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因遭央視曝光色情服務泛濫而被推向輿論風口浪尖的東莞,3月13日又遭鳳凰衛視尖銳揭露另一社會亂象:將正常人弄殘乞討掙錢。
鳳凰衛視該報道所揭開的一幕幕慘無人道,令人發指:
——正趕去與女友約會的打工仔盧劍秋做夢也不會想到,自己此后竟永遠被迫淪為殘疾乞丐,他的講述不止令親人揪心與恐懼:
“醒來時就發現,雙腳和右手都沒了”。
“在那個漆黑的屋子里被關了將近一年,后來手腳的傷口愈合了,就被帶到街上討錢”
——附近停留的一輛殘舊中巴車,正有兩名手腳正常的男子,不斷將類似于堂弟這種殘缺者,搬卸到地上。
——大多數殘疾乞丐,都有專門的幫派人員管理,隨著人流變化,殘疾乞丐,也不時會被調整位置。
——每天清早載滿乞丐的中巴車,開始沿著固定路線,將殘疾乞丐逐一卸下,有時候在東莞各鎮區,安排乞討,每個鎮兩三個,有時候又朝靠近東莞市區的的厚街一代布點。在某些節目展會上,如橋頭鎮荷花節,東坑鎮二月初二“賣身節”,又將大撥乞丐運往此地,最后在晚上十點左右,他們開始收攤,三三兩兩地把這些乞丐集中起來,最后都送到一輛中巴車那里。
——一開始的時候,他們利用家鄉的殘疾人、包括殘疾兒童。每年給三、四千塊錢,你把殘疾兒童租給我,我馬上給錢,這一年孩子就歸我了。他們一開始就這樣收集。再后來他們一看,這個利太大了,又上外界收。有的甚至收偷來的、騙來的、搶來的。只要是殘疾,越殘疾越值錢。
——這個幫主為了利潤,把一歲兩歲的小孩的腿硬硬搞斷,用磚頭,用木板,那個小孩哭的。敲了以后小孩腿上流膿,感染,感染以后也不給他治,慢慢這個腿就爛掉了,爛得流膿,他越慘他越賺錢。他就是不叫小孩的腿好,就算好了,疔了疤,他也得用小棍敲一敲,敲得流血流膿。
——我說干脆去公安局,我就去石碣鎮公安局分局舉報。他們說哎呀這是你們丐幫的事兒,我們管不了,這個不屬于我們管,你們找民政部門。你們先到那個收容站,2002年還叫收容站呢,2003年才改的救助站,基本他們都不愿意管。
在東莞專門以乞討謀生的約有三千余人,而在東莞城區就有一千余人,這些斷手斷臂的殘丐,很多原本是正常人,他們或是被人用藥迷暈,一覺醒來已被截肢;或是被誘騙和拐賣的兒童,在年僅一、兩歲時就被人用殘酷的手段折斷手腳。
東莞丐幫已形成分工細致、集團化、專業化的產業鏈,有人專門擄掠人口,有人專門傷人致殘,有人每天早晨將殘丐送到大街小巷行乞,亦有專人收集殘丐乞討而來的錢財。為了讓殘丐看上去更可憐,一些喪盡天良的歹徒用刀將其手腳、身體、面部割傷,甚至潑硫酸燒毀。那些殘丐因為經常討不夠錢而被打,更遭釘手指、剪舌頭,還逼吃糞便。
從社會主義走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整個社會在經歷一個“萬物商品化”的痛苦過程。作為改革示范窗口的東莞,其作為窗口的榜樣意義就在于這個城市“商品化”“市場化”足夠普遍和徹底。這里沒有道德,沒有法律,或者說,這里以金錢衡量道德(將孩子當做搖錢樹),以金錢衡量法律(公安部門根本不理告狀者)。誰能創造最多的財富,誰就是這個城市和時代的標兵。
這個城市對財富的演繹每天都在突破我們的想象極限:先是女人身體大規模商品化,再是兒童身體大規模商品化。從“租用”殘疾兒童到“偷、騙、搶”兒童將其打殘,這背后的邏輯都是金錢至上的邏輯。“越殘疾越值錢”,按照市場經濟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則來講,這句話并無不妥。看著《黑貓警長》長大的孩子們,也許沒有想到過,黑貓有一天撲向自己會撕扯下自己的腿腳:只因為這樣的孩子身價更高。
