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赫有名的南洋教育集團,曾經的中國民辦教育的翹楚,最高峰時,在全國擁有12所幼兒園至高中一貫制學校,2003年時總資產價值人民幣13億元,在2004年底被中國教育聯合會授予惟一的“中國民辦教育最佳品牌”。
僅僅一年后,南洋即全面崩潰。2005年入秋,到期的各校教育儲備金無法兌現,從而引發全國南洋學校的擠兌——至年底,濟南、青島南洋學校停辦,大同、洛陽等校由各地政府接管,南洋集團董事長帥建倫以涉嫌集資詐騙罪被定為A級通緝犯并被抓捕。
更為驚人的是,2006年5月,濟南南洋學校的兩任校長和一任財務主管被押上法庭,被控犯有“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
在最輝煌的時候,無數媒體曾把南洋比作中國民辦教育的旗幟。那么這面旗幟是如何落地的?這座民辦教育“王國”的坍塌又意味著什么?
有教育局官員說,南洋是一場持續十年的騙局。有家長說,南洋的失敗,是中國教育的失敗。也有老師說,是中國教育的失敗,決定了南洋的失敗。
南洋崩盤
曾經的民辦教育王國一朝崩塌,滿地狼藉的背后是復雜的債權債務關系和令人頭痛的善后事宜
★ 本刊記者/朱雨晨(發自濟南、太原)
2005年初冬,曾經的中國民辦教育第一品牌,被譽為“航空母艦”的南洋教育集團衰象畢露。
此時的南洋尚有七所學校,分布于全國五省。各校情況幾乎完全一樣:到期的教育儲備金無法償還,家長不停追討;欠供貨商大量貨款,連暖氣和水電都無法保證;教學秩序無法維持,教師為拖欠的工資罷課。
一句話,學校沒錢了。各地教育局派工作組進駐后,發現學校賬上都只有幾千元。
問題集中在教育儲備金上。所謂教育儲備金,是從1993年開始被民辦學校廣泛采用的一種融資方式,由廣東英豪學校董事長陳忠聯發明。其操作方式是,家長一次性交一筆錢給學校(不同階段、不同學校從8萬元~20萬元不等),此外不再繳納學費和伙食費。而收取的儲備金,則由學校開設新校,或用于投資其他領域。待學生畢業之后,學校以投資獲得的利潤,或新生繳納的新儲備金,將教育儲備金全額不加利息如數還給家長。
在南洋的整個發展過程中,教育儲備金一直是集團的脊柱,也是后來南洋崩潰的直接原因:到期的教育儲備金無法償還,頻遭擠兌,最終將各地南洋學校壓垮。
封校
2005年秋,濟南市教育局牽頭的工作組進駐濟南南洋學校?!敖逃忠恢痹S諾說,政府會負責到底,教育局會支付學校的開支,包括老師的工資?!币晃皇┬諏W生家長說。
從夏天的擠兌風波開始,家長們非常清楚學校已是“氣若游絲”。但很大一部分家長,尤其是畢業班的家長希望將學校維持下去,至少到孩子參加了高考和中考之后。
2005年11月,由于學校無法開支,濟南市教育局曾發動全市公辦教師募捐,每人為南洋學校捐100元。但每月不菲的運營成本,不是靠募捐可以維系的。當時學校人心浮動,教師們由于領不到工資,曾出現短暫的罷課。也許,這是教育局最終作出封校決定的最重要動因。
封校決定的出現,讓家長和學生感覺“措手不及”。
2005年12月17日傍晚6時許,毛偉送讀小學的女兒回南洋,很意外地看到校門口黑壓壓站著幾百名警察,里面還有部分是戴著頭盔手持警棍的防暴警察。
這一天正是小學生返校的日子,而中學生則在校內正常上課。毛偉回憶,當時警察把校門口封住了,只允許一個家長帶一個孩子進去,收拾完東西出來。和警察站在一起的教育部門官員解釋說,學校解散,辦學許可證已經吊銷,剩余的學生將被分流到市里各個中小學。
“我們也是為你們考慮,減少你們的損失。如果把這個學校繼續辦下去,家長的損失更大?!碑敃r在場的教育部門官員說。
后來在法庭上,北京的中業律師事務所律師、濟南學校財務主任袁國霞的辯護律師李方平曾對此提出異議,“吊銷辦學許可證是一種行政行為。教育局作出這樣的行政行為,沒有召開聽證會,而且立即收繳了公章,連申請行政復議的權力都剝奪了,這是典型的違法行政?!?
