做站長時沒有差別。
全現在取得的一份白云街環衛站7月至9月的排班表顯示,周恒良的名字排列在左上角的第一位,并且享有雙休——這是管理層才有的待遇,一般工人都只是單休。對比周恒良尚未停職時的排班表,新一期排班表與舊的無明顯差別,只是新一期排班表將有“管理人員”字眼的表頭全部去掉。
環衛站2020年7月至9月排班表
這起性騷擾訴訟將在8月中旬開庭審理。同列被告席的,還有作為用人單位的環衛站。黃微坦言,自己對法律并不熟悉,在立案時是聽取律師意見,將環衛站一并起訴的。律師提醒她,環衛站是工作單位,有保護女工的責任。她也認同這一觀點,覺得這樣做能保護到更多女工。
白云街環衛站辦公室告訴全現在,站內一直有聯合工會、婦聯做防治性騷擾的措施,但具體措施的細節不方便透露。
2012年國務院頒布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十一條明確規定:在勞動場所,用人單位應當預防和制止對女職工的性騷擾。北京振邦律師事務所副主任、長期關注性騷擾議題的律師李瑩對全現在分析,基于這一規定,用人單位負有設立性騷擾防治機制的法律義務,而這套防治機制應該包含有單位明確規定禁止性騷擾、預防培訓、接受投訴及處理的制度、懲罰措施等。
“在法律上是沒有問題的,但是司法實踐中,是沒有得到很好的貫徹。”李瑩告訴全現在,根據他們對司法大數據的研究,在涉及性騷擾的民事訴訟中,還沒有發現判決用人單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判例。這一司法現狀,與有關法律法規未明確單位的法律責任有關,雖然單位有防治性騷擾的義務,但如果單位沒有履行此義務,并沒有直接對應的法律責任。
今年5月通過的《民法典》,在第1010條中規定了“機關、企業、學校等單位應當采取合理的預防、受理投訴、調查處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職權、從屬關系等實施性騷擾”。李瑩表示,《民法典》使單位責任的內容更具體了,但也并未明確單位的法律責任,如果想追究單位法律責任,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可能需要從性騷擾行為違反職務行為、或是單位違反勞動安全義務的角度來進行訴訟,其操作難度依然較大。
目前,黃微提出了三點訴求:周恒良賠禮道歉;環衛站開除周恒良,并禁止其在越秀區環衛系統內任職;環衛站承諾不會對黃微一家打擊報復。
三點訴求中,黃微夫婦最在意的,還是第二點。林東擔心,“要是(周恒良)調去別的站,過兩年又會回來,到時候一定整死我們,我們一家人都沒好日子過。”
對于當事人希望環衛站開除周恒良,并禁止其在區環衛系統內任職的訴求——能否通過此次民事訴訟實現,李瑩直言“不好判斷”。李瑩舉例,自己代理的一起職場性騷擾案件,在法院判決生效,已認定被告人構成性騷擾后,這名騷擾者依然在原單位工作。當律師向這一單位去函要求解雇騷擾者后,單位也沒有作任何回復。
李瑩認為,總體來講,從法律規定到現實執行,其實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從目前的案例來看,在現實中的執行還是非常不夠的。”
截至發稿,監察組針對周恒良性騷擾問題的調查尚未公布結果。白云街紀工委辦公室人員表示,調查尚在走流程,有結果后將會統一向公眾公布。問到一般情況下,如果查實有性騷擾問題,將受到何種處理,該工作人員稱,因為在紀律處分條例上,未有直接寫明“性騷擾”這一違紀行為,此前他們也從未處理過性騷擾的調查案件,因此無法回應這一問題。
據了解,立案后,黃微也一直試圖通過三方協商調解,來實現她的訴求。在環衛站工人之間,近期流傳出周恒良要拿20萬和黃微私了此事。但黃微表示,完全沒有這件事,而且她很怕大家以為自己是為了錢,才去起訴的。
黃微特意叮囑律師,在協商時不要主動談賠償金額——她怕會成為話柄。
問到多少錢,她會愿意和解。黃微脫口而出:“給我200萬也不要。”
文內除周恒良、陸春生、李瑩、楊海濤、董立強外,其余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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