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謠中石油管道泄漏
蘭州水污染事件以來,水污染的原因就引發公眾的極大關注,直接責任方外資企業威立雅瞬間站到了輿論的風口浪尖,不過仍舊有媒體為威立雅大唱贊歌,聲稱若不是外資企業的“高”管理水平,就不可能這么“快”就發現水污染。
4月13日,法制晚報《蘭州自來水事故原因查明 系【中石油】蘭州分公司管道泄漏》稱:“事故原因查明,確認污染源主要為中國石油天然氣公司蘭州石化分公司的一條管道發生泄漏,污染了供水企業的自流溝所致。”
事故責任方由【威立雅】轉向【中石油】,各大媒體予以重量級轉載。
但是,媒體言之鑿鑿的“查明”又遭中石油和蘭州市委的否認。4與14日,《每日經濟新聞》發稿《蘭州石化回應自來水苯超標:與管道泄漏無關》稱:
——“記者注意到,蘭州自來水苯超標的污染源為中石油原油管道泄露所致的說法,遭到中國石油蘭州石化公司(以下簡稱蘭州石化)和蘭州市委宣傳部新聞處的否認。”
——“新華社12日曾報道稱,水廠污染系中石油蘭州石化分公司原油管道破裂所致。但記者在此前采訪過程中了解到,多位蘭州石化人士否認上述說法,蘭州市委宣傳部新聞處人士亦稱,官方從未披露自來水污染系蘭州石化原油管道泄漏所致。”
最新的“調查顯示”
據21世紀網報道,最新調查顯示,本次水污染是由于,中石油蘭州石化分公司(下稱“蘭州石化”)在以往爆炸事故中泄漏的油污滲入水廠自流溝。
——“蘭州市‘4·11’局部自來水苯指標超標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副組長鄭志強介紹,1987年的爆炸事故造成34噸渣油未能回收,滲入地下;2002年的爆炸事故未統計渣油滲入地下的渣油,兩者造成了水廠自流溝受到污染。”
大多數媒體由此得出結論,蘭州水污染責任方是分別于【27年前】和【12年前】發生兩次爆炸事故的責任方中石油。那【自流溝】的問題呢?選擇性忽略?
中石油人士介紹,兩次爆炸發生后,蘭州石化對泄漏渣油進行了打撈,但部分污染物無法完全清除。此外,與水廠自流溝有交叉的管道已在2003年停產、2006年廢棄,不存在污染水源的可能。
威立雅為什么不修自流溝:自流溝超期使用
事實上,蘭州自來水污染源頭的自流溝,使用年限達到60年,可謂超期服役。《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蘭州威立雅水務集團公司負責人獲知,上述自流溝是水泥材質,安裝時間可追溯至1955年,截至目前從未更換過。
然而,水泥材質的管網使用年限一般不超過50年。“水泥管道的使用壽命是30年至50年。一般都是30年之后就需要采取加固、砌襯等措施。”高俊發解釋稱,如果超過50年,管道防滲、防裂、抗滲性能會打折扣,無法保證質量。
蘭州威立雅人士介紹,被污染的自流溝1955年安裝,為水泥材質,將近60年時間從未更換過。該公司人士也【否認】自流溝超期使用,稱2008年4月,蘭州市決定投資1.5億元,用于徹底清理整治自流溝,并拆除水源保護區內8萬多平方米的違章建筑。不過,該人士卻并未明確表示,此次整治是否對自流溝進行了修復和改造。
郎咸平在《新帝國主義在中國》一書中指出:
而且威立雅不負責維修供水網絡,他只干一件事,就是什么都不干,只需要根據物價和收入水平隨時調水價。整個蘭州市這么大的水網他不改,按照合同規定,最貴的一塊由蘭州市政府去做。如果蘭州市市政府要威立雅去做的話,威立雅說所有改造網絡的成本全部反映在水價上。那蘭州市政府壓力就大了,這樣的話水價要翻兩三翻了。所以蘭州市政府只好像小媳婦一樣忍氣吞聲,自己全干了。威立雅干什么呢?他只賺錢。
自流溝穿越污染區違法
與此同時,按照城鎮供水有關規定,飲用水自流溝管網嚴格禁止穿越毒物污染區。事實上,該條超期服役多年的自流溝被化工企業包圍,不啻一顆“定時炸彈”。
長安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副院長高俊發接受采訪時表示,按照國家標準輸水管道嚴禁穿越毒物污染區,且有嚴格環境保護規范。“蘭州這一條自流溝顯然是不符合規范的。”蘭州威立雅公司人士稱,上述自流溝已服役近60年。
中國人民大學環境學院院長馬中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采訪時表示,蘭州市政府相關主管部門、蘭州威立雅及蘭州石化三方在此次污染事件中都負有責任,而相關主管部門和蘭州威立雅應負主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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