強行分流的方案第二天開始執行。學生和老師抱頭痛哭整整一夜。12月19日,孩子們一步三回頭地走出校門。
2006年5月15日,記者面對的濟南南洋學??雌饋硪黄茢?,田徑場上的草已沒過膝蓋。
2006年1月18日,太原市教育局也宣布,山西南洋學校停辦。為了維持正常的教學秩序,太原市教育局在南洋學校原址上建立了“太原市第三實驗中學”。教育局聲明,南洋學校的學生和老師一概留校,教育局只是“借用”南洋學校的校舍辦學。而學校的一切運行費用,目前都由教育局承擔。
艱難的善后
但家長的儲備金問題并沒有解決。
在停辦之前,太原市教育局曾向山西省政府申請,由山西大學并購山西南洋學校。其理由是,山西南洋開辦之初,山西大學就是第一舉辦人——山西大學每年從南洋學校收益土地租金50萬元;根據12年前的協議,學校舉辦28年后,山西大學將無償收回土地包括其上的建筑。
太原市教育局的消息稱,并購申請由于山西大學的抵觸而于去年12月份擱淺。
“問題是,我們覺得現在沒人管了。”在太原,山西南洋的老師和家長都這樣對記者說。家長等待的是自己的儲備金,而教師從去年底開始只得到每月一千元的生活費,之前欠下的工資怎么清算,也沒有一個說法。
太原市教育局副局長施永寧告訴《中國新聞周刊》,本來的計劃是由家長申請學校破產之后,進行資產評估,并由教育局出資將學校購下,然后以“實驗中學”的名義,納入公辦的學校序列。可是,山西南洋由于建校早,基建折舊率高,家長們唯恐學校破產后資不抵債,堅決不肯申請破產,而要起訴學校的第一舉辦方山西大學。
但此案一直不被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
據家長和代理律師王杰君的說法,太原中級法院要求家長們把官司拆開打,而且不同意家長對訴訟費的減免;而家長對于此案的勝訴雖然很有信心,但是對之后的執行并不看好,因此要求執行后再扣除訴訟費。
這是2006年4月份的事情,目前的狀況仍是僵持。幾個月之后,新學年開始,實驗中學是否招收新生,學校如何繼續?施永寧他們也在撓頭。
濟南方面,是個更難解的局。政府方面短暫接管后,宣布封校。2006年4月,濟南警方以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正式逮捕南洋濟南學校兩任校長呂軍和韓峰,以及前濟南學校財務主任的袁國霞后,再無下文。家長們也沒有得到儲備金。
濟南的案子是5月15日開庭的。庭上檢方提供的一份對濟南南洋學校的資產評估報告稱,學校資產總額為1.4億元,而拖欠的家長儲備金約1億元。辯方律師李方平則認為,該報告大大低估了濟南學校的價值。
家長們對該資產評估結果不置可否,但是以行政不作為提請了對濟南市教育局的行政起訴,然而一直不被受理。
根據目前公布的材料,青島南洋學校和昆明南洋學校已被出售,當地家長的儲備金得到了歸還,而其余學校,仍是僵局。
《中國新聞周刊》接觸的所有采訪對象,無論是律師、家長和各地教育局官員都認為,由于南洋集團全國運作,資金全國調撥,最合理的清算方式是教育部成立一個清算小組,在全國范圍進行統一清算并償還各地家長的儲備金,及所欠的貨款,家長們的儲備金,就在全國各個學校的校產里。根據其學校本地的資產狀況,進行單獨清算的結果不僅可能是虧損,也會很不公平。比如大同南洋學校的資產狀況最差,因為土地是租用的,只剩6年使用權。當地傳來的消息凈資產幾乎為零,負債近1億元。
《中國新聞周刊》就此解決方案向教育部提出采訪,被教育部以“問題正在解決過程中”為由婉絕。
4月,南洋教育集團的創始人、2003年之前的董事長任靖璽派人向濟南警方提交了他離任前包括資產評估結果在內的一整套材料。后來濟南庭審過程中,檢方并沒有出示這套資料。2004年起,任靖璽的職務由帥建倫接任。而任和帥交接后的南洋集團總賬在何處?據南洋的最后一任董事長蔣國斌說,帥的部下趙富生向濟南警方承認,財務資料在他們手中?!?/p>
禍起教育儲備金?
融資途徑的匱乏,令民辦教育機構紛紛選擇了教育儲備金這樣的高危模式,一旦政策尺度和宏觀金融環境發生變化,禍起蕭墻幾乎是必然的結局
★ 本刊記者/朱雨晨
2006年5月15日,濟南歷下區法院開庭審理濟南南洋學校的兩任校長呂軍、韓峰和長期擔任濟南學校財務主任的袁國霞,罪名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檢方指認的罪名是,三人自2002年起,先后向學校家長收取教育儲備金人民幣1億元以上。
濟南南洋被訴
根據檢方公布的資料和呂軍等人的陳述,濟南南洋學校的大致情況如下:2002年,以服務業為主導產業的山東省特大型企業山東三聯集團首先找到了南洋。此時三聯集團在濟南歷城區獲得了大約7平方公里的土地進行商品房開發,邀請南洋學校進駐辦學拉動此地的價值。于是,北京南洋和山東三聯共同投資成立“濟南新南洋教育發展有限公司”(其中南洋占90%股份,以下簡稱“濟南南洋公司”),法人代表是南洋集團的首任董事長任靖璽。接著,以濟南南洋公司的名義,于2002年投資建立濟南南洋學校。學校當年開學,并與原青島南洋的副校長呂軍簽訂校長聘用合同。
