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類牛郎織女:兼論新生代農民工兩地分居
——以湖南省H村為例
趙俊文 何紹輝
(410004 長沙民政學院民政系;410003 湖南省社科院政治與公共管理所)
中圖分類號:D422.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8-9470(2009)03- -04
摘 要:新生代農民工作為大型“新興”人群,頗得社會和學界關注。然新生代農民工兩地分居問題卻一直是研究的盲點。這有礙社會對新生代農民工的真實認知與理解。對湖南H村的實地考察顯示:新生代農民工兩地分居是打工經濟背景下一個普遍的社會問題;新生代農民工兩地分居與第一代農民工不同,他們要承受更多另類牛郎織女困惑;新生代農民工遭遇的另類牛郎織女困惑是打工經濟背景下整個社會經濟結構的產物,在今后一段時期內都將存在。
關鍵詞:新生代農民工 兩地分居 牛郎織女困惑
一、引論
自中國社科院王春光研究員2001年提出新生代農民工概念后,針對新生代農民工的相關研究如雨后春筍般涌現。從既有文獻看主要涉及新生代農民工的概念界定、群體特征、社會適應、價值觀及其變遷和新生代農民工犯罪、社會心態以及權益保障等等。而新生代農民工的兩地分居問題則基本無人顧及,成為新生代農民工研究熱中的盲點。難道新生代農民工兩地分居不是問題,或者說是一個假問題?答案是否定的。曾有學者指出:農村外出打工青年的婚姻與家庭,是一個值得重視的研究領域;并從人的社會化視角指出了婚姻家庭問題對于人生的特定意義。從社會實踐看,新生代農民工居住方式對新生代農民工的心理特征、人生價值觀念和犯罪行為等等都造成了影響。而這種影響很大部分是因為新生代農民工兩地分居造成的,因此探討新生代兩地分居問題并發覺新生代農民工兩地分居與鄉村經濟社會發展之間的內在關聯成為本文義不容辭的責任。
本文以湖南H村實地調研為經驗材料和經驗文本。H村屬湘中寶慶縣的一個行政村。寶慶縣地處湖南中部,轄區總面積3642平方公里,轄26個鄉鎮、2個國營農場、一個經濟開放區,人口128萬,其中農業人口116萬。境內多為山丘盆地,氣候溫和,環境宜人,素有“湘中寶地”之美譽。
二、新生代農民工兩地分居個案掃描
深入H村調研,我們發現H村新生代農民工當中存在很多兩地分居夫婦。他們既有一方在城里務工,另一方留守農村;也有外出務工同處一地亦分居。眾多兩地分居的年輕夫婦中,既有短暫性分居,也有長久性分居;既有異地分居,亦有同地分居。異地分居是年輕夫婦最難承受的,不僅因為物理距離過于遙遠,更為重要的是因為物理距離的遙遠可能帶給彼此之間心理距離的擴大,使得彼此可能在不同的心理軌道上行走。新生代農民工與上輩農民工不同,他們有著更為強烈的情感需求,也有著更高的生活質量追求。兩地分居使得年輕夫婦心理、生活和思想等等都發生著蛻變,他們變得更實在、更趨理性,亦更令人難以理解。
H村兩地分居基本情況如下:
表1:H村新生代農民工兩地分居基本情況
分居類型頻數百分比
從時間看短暫性分居1323.2
長久性分居4376.8
從空間看異地分居3766.1
同地分居1933.9
從上表可以看出:在我們調查的89位H村新生代農民工中,分居者占了近七成。而在分居者當中,長久性和異地分居的比例都在六成以上。H村新生代農民工夫婦遭受著何等的“痛楚”與“煎熬”。
訪談個案L時,L一個勁地訴說:“這種日子沒法過了,我們不能再過上輩那樣造孽的生活”。在L這一輩的眼里,兩地分居的日子是沒法過的,而且認為上輩過的這種日子是造孽的生活。H村像L一樣的遭遇和處境的人不只S和L一對,過去和現在都有很多,將來也許還會有很多。有學者指出:分居的家庭模式,在未來的幾十年里都會是我國農民家庭的主要模式。
兩地分居的事實以及因為分居而引起的婚姻的動蕩和不穩定性已是既成事實。鄉村社會眾多新生代農民工分居的當事人都認為:“很無奈,想過自己想要的生活,卻苦于沒有辦法,只能如此”;以及“這種日子再這樣下去真的是沒法過了,現在時代不同了,這又何苦呢?”并且認為上輩過的是造孽的日子。新生代農民工遭遇牛郎織女的痛楚,從心底里不肯接受,卻又沒有辦法。
三、新生代農民工與第一代農民工兩地分居之異同
作為新生代農民工,其兩地分居問題與此前的夫妻兩地分居不同,有自身獨特的屬性:
首先,新生代農民工兩地分居并非出于單一經濟因素的考慮,而是綜合因素影響的結果。李強教授曾認為:農民工家庭的分居并不像過去城市夫妻分居那樣是一種被動的模式,農民工的流動是一種主動的模式,即他們出于強烈的掙錢動機而離家外出。很明顯,李強教授此處所言農民工,指的是第一代農民工,而非新生代農民工。第一代農民工確實是出于經濟動機的考慮,出于在外務工怎么也比在家種田強的考慮而“不得不”分居。新生代農民工則不同。他們不但擁有相對于第一代農民工的經濟、文化和社會環境優勢,更重要的是他們有著與第一代農民工完全不同的生活追求和人生理想。他們期望也能像城市男女那樣花前月下,期待能在城市安個屬于自己的真正的家。但限于自身條件與外在約束,他們往往不能如愿以償,即使同處一地也無法居住在一起。他們之所以又要外出務工,一是因為他們無法再像上輩那樣還能在鄉村生活中游刃有余,還能換下皮鞋挽起褲腿下田務農;二是因為他們對城市生活還有某種幻想,要實現他們上輩沒有實現的夙愿。父輩們也為新生代農民工走入城市提供了較好的基礎。有的新生代農民工不僅從小就在城市長大,還具備了城里人的某些特性。但城市飆升的房價、高昂的房租費用,使得新生代農民工身在城里卻心不踏實。因為制度、生活方式等障礙,他們被拋擲于城市生活之外。
