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云南瀾滄縣木嘎鄉拉巴村最早于1962年開始搞合作醫療,最讓人難以置信的是,全村人均0.5元錢從1962年一直堅持到1971年;人均1元錢從1971年一直堅持到1997年;1997年至2004年是人均5~8元。就這點錢,竟然保證小病免費,大病報銷30%,收支基本平衡。
云南瀾滄縣木嘎鄉拉巴村有有農戶608戶,2639人,其中婦女1299人;2004年人均收入580元,人均口糧329公斤。全村100%的拉祜族。距離瀾滄縣城108公里,距離木嘎鄉政府18公里。
一九六一年,村里有個叫張扎區的中年人,兒子得了一種怪病(據說是勞傷加肝炎)。張扎區不信寨子里的巫師,而相信一個用草藥治病的張拉體婆婆。在張婆婆的精心治療下,張扎區兒子的病慢慢地好了。從此,張扎區對草醫草藥發生了興趣,立志學草醫治病救人,挑戰巫師殺生驅鬼治病救人的權威。
從一九六二年開始,張扎區一邊在向張婆婆學醫的同時,分別拜周邊縣的十五個有名草醫為師;一邊用學到的草藥草醫知識偷偷摸摸地給村民看病,開始了他一生免費為鄉親看病——合作醫療的事業。到一九六四年,張扎區已經成為周圍村子小有名氣的草醫了。為了進一步提高張扎區的醫術,政府和村上還多次送張扎區到鄉、縣、地區的醫院進行短期的培訓。
張扎區醫術越來越精明,自己采集、研制的草藥越來越多,給社員看病的成本卻越來越低,社員每人每年五角錢的人頭費(其中支付張扎區每月二十五元補貼),看病再不用任何開支了。為了降低村民的發病率,張扎區定期用草藥熬制預防藥湯分發到各家各戶,村子里生病的人越來越少,巫師越來越沒有了市場。
張扎區經過多次培訓,西醫也有了一定的基礎。從一九七一年開始,張扎區開始以草藥為本,以西藥為輔給村民治病,從此,拉巴大隊的合作醫療和全國的合作醫療模式接軌了。赤腳醫生也增加到四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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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的拉巴大隊有兩千四百人,九個社,每人每年出一元錢加入合作醫療,分社核算,多退少補。收取的合作醫療費,由大隊會計存入鄉上的信用社,存折由大隊書記管。張扎區開藥方,病人找會計和書記拿現金買藥(西藥)。
小病不出村,只出掛號費五分;大病由張扎區開證明到鄉上醫院治療,國家補助一點(只補助了四年,一九七一到一九七五年),約30%,合作醫療報銷20%(特困戶報銷30%),其余由個人支付。這樣的制度一直堅持到一九九七年。
隨著改革開放以來的醫藥大漲價和合作醫療體系的解體,醫生都自個兒發財去了。張扎區不為所動,一直到一九九七年依然堅持一人一元錢的合作醫療制度不變。為了盡量降低醫藥成本,同時又保證村民的身體健康,張扎區始終堅持每半月對村民進行一次健康培訓,每個季度給村民用一次草藥預防常見病。
一九九六年,拉巴村人均口糧二百零一公斤,人均純收入十一元,醫療合作社已經拖欠鄉衛生院四千多元了。樂施會資助拉巴村合作醫療五千元,建立了二十畝地的草藥基地,建成后,村民用藥方便了,品種也能夠滿足需求,還能賣錢。
一九九八年,樂施會又資助了三萬八千元,其中:兩萬元建了醫務室,一萬元用于西藥周轉,八千元用于培養了兩個年輕的村醫;二○○一年,又資助五萬元建立了合作醫療茶葉基地六十三畝。二○○五年,基地可以收入五千元以上。
由于樂施會發展生產的其他項目的介入,拉巴村農民收入有了一定的提高,人們對西醫西藥有了更高的需求,從一九九七年開始,人均合作醫療費用由一元增加到了五元。 一九九七年下半年,全村有了六個年輕的醫生,年屆七十的張扎區光榮退休,拉巴村的合作醫療進入了新時期。
從二○○四年回溯到二○○一年,拉巴村合作醫療的財務收支基本平衡,每年的盈虧不超過三四千元。對虧損的部分,分社區單獨核算,超支下年補足;一九九八——二○○○年,各年都實行的是開支多少、收取多少的辦法。
