階層政治與農民上訪的邏輯[1]
——基于浙北C鎮的案例研究
內容摘要:論文以浙北C鎮的田野調研資料為基礎,探討了我國經濟發達地區農村由于社會階層分化而導致的農民上訪現象。研究表明,在農村階層分化加劇的背景下,富人階層通過獲取村莊政治權力,掌握村莊資源分配的主導權。同時,他們還與地方政治精英結盟,共同主導著基層社會的分利秩序。農民的上訪行為是底層村民對既有利益分配格局的挑戰,是階層沖突的一種表現方式。在長期的上訪實踐中,上訪者的個體之氣逐漸演化為階層之氣。利益的分殊和反復的沖突博弈強化了底層村民與上層精英之間的差異和邊界,滋長了村民的階層意識。為有效治理農民上訪問題,國家不僅需要推進信訪制度改革,而且更應該加強農村民主政治建設,著力于優化基層社會資源分配機制,切實保障廣大底層民眾的利益。
關鍵詞:階層政治;抗爭政治;農民上訪;分利秩序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村社會發生了巨大變化。農村社會結構已經并將繼續經歷著劇烈的分化與重組。在農村社會階層結構呈現多元化的同時,農村社會沖突也在加劇。迄今為止,學界在農村社會階層分化方面已經取得了大量的重要研究成果。[2]這些研究對于深化我們關于農村社會階層結構的認識具有極為重要的啟發意義。然而,相關研究大多局限于對社會階層結構進行靜態的界分,而缺乏對階層之間互動關系的探討。盡管近年來部分學者開始呼吁關注階層之間的互動關系,有關該主題的研究觀點也散見于某些文獻之中[3],但相關的實證研究和理論概括仍然較為貧乏。本文試圖在這方面作出進一步的努力。確切地說,本文選擇以農民上訪問題為切入點來觀察當代中國農村社會的階層沖突關系。我們將主要關注一種新的農民上訪現象——由農村社會階層分化導致的農民上訪行為。盡管這種上訪現象并非農民上訪問題的全部,但卻為我們理解當代中國農村社會階層結構的變化趨勢提供了一種新的有益視角。
為展開本文的分析,我們將首先梳理抗爭政治的研究進路,進而提出階層政治的分析框架,闡述這一分析框架的優勢。隨后,筆者將以浙江省B市C鎮的田野調查資料為基礎來檢驗這一分析框架的效度和價值。最后對全文進行總結和討論,并提出有待進一步研究的課題。
一、抗爭政治的研究進路
在西方,有關集體行動、社會運動和革命的研究已經形成了深厚的傳統。早期的研究多持社會心理學的視角,側重關注情感在集體行動和革命中的作用,代表性的如勒龐(Gustave LeBon)、布魯默(Blumer)、格爾(Ted Gurr)、斯梅爾塞(Smelser)等。與社會心理學視角不同的是,馬克思主義的研究傳統主要從生產力與生產關系、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筑之間的互動以及在此基礎上形成的階級矛盾和社會怨恨來解釋革命和集體行動的生成,代表性的如馬克思(Karl Marx)、摩爾(Barrington Moore)、佩杰(Paige)等。
至20世紀60年代,隨著新社會運動在歐美國家的興起,學者們越來越多地將目光聚焦于社會運動上面。他們不再滿足于之前的社會心理學和階級分析的視角,而更多地關注社會結構、政治結構(國家)在社會運動中的作用。隨后,資源動員理論、政治過程理論、政治機會結構理論、國家中心理論受到越來越多學者的青睞。尤其是政治過程理論、政治機會結構理論長期在社會運動研究中占據著顯赫地位。