各地南洋的學校和公司基本上都是兩塊牌子一個班子,受北京南洋集團垂直管理。學校和集團之間,收支兩條線,學校收取的儲備金和學費統一上繳集團,或根據集團的指令與南洋其他學校進行資金調撥;開支則根據每年學校申請的預算,由集團批準后執行。
校長受集團直接領導并負責學校的正常教學和行政,對財務只有行政協調職能,而財務的業務領導是集團財務部。
2002年至2005年,濟南南洋學校向家長共收取教育儲備金人民幣近1.1億元,截至開庭時,尚有1.02億元未返還。而根據檢方提供的材料,濟南學校的教育儲備金被南洋集團提取,或受集團指令調向其他數所學校;同時,總部和其他學校也曾經向濟南南洋劃撥資金。
由于南洋各校資金受總部直接控制,能夠解釋這一切的人,只有第二任董事長帥建倫。帥被捕后,現被青島警方監視居住。法庭上,辯方律師曾要求法庭提帥建倫到庭作證,被拒絕?!吨袊侣勚芸吩蚯鄭u方面申請采訪帥建倫,截至發稿時,沒有回音。
檢方沒有追究教育儲備金的資金去向和現狀,但是認可了濟南南洋目前的資產評估結果為1.4億元,大于所欠的儲備金額。庭審持續兩天,截至記者發稿時尚未宣判。
成敗蕭何
上世紀90年代中期以前,中國存款利率極高,教育儲備金即使只放在銀行里不動,也能有10%以上的利息可拿,足夠學校的日常運行。
另一方面,教育儲備金的約定還款時間非常長,往往高達十年甚至更長。所以,假定宏觀金融環境、政策法規和生源數量沒有劇烈的波動,后債還前債的穩定性很高。當時,教育儲備金被民辦教育界當作“先進經驗”推廣全國。
由于教育儲備金形式被民辦學校普遍采取,廣東省義務教育階段的私立學校出現了飛躍,據其創造者陳忠聯回憶:“兩年時間,帶動了廣東省40多所民校,融資100億元?!倍谌珖秶?,當時有媒體報道說,有多達近千家民辦學校都采用了教育儲備金模式。
但在國家政策層面,教育儲備金一直處于“妾身未分明”的狀態。早在1994年,國家教委辦公廳曾下發《關于民辦學校向社會籌集資金問題的通知》。其中規定:“目前對于申請舉辦收取高額儲備金的學校,暫不審批。”但這份《通知》沒有影響包括南洋在內的民辦學校如雨后春筍在全國成立。
提供這份文件的太原市教育局副局長施永寧向記者坦陳,此份文件,包括后來的其他文件、法規“可操作性是很差的”。
2002年,濟南南洋學校成立之初,財務主管袁國霞曾向濟南市物價局申請儲備金的收費許可證,未獲批準。此事后來不了了之。
在法庭上,袁國霞和呂軍回憶說,濟南教育局的局長都參加了濟南南洋的開學儀式,曾把南洋進入濟南稱為“招商引資的重大成果”。有家長說,在考察南洋學校的時候,他們也通過濟南教育局的咨詢電話詢問過一次性收取儲備金是否有風險。教育局的人員回答家長:“我們會監管這些資金專款專用?!?/p>
2006年,南洋集團由于儲備金問題崩盤。施永寧在接受新華社采訪時把南洋稱為“持續十年的騙局”。后來面對《中國新聞周刊》,他說自己的話被曲解了。
時至今日,在太原和國內一些其他地方,還有不少學校在收取教育儲備金。施永寧說他知道這個情況:“問題是我們的執法能力有限。和南洋一樣,儲備金收上來后走公司的賬。我們不能干涉私營企業的正常運作。而他們的年審,也能夠通過?!?/p>
但誰也無法預料,1998年起,受東南亞金融危機的影響,中國內需嚴重不足,央行為了刺激內需而連續降息8次,鼓勵消費。這使民辦學校借收取儲備金變相高息攬儲的操作,成為高風險的泡沫。
也是在廣東,使用教育儲備金的學校首先遇到資金斷流。1997年廣東華夏學校發生教育儲備金的還款困難。經查,董事長戴俊明將6000余萬元教育儲備金投入房地產開發,遭遇亞洲金融危機之后資金鏈斷裂。最后,戴以挪用資金罪、抽逃出資罪(據刑法272條)等,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
受此案的刺激,1999年1月25日,廣東省教育廳下發“粵教策(1999)2號文”,叫停教育儲備金。一年后,廣東省又出臺了《關于解決廣東省民辦學校教育儲備金問題的意見》,主要內容包括:允許民辦學校在5年內分期償還教育儲備金,未償還余額按國家銀行同期整存整取儲蓄存款利率計息;允許學校以自有資產抵押貸款等。
叫停教育儲備金的公告一出,家長們風聲鶴唳,各個民辦學校立即遭遇了擠兌狂潮。廣東信孚教育集團董事長信力建記得,當時的民辦學校,死了差不多80%,活下來的不到10家。
信力建對教育儲備金的操作做如下比喻:錢拿來以后,必須分成兩只雞,一只孵蛋(指學校的運營),一只下蛋(指投資獲利反饋學校)。而1998年降息之后,下蛋的那只必須爬出窩去覓食生下蛋,因為窩里(指銀行)的溫度已降至冰點。
信力建認為,強制教育儲備金學校“硬著陸”,無異于殺雞取卵。
非法吸收公共存款?