一九九七年以來,拉巴村合作醫療管理模式有以下的特點:
基礎性的健康培訓和預防是關鍵。健康培訓分兩部分進行,一是張扎區根據社區的常見病在不同季節和氣候條件下的發生情況,每周做培訓,告訴一些草藥預防和治理常識;二是青年醫生根據縣衛生系統的季度預防與衛生保健宣傳資料,在教堂對村民進行定期的培訓,還定期對婦女進行針對性的培訓。
預防也分兩部分:一方面,張扎區每年至少兩次統一熬制草藥,分發到人,有針對性地預防常見病的發生;另一方面,年輕村醫根據縣衛生局要求對村民進行免疫。
制度化的民主管理是保障。統一管理、分社核算;季度盤存(藥品)、分月公布(財務和病情);代表監督、公評公議。全村三個大社(大拉巴、小拉巴、芒尾)統一人頭費標準,統一購買西藥,統一制作草藥,統一服務和藥品價格,統一培訓和預防,統一管理合作醫療基地,統一財務管理;分社區記賬,分社區核算,多退少補;每個季度都由社區發展委員會組織一次藥品盤存,每次盤存的結果都張榜公布;每月都公布掛號人數、病情和藥品支出情況。
社區發展委員會設有專門的監督小組,每月都對合作醫療運行情況發布監督報告,報告的內容主要有藥品采購是否符合程序,看大病和報銷是否符合程序與標準,服務態度是否讓社員滿意等等,社員在月底的禱告前都可以對醫療服務進行公開的評議。
草醫草藥是根基。草醫草藥是拉巴村合作醫療的根基。一方面,沒有草醫草藥就不可能有拉巴的合作醫療;另一方面,拉巴村幾十年來能夠將合作醫療堅持下來,根本的一條就是因為草醫草藥降低了成本。
樂于奉獻的張扎區精神和誠信的社區文化是條件。張扎區醫生一生樂于奉獻的精神,贏得了社區群眾的尊敬和信任。張扎區也為年輕的村醫們樹立了榜樣,年輕的張新平、李玉梅醫生說:沒有老醫生的無私奉獻,就不可能搞好合作醫療。他們表示要一輩子學習老醫生,一輩子像老醫生一樣為村民服務。
拉巴村合作醫療制度應該至少在以下方面促使我們進行深入的思考。
一是農村合作醫療到底是鼓勵群眾自己搞好,還是政府主導搞好。從拉巴村的實踐來看,合作醫療由群眾自發搞起來的生命力是非常強的。一則透明度高,給群眾看得見摸得著的感覺;二則參與性強,參與面廣,社區幾乎沒有不參加和不關心合作醫療的;三則擁有感強,群眾真正認為醫療合作社是自己的合作社,維護合作社成為大家的自覺行動;四是可控、有安全感,社區群眾覺得有能力掌管合作醫療,如不擔心醫生不好好服務,不擔心財務出問題,不擔心少數強人占便宜等等。所以,我覺得現在政府重視農村合作醫療是好事,但方法上要講究,最好讓群眾自己搞自己的醫療合作社,搞起來了,運轉正常,政府再給補貼。
二是農村合作醫療是保小病好,還是保大病好。政府主張農村合作醫療主要保大病,而拉巴村幾十年來一直只保小病。他們認為:第一,大病是小病積累的結果,小病及時醫治,大病就會很少;第二,保小病,大家都會受益,參與積極性就會高;第三,保大病不可控,超出了社員的管理能力;第四,大病應該以救濟為主,親人、教會、村委會另想辦法救濟,不應該納入社區合作醫療的范疇。
三是農村合作醫療是提供中醫中藥服務好,還是提供西醫西藥服務好。從拉巴村的實踐來看,草醫草藥(中醫中藥)的作用非常大,一是有預防作用,二是可以降低成本,三是還能以藥換醫(以藥養醫)。現在的西醫西藥價格太高,城里人都受不了,鄉下人怎么負擔得起呢?所以,農村合作醫療中醫中藥不能丟。
四是農村合作醫療是全國一個模式好,還是多種模式競爭好。現在全國各地搞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其做法幾乎千篇一律。中國之大,情況千差萬別,不應該只有一種模式。我想,應該出現很多的模式,讓各種模式在不同的地方競爭,最后才能總結出各地最好的模式。我認為,最好的辦法是依法配置合作醫療資源,由社區群眾的組織自己按照“合作醫療基本規則”掌握資源的使用,而不是由政府和衛生部門配置和掌控醫療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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