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鼓勵民間資本進入鐵路、市政、金融、能源、電信、教育、醫療等領域”
先說兩家小企業,一家是集體企業,坐落在俺們大隊。俺是農村長大的土包子,從記事起就經常到這家集體企業去玩,當時一個遠房舅舅和一個表哥就在這家企業上班。這家企業在上世紀五十年代左右(大概是),俺這個做鐵匠的遠房舅舅的一間幾平方米的鐵匠鋪逐漸發展起來的,先是制作家具鐵器,再是維修農機具,在將青年工人送到蘇州去學習培養后,開始生產機器零件,研制農用機械,在撤銷人民公社的時候,這家集體企業已經發展成生產拖拉機配件和自己研制的大型工業洗衣機了,這種工業洗衣機行銷全國而且銷量還不錯,從投入上來說,國家對這家集體企業的投入除了土地外幾乎為零,這家集體企業從一個鐵匠一間鋪起家發展成有幾百個工人的集體企業,完全是工人們用辛勤的勞動和汗水干起來的,要說這家企業的資產是完全屬于在這家企業的工人們。改革開放后,這家企業賣了,賣給個人了,賣給民間資本去民營了,每次回老家路過這家企業總要駐足看一看。
再說一家國營企業。這是一家國營企業,俺愛人是從這家企業下崗的,所以對這家企業還算比較熟悉。好象是1951年還不知是1953年,幾十個工人在蘆葦灘上,刈蘆葦,壘土坯,砌成了幾間廠房,機器是上海支援的幾臺舊機器,這些內容還是俺到廠里去玩時,鄰居老工人講的,那個時候,他們老工人盡管退休了,遇到廠長時,廠長是先向他們問好的。這家企業從起初的幾十個工人發展到七十年代未時已經成為擁有一萬多名工人,國家一類大型企業,有中學小學及中專學校,學校是本地最好學校之一,有醫院、浴室(俺有時也去過揩過油)。工資嗎,俺81年工作,第一年是42.5元,俺愛人是在其后進廠的,進廠時工資80元左右,比俺多多了,外加夜餐費夜班費二十幾元,還有冬天的取暖費、夏天的降溫費(盡管本地氣候不太冷也不太熱),嚴格遵守的是八小時工作制。那個時候俺在家里的地位還是有點低的,哈,工資不如老婆,現在才揚眉吐氣了,工資是老婆的幾倍了,這是要感謝改革開放的。說這家國營企業的資產,基本上全部是工人們辛勤的勞動干起來的,汗水積攢起來的。記得當時剛開始搞獎金刺激時,工人要求比其它工廠獎金高時,時任的胡廠長說“你們的獎金并不比其它廠低,不能一下子發得太多,我們廠現在就算是停工三五年,廠里也能保證你們的工資發放的。”。說到這家國營企業的資產,除了那片蘆葦灘,還有上海無償支援的幾臺機器,幾乎全部是屬于在這家企業工作的工人們的!
要說常凱申在撤離大陸時,不僅將國庫搬運一空,還是將大陸上能搬走的工廠、設備搬走了,搬不走的就炸毀,能遷走的科學家方面的人才遷走了。那個時候共產黨組織工人護廠、護路、護橋嗎,挽留人才保護人才嗎。
因此說,新中國成立初,是一窮二白,只有極少的保護、保留下來的工廠。新中國也正是在這樣的基礎上在抗美援朝、抗美援越、珍寶島之戰、中印戰爭等戰火中逐漸建設壯大起來的。
新中國成立后,如雨后春筍發展壯大起來的國營企業、集體企業是工農商學兵通過辛勤的勞動奮斗起來的。因此可以說,這些國營企業、集體企業是屬于人民的,“國營企業”、“集體企業”這樣的定義是符合企業的實際情況的,人民的財產,國家經營嗎,其時還有一個規范的名稱,就是全民所有制企業。
能從一窮二白的基礎上發展壯大出如此規模的國營企業、集體企業,從1979年開始發生了變化了,這一年,實施了撥改貸的政策,“撥改貸是指國家為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將國家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由撥款改為貸款”,首當其充變化的是基礎性研究和如運十的研制。譬如說,運十就因為幾千萬貸款貸不到下馬了,當然了,這個下馬是以不提供貸款為借口而下馬而已。當時下馬的何止是運十,國家級的科研、軍工、國防等領域的絕大部分下馬了,應該說只剩下導彈研究未下馬罷了。
下馬就下馬吧,還可以從頭再來嗎。那知道設計的道路才剛剛開始,說產權不明晰了。明晰產權是真正的一招陰招!這不,那些海量的國營企業、集體企業是屬于誰的?說是人民的話是哪一個人民的?哈,還是改一下“國營企業”、“集體企業”的名稱吧,“國有企業”,這下產權明晰了,所有的這些企業從人民的手中確權到國家的手中了。別以為這樣就行了,從后而吐痰論、棒冰論到賤賣國企時,這些國營企業、集體企業全部成了政府的了,國家也旁邊站了。如果按照實際所有權來看,原來的大大小小的國營企業集體企業成各級政府所有,因此應該名符其實地改成“政府有企業”。要說這“政府有企業”也還是有一部分真正確名了的,那就是央企,中央政府所有的企業,簡稱“央企”,名符其實。
既然曾經的國營企業、集體企業是各級政府所有,因此在后來的改制中出賣這些企業的時候,工人就靠邊站了。譬如說前面說的兩家企業,那個曾經的集體企業(社辦企業)賣了多少錢,賣得早,好象是只有八十萬元。而那個有著上萬名工人的國營企業現在只剩下一座辦公樓未賣,說是留下來內養一小部分工人,所謂的內養就是不符合下崗條件的工人不下崗(譬如說夫妻二人在同一個廠只許一個人下崗),每月給個生活費自己出去找活干。其余的全賣干凈了,賣了八百萬,哈哈,在賣廠時的景象俺就不說了,類似于通鋼事件,只是未死人而已,而且那個買廠的大有來頭。以俺看,這些工人也不好,企業已經確權是政府所有了,你們工人們有何資格不許賣廠?
這幾天看新聞,【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月15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2012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
據中新網報道,會議明確今年將完善和落實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鼓勵民間資本進入鐵路、市政、金融、能源、電信、教育、醫療等領域。】
依愚見,何必彎彎繞呢?這鼓勵“民間資本進入鐵路、市政、金融、能源、電信、教育、醫療等領域”,說白了,不就是將“鐵路、市政、金融、能源、電信、教育、醫療等領域”賣給民間資本嗎,而且這所謂的民間資本也應該說白了就是中外資本家嗎,同時“進入”這個詞用得再妙也還是賣嗎。反正最后攻堅了,俺草民說了也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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