在這些研究的基礎上,蒂利(Charles Tilly)、麥克亞當(Doug McAdam)和塔羅(Sidney Tarrow)提出用“抗爭政治”(contentious politics)這一概念來統攝集體行動、社會運動和革命的研究,以為學界提供一個統一的解釋框架。所謂抗爭政治,指“這種斗爭是由提出要求者及其要求對象之間偶爾發生的、公眾的和集體性的相互作用所致。這種互動發生時:(a)至少某一政府是提出要求者、被要求的對象或要求的贊成方;(b)所提出的要求如能實現,就會影響要求者中至少一方的利益;(c)所有參與沖突的各方均屬于此前已得到認可的體制內的政治行動者”。[4]抗爭政治分析還試圖克服之前各種理論視角各自為陣的情形,轉而探索民眾抗爭行為發生和演變的因果機制與動態過程。
當前,學界有關中國農民上訪的研究深受歐美理論傳統尤其是抗爭政治理論的影響。例如,李連江和歐博文提出了“依法抗爭”(rightful resistance)的解釋框架。[5]于建嶸則將其進一步提升為“以法抗爭”模式。[6]此外,還有一些學者運用了資源動員理論、政治過程理論和政治機會結構理論來分析農民上訪行為。他們討論了上訪者的關系網絡對上訪行動的影響、精英的矛盾與分裂和國家權力內部的裂縫給上訪者提供的機會等問題。[7]上訪的方式和結果(成敗及其原因)、上訪者與政府的互動關系是這些研究關注的重點。
抗爭政治進路下的研究多關注抗爭者(尤其是抗爭精英)和具體的抗爭事件和過程,但往往容易忽略社會結構及其變遷對民眾抗爭行為的影響。[8]事實上,民眾抗爭行為固然跟抗爭者的素質、能力和某些具體事件相關,同時更與他們所處的社會結構地位有著密切關聯。這種結構不僅是諸如個人關系網絡之類的微觀結構,而更是指社會階層等宏觀社會結構。
此外,抗爭政治的研究進路將上訪預設為權利遭受侵害的農民針對政府而采取的維權行為。在這里,上訪者被視為理性的維權行動主體。上訪之所以發生,就是權利意識覺醒的農民運用法律、政策等武器來抗爭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而維護自身權益。應該看到,在社會大轉型時期,確實有不少上訪源于農民與政府之間的沖突和博弈,是官與民爭利而導致的農民維權行為。不過,我們也該看到,也有許多農民上訪行為似乎跟政府并無直接關聯,或者起碼并非政府侵權而引發。不少經驗研究也表明,在一些農民上訪事件中,維權是虛,而出氣為實。[9]在村莊社會中,還有一些農民以上訪維權的名義來爭奪家族或者派系的利益。[10]對于這些農民上訪行為的深層邏輯,如果僅局限于具體的上訪事件和過程的分析是難以把握的,而需要我們深入到村莊社會結構中去觀察。
因此,針對抗爭政治研究進路的局限性,本文主張從村莊社會結構的視角剖析農民上訪的邏輯。確切而言,本文重點關注一種由村莊階層分化引發的農民上訪現象,并為這一現象提供相應的理論解釋。基于村莊階層結構來理解農民上訪現象,是本文的基本出發點。為更好地展開本文的研究,我們提出階層政治的分析框架,來為這一研究路徑提供一個切實的載體。
二、階層政治:一個新分析框架的嘗試
本文提出階層政治的分析框架,意在凸顯農民上訪問題與農村社會階層分化之間的關聯。質言之,農民上訪問題不僅僅是農民與體制權力之間關系問題,而且可能蘊含著階層與階層之間關系問題。它是身居村莊社會底層的農民反抗由村莊上層精英建構的不合理、不公正利益分配秩序的一種行動。
(一)階層政治分析框架的理論淵源與現實基礎
