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要求,今年6月底前各省要全面啟動或擴大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試點工作,減輕群眾大病醫療費用負擔,防止因病致貧返貧。
經過多年醫改,我國基本醫保已覆蓋城鄉,但大病保障制度尚未建立,城鄉居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因病致困的問題相當突出。醫改的一個重要任務、醫改成功與否的一個重要標志就是城鄉居民重大疾病的保障水平。截至2013年底,已有23個省份出臺大病保險實施方案,確定120個試點城市。在總結經驗基礎上,國家要求在今年6月底前,各省要全面啟動或擴大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試點工作。大病醫保運行方式是,國家統籌承辦的大病保險基金來源于原有的醫保基金的結余,而且交給商業保險機構來管理,采取向商業保險機構購買大病保險的方式,即從城鎮居民醫?;?、新農合基金中劃出,不再額外增加群眾個人繳費負擔。
目前,尚有十幾個省份沒有進行大病保險試點,一個直接原因可能是醫?;鸾Y余有限,而且又不能額外增加參保人員繳費。即使是已經實行大病保險試點的23個省份,目前國家規定的大病報銷種類只有20種,其他大病不在報銷之內。提高大病保險保障水平,一方面是在6月底前全國全面啟動試點工作,另一方面擴大大病保險報銷種類。這兩個方面遇到的困境是相同的,都是錢從哪里來的問題。
如果提高大病保險保障水平包括全國全面覆蓋,擴大報銷種類,提高報銷比例,而只在醫?;鸾Y余的存量上要資金來源,很快將造成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是可能影響到正常醫保的資金支付,二是結余資金遠遠不夠,況且還是采取向商業保險機構購買大病保險的方式,讓盈利性的商業保險機構在保費不增加情況下提高保障能力的難度較大。
一方面,在考慮居民承受能力的情況下適度少量繳納費用外,同時財政資金負擔起大病醫保的大頭。任何商業性機構都是靠不住的,醫療保健由市場提供是缺乏效率的。政府必須為窮人提供最起碼的醫療保健水平。局部看,健康水平在中高等收入國家被視為一種基本的人權。
人社部副部長胡曉義曾如此闡釋“大病醫保”制度:采取疊加報銷或者是疊加支付的制度,不管是城市居民醫保還是新農合,在制度范圍內的普遍住院報銷標準都達到了70%左右,超過70%以上的部分再至少報50%合規的支出。這使得筆者想起,美國在1960年代大部分醫療保健費用都直接由消費者承擔,到1997年消費者只需要直接負擔醫療費用的20%。實際上,就醫療費用而言,政府和其它第三方機構承擔了醫療費用的95%。這是政府的責任,也是公共財政資金使用性質所決定的。
只有財政資金兜底一切困境才能迎刃而解。從宏觀大賬上分析,財政資金兜底出血社保資金大頭不但不“吃虧”反而有賺頭。如果居民因大病致窮致困,財政資金還得通過轉移支付救濟解困。如果城鄉保障完善了,消費就無后顧之憂,而消費又是拉動經濟的最重要力量,經濟拉動起來了,稅源才能源源不斷,形成良性發展和循環。所以說,破解大病醫療難點,主要還是要靠財政資金。
參考閱讀:中國醫改世紀大突破:專訪北京大學經濟學家李玲(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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