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
經過30年實踐檢驗,“二輪承包”徹底失敗了!
以下事實證明“二輪承包”徹底失敗了:
第一,“二輪承包”后,我國由糧食、大豆凈出口大國轉變為糧食、大豆凈進口大國,每年進口的農產品需要10億畝土地生產。
第二,“二輪承包”后,我國很快由以農補工、以鄉補城轉變為以工補農、以城補鄉。三農由每年貢獻公糧水費三提五統及剪刀差數千億元,轉而為需要財政每年補貼上萬億元;
第三,“二輪承包”前,承包農戶由“交足國家的、留足集體的、剩下全是自己的,且還能養活一家人”,“二輪承包”后轉變為“不交國家的(倒給補貼)、不留集體的,全部都是自己的——養活不了一個人”;
第四,“二輪承包”后,由鄉村自治變成全面管治。1997年前,鄉村兩級干部除自己養自己,還為國家交錢交糧,農田水利等基本建設也基本靠農民自己干,也不需要國家派干部下鄉支持工作。現在,鄉村兩級干部都吃財政飯(吃財政飯的人員至少比1997年增加了5倍以上),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基本靠財政撥款,此外,每年還要從城市下派數百萬干部下鄉村支持工作,還覺得人手不夠用。
第五,以前農村農業欣欣向榮,現在就只剩下留守等死的老人,豬都沒有了。農村社會已經死氣沉沉!
二輪承包30年,農村農業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并沒有調動農民生產積極性,并沒有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并沒有增加農民農業收入,并沒有改善鄉村治理,并沒有鞏固集體經濟和走向共同富裕,并沒有兌現強制計劃生育時的承諾——老有所養,并沒有繁榮農村社會事業,并沒有讓老百姓安居樂業(老婆孩子熱炕頭的日子變成了奢侈)……除鄉村兩級負債累累外,國家財政也不堪重負!
“二輪承包三十年”馬上要到期了,有關方面宣布“二輪承包到期后再順延三十年不變”。做出這個決定的依據是什么呢?
我也知道無力阻止給中國千千萬萬小農戶吃“再順延三十年不變”的所謂的定心丸,但我要警告:均分土地到戶的所謂承包制,早就不是什么承包制了,早已沒了調動農民生產積極性的作用了。如果說“再順延三十年不變”有什么作用的話,似乎就只有一個作用:給極少數別有用心的搞“私有化”的人留下機會!
天底下的人都明白,當勞動力每天有200元的收入的時候,兩個農民一年種地的機會成本就是144000元,一家一戶承包5畝地,一畝地年收入2000元,年共收入才10000元。中國人多地少,中國式“家庭承包責任制”只有在勞動力沒有價格的情況下有效。這個道理三歲小孩都懂的,能做出“二輪承包到期后再順延三十年不變”的決策,這就不是一般的深謀遠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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