本文的階層政治分析框架受到了階級分析法的啟發。如前已述,階級分析在歐美學界的革命和社會運動研究中已經形成了較為深厚的傳統。在微觀實證研究方面,西方學界對階級關系進行系統研究的學者當屬詹姆斯·斯科特,其代表作之一為《弱者的武器》。在該書中,斯科特對既有關于大規模農民反抗(社會運動和革命)的研究進行了反思,提出應該關注農民的日常反抗行為。他希望通過農民的日常反抗行為和階級沖突的常規情境來透視地方階級關系的結構和實踐。正如他自己所言:“通過近距離、嚴密地考察這些情境,我們便可能發表一些關于常態的階級意識、日常的反抗和平常的階級關系的言論,因為在通常的情況下,公開的集體反抗或叛亂都不太可能發生。”[11]可以說,斯科特的著作為我們基于村莊的微觀視角開展階級階層關系研究提供了一個極好的范例。
自改革開放以來,由于政治等多方面原因,階級分析法在國內學界長期被人們遺忘,取而代之的是各式各樣的分層研究。直到近年來,國內學界開始出現“回到馬克思”、“重返階級分析”的主張。[12]不過,已有主張還大多停留在理念層面和宏觀判斷之上,而未對當下中國的階級階層關系進行系統深入的實證研究。尤其是在有關中國農民上訪和抗爭政治研究領域,鮮有學者運用階級階層分析的視角。[13]
之所以出現這樣的局面,可能跟學界對階級階層問題的認識和判斷有關。學者應星認為,“階級論在已不存在革命和暴亂的情況下是否適合分析中國當代社會的抗爭政治,在學理上尚有許多疑慮”。[14]他的觀點可能代表了許多學者的心聲。筆者認為,盡管當代中國未再發生革命和暴亂,階級結構是否形成也可爭議,但在社會分化加劇、階層結構呈現固化趨向,甚至可能出現“斷裂社會”[15]的情況下,我們似有將階級階層分析的視野引入上訪研究領域的必要。尤其是近年來,資本下鄉日漸增多。無論是在發達地區,還是在欠發達地區,資本在農村土地流轉、農民日常生活等方面都扮演著日益重要的角色。由資本所激起的農村社會沖突逐漸增加。這表明階級階層分析在當下中國農村社會研究中已有一定的開掘空間。
(二)階層政治分析框架的創新和優勢
概括而言,較之于抗爭政治的研究進路,階層政治分析框架的創新和優勢體現為:
其一,研究假設的差異。抗爭政治研究(特別是資源動員理論、政治機會理論)多將將抗爭者視為理性人,強調抗爭者在抗爭行動過程中的判斷能力和資源動員能力。它凸顯了抗爭者的主觀能動性,呈現了抗爭者在抗爭過程中對外界資源和條件的掌控與利用。而階層政治分析框架則強調上訪者的非理性特征及社會結構對上訪者行動的形塑和制約作用。筆者也承認,上訪者都有其特定的利益訴求目的,在上訪過程中也很善于掌握和利用相應的資源及機會。然而,我們也應該看到他們的非理性的一面。例如,有不少訪民在上訪過程中并不是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而是沒有明確的利益訴求,純粹是為了出一口氣。另外,抗爭政治研究進路忽視了社會結構對抗爭者的形塑和制約作用。[16]而事實上,人類的行動都受到社會結構的制約。既定的社會結構塑造了人們的行動方式和行動能力。抗爭者的行動也概莫能外。他們抗爭的能力、方式和結果不僅與抗爭者個體有關,更與他們身處的社會結構地位有著緊密關聯。
其二,研究視角的轉換。抗爭政治進路下的農民上訪研究多關注上訪的事件——過程。他們較多地通過對這些上訪事件-—過程的解讀來探尋其學術和政策意義。而階層政治的分析框架則基于村莊層面的微觀社會結構去理解農民上訪的行為邏輯,以改變當前學界在農民上訪研究領域多關注具體的事件——過程,而忽視事件背后的社會結構(尤其是微觀層面)的現狀。將宏觀社會結構變遷與微觀社會學機制(社會心理學)勾連起來去理解農民上訪行為,是本文的努力方向之一。