根據刑法176條定的“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是近年來經常出現的一個罪名。曾為德隆案辯護的律師陶武平曾對《第一財經日報》說:“1997年《刑法》條規定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但是關于如何理解和認定‘變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事隔8年之久最高法院仍無任何配套的司法解釋?!?/p>
根據《刑法》規定,該項罪名有一個要點:“不特定”的公眾。2003年河北孫大 午案中,由于集資對象是公司的員工,因此被定為“特定”。這成了后來孫大 午免于牢獄之災的一個要點。
在5月濟南南洋案的法庭上,辯護律師提出,向家長集資,算不算“不特定”的公眾?另外,三名被告人是南洋的雇員,根據集團的要求收取儲備金,錢也全都由集團統一控制和調撥,是否應為此負責?庭審間隙,本刊記者也曾就此問題和公訴人交流,公訴人不置可否。
目前,南洋各校校長、財務人員、集團管理人員可謂是人人自危。因為此例一開,他們都在理論上負有刑事責任。包括全國數百所民辦學校的校長和舉辦人,只要收過教育儲備金,也將面臨同一處境。
教育儲備金爭議
任靖璽曾在2004年著名的《萬言書》中說,教育儲備金是被“逼”出來的——“銀行不給貸款,理由有兩個。一、按《擔保法》第九、三十七條規定:教育是公益事業,公益資產不能用于抵押貸款;二、當時的《社會力量辦學條例》規定,教育投資人不能以營利為目的。”這樣極大影響了民間資本的投入熱情,2002年底通過的《民辦教育促進法》第51條以“合理回報”解決了營利的問題,在2004年4月開始的《實施條例》中,又規定出資人“可以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從民辦學校的辦學節余中按一定比例取得回報”。但是,這“一定比例”是多大,沒有規定,也很難操作。
而1995年3月開始實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25條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營利為目的舉辦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這條規定一直未做修改。
廣東教育學院民辦教育中心主任張鐵明也說,既然民辦學校校產不能抵押,銀行不能貸款,就只有向民間進行融資。如果買殼上市,則又有教育資金不得挪做他用的限制。
1993年,在金融政策和教育政策的夾縫中,依靠教育儲備金的方式,南洋教育集團獲得了驚人的擴張。至最高峰,南洋在全國前后擁有12所南洋學校(15年一貫制)和一所大學。其教育儲備金的單筆最高收費額(“金證”),也從一開始山西南洋的12萬元,漲到了2004年時濟南南洋的32萬元。
此后當南洋因教育儲備金導致崩潰時,教育儲備金幾乎成了千夫所指的“老鼠會”。
對此,廣東信孚集團董事長信力建對《中國新聞周刊》說:“時至今日,中國的教育和金融資本還是不對接的。14萬億的人民幣儲蓄,居然不能用來造福中國的科教興國。而這個大的框架下,一方面是財政對教育投資和GDP的比例持續減少,另一方面是每年上千億的公款消費。那為什么不能讓民間資金進入教育呢?”
“我們必須歷史地看教育儲備金的問題。在90年代初期的中國,教育儲備金肯定是個好東西。不能因為這個模式有風險,后來出了問題,就回過去說它一開始就是詐騙,否定它在當時對于擴大教育資源的貢獻;也不能因為的確有少部分人確有惡意,就否定大部分民辦教育舉辦者對社會的貢獻?!睆堣F明這樣向《中國新聞周刊》說。
張鐵明同時指出,當民辦教育出現問題的時候,很多人的第一反應是推卸責任,把責任安全推卸到舉辦者身上:“特別是政府。社會力量幫政府幫國家辦教育,當它出問題的時候,政府是有責任去幫一把的。因為教育是個公益性的事業,不能因為它是民間的力量,或者舉辦者想在其中掙錢,政府就完全沒有責任。從每一個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建成的第一天起,里面的學生就有權力得到屬于自己的財政資源。這就是政府的責任。”張鐵明說?!?/p>
最后一根稻草
走上下坡路的南洋冀望通過與上市公司“ST佳紙”的聯姻,來實現與資本市場的對接,卻“遇人不淑”,對方承諾的注資鏡花水月,自身卻連遭抽血,終于陷入崩盤的深淵
★ 本刊記者/朱雨晨
從2000年起,中國興起了所謂“名校辦民校”熱潮。
所謂“名校辦民?!?,指的是公立重點中小學開辦私有的“民校”。這種學校既能享受公辦學校多年積累起來的巨大無形資產,又能堂而皇之地以民辦學校的價格向消費者收費——卻可免除民辦學校的風險和公辦學校的義務。
2004年底,《中國新聞周刊》曾以《2004:民辦教育面對“生死劫”》(總第201期)調查名校辦民校對老牌民辦學校的影響。就全國而言,當時此類學校在全國已成燎原之勢。與此同時,老牌民辦學校紛紛倒閉。就記者得到的數字,此時南洋在全國的生源數也減少近一半。
