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由農村集體經濟向家庭分散經營的轉變過程,有這樣幾個概念或提法,是反映真實的歷史進程的:
1、最初是說搞農業生產責任制,叫聯產承包制,是聯系(根據)產量計算勞動報酬的生產責任制形式。最早是聯產到組,后來聯產到戶(包產到戶)。理論上講,這時還有統一經營和統一分配,因為根據產量計算勞動報酬嘛。
2、很快轉變到土地的家庭承包經營了,即習慣上講的“大包干”。這時,聯產計酬沒有了,集體不再統一經營了,因為統一分配也沒有了,”聯產承包”變成了“土地承包”。當然,從法理上講,集體還有對土地承包關系進行調整或再分配的權利,即土地的管理權。但本質上已經由一種生產責任制形式演變為家庭占有土地的分散經營方式了。注意,這里都還叫承包制,但前者是對生產過程某環節或全環節的承包,后者變為對土地的承包了,概念己經轉換。
3、以延長土地承包期的辦法使土地的家庭占有關系固化、長期化,從法律上剝奪了集體對土地的管理權,即對承包土地的調整權,土地的集體所有權被虛置、架空,終于完成了由集體到個體的蛻變。
4、綜上,農村到底是堅持家庭土地承包制,還是還地權于民的分田單干,實際上早已是集體化和私有化兩條道路斗爭的焦點。一部分人認為不管聯不聯產,還是要堅持集體土地的家庭承包制;另一部分人認為,承包制一開始就是“逗你玩”、假的,所以要把土地承包權股權化后確權到戶,然后自由流轉,以實現土地的兼并和集約化規模經營。這就是產權制度改革,為資本下鄉開路,并且,不改革就不給你登記,這就是當下農村改革進程的本質。
5、上述這一過程只是在農業經濟這個范疇之內的演變邏輯。如果僅僅停留在這一點仍然遠遠不能解釋三農問題產生的本質,因為在這一演變進程發生的同時,還發生著兩個更加具有全局意義的蛻變:一個是由于完全市場化(國家放棄對二三產業在城鄉之間合理布局的宏觀調控),進而導致農村工業化進程的夭折,使農村集體經濟失去了二三產業發展的經濟支撐,結果造成依托集體經濟發展的農民二三產業轉移和本土性城鎮化集聚的進程中斷;另一個是農村勞動力失去本土產業轉移的依托,只能大批轉為農民工,進城務工,成為可以自由出賣勞動力的雇傭勞動者,為城鄉資本主義的大發展提供了前提條件。
這兩個趨勢的發展才是三農問題產生和長期不能解決的根本原因。結果是農業副業化、虧損化,農村空心化、人口老齡化,中央不得不重新提出鄉村振興的戰略。但前有華西、南街、周家莊這樣的集體經濟典型,后有塘約道路重走集體化的最新探索,卻至今仍然遭到一些頑固堅持私有化勢力的反對和阻擊,這是值得人們深思的。
6、陳錫文同志好像講過“合作化的終點就是集體化的起點”這樣的話,對此,我是贊同的。理論工作者們應該聯系新中國的歷史和現實,講清楚合作化與集體化概念的區別和相互關系,因為一般意義上的合作化概念是可以建立在私有制基礎之上的,連國民黨時期都不反對并且有學者對合作化進行過研究。如果我沒記錯的話,早在八十年代農村改革初期(1984年),國家有關部門就在合肥舉辦過國際合作經濟講習班,集中培訓全國各地的農村工作部部長、副部長們,講解世界各國特別是西方國家的合作經濟。筆者曾有幸參加學習,那時,為了配合當時的農村改革,就已經開始從理論上由集體經濟的概念向合作經濟的概念轉變了。
五十年代,為什么叫開始叫農業合作化?后來,為什么又叫農村公社化或農村集體化?難道這樣的概念不是反映歷史的進步和發展嗎?為什么非要退回去呢?難道不是為了某種政治需要嗎?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訂閱烏有之鄉網刊微信公眾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