其次,新生代農民工兩地分居并非主動的選擇,而是被動的自愿。第一代農民工之所以外出務工,不僅因為城市務工收入可觀,更是因為他們覺得能感受城里的生活、能到城里走走,此生也無憾。所以他們常常是主動出去,將老婆、孩子留在家里,到城里拼命地賺錢,然后全部寄回家。新生代農民工則不同,他們很不情愿將自己老婆、孩子放在農村“活受罪”,希望也能像城里人那樣一家三口行走于城市花園、漫步于城市休閑的好去處。但是,經濟、制度和其它因素的制約,使他們無法將妻兒帶在身邊,不得不將他們仍舊留守在鄉村。所以,在新生代農民工兩地分居的選擇意愿上,他們不再像上輩那樣是出于主動的選擇,而是迫于各種因素制約的被動的自愿。他們不得不選擇分居生活。
再次,新生代農民工兩地分居并非理性的選擇,而是被迫的無奈。從H村的調查來看,選擇兩地分居的新生代農民工家庭有21對,但離婚的高達5對,這在傳統氣息依然非常濃厚的H村來說是很難接受的。另外,很多兩地分居夫妻并非“小別勝新婚”,而是“別后另眼看”,使得原本建立在閃婚基礎上的脆弱婚姻不確定性因素增多,搖搖欲墜。從維護婚姻穩定性和夫妻感情角度看,兩地分居于新生代農民工而言,顯然是在消費主義和市場化思維主導鄉村以及整個社會之時的無奈的選擇。
四、新生代農民工兩地分居是打工經濟背景下一個普遍的社會問題
我國歷史上曾經也出現過夫妻兩地分居問題,文革期間還比較嚴重。然而,像當下如此大規模、普遍性和持久性的農村家庭兩地分居,在我國歷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如何看待這一社會問題呢?
馬克思曾認為:“‘機械發明’。它引起‘生產方式上的改變’,并由此引起生產關系上的改變,因而引起社會關系上的改變,‘并且歸根到底’引起‘工人的生活方式’的改變”。現代化的生產方式和經濟發展的類型轉變,嚴重地影響著人們的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和居住方式,這在現代社會中尤為普遍,凸顯出現代性對人們生活的滲透和影響。改革開放后,在種田、養殖等農業性收入增長有限的情況下,眾多鄉村男女選擇了背井離鄉的打工生活。就全國農村而言,打工收入都比種田收入高。農村不斷呈現的圖景是:由個別農民外出打工帶動一個村莊的人外出打工。一個家庭以打工收入為主要經濟來源,逐步帶動所有農戶家庭以打工收入為主要經濟來源。打工和打工經濟在整個村莊的此種彌散性擴展,導致打工經濟毫無疑問地成為鄉村社會經濟發展的主導。打工經濟也開始作為一種話語和經濟類型不斷地解構和建構。正是鄉村社會整體上被打工經濟所主導,在第一代農民工的示范下,作為被消費主義所感化和貨幣經濟所感染的新生代農民工也身不由己,成為打工經濟的新一代主導者和實踐者。
然而,城市本身的容納能力受限和現代化水平的不足,加上戶籍、教育等制度性障礙的存在,新生代農民工在城市中處于一種“落地未生根”狀態。農村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還是新生代農民工真正完成生產和再生產、安身立命的地方,所以有專家學者不斷呼吁要重視新農村建設,將農村建設成現代化的穩定器和蓄水池。新生代農民工和第一代農民工一樣難以在城市真正扎根,卻無法像第一代農民工一樣游刃有余地同時適應城市和鄉村不同的生活方式。對于新生代農民工夫婦而言,盡管也有夫妻雙雙“東南飛”,或夫妻雙雙“把家還”,但眾多兩地分居者顯然被忽視和被遮蔽了。
前文的個案其實不過是眾多新生代農民工兩地分居的縮影,只是新生代農民工兩地分居問題的一個側面。我們從個案中也看到了新生代農民工兩地分居給他們的家庭、婚姻和心理所帶來的嚴重影響。長此以往,恐怕鄉村社會婚姻將演變為“婚將不婚”。總之,農村外出打工青年的婚姻與家庭確實是一個需要關注和重視的研究領域。
五、結語
總體上看,只要打工經濟仍舊在鄉村社會居于主導性地位,只要新生代農民工仍舊無法擺脫必須游弋于城市和鄉村社會的宿命,打工經濟給鄉村社會本身帶來的衰敗自不必言,打工經濟對新生代農民工的生活方式影響更值得我們深思的。是改變或顛覆打工經濟的主導性地位,還是給新生代農民工在城市扎根的機會,抑或促進新生代農民工市民化,從而使新生代農民工兩地分居問題不成其為問題,這是值得我們進一步思考和研究的問題,也是擺在全社會面前的重大現實問題。
(發稿編輯:陳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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