后來代理太原和濟南家長訴訟的王杰君律師指出,不得不承認中國目前的教育消費還是一個非?!安怀墒旌筒焕硇缘氖袌觥?。由于公辦學校有優質的教育資源,“消費者”對它們的信任度要高于民辦學校。因此,名校辦民校雖然在實際的操作中常常超出相關規定,如常常不是獨立的校園、師資等,但靠著公辦的“金字招牌”可以輕易擊敗經營多年的民辦學校。
從存款利息的降息,到名校辦民校的沖擊,到2003年底,對“導致不公平競爭的政策環境徹底絕望”的任靖璽,與“ST佳紙(佳木斯紙業)”董事長帥建倫簽署了對南洋集團的轉讓協議。帥建倫以其控制的四川科邦集團下屬的中亞財富投資有限公司為入主機構,承諾出資人民幣7000萬元獲得南洋集團70%的股權。
當時雙方簽字資產評估報告顯示,南洋集團的賬面凈資產為7400多萬元。此時,距離南洋徹底崩潰,還有不到兩年。
南洋易手
南洋被轉讓的價格為人民幣7000萬元,任靖璽在轉讓前即聲明,這筆錢他個人分文不取,全部留在南洋做滾動資金。
2004年7月,應帥建倫的要求,任靖璽完全退出南洋。
數位南洋的高管都對《中國新聞周刊》說,他們對于任靖璽的決定感到“情理之中,意料之外”。他們記得當時任非常消沉,心灰意懶的態度日趨明顯。
10月,任靖璽發布自己的《萬言書》后,遠赴海外。
回顧后來南洋的慘狀,也有分析人士認為任靖璽是金蟬脫殼,把“絞索”留給了帥建倫。但當時南洋的一位高管并不同意這種說法:“當時南洋的確在走下坡路,不過賬上還有幾千萬的流動資金,而且靠著透支信譽支撐了又整整一年。帥建倫如果按約注資,盤活南洋是沒問題的?!?/p>
從未兌現的注資
帥建倫出資7000萬元的承諾一直沒有兌現。
根據“ST佳木斯紙業”的2005年年報,深圳發展銀行于2004年6月向“ST佳紙”提出訴訟。事情的原委,是2001年11月深發展羅湖支行向“ST佳紙”發放貸款3億元。但公司未按合同按時付息。深發展要求“ST佳紙”立即償貸款本金3億元及利息、罰息等。
對于一個上市公司來說,被銀行起訴追款,不僅表明現金流抽緊,拆解能力嚴重下降,更意味著最大的信譽危機。而此時,恰逢宏觀調控“漸入佳境”,各地銀根抽緊的當口。但在后來“ST佳紙”的年報中,此次訴訟的結果從未出現。帥建倫后來如何渡過這個危機,是否動用了南洋的現金和資產,現在還是一個謎。
此時,任靖璽已經不再是南洋的大股東,董事長是帥建倫。南洋當時的部分高管告訴記者,曾有高管向任提出,對帥的拖延拒不履約提出起訴,申請轉讓合同無效。
任靖璽只回答了一句:“這官司打起來,消息傳出去,對學校的影響太大了?!?/p>
2004年9月的太原校長會議上,到會的各地南洋校長們已經感覺到說不出的不祥?!拔覀兌几悴磺逅?帥)到底有錢沒錢,但是老任對我們說,老帥是有資金的。”一位參會校長對《中國新聞周刊》說。
抽血
太原校長會議召開時,2004年度的新生已經開學。帥上任后,第一件事是將下屬八校收取的新學年學費和教育儲備金全部上繳集團,如昆明南洋前后被調走了1500萬元,此后學校的辦學經費卻一直沒有足額下發。而且,10月底的校長會上,集團將各校的年預算下調了30%。
當時一位校長向《中國新聞周刊》回憶說:“帥接手之后,危機馬上出現。除非我們要錢,他才會5萬10萬地給匯來一些。如果不要,總部是絕對不會理你的。”
這幾萬塊錢,對于通常經費以100萬元計算的諸校,只是杯水車薪。各校的告急求救傳真如雪片一樣向北京總部飛。學校的運轉只能以賒帳、欠款的方式進行。
由于無法清還到期的儲備金,南洋的狀況已經驚動各地教育局。2004年11月30日,濟南市教育局局長親臨學校督察,并要求學校向教育局上繳500萬元的保證金,作為退還儲備金的預備資金。對于嚴重貧血的學校而言,這是根本無法完成的任務。就在這一天,南洋各地的八位校長已經忍無可忍,聯名向總部發出了最后通牒式的聲明,表示“作為甲方(北京總部)沒有提供乙方(各校校長)正常行使職務的條件,使乙方無法履行職責。因此,各位校長只能退聘,中止合約?!?/p>
另據一位校長的回憶,12月,帥建倫將大同、連云港等校校長解聘。至年底,集團又下發了要求各校校長將屬下學?!俺邪钡闹噶?。大意是,集團不再對學校有撥款義務,學校自籌資金并且要上繳學校的管理費。于是,又有呂軍等數校校長宣布辭職。
墮入深淵
不過,帥建倫“部分履行”了將南洋上市的諾言。2004年11月底底,由他擔任董事長的“ST佳紙”收購了連云港中奧教育有限公司及其下屬的連云港南洋學校。
根據這次收購的公告,“ST佳紙”“以自籌資金8008萬元收購量子(北京)生物有限公司所持有的連云港中奧教育投資有限公司90%的股權”。而量子(北京)生物有限公司的前身,就是南洋集團中的北京南洋國際文化教育投資公司。
至此,連云港南洋被裝入“ST佳紙”,而這個教育概念已被炒作了整整一年。2005年3月,有股評認為“ST佳紙”“重組教育,摘帽在即”。到了2005年11月17日,帥建倫被捕的當天,《證券時報》還報道說:“民辦教育廣闊的發展空間有望給公司帶來更多的成長動力,而在出售贏利能力下滑的子公司股權之后,公司業績和資產結構將得到改善,為其發展帶來了廣闊的想象空間?!?
