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一個嚴重的現象令人憂心,這就是越演越烈的耕地“白色污染”問題。北方耕地幾乎被清一色的白色塑料膜覆蓋。從空中俯瞰,白茫茫一片;高速公路兩旁,白色塑料膜一望無際,好像走入了一個“水汪汪”的世界。1995~2020 年,中國農用塑料薄膜使用量已由91.5 萬噸增加到238.9 萬噸,其中地膜使用量由47.0 萬噸增加到135.7萬噸,地膜覆蓋面積由649.3萬公頃增加到1738.68萬公頃(國家統計局農村社會經濟調查司,2021)。使用農膜的目的主要有兩個:①建造塑料大棚生產反季節蔬菜或水果;②直接鋪到耕地上,生產經濟價值較高的蔬菜或作物。在山東、河北等農村,除了玉米、小麥等大宗作物,花生、土豆、西瓜、大蒜、茄子、辣椒、黃煙等作物幾乎毫無例外地覆蓋農膜。土地覆蓋農膜后,由于改善了土壤溫度、濕度,生長季節可以延長,產量能夠提高 20%~50%,個別作物的產量甚至可以翻倍。通過覆蓋農膜增加產量是農學家的新技術發明,但是,誰也不知道我們的生態環境能夠承受多少農膜污染?
目前,我國每年約有50 萬噸農膜殘留在土壤中,殘膜率達到 40%。農用塑料膜在生產過程中需加 40%~60%的增塑劑,這種增塑劑多為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對植物具有很強的毒性,特別是對蔬菜影響更大。這些農膜在 15~20 厘米土層形成不易透水、透氣性很差的難耕作層,并且進入自然界中的塑料薄膜分解十分緩慢,其完全分解需要幾十年甚至超過 200 年(閆實,2012)。
盡管一些勤快的農民會將農膜從地里挑出,但他們僅僅是將農膜從自家的田里扔到地頭上。由于農膜質量較輕且沾滿了土,回收利用的價值并不大,因此,很少有人愿意收這種廢品。當農膜積累多了以后,農民大多是一把火點了,可燃燒后的農膜造成的污染更大。那些自然界不能分解的有機化合物,被稱為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ersistent Organic Pollutants,,POPs)2004 年正式生效的《斯德哥爾摩公約》把艾氏劑、狄氏劑、異狄氏劑、滴滴涕、七氯、氯丹、滅蟻靈、毒殺芬、六氯代苯、二惡英、呋喃及多氯聯苯 12 種化合物列為首批對人類危害極大的 POPs,在世界范圍內禁用或嚴格限用。它們在自然界中滯留時間很長(最長可在第七代人體中檢測出),毒性極強,可通過呼吸和食物鏈進入人體,導致生殖系統、呼吸系統、神經系統等中毒、癌變或畸形,甚至死亡。焚燒農膜極易產生上述 12 種 POPs 中的至少 5種,即后 5 種。
幾十年前,農業部(改組為農業農村部)和科學技術部希望科學家盡快制訂降解農膜的方案,篩選特殊的微生物來分解農膜。遺憾的是,至今沒有傳出令人興奮的消息。雖不斷有人傳言研制出可降解農膜,但是,因其價高質劣,農民根本不用。這里,主管人員和科學家都犯了一個常識性的錯誤——農膜是自然界根本不存在的物品,哪里有什么微生物愿意“吃”它們?為什么不研究替代措施或者制定政策,讓農民停止使用農膜,從源頭控制“白色污染”呢?
大量使用農膜,雖然產量提高了,但是生產出來的農產品不好吃了,即質量下降了。任何生命的生長都有其固定的規律,本來長得慢的非要讓它長得快,其代價就是質量的下降和環境的污染,表現在作物和蔬菜上就是風味下降和耕地污染。在農村,大蒜基部比拇指粗,這在 30 年前是根本不可能的,這是農膜、化肥和激素的“貢獻”。但是,現在的大蒜辣味不足了。產量高,農民可多賣錢,至于好吃不好吃,沒人操心。可是,農民的收入并沒有得到真正提高。農膜增產后的利潤“大餅”被更多的人瓜分了,他們為農民留的部分是最少的,而風險卻讓農民來承擔。農膜商、運輸商、出口商、批發商、田間小販、零售商,他們的眼睛早就盯上了農業增收帶來的那點可憐的利潤(國家減免農業稅或糧食直補帶來的效益很快就被漲價的農資抵消了)。農民承受了土地污染的苦果,但他們永遠處在社會的底層,即使提高了產量,但多出來的收入遠沒有外出打工合算。
通過鋪膜并增施大量的化肥來提高土地生產力,正如給土地吃“鴉片”,植物長快了,產量提高了,但是,土地就會對這些物質產生強烈的依賴,地越種越“瘦”。現在農民普遍反映“地不上大量化肥就不長莊稼”。那些殘存在土壤中的農膜,再加上過量使用的化肥、農藥、除草劑、添加劑等,將逐漸在耕地中積累,長期下去,耕地將元氣大傷。
中國人用地養地五千年,而使用農膜約20 年,我國的地力已經下降到觸目驚心的地步,如果繼續種地不養地,100 年后,或將無健康的耕地可種。而且,在目前的農業生產方式下,中國人一邊吃化學化的食物,一邊呼吸含有二惡英的空氣。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受害最大,我國農村癌癥患者越來越年輕化,因此我們必須高度重視這個危險的信號。
覆蓋農膜帶來的增產,相比其帶來的危害可謂得不償失,而且增產不一定非要覆蓋農膜。通過增加土壤有機質而使土壤變黑,即將秸稈通過牛羊等動物轉化成肉、奶和肥料,肥料產生沼氣提供能源后,再將沼渣和沼液還田,就能逐步培肥耕地。增加土壤有機質和土壤團粒結構,依然能夠改善土壤水、肥、氣、熱條件,達到覆蓋農膜的效果,這個做法能使土地持續保持高生產力,而非短期保持。增加動物生產和能源生產后,耕地所創造的價值大大高于覆蓋農膜帶來的效益。
增加有機肥就會減少化肥用量,取消農膜覆蓋就會使生產成本下降,并從源頭杜絕“白色污染”。總之,要提高農民收入,必須采取正確的做法,增產的同時要增效,要保護耕地,減少環境污染。“殺雞取卵”式的、用地不養地,甚至毀地、害地的做法,不能再持續下去了。
用一種技術替代另一種技術(如用降解膜代替傳統地膜),可能產生更多、更隱蔽或更難治理的污染。這就需要調整發展理念、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倡導發展生態農業,從根本上治理耕地“白色污染”,這是一個非常漫長的過程。在這個漫長的過程中,政府要走在前頭。只有把重經濟增長、輕耕地保護轉向保護耕地與經濟增長并重;把耕地保護滯后于經濟發展,轉變為保護耕地和經濟發展同步;把主要用行政方法保護耕地轉變為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技術和必要行政手段相結合的方法保護耕地,才能解決耕地問題。只有適應新形勢,加快體制機制創新,用改革方法解決發展中耕地“白色污染”問題,耕地保護才能走上高效、持續、健康的發展道路(鄧向東 等,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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