其三,研究對象的不同。抗爭政治進路下的農民上訪研究將抗爭精英(protest leaders)作為主要研究對象。抗爭精英的個人品質、能力、關系網絡和動員策略等等是這些研究關注的重點內容。而階層政治分析框架則更加關注村莊社會普通村民(包括邊緣群體)的上訪行為。我們認為,村莊普通村民的抗爭行動雖不如村莊精英抗爭那么引人注目,但卻能為我們理解中國式抗爭行動提供一幅別樣圖景。
其四,研究切入點的不同。抗爭政治研究進路以抗爭者與政府之間關系為研究切入點。而階層政治分析框架則著眼于分析階層與階層之間關系。我們將農民上訪問題放置于階層之間互動關系場域中去理解。
概言之,階層政治分析框架則意在探討農民上訪、抗爭行動的社會結構根源,揭示農民上訪故事背后的“故事”。我們認為,解決農民上訪問題有賴于進一步加強農村民主政治建設。同時,國家也應該在優化農村社會結構、完善資源分配機制、切實保障底層農民利益上面發力。
(三)階層政治分析框架與階級分析法的異同
關于階層范式與階級范式的差別,學界尚存有爭論。有學者認為,階層范式更側重于靜態的結構分析,謂之實體論,而階級范式更關注階級之間的相互關系,謂之關系論。[17]也有學者認為,“就實質而言,它們都是‘關系性’概念,階級和階層都是相對于彼此的關系而言的”,所不同的是,階層范式持保守的功能論立場,而階級范式持批判的沖突論立場。[18]筆者比較傾向于后一種觀點。階層范式和階級范式都可以用來探討階層關系,問題的關鍵不在于采用階層還是階級的表述方式,而在于研究過程中是否具有批判的意識和沖突論的立場。當然,在目前的社會環境下,為避免引起過多的想象,我們還是傾向于用階層這一概念。一方面,我們對當前中國社會結構的判斷持相對溫和的立場,另一方面,我們又保持一定的批判性意識。
需要指出的是,雖然階層政治分析框架受到階級分析傳統的影響,但它與階級分析法還是存有差異。階級分析法多關注宏觀的階級結構及其影響。階級意識、階級形成及其再生產是持這一方法論的學者討論較多的話題。這典型地體現在當前的勞工抗爭和勞資沖突研究領域。[19]而本文的階層政治分析框架更側重揭示階層互動關系的微觀機制。質言之,我們關注和探討的是階級階層互動關系的鮮活經驗和具體形態。只有在對階層互動關系的質性考察中,我們才更能把握住階層關系的實質。恰如斯科特所指出的那樣:“無論農民還是無產階級都不會直接或孤立地從生產方式中獲得他們的認同,而我們越早關注到活生生的具體的階級經驗,也就能越快地了解到階級形成的阻礙和可能性。……在農村,而且不只在農村,階級是在陌生和欺騙性的旗號下傳播的。它們并未被理解為幽靈般的、抽象的概念,而是以完全的人的方式、以特殊的個體和群體方式、以特定的沖突和斗爭的形式出現的。”[20]
總之,階層政治分析框架既承續了歐洲革命和新社會運動研究的歷史哲學傳統,又借鑒了美國的實證主義研究傳統。它力圖在村莊的微觀場域中揭示轉型中國農村社會中的階層互動關系。它要求我們去觀察“階級階層關系(比如剝削、競爭、沖突等)是如何在具體場域中實踐和體現的?這種關系不是宏觀的、靜態的關系,而是一種實踐的、動態的階層關系”。[21]在本文中,我們要探討的是階層互動關系如何在上訪場域中得以呈現。
當然,需要說明的是,雖然本文是以村莊階層分化誘發的農民上訪現象為重點關注對象,但是我們并不否認和忽視導致農民上訪行為的其它因素。我們提出這一論題,意在吁請學界注意當下中國農村社會結構變遷特別是農民階層分化的新趨勢,以及這一趨勢對農民抗爭行動的形塑作用。