2005年1月,“ST佳紙”對2004年年度業績預告為:“全年業績扭虧,預計實現凈利潤約300萬元左右。”不到三個月,4月2日“ST佳紙”再次披露業績預測:“2004年度虧損4000至5000萬元。”此舉遭深圳交易所公開譴責。6月1日,帥建倫等董事不得不發布致歉公告。至此,“ST佳紙”成了標準的“垃圾股”,最后于2006年5月被停牌。
股市上的一切,學校老師表示并不知情。
到了9月開學,新一期儲備金到期該還了,老師們才明白,這下是真完了。追討儲備金的家長和忍無可忍的供貨商包圍了學校追討欠款。一向以伙食好著稱的學校食堂里,只有白菜。到了11月,水、電、暖氣都成了問題。南洋徹底墮入深淵。
最后的掙扎
2005年9月份,已是焦頭爛額的南洋集團迎來了第三任董事長蔣國斌。
蔣從2003年開始,是帥建倫的財務顧問。2005年9月21日蔣和帥建倫簽署了一攬子收購協議,從帥手里買下了中亞財富和北京南洋集團的三個公司,以及山西、大同和濟南三校,成交價格為75萬元。
后來蔣國斌向警方承認,這個錢他沒有出。
2005年10月12日,拿到南洋各校公章的蔣國斌奔赴太原,他的計劃是:“和當地的教育局領導接觸,了解一些實際的情況。然后回到北京,和帥建倫以及潛在戰略投資者商討,拿出一個重組整合南洋集團、徹底解決教育儲備金的可行性重組操作方案。”此時,蔣沒有得到南洋的財務資料,當時他和帥約定回京后再做正式交割。
不料剛到太原,蔣國斌就被追討教育儲備金的家長包圍。“不得不”和家長們同吃同住了一個多月——實際是被家長們變相扣留。蔣后來說,他一直和帥建倫反復溝通,卻一直沒有得到帥承諾的資金匯來。
11月17日,帥建倫在黑龍江黑河口岸被捕。同一天,蔣國斌和兩位家長代表去教育局磋商時,借故跑了?;氐奖本┑氖Y國斌再也找不到帥建倫及其部下,便在網上發布他的公開信,宣布與帥建倫的轉讓協議中止。蔣告訴《中國新聞周刊》,他正在向法院起訴,要解除和帥建倫的轉讓合同。★
妥善處理南洋事件關乎民辦教育發展
2004年10月,徹底退出南洋教育集團的任靖璽在網上發布了長達8萬字的個人自述——《教育煉獄十年》(以下簡稱《萬言書》)。震動了當時的中國教育界。文中,任以激憤的口吻將南洋的命運歸咎于教育體制。《中國新聞周刊》于2004年底曾以《任靖璽:我敗給了教育制度》為題做專題報道。在當時的輿論界,就《中國新聞周刊》的采訪所及,對《萬言書》的肯定者居多。
時至今日,面對南洋的全面崩潰,對任靖璽的罵聲四起。
遠在新西蘭的任靖璽對《中國新聞周刊》說:“萬箭穿心?!币韵率侨尉腑t的答本刊記者問。
中國新聞周刊:1993年,你為什么會舉辦南洋教育?為什么會選擇教育儲備金的方式?
任靖璽:當時我是海南南洋發展總公司的總裁,以做旅游和高科技為主。我80年代就已是百萬富翁,最后決定投資教育,主要因為我是山西人,把學校建在家鄉,就是想做一些善事而已。至于后來的高速擴張和全國辦學,那會還沒有這個想法。從一開始,南洋使用教育儲備金的方式,是受到了當時陳忠聯辦學成功的鼓舞。
1995年,海南南洋遷往北京,是因為當時海南經濟形勢惡化。也是這一年,我決定將教育作為南洋的主要產業,提出了“麥當勞模式”,用滾動發展的方法,借助民間投資的力量,建立中國最大的教育投資集團。而所謂“滾動發展”,就是教育儲備金。
中國新聞周刊:1994年國家教委下發了關于禁止審批教育儲備金學校的文件。1998年以后,廣東已經對儲備金模式叫停。但正是這時,南洋開始了高速發展期。政策上的這些禁忌,你難道沒有注意到嗎?
任靖璽:我來向你描述一下當時的社會圖景。民辦教育的呼聲是全社會的熱點。大家都認為,只有開放民辦教育才能改變中國教育投資不足的困境。大家都認為中國改革開放的路子一定會走下去,沒有回頭的余地,因此中國的教育一定會放開。
1999年第三次全國教育工作會議,朱基總理說窮國辦教育,不走多種形式辦學的路子,別無選擇。我對民辦教育的“放開”并最終和資本市場對接持樂觀態度。
1994年的教委禁令我不知道,教育局也從來沒有提起過收儲備金是否有問題。廣東發生的事情我是知道的。我們只是把那個禁令當作一個地方法規,畢竟國務院和教育部一直沒有表態。而且這個時候我們已經停不下來了,因為其他的融資渠道完全堵死,我們只有繼續收儲備金這一條路,能做的只是減少額度。
中國新聞周刊:你是如何減少額度的?
