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社保基金的投資比例來看,公積金和養老金不會全面投入股市。市場人士預估,未來公積金投資到股票市場的比例在20%-25%之間,若以3.6萬億元的余額總量為基礎,那么公積金投入股市的最大額度有望達到9000億元。
■本報見習記者 喬誌東
近日,A股的巨幅波動引發市場強烈關注,有關長期資金入市以提振市場的預期仍在不斷增強。而作為長期資金重要的一部分,盤活巨量的住房公積金流入股市,是打通長期資金入市的重要一環。
根據方正證券房地產行業研究員趙若瓊測算,全國住房公積金數據最新公開數據顯示,截至2008 年,住房公積金繳存余額為12116 億元,假設年復合增長率為20%,則截至2014年年末,全國公積金繳存余額為3.6萬億元左右。
目前,公積金的使用方向只有四種,一是個人住房貸款,二是購買國債,三是滿足職工提取使用,四是用于建設保障房。所以,公積金增值的唯一渠道就是購買國債,投資渠道匱乏且資金運用效率低下。
據《證券日報》記者了解,2012年,全國住房公積金結余資金平均存款利率約為3.56%,僅略高于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職工個人賬戶平均存款利率為2.4%,低于同期CPI漲幅,造成廣大未使用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職工蒙受較大利息損失。
部分學者認為,該情況是政府財政部門占用社會公眾資源的一種變相廉價融資,雖然目前政府相關部門也正在研究拓展公積金的投資渠道,例如公積金入市等,但截至目前并未出臺實際有效的措施。
從社保基金的投資比例來看,公積金和養老金不會全面投入股市。市場人士預估,未來公積金投資到股票市場的比例在20%-25%之間,若以3.6萬億元的余額總量為基礎,那么公積金投入股市的最大額度有望達到9000億元。
南開大學經濟研究所教授鐘茂初認為,只有全國的公積金集中起來,才有可能更有效地統籌配置使用、獲得更高的收益。
住房公積金異地合作工作已開始在進行,2014 年10 月份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聯合印發《關于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通知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實現住房公積金繳存異地互認和轉移接續。目前,已有武漢、長沙、南昌等多個城市實現了住房公積金互認互貸。
推薦閱讀:
公積金誕生初衷是“由國家、集體、個人三方共同負擔,解決職工住房困難”,在推動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引導城鎮居民住房消費等方面發揮了關鍵作用。但是相比房價一路高企,公積金貸款額度明顯偏低,功能弱化,漸成“擺設”。實際操作中“提取難”,不少地方公積金提取存在手續繁多、到賬晚、限制多等問題,違規挪用也時有發生,加劇了這一態勢。剛性的規定加上不良作風使絆,催生了公積金代取業務,一些“地下中介”從中抽取高額傭金。在有些人眼里是“雞肋”的公積金,在另一些人眼中卻是“唐僧肉”。公積金本不該是少數人的“盛宴”,現實卻像跟多數人開玩笑,真正的低收入家庭,僅靠工資和公積金貸款還是很難購置起商品房甚至保障房。買不起房,自然也用不到公積金。據廣州市政協常委曹志偉透露,2013年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人中,9%的貸款人使用了約80%的公積金余額,而大約有80%的繳存人仍未使用住房公積金。這就使得公積金貸款形成了一個怪圈:無房的人補貼了有房的人。從住有所居的大局出發,盤活沉睡的3萬多億元住房公積金,這種做法能解決部分低收入者的居住難題,客觀上解決公積金“劫貧濟富”的不公。為進一步擴大消費,許多專家建議,各項改革和政策需要真正落實,增強低收入人群的消費能力、消費信心。
作者:張楓逸 發布時間:2012-11-28 來源:中國青年報
收入越高受益越大,收入越低受益越小,這樣的公積金“倒掛”非但不能起到保障弱勢群體的作用,反而進一步拉大收入差距。
經濟的快速發展以及市民之間收入差距的拉大,同樣體現在住房公積金的繳存上。對青島多個行業的調查發現,有的單位為其員工一個月繳存五六千元,有的則只有一兩百元,不同行業之間公積金繳存額度相差70倍。“繳得少用不起、繳得多有富余”的現象越來越嚴重。(《半島都市報》11月25日)
70倍在現實語境中還是一個保守的數字。此前,山東2006年度審計報告顯示,中國網通山東省分公司職工月人均繳存住房公積金6389元,而濟南一家普通企業職工月人均繳存只有11元,二者相差600倍。
作為一項社會福利保障制度,公積金的設計初衷是“高收入者不補貼,中低收入者較少補貼,最低收入者較多補貼”,從而讓普通職工特別是中低收入家庭買得起房、住得上房。但它在現行制度安排下,卻陷入“濟富不濟貧”怪圈。福利好的單位,員工收入本來就高,不存在購房難題,卻可以多繳公積金來從中漁利;真正需要購買住房的普通百姓,要么沒有住房公積金,要么因為繳費少、貸款難,依舊難圓安居夢。
收入越高受益越大,收入越低受益越小,這樣的公積金“倒掛”非但不能起到調節收入分配、保障弱勢群體的作用,反而進一步拉大收入差距。當公積金異化為“富人基金”,淪為少數利益既得者的“提款機”,這顯然有悖其制度初衷和社會公平,亟待反思和解決。
其一,應控高提低,走向全覆蓋。作為一種政策性的購房支持,住房公積金應更多地為中低收入階層“雪中送炭”。當前,亟待在“限高保底”基礎上,進一步“控高提低”,從而縮小繳存差距。還要明確上限,取消“超過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部分計征個稅”的口子。這一規定看似打擊了利用公積金避稅的行為,卻給壟斷行業高收入開辟了“后門”。能夠超出比例多繳公積金的往往是高收入群體,公積金沒有理由為其“錦上添花”。同時,提高下限,擴大覆蓋范圍,從“制度全覆蓋”向“人群全覆蓋”轉變,讓進城務工人員、企業臨時工、自由職業者等也能享受到住房公積金。
其二,高存低貸,增強福利性。公積金“劫貧濟富”的另一個表現是,低收入者和高收入者一樣繳存,但由于沒有能力貸款,享受不到低息優惠,卻遭受低息損失。有學者指出,需要打破目前“低存低貸”的利率規則,實行“高存低貸”,即公積金存款利率高于銀行存款利率,貸款利率要低于銀行貸款利率。這樣一來,低收入者即使不貸款也不會產生利息損失,同時也堵上了拿低收入者利息損失補償高收入貸款者的漏洞。
其三,修訂法規,鑄造“達摩劍”。現行《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是1999年頒布實施的,距2002年修訂也過去了10年,其間暴露出的問題,亟待二次修訂完善。比如,條例只規定了“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罰則,卻沒有涉及多繳公積金的行為,這無疑給了一些壟斷企業擅自提高繳存比例的底氣。今年,住建部已啟動《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次修訂的前期工作,唯有強化對監管的制度化約束,提高違規法律成本,才能規范公積金制度,避免其淪為變相福利。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訂閱烏有之鄉網刊微信公眾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