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喜公司“有組織”地大量使用過期變質肉類原料生產加工食品的事件爆發后,人民日報的媒體紛紛發表評論,就食品安全和市場管理提出了系列看法,其中之一說:食品安全需要強調“社會共治”,通過多種渠道形成對違法違規者的多元威懾;食品安全法律的實施是一個系統工程,絕不是執法機構單方的事。
墨跡未干的是:該媒體協助農業部等轉基因商業利益官員說,轉基因食品安全和市場如何,由搞轉基因的“科學家”和“專家”說了算,且是由他們認定的“生物學專家”即那些有轉基因商業利益的“科學家”說了算;而民眾消費者和非轉基因行業的人呢,則沒有發言權,甚至連質疑提問的發言權都沒有。譬如,兩會期前后,政協委員崔永元就轉基因食品安全和管理失控等問題提出了質疑和強化國家管理建議,居然遭到農業部官員和關系媒體的惡毒攻擊(甚至在兩會期間予以封口處理)、且那種惡毒攻擊至今還在延續,而其主要理由,就是說崔永元不是搞生物學和轉基因技術的“專家”、因而沒發言權。此外,就轉基因食品推銷而論,其“有組織”程度遠遠超過快餐臭肉的“有組織”推銷。
都是食品且都有危害風險,為什么快餐安全和市場管理不是有商業利益關系的“臭肉專家”們說了算、而是個“系統工程”和“社會共治”、即消費者民眾和國家管理說了算,可轉基因食品安全和市場管理就不是“系統工程”的“社會共治”、就不是消費者民眾和國家管理說了算,而是有商業利益關系的“專家”說了算呢?為什么對有危害風險的臭肉的“有組織”推銷而予以取締和嚴懲,而有更大更嚴重的危害風險的轉基因食品的“有組織”的推銷就可以超越國家法規,譬如可以搞非法種植和非法“試吃”、可以拿未經FDA-核準的美國轉基因食品偷偷摸摸地在中國拿中國孩子搞試驗、且可以公開地搞內外勾結的營私舞弊且逍遙法外呢?
或許有許多答案說法,但有一點是很明顯的:那些農官及其關系媒體的人(還有他們的子女)也吃快餐、他們是消費者,因此,盡管他們沒有“臭肉專家”的學歷和頭銜,但他們是需要有食品安全和市場管理的發言權的,因此,他們就說食品安全管理是“系統工程”和“社會共治”。
而轉基因食品呢,那些人有商業利益關系,他們知道轉基因食品有危害風險,由是,為賺錢、他們編造許多謊言和不擇手段地推銷轉基因,與此同時,他們建立食堂規章和簽訂有機食品特供合同、保障他們和他們的子女能享有天然有機食品和避免轉基因食品。為賺錢的同時維護自身安全,他們就說轉基因食品安全管理是那些有商業利益關系的“專家”說了算、民眾消費者就沒發言權了;為剝奪民眾發言權,他們還用造謠誹謗、打擊報復和政治誹謗、軟禁和判刑等等手段,攻擊和打擊那些說真話和抵制轉基因食品的公民。
結論應該很清楚:快餐臭肉有危害風險,不是有商業利益的“臭肉專家”說了算,而是要實行“系統工程”和“社會共治”、消費者民眾有充分發言權,國家管理部門予以取締并嚴懲那些違規肇事人;同樣,轉基因食品有更大和更嚴重的危害風險,更不是有商業利益的“轉基因專家”說了算,而是更要實行“系統工程”和“社會共治”、更要有效維護消費者的發言權,同時,國家管理部門也應該予以堅決取締并對違規肇事人實行更嚴厲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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