而之所以殘疾的孩子身價更高,恐怕還是因為這個社會殘存著一點良心,然而這種給弱者以施舍的良心并不符合成為市場競爭優勝者的品格。官產學媒同盟告訴我們,市場無形之手自然會為我們高效率地配置資源,每個經濟人必須最大限度地考慮自己的利益,一切違背經濟人理性、逆個人利益最大化而行動的,都是對市場的干擾,都將遭到市場的報復(即被市場淘汰)。我們可以清晰地看到,財富正從有良心的市民口袋里源源不斷地流向喪盡天良的丐幫賬戶中,在這個博弈鏈條里,按著金錢的標準,有良心的市民確實是失敗者。
喪盡天良的丐幫絕對稱得上是市場改革的英雄模范,真正吃透了萬物商品化的市場改革邏輯。
除了丐幫本身,同樣讓人感到憤怒的是,東莞當地公安局的不作為。即便有人舉報,也將其推給民政部。“他們說哎呀這是你們丐幫的事兒,我們管不了”,刑事犯罪你們公安不管誰管?如今難道真是個犯罪分子也可以徹底購買公安保護的年代了么?這跟央視記者向東莞公安部反映色情服務業的時候,東莞公安并不理會如出一轍。此事被鳳凰衛視曝光之后,東莞官方也懶得馬上回應你,而是慢悠悠地在五天之后,即3月18日,東莞民政局局長才回應了東莞丐幫的問題。畢竟鳳凰衛視不是央視,沒有那么大的來頭和政治影響力,雖然你報道的民生問題和色情服業一樣值得干部高度重視,但此時的干部已經是市場化大潮浸染出來的干部,收取犯罪分子的保護費才是“黑貓好警長”,而給老百姓干活則是出了勞動力,又不給漲工資,還丟了保護費的收益。市場經濟人不為也。
租殘疾兒乞討并不是東莞的專利。2003年出版的一本叫做《臥底當代丐幫》的書,是幾個記者辭職當乞丐、掌握一手資料后寫出來的。里面就有對租殘疾兒乞討的介紹。在介紹記者在武昌、漢口碰到的殘疾兒時,記者寫道:
——“是的。”吳乃現進一步解釋,“這些小孩大多數是安徽、河南農村的,有人專門找這樣的殘疾兒,找到后就跟他們父母提出來租用,以每天給孩子父母10塊錢的條件,帶小孩到城市里來討錢。那樣的孩子養在家里面也是累贅,交給別人后每月還能掙300 塊錢,所以家里大人也愿意。”
——“租孩子的都是一些什么人?”我問。
——“也都是從鄉下到城里來的農村人,有的還在城里討過飯,他們發現殘疾小孩討錢多,于是就想辦法弄一批來養著。現在不光武漢,很多城市都有這樣的人。他們自己不做事,專門領養三四個小孩,在城里租一間房,晚上讓孩子在一起睡,白天就讓他們到大街上去要,要的錢全部都得上交。他們按月給孩子家里寄一部分錢,其他的錢就全部歸自己了。說來這些孩子才真是可憐,不僅自己落不到一分錢,而且不管多熱多冷的天都得出去要,不要的話就得挨打,受欺負!”
書里僅介紹到“租”,還沒有發展到東莞的“偷、搶、騙”然后致殘的程度。從空間維度上講,沿海的東莞比內地的武昌更加市場化、自由化;從時間的維度上講,如今已經是2014年,比2003年更加“與時俱進”,一切都更加忠實地貫徹了市場的邏輯,剔除了社會主義干擾因素。當然,我們也不排除致殘兒童逼其乞討在2003年就已經風行,只是該書作者沒有調查到。
當年主席號召年輕人要在社會的大風大浪中成長,如今不斷弱化國家保護、資本和黑社會力量不斷坐大的中國,祖國的花朵們不經歷大風大浪都不行了。這種大風大浪,是生產斗爭嗎?不是。是科學實驗嗎?不是。是階級斗爭嗎?有點像。
從一生下來就要被喂霧霾,因為國家勞動力密集型、資源密集型產業要更多的收入;
嬰兒時期一不小心就被喂了毒奶粉和毒食品,因為生產商要更多的收入;
幼兒時期要被喂病毒靈,因為幼兒園要更多的收入;
長大點要被喂黃金大米,因為農業部官員和轉基因科學家要更多的收入;
爸媽如果出去打工可能成為留守兒童,因為中心城市需要更多的收入;
稍不留神被拐賣砍掉腿腳行乞,因為丐幫們需要更多的收入;
東莞公安部門不聞不問,因為他們需要更多的收入……
想起魯迅先生的吶喊:救救孩子……
更想起為何這一切同魯迅先生的年代似曾相識,為什么我們這個時代要重蹈覆轍?難道每一個世紀都要喊一遍:救救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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