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舉行的“社會保障30人論壇”年會上,我在會議發言中講了一個理念:衡量一個社會政策或公共政策,應該用兩把尺子:一把尺子叫“經濟理性”,一把尺子叫“人文關懷”。我們不能光顧經濟理性而漠視人文關懷,我們也不能光講人文關懷而不顧經濟理性。但在現實中有一個傾向,就是經濟理性過甚,人文關懷不足。有些學者有一個很理想的方案,就做一個養老金的公式出來,然后按照這個公式來計算養老金就行了。但是,應該搞清楚,實際上,任何一個政策都是一個政治決定,沒有一個政策是學者算出來的。養老金是從哪兒來的?有學者說是大家繳費納稅,這個觀點錯了。因為他把社會保障、社會保險看成是保險。保險的錢是哪兒來的?確實是大家的交費。但我們現在講的養老保險本身是為了養老而設的一個社會保險制度,社會保險跟保險的考慮是不一樣的。保險一般會設定一個交費年限,然后每個月交多少錢;到雙方協議的年齡后,每個月可以領多少錢——保險只要完成這個契約就行了。保險現在保證你的,譬如退休以后每個月可以拿5000塊錢,看起來很多,但幾十年后5000塊錢是否夠你生活,它是不管的。社會保險保障的是你的基本生活需要,到那個時候拿的錢如果不夠基本生活的話,政府要補貼。現在政府已經連續9年調整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險標準,雖然大家還不滿意,但畢竟已經調整了9年。所以,拿這個養老金不是單純按計算出來的金額來發的,實際上養老金的本質是社會分配。在所有的社會保障教課書中,養老保險的錢來自于三方籌資:個人繳費、企業繳費、國家財政。在個人繳費和企業繳費不夠的情況下,財政要補貼。這是社會保險的國際慣例。
在老齡化程度越來越嚴重的前提下,光靠現收現支的方式不可持續,也就是說光靠繳費來維持不可持續,這是一個最基本的常識。有些精算或研究,只是證明了這個常識是對的,證明了光靠繳費的現收現支不可持續。但是,如果在繳費之外再加上別的因素是不是可以平衡呢?從現在全世界的情況來看,國家財政的補貼一定要有。日本的國民年金,政府補貼是每年支出金額的一半,也就是說個人繳費和企業繳費只占一半,還有一半是政府的財政補貼。其實幾個人養幾個人并不是一個絕對的因素,可能影響很大,但不是一個絕對的因素。因為還要考慮另外一個因素:勞動生產率。如果每個人創造的財富能力提高了,社會財富規模很大,幾個人養幾個人,甚至2個人養1個人也就不成問題了。當然這都是假設,但首先要講,并不是說幾個人養幾個人就絕對不行了。
還有一個問題,有些學者沒有說得很明白。他們所列舉的理由中,都隱含著一個說法,這就是保險制度只能付15年。因為他們認為到老齡化高峰時,人均預期壽命是80歲,所以必須要到65歲才能退休。他們所謂的根據精算得出的“只能支付15年”其實與保險公司的生命周期表相關。上個世紀80年代末,我們做農村社會保險時,想盡辦法跟保險公司要來一張生命周期表,那時說的是10年,也就是說保險公司“只能支付10年”,但現在變成“只能支付15年”了。從那時到現在過了20多年,“只能支付”就多了5年。如果再往后,生命周期表是否還會變?是否變成“只能支付20年”?還有,保險公司是企業,目標是利潤最大化;而社會保險是國家制度,是民生事業,這點我們不要忘記。所以,他們講的“只能支付15年”不是一個鐵律,“只能支付多少年”其實是可以變的。最后一點是我最近想到的,與人文關懷有密切聯系。就是女性50歲和55歲退休,已經成為中國人的生活方式一部分。按照社會學的說法,你要去推翻一種生活方式,是一件需要慎重考慮的事情。北京臺最近做了一個節目,記者采訪一個剛生了孩子的女性,問她為什么這么大年齡才生孩子?這位女性的回答是“我的母親剛退休”。現在育齡婦女將生孩子跟母親退休聯系到一起了。一般來說,女性50歲退休,會先用3—5年時間幫子女帶孩子。過幾年后,孩子上學了,他們的精力又要轉移到服侍上一代老人的身上。大家想一想,他們僅僅是拿了1000多塊錢到2000塊錢的退休金,卻給社會干了這么大的一件事。我們國家0—3歲的孩子,是沒有任何公共服務的。我們70—80歲以上老人的公共服務也是非常不足的。為什么中國還能平安無事?因為中國有女性50歲、55歲退休,他們照顧孩子和上一代老人同樣也是社會勞動。當然不僅是女性,男性“低齡老人”也在干著相同的事情。如果所有的人都到65歲退休,就沒有人有精力再去帶孩子,再去服侍老人了。這是一個很現實的問題。
換個角度看這個問題,因為我們國家沒有很好的公共服務,所以我們需要這些“低齡老人”退休后去帶孩子、去照顧老人,這1000塊錢到2000塊錢就是國家給他們的社會工資。從這個角度想問題,是不是就可以更心平氣和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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