任靖璽:2002年開始,南洋主動降低了新生的“教育儲備金”比例。2004年我離開之前,以教育儲備金方式入學的孩子,在全國南洋已降到20%。我們曾經做過一個測算,在生源穩定的情況下,將教育儲備金完全消化為學費,需要五到七年。
從1999年開始,我們就試圖向國際市場融資。世界銀行下屬的國際金融公司曾和南洋初步商定給予南洋2000萬美元的股權投資和3000萬美元的低息貸款,卻被有關方面以“教育市場外資不得進入”的理由中止而失敗。
另外,我也考慮過在國內市場上融資,以公司的名義買殼上市,對于南洋而言財力是不允許的,而且還有“教育資金不得挪做他用”的約束。
中國新聞周刊:是什么時候你決定離開南洋的?
任靖璽:確切地說,是2002年。這時候名校辦民校已經出現。而《民辦教育促進法》和《實施條例》的出臺,等于給名校的“孩子”發了準生證。這些“嫡系部隊”對于真正民辦學校的擠壓實在太大了。后來我在《教育煉獄十年》里也寫了,進入21世紀的民辦學校的狀況是“哀鴻遍野”。南洋的生源受到嚴重影響,教育儲備金的償還就有了危機。
這種不公平競爭,讓我對于整個政策環境徹底絕望,才堅定了轉讓的念頭。
中國新聞周刊:那為什么你選擇了帥建倫呢?你沒有預感到后來他的作為嗎?
任靖璽:可以說是“自投羅網”吧。在那種徹底絕望的情緒下,無論是帥建倫還是張建倫、李建倫我都會賣的。而且,2003年底帥的情況還是不錯的,那時候造紙行業很賺錢。他也提出對教育有興趣,承諾注資,并提出了一整套上市計劃?!?/p>
他們心中的南洋
★ 本刊記者/朱雨晨
孩子
曾在濟南南洋讀完初中的寧小荷(化名)對《中國新聞周刊》說,她在南洋最了不起的一件事是初三時那次罷課。那是2004年冬天,學校突然決定對整個初三年級分快慢班。
在分班之前,校方曾征求家長的意見,結果以反對為主。后來有老師說,這是濟南南洋建校以來的第一屆畢業班,校方迫于升學率的壓力,也為了打出南洋的品牌,不得已而為之。雖然教育局曾經下文禁止分快慢班,其實各個公立學校早已經分完了。
“這是關系到我們的大事,怎么能不經過我們同意就決定了呢?”寧小荷回憶說。后來她被分在快班,但是舍不得離開老班的同學們。談到這里,寧的父母對《中國新聞周刊》說,他們都支持女兒的想法。
分班決定的當天,全體初三學生集體坐在草地上不肯回教室上課。罷課持續到第二天下午,經各班班主任反復勸說,最后以記過處分相威脅,孩子們才相繼哭著進了教室。最頑強的一個班,還舉行了告別班會。
“南洋的孩子,自主意識明顯很強?!辈恢挂晃焕蠋熯@樣評價。后來被強制分流的孩子都對公立學校產生了很大的不適應,其中不少再次退學選擇去私立學校。
家長
“你們恨南洋嗎?”《中國新聞周刊》記者向許多家長提出了這樣的問題。
得到的回答都是,恨不起來。一位家長甚至說她很感激:“在南洋,我的女兒得到了一個愉快的童年,這是錢換不回來的。”
就記者采訪所及,對南洋教育內容和方式有惡評的家長,沒有一個。他們中不少人抱怨,教育局長年來的不作為:“儲備金收了這么多年,突然說是違規違法甚至犯罪,那他們早干嗎去了?”
濟南的家長代表說,受傷害最大的是孩子。目睹封校的孩子們不僅無法適應新學校,還出現了相當程度的反社會心態。
“這種心態而不是錢,是我們現在最擔心的。”不止一位家長對記者說。
老師
“我是因為在公立學校無法實現自己的教育理念,才來的南洋?!鼻皾闲iL呂軍在法庭上這樣說。在南洋,有同樣想法的老師不在少數。
總體而言,作為一家民辦學校,南洋的生源水平并不高。即使如此,2005年濟南南洋的高考上線率是64%。
老師們大都曾在公立學校任教。他們感覺,普遍而言南洋的師生關系遠比公立學校要好。一方面是因為小班教育,南洋的班級最多不超過30人,而目前公立學校的班級規模都在60人以上;另一方面是由市場規律造成的——“這就像國營企業的服務態度比不上私營企業一樣?!庇欣蠋熯@樣解釋。
一位參與濟南南洋創業的老師對《中國新聞周刊》說:“私立學校的老師都有招生的任務要求,因為競爭非常激烈。后來我站在講臺上,看到底下的孩子,就會不由自主地想起,第一次見這個孩子的時候他穿的是什么衣服,那個孩子的父母曾經多么猶豫,我是怎么打動他們的……這種感覺,在公辦學校無法體會。我們怎么能不珍惜學生,師生關系怎么會不好呢?”
這位老師說,每招到一名學生,老師有800元獎勵。他認為這沒有什么不對:“當公辦學校的老師暑假在國外旅游時,我們頂著大太陽走遍了濟南每一個角落!”
