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law/1/218672.shtml
長沙律師狀告農業部,指稱農業部為不具備安全性的轉基因水稻發放安全證書
“水稻為我國13億民眾的主糧,對轉基因水稻發放安全證書直接關系到13億民眾的食品安全,而在轉基因水稻的危害性并未徹底排除的情況下即發放安全證書,直接威脅到中華民族整個人群的生命健康。”昨日,長沙律師劉大華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郵寄了《行政起訴狀》,請求法院撤銷農業部對華中農業大學發放的兩張轉基因水稻安全證書。
劉大華曾從事臨床醫學與法學研究,獲副主任醫師職稱,同事兼職法律實務工作,頗有建樹,正值盛年棄醫從法。今年2月,劉大華向農業部申請政府信息公開,請求公開轉基因生物的安全評價及安全等級;轉基因生物的檢測情況;申報單位的相關資格。據此,劉大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十三條,要求農業部提供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檔案)復印件或電子文檔。
今年的2月26日,農業部向劉大華作出書面回復。“盡管函件中有所說明,但對轉基因水稻的檢測情況并未具體說明。”劉大華還表示,“我發現,有些關于轉基因水稻的文件被修改,而農業部網站上有關“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審批(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生產應用])”一欄己被關閉,行政機關‘此地無銀三百兩’的作派似乎己宣告了水稻轉基因安全許可問題的嚴重性。
昨日(4月9日),他郵遞了自己的起訴材料。劉大華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實施行政許可應當聽證的事項,或者行政機關認為需要聽證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許可事項,行政機關應當向社會公告,并舉行聽證。”而被告在發放安全證書前并未對具有重大利益關系的廣大民眾公布相關信息并依法舉行聽證。
“而農業部違反法定聽證程序,為不具備安全性的轉基因水稻發放安全證書,直接威脅到13億人的食品安全,其發放安全證書的行為沒有法律依據,不具有合法性,理應予以撤銷。”劉大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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