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9日發布的數據顯示,2013年12月,全國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CPI)同比上漲2.5%,其中食品價格上漲4.1%。2013年,全國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比上年上漲2.6%,低于全年3.5%的調控目標。國家統計局前總經濟師姚景源表示,2013年物價保持穩定主要得益于農產品價格穩定。
近年來,食品價格一直被認為是CPI波動的主要影響因素。有報道稱,在整個CPI構成中食品價格約占1/3的比重。由于我國許多地區的農業生產仍然屬于“小農經濟”,“靠天吃飯”的生產方式仍未徹底改變,農產品供應極易受到短期自然災害的影響。加之單戶經營的農戶難以與大市場進行對接,對市場變化難以進行準確預判,無法及時調整養殖結構。因而農產品供需的波動性較大,導致食品價格往往大起大落,由此帶來CPI的波動。
CPI究竟是不是衡量通脹的最佳工具?筆者看過不少專業研究報告,很多都認為農產品價格變化并不是通脹的元兇,罪魁禍首應是過量的鈔票發行,是通貨膨脹帶動農產品價格的上漲,而不是相反。
其實對于CPI的構成大家一直有看法,目前食品類是三分天下有其一,太大了,這顯然是極不合適的。我國近一半的人口在農村,他們家庭消費有一大塊是自產,不應計入。在城市,應該只有低收入階層的食品支出才會占1/3那么大比重,一般家庭應該20%以下。而與此相對應的是,房價、子女教育與社保費用的飆升,應大幅度提高這些因子的比重,降低食品類權重。否則拿一個不合理的CPI來進行宏觀經濟控調,會出大問題。
食品類在CPI所占比重過高,往往也成為糧食價格被過分打壓的一個重要理由,長此以往,對生產糧食的農民極為有害。目前我國糧食生產的比較利益太低,農民在家種田一月的收入還趕不上外出打工一個星期的收入。近年來農民工工資大幅上漲,更加影響在家務農農民的種糧積極性,部分地區已出現“種懶田”、拋荒等現象。
應該建立聯動指數來調控糧價,而不應單純為了保CPI而去人為壓低糧價。國家更應建立一種價格聯動指數,即對農資、城市居民工資上漲等建立一種綜合價格指數,如果糧食價格沒有超過這個聯動價格指數,就不應該打壓。
當然糧食價格也不能漲得太離譜。為減少糧價上漲帶來的負效應,我國可學習美國等發達國家的食物券政策,對城市低收入階層發放免費食物券,讓他們不致因食物價格上漲而影響生活。我國吃大鍋飯的食物漲價補貼也應該改變,未來可以按照家庭收入來補,只對低收入階層補。如果對所有家庭都補,其實是對低收入家庭的一種傷害。對于生產糧食的農民,尤其是糧食主產區的農民,則是應加大直補力度,或加大養老補貼。▲(作者是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教授)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訂閱烏有之鄉網刊微信公眾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