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剛過,國務院“合并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建立全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就成為媒體和公眾議論的熱點。但是,在弄清楚“決定”中所指的“城鎮居民”并非居住在城鎮的全部居民或者戶籍在城鎮的全部居民,而只是“城鎮未就業群體”之后,坊間對此項決定的期望值大大下降,甚至有點失望。
有記者采訪,想要討論此次合并和統一的難點,竊以為幾乎不存在什么困難。2007年,十七大報告中第一次提出了“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概念。隨即,2009年國務院出臺指導意見,開始試點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新農保);2011年國務院再次出臺指導意見,城市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城居保)也開始試點。
應該看到,這兩項制度的目標群體有著很多相似之處,最大的共同點就是其保障對象都是沒有長期穩定的工作,更沒有固定的單位。正因為新農保和城居保的DNA排列非常相近,所以將兩者合并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城鄉居保),應該說是很容易做到的。了解了這些,再看諸如“中國的劃時代突圍”之類的評價,不免感到有點搞笑。
有專家評論,認為此次決定將新農保和城居保合并為城鄉居保,“并非制度性改革,僅僅有技術性意義”。如果聯系近年來一直很熱的“城鎮化”議題,也許背景就不那么簡單?,F在“城鎮化”的政策設計和制度安排,是要把農村勞動力轉移出來,讓他們到中小城市乃至小城鎮就業和安家。
毋庸置疑,現在的青年人和中年人總有一天要變老,而到那時應該正值中國老齡化的高峰,所以,將新農保設計的低成本養老保險制度推展到“城鎮居民”,并將兩種身份的兩種制度合二而一。從某種意義上說,就是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之外來解決這些進入中小城市乃至小城鎮的新移民未來的養老問題,這也許與當前有關方面表露出來的某種態度和政策思路有著密切的聯系。
然而,有網友計算,當前城市退休人員的平均養老金是新農保的30多倍,如此之低的養老金標準顯然難以滿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對于新農保而言,昔日是可以以農民手中還有土地為由來作解釋的。但對混為一談的“城鄉居保”,對被“城鎮化”后又失去土地再逐漸老去的農民,他們的晚年如何“安渡”真是難以想象。
希望以上所述都是“杞人憂天”。但不管怎樣,合并后的“城鄉居保”必須重新考慮確定養老金標準的原則,按照這些原則確定一個明確的標準,并通過一段時間的過渡,使之能夠真正確保“城鄉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從這個意義上說,統一“城鄉居保”僅僅是萬里長征第一步。不過,不管怎么說,畢竟這是向“統一”走出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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