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0年李昌平上書總理,提出“三農問題”至今,已經到第二十四個年頭了。從2004年我國發出關于“三農問題”的“一號文件”至今,已經連續二十年發布關于“三農問題”的“一號文件”了。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大報告中明確指出“農業農村農民問題是關系國計民生的根本性問題,必須始終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并把鄉村振興上升為國家戰略;在二十大報告中再次強調“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最艱巨最繁重的任務仍然在農村。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查閱我國近些年來的財政預算也可知,多年來我國農林水方面的預算資金都是僅次于教育支出的大項,這充分說明中央是高度重視“三農問題”的。
而實際效果怎樣?雖然取得了一些成就,短期內沒有出現饑荒,但從全局和長期趨勢來看,我國的“三農問題”并沒有得到根治,而且是呈日益嚴峻之勢。從中央近幾年反復強調糧食安全問題和鄉村振興問題,糧食對外依賴程度越來越高,農村空殼化問題依然嚴重,也可以反證問題的嚴峻性。那問題究竟出在哪里呢?
如果說我國的“三農問題”要靠最近被抓的唐仁健之流去解決,很顯然是不靠譜的,但也不能說我們農業系統的高官們都是唐仁健之流。那又是哪些人搞糟了或者說誤導了我國的“三農政策”呢?答:只能是所謂的“三農”磚家了。那問題出來了:這么多年來究竟是哪些“三農”磚家在誤導我國的“三農政策”?
當然,有些專家們會覺得冤屈——我只負責建議,采納與否是官員們的事;有些官員也會辯解,這些政策都是專家們提的。似乎誰都沒有責任!然而,當專家變成“磚家”,與唐仁健之流沆瀣一氣時,我國的“三農問題”就永遠無解了。
我們在此不討論官員是否瀆職和是否存在立場的問題(這是紀委監委、國安和公檢法的事),僅從學術的角度討論一下“三農政策”的路線問題。
按照實事求是的基本認知原則,延續了二十年的“三農政策”未能從全局和長期的角度解決“三農問題”,就充分說明我們踐行的“三農政策”是有問題的。錢,我花了,有什么問題呢?錢是花了,但是錢花在誰頭上了?是如何花的?這是關鍵。這就涉及路線問題了。就好比是打槍,你把子彈打出去了,但是子彈瞄準什么、怎么打出去,是關鍵。本來是應該上山打鳥的,結果你去打野果去了。原本目標是一只大狗熊,結果你用彈弓去打,也是不能解決問題的,那怕你廢了九牛二虎之力。
返觀我國近些年的“三農資金”的花法,我們可以發現,惠農資金大多是針對什么“農業龍頭企業”、“種糧大戶”、“合作社”等所謂的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的,還有相當一部分是用于各種農業項目投資(如各種特色農業項目)和基礎設施建設的,落在個別農民頭上的大多是那些微不足道的種糧補貼(而且往往還不與糧食生產掛鉤,即反正補貼的錢給你了、你種糧與否不管)。這背后的邏輯是,只要務農有錢賺了,農民就會務農,“三農”問題就解決了(潛臺詞是,你看歐美國家都是這樣通過補貼農場主來鼓勵農業生產的)。
表面上看,這很合理啊!但是,現實不是這個邏輯。
現實的邏輯是:(1)中國的農民非農就業收入水平比務農高時,就不會務農;(2)農業生產是一個弱勢產業,在市場機制作用下難以可持續發展的。這就是農村持續空殼化的原因,也是農業龍頭企業、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在獲取了國家補貼后關門大吉的原因,自然也是農村經濟不可持續的原因和鄉村振興難的原因。以至于資本市場流行這樣的箴言——“你要是恨誰,就鼓動他去投資農業”。
有人會說,你看歐美國家為什么通過政府補貼、農業有錢賺就能保障他們的農業生產可持續發展了呢?這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啊!怎么不問問:(1)歐美國家對農場主的補貼究竟有多少,一個(戶)農場主一年能得到多少補貼、從農業收入有多少,中國農民個人頭上一年能得多少補貼?(2)歐美除了補貼農場主外,還采取了什么政策措施保護支持本國農業?(3)歐美在債務危機下,補貼式農業還可持續多久?
我們的老祖宗早就告誡過我們,邯鄲學步、東施效顰,并不是什么明智之舉。
按照我國現行的“三農政策”邏輯——“讓農業獲得合理的收入”,比如,一畝地種水稻一茬凈收入為670元,按照投入產出比算(投入按770元算,成本不計農民自投人工工資),這個收益率約87%,對于人均不足3畝、戶均不到10畝的中國農民家庭而言,種水稻一茬人均收入不到2000元、戶均不到6000元,按照兩年三茬的復種指數(1.5)算,農民種糧一年人均不到3000元、戶均不到9000元。按照同樣的邏輯,甚至是更低的收益率(5%),對于那些耕地上萬畝的歐美農場主而言,戶均最低收入都在38萬元以上。戶均38萬的收入可以讓歐美農場主安心從事農業生產,而戶均不到9000元、人均不到3000元的種糧收入不能讓中國農民安心務農。想想城市普通工資水平是多少,月工資5000元/人以下的都不用上繳個人所得稅。可以說,非農工資收入水平與種糧收入水平之間是存在巨大的鴻溝的。不把這個鴻溝填平,要想農民安心務農,估計有點難。那些“三農專家”認識到這一點了嗎?
