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上午,河陽鄉村研究院副院長周春光老師來到“從全球到村莊:以鄉村作為方法”國際暑期班講堂,為學員們帶來了一場題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道路問題》的精彩講座。
一、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基本概念和四項原則
周老師首先厘清了“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基本概念。“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提出始于1950年代,至今已有五十多年的歷史。從現實角度理解社會主義新農村概念,是與生產的“社會化、工業化、電氣化、機械化”相聯系。用縉云當地俗語,形象地講就是“點燈不用油,耕地不用牛”。“共產主義是天堂,人民公社是金橋”等概念。在黨的文件中,首次明確提出“社會主義新農村”概念,是十六屆五中全會在制定十一五發展規劃中,提出的新農村“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二十字方針。
在農村改革經過三十多年后的今天,深水區和攻堅期的農村改革,面臨其綜合性、復雜性、艱巨性空前局面。堅持新農村建設的社會主義道路,應當遵循四項重要原則:一、堅持土地等生產資料集體所有制;二、發展壯大集體經濟,實現共同富裕;三、堅持按勞分配制度,增加財產性收入;四、尊重和擴大農民的民主權利和財產權利。
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四個階段
周老師結合親身經歷和切身感受,用四個歷史階段劃分為脈絡,回顧了新農村建設的歷史過程。
1.奠基期。從1949年建國后的土改到1953年一化三改造前,全面推行1947年9月黨在河北省石家莊市西柏坡舉行全國土地會議通過的《中國土地法大綱》,不僅廢除封建剝削土地制度,實行耕者有其田土地,而且廢除鄉村在土地改革以前的一切債務。中國歷代農民運動的核心問題都是土地問題,只有共產黨土改是最徹底的、實現農民美好目標的革命。對中國農村來說,土改是完成新民主主義革命任務的標志,也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奠定了良好的基礎。這一歷史時期處在國民經濟恢復期,與抗美援朝戰爭等宏大歷史事件相聯系。
2.初建期。從1953年實行社會主義改造(一化三改)開始到1962年《人民公社工作條例》(也稱60條)頒布,其間歷經互助組、初級合作社、高級合作社,再到人民公社建立。盡管在這一歷史時期出現過“共產風、強迫命令風、浮夸風、瞎指揮風、干部特殊化風”、反右擴大化等嚴重錯誤和慘痛教訓,以及三年自然災害和困難時期影響。但是,從土地私有制到社會主義集體所有制的革命性變革,以糧食統購統銷的人民公社體制的確立,對于中國工業化“兩條腿走路”和加強工農聯盟為基礎的社會主義制度的偉大意義不可低估。這一個時期頒布實施的《人民公社工作條例》,既是農村社會主義制度建設的重要成果,也是指導我國農村農業發展的綱領性文獻。
特別值得強調的是:土地集體所有制既有獨創性又有優越性。其獨創性表現在繼承了歷史上土地私有制的占有形式是家庭這一傳統,而又打破家庭邊界使其擴展到村莊、社區,從而與社會主義公有制相聯系。因此,具有不同于其他國家土地所有制的獨創性。其優越性表現在集體內部:在于為社會化生產、分工協作開辟了道路,讓各有專長的人各盡所能創造了條件;既為平均分配農用土地和宅基地提供了唯一手段和保障,又為抵抗資本剝奪農民生存權提供了屏障。優越性表現在集體外部:既對城市利益可能侵犯農民利益形成有效制衡,又構成農村與城市對接的橋梁。
3.成長期。從1962年“人民公社六十條”(即《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修正草案)》)出臺到1983年人民公社制度解體。這一時期“隊為基礎,三級所有”的所有制結構不斷完善成熟,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健康發展,取得突出的成果是:開展了大規模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從根本上改善了我國農業生產條件;建構了農資、農技、農產品、農村金融等完善的服務體系;快速推動農業生產技術進步和農業增產增收;民辦公助辦學與教育事業快速發展;農村合作醫療普及;為社隊企業這一“偉大而又光輝燦爛事業”的大發展奠定了基礎;農村社會組織化程度大幅提高,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和思想道德建設成果顯著。
4.改革開放時期。20世紀80年代初開始全面推行家庭承包經營體制至今。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進入新世紀之后,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進入了“以工補農,以城帶鄉”新的歷史時期,其最顯著特點,是農村勞動力和生產要素在城鄉間流動高度自由,大量農民流入城市,大量生產成本更低的工業品,既為中國成為世界工廠作出不可磨滅貢獻,也為農民進城務工賺取勞務增加收入。這個階段特別值得強調的是:進入八十年代后鄉鎮企業就以國家領導人“意想不到的速度向前發展”,并較快推動地多人少、管理水平低的地方生產力的大幅提高。但也出現了很多問題,土地細碎化和小農經濟與生產社會化、規模化與集約化之間矛盾突出,土地生產力下降,土地拋荒問題突出,糧食自給率下降;原有的“三農”服務體系、集體經濟和村社共同體逐步瓦解,農村道德思想滑坡,基層組織建設弱化等復雜問題。
三、道路問題的討論為何仍然重要?
全國各地農村集體經濟大面積萎縮。擁有最寶貴土地資源的集體,經濟上卻成為“空殼村”的高達50%,擁有集體經濟10萬元以下的村也高達30%;導致脫貧任務艱巨,脫貧后返貧的可能性高。據國務院“扶貧辦”提供的數據,2015年我國的貧困人口為7000萬,2016年脫貧1000萬,如今尚有6000萬。這是討論道路問題的現實原因。
最近一段時期,《軟埋》和《塘約道路》兩本書引起了關于“新農村建設”、“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等話題的討論與爭論。特別是《塘約道路》在全國各地呼喚回歸合作化集體化的巨大的社會反響,是引起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道路問題討論的直接原因。
四、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基本問題
1.社會主義土地集體所有制問題。土地集體所有制是農村社會主義公有制的實現形式,但現在許多經濟學人把分包到戶作為農村社會主義集體所有制的實現形式。把集體成員共同擁有土地的明晰產權硬要說成不明晰,把己經確權到戶的土地硬要再次加以確權,從而造成集體所有權的“弱化”與“虛化”。由此造成理論和實踐的混亂,確實需要認真加以探究。
2.基層組織與集體經濟組織立法問題。在我國行政序列中,鄉鎮與行政村同屬于基層組織。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實踐中,鄉鎮作為基層組織的龍頭,應該如何發揮龍頭作用要有工作規范,這就需要國家立法部門將鄉鎮人民政府工作條例納入立法范圍。集體經濟是建設新農村的物質基礎,是人民群眾走共同富裕的“金橋”,修改后的《民法通則》,雖然終于賦予集體經濟以法人地位,但相關的配套法律法規還需要進一步完善。
3.構建新型經濟組織和發展集體經濟。無論從上世紀90年代初,鄧小平提出“兩個飛躍”重要論斷看,還是從塘約村脫貧致富短短幾年時間發生巨變的經驗看,由“戶自為戰”的分包到戶經營向“村社一體”的新型集體經濟組織轉變是必然選擇。人人參與的綜合性合作社、“村社一體”的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核心。發展壯大集體經濟,是解決小農經濟與生產社會化、規模化、集約化矛盾的唯一正確選擇。隨著集體經濟發展和分工深化,需要在更大、更廣、更新領域實現分業分工。農業生產社會化必然導致農村集體產權應突破行政村邊界,實行“村社一體、聯營聯建”整合和優化農村資源配置,發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新農村文化,完善和發展新農村基層民主政治,促進農村社會均衡發展,這就要求通盤考慮鄉鎮級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整理:盛陽;經原作者審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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