為了保持生源,南洋規定教師的工資要比當地的評價工資高10%以上。南洋解體后,他們大都去了各地的私立學校,也有很多改行不再任教。
太原市教育局副局長施永寧對《中國新聞周刊》說:“南洋從1994年在太原開辦以來,在當地民辦學校中算是數一數二的。一直到2004年,教育質量沒有下降。”
2004年12月,南洋教育集團被中國教育聯合會授予惟一的“中國民辦教育最佳品牌”?!?/p>
妥善處理南洋事件關乎民辦教育發展
妥善處理南洋教育集團的后事,對于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完善民辦教育立法,建立民辦學校的退出和破產后的清算機制具有積極的意義
★ 文/楊東 平 李方平
南洋教育集團的發展和衰敗,有復雜的原因,集中了我國民辦教育的諸多問題,值得認真研究和總結教訓。但當前最緊迫的,是妥善處置善后事宜,依法保護學生家長的利益和南洋教育集團的資產。
如果采取簡單化的處置,不恰當地定為刑事犯罪,隨意處置南洋資產,將會造成新的動蕩,形成新的糾紛和問題,有損政府形象和社會穩定。
歷史理性地認識教育儲備金模式
“教育儲備金”模式,是民辦教育創造的一種特殊教育收費形式。當“教育儲備金”學校的財政危機顯露后,廣東省政府積極應對,于2000年2月出臺《關于解決廣東省民辦學校教育儲備金問題的意見》,因而,雖然廣東是“教育儲備金”的發源地,但卻較好地化解了危機,沒有發生如南洋集團這樣的惡性事件。
風行十多年的“教育儲備金”模式是在我國特定的歷史條件下,民辦教育發展過程出現中的一種摸索,歷史已經為它劃上了句號。南洋學校事發之后,有些地方教育主管部門為了卸責,稱這是一場“騙局”,公安部門則視“教育儲備金”為一種金融犯罪,并沒有充分考慮到當時的特定環境。
改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定性
即便從法律的角度看,收取教育儲備金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性質也完全不同?!胺欠ㄎ展姶婵钭铩钡姆缸飳ο笫恰肮姶婵睢薄_@里,“公眾”是指社會上不特定的人或單位。而南洋學校對教育儲備金的收取對象嚴格限定于就讀南洋學校的學生家長;一旦該學生畢業、退學、轉學則予以退還“教育儲備金”。既非來者不拒,也未約定明確時間和利率,與法律意義上的公眾存款有嚴格的區別。
近年來,各地因收取“教育儲備金”而倒閉的民辦學校屢見不鮮,各地幾乎都將其定性為民事案件,對辦學單位法定代表人追究刑事責任的少之甚少,少數的幾起也是以涉嫌“挪用公司資金罪”起訴。經向立法、司法、法學理論界相關專家、學者以及經辦多起類似案件的資深律師討教,大家普遍認為: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認定,目前缺乏相關司法解釋。
南洋教育集團采取集中統一的垂直管理模式,下屬學校均無人、財、物的調配權,對既沒有決策權、也沒有獲取任何非法利益的南洋學校管理人員實行拘押,追究所謂“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或“非法集資罪”,是很難找到法律依據的,應當盡快依法改變。
公正公開地處理“南洋”的財產清償
盡管南洋教育集團的經營失敗,但就其資產及負債狀況而言,總體上是資產大于負債。如果嚴格按照市場化運作,全盤清算,各地學生家長所交儲備金不僅能夠償還,還會有不少盈余。但是,由于事發之后媒體廣泛報道且定性不準,各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聞風而動,各行其是,大量拘押人員、查封學校和有關人員財產。由于南洋集團的財產數額巨大,各地查處的積極性很高,使人擔心在無人為南洋資產負責、缺乏監督、墻倒眾人推的情況下,南洋資產的清算難以公正進行,很容易被權力部門賤買或形成新的經濟問題。
鑒于南洋教育集團跨地區的性質,建議由中央部委有關部門組成工作小組,負責督導對南洋教育集團資產進行全盤清算。
建立健全民辦學校退出和清算機制
民辦學校主要靠收取學費維持運行,缺乏正常的貸款、融資渠道,近年來出現各種問題而破產倒閉的不在少數。為此,亟待建立針對民辦教育機構的預警和退出機制,完善學校終止時的財產清算辦法。
目前,一些省市在為地方民辦教育立法時,根據地方的實踐已經做出了一些設計。如浙江省的草案規定,“民辦學校終止時,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財產清算,依法處置剩余資產。民辦學校清償各類債務(含退還向學生收取的各項費用和應發放教職工的工資及社保費用)后的剩余財產,經審批機關核準,可以以出資額為限,連本計息返還出資人;返還后剩余部分轉入民辦教育發展基金。”
深圳市的草案規定,“民辦學校終止時,必須妥善安置在校學生,審批機關應當予以協助。實施義務教育的民辦學校終止時,審批機關必須協助安排學生繼續就學”?!懊褶k學校終止時,應當依法進行資產清算……資產清算按照下列步驟進行:(一)由評估機關以貨幣形式計算出學校資產負債總額,并出具評估結果報告;(二)由清算組根據投入各方實際投入的金額及相關協議,計算出終止時投入各方應占的份額。”
這些措施和思路值得有關部門在處置南洋教育集團問題時借鑒。★
(作者分別為北京理工大學高教研究所教授、北京中業律師事務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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