也許有人會說,那我們把農民“趕”到城市去(美名其曰“城市化”“讓農民工市民化”),提高農民戶均耕地面積(讓中國農民如歐美農場主般),那這個收入水平鴻溝的問題不就解決了?改革開放幾十年我們一直是這么干的。但是,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被“趕”到城市的農民工干什么呢?在上個世紀八九十年代,我們靠沿海地區供給外向的勞動力密集型加工業吸納了一批又一批農民工。進入二十一世紀,房地產的不斷擴張,乃至于不惜形成泡沫,又吸納了一批又一批農民工進城工作。
但是,結果是什么呢?2023年我國城市人口比重才達66.16%(農村還有近5億人,離戶均萬畝耕地的歐美農場主標準還差得遠呢),中國制造的工業產品就占了世界的三分之二,歐美國家在產業空洞化下對中國實行貿易保護政策,同時,城市就業難已經成為一個非常嚴重的社會性問題了。這意味著,通過如歐美國家般“城市化”“農民市民化”和“工業化”來解決我國“三農問題”的路線是行不通的。
那我們大幅度提高農業補貼來提高種糧收入(比如農民戶均收入達到10萬元,別說歐美農場主戶均數十萬元甚至數百萬元了),能不能解決“三農問題”呢?答案是顯然的,我國政府不具備如此大的財力(簡單算一下就知道了,10萬元×2億農戶=20萬億元)。
中國的特殊國情——人多地少,決定了“歐美式農業”不適合中國、歐美式的城市化工業化現代化道路不適合中國。這大概是中央提出的“中國式現代化”的含義之一。如果說我國2004年以來實行的“三農政策”是治標不治本的花招,那么持續的工業化城市化就是對我國鄉村經濟的釜底抽薪,沒有了年輕人的鄉村還有什么希望可言,沒有了年輕人的鄉村如何振興?!
這意味著,要從根本上解決我國的“三農問題”需要另辟蹊徑,單純的“三農政策”也解決不了“三農問題”。這大概就是業內流行的“要跳出三農看三農”的寓意吧!
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實際上對此早有指示。十九大報告明確指出,“壯大農村集體經濟”、“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這是我國新時代制定“三農政策”的指導方針,“三農資金”的使用必須以壯大農村集體經濟為根本,把農民(工)、農村戶籍大學生以及愿意到農村去的城市青年和農村土地等生產資料組織起來,并引導扶持農村集體經濟走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之路,通過農村集體經濟二三產業的發展在農村集體經濟內部實現對農業生產的補貼。這意味著,我國鄉村振興必須也只能走社會主義的發展道路。離開了這一正確的道路,在“三農問題”上花再多的錢,也是水中撈月。
習近平總書記2000年在十九屆五中全會上指出“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必然要求構建新發展格局”。構建新發展格局,就必須暢通國內大循環,而此關鍵是暢通城鄉之間工農產品的大循環。具體而言,就是要通過解決“三農問題”、實現鄉村振興來提高農民農村的收入水平和消費水平,從而緩解我國工業產品出口壓力。但是,返觀唐仁健之流將糧食收購價每斤提高1分錢也拿出來夸夸其談,實在是對以黨中央指示的陽奉陰違。至于那些公然向農民喊話“你敢栽,我敢砍”的,其立場恐怕就更有問題了。
放任外國農產品沖擊國內農產品市場乃至傾銷,再好的“三農政策”也永遠解決不了我國的“三農問題”。仍然大力補貼出口加工業(以世界加工廠為發展目標)、放任房地產泡沫經濟不斷擴張,仍然不斷從農村虹吸勞動力和年輕人,再好的“三農政策”也是永遠解決不了我國的“三農問題”的。
要從根本上解決我國的“三農問題”、實現鄉村振興,留住農村勞動力和年青人是關鍵;而要做到這一點,不從填平工農之間的收入分配鴻溝開始,是不行的。要想鄉村可持續發展、從而實現我國經濟在新發展格局中高質量發展,進而實現我國的長治久安,沒有將農民和農村耕地等生產資料組織起來的強大農村集體經濟,是不可能的。在社會化大生產的時代背景下,小農經濟模式、資本主義農業生產模式都是落后的生產模式。
(來源:昆侖策網【原創】修訂稿,作者授權首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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