本文的資料來源于筆者及研究團隊同仁在浙江省B市C鎮的駐點田野調查。調查時間為2013年7月、2013年10月和2014年7月。調查的主要方式為田野觀察和深度訪談。在論證過程中,我們將以C鎮S村的經驗材料為主,兼及運用C鎮其余若干個村莊的材料。
三、階層分化、精英結盟與分利秩序
C鎮地處浙江省北部,下轄23個行政村(社區),戶籍人口6萬余人。外來人口(主要是打工者)7萬人。該鎮距離B市市區20公里,距省會城市70余公里。鎮內有4家上市公司,32家5000萬元以上資產的企業以及大量小規模的家庭企業(小作坊)。2013年,C鎮GDP為120億元,財政收入約20億元。該鎮的主導產業為五金業。
S村于2006年由三個村合并而成。全村共有13個村民小組,人口2000余人。目前村兩委干部有11人,其中支委5人,村委6人。改革開放以來,伴隨市場經濟的高速發展,部分村民把握市場機會,村內收入差距日益加大。在S村,經濟條件最好的當屬辦企業的村民,他們當中有的年收入已達300萬元以上。另有一部分在外經商的村民,比如五金、水暖產品銷售。還有一部分村民從事珍珠、螃蟹養殖業。另有一些在大企業里的中層干部或高管,月薪一般在10000元左右。還有較多村民開辦家庭作坊,購買幾臺機床從事五金加工,基本上不雇工或者只雇幾名工人。約有40%的村民在工廠里打工,月薪一般為3000-4000元。還有一些小商販、個體戶。居于村莊最下層的是那些獨居的老人、殘疾病困家庭。伴隨貧富差距的加大,村莊的階層分化日益明顯。
村莊階層分化不僅體現在社會資源(生活消費、人際交往等)分配上面,而且集中表現為政治權力資源分配的非均衡狀態。而政治權力資源的非均衡分配又以富人治村為典型。近一二十年來,當地先富階層越來越多地參與村莊政治。尤其是最近十年,隨著城鎮化的不斷加速,土地增值較快,村莊利益日益密集。富人階層積極參與到村莊巨額利益的分配過程中。我們調查發現,在2008年公開賄選之前,大多數村干部家庭經濟條件一般。富人尚未大規模登上村莊政治舞臺。
自2008年公開賄選之后,越來越多的富人積極參與競選村干部,且村主職干部大都是村內頂級經濟精英。特別是2010年城鎮化建設的浪潮席卷了S村,月亮湖工業園區征地開發帶來巨額利益。富人們紛紛瞄準了這一致富良機。村兩委換屆選舉成為富人角逐的舞臺。競選所花費的資金總額也不斷攀升。在S村,自1999年村兩委換屆選舉開始出現送煙拉票的現象。自2008年開始,村里普遍出現花錢賄選現象。[22]一張選票的價值從最早的500元一度上升到最高達十多萬元。競選各方投入也從早期的幾十萬上升到2011年的上千萬。在此情況下,中下層民眾基本上沒有機會參與村莊權力角逐。原先的村干部紛紛退出村莊政治舞臺。富人階層積極參與村莊政治,形成“富人治村”的格局。[23]目前,S村11名村兩委干部的家庭經濟條件都比較優越。其中,私營企業主有8名,商人1名,企業中層干部1名,特種養殖大戶1名。經濟條件最好的村干部當屬村支書和村主任。他們倆都創辦有企業,年收入在300萬以上。
我們發現,“富人治村”在當地已經頗有“民意”基礎。在長期的市場環境浸潤下,財富崇拜的氛圍日益濃厚。“有錢的人講句話就不一樣,沒錢的人講話都沒底氣”。[24]家庭經濟條件較差的村民無法獲得社區權威。“現在當村干部一定要有錢,有錢有勢才能當村干部,特別是主職干部一定要有錢”。[25]“你沒錢最好不要當村干部,不然的話,你就會弄心思”。[26]在當地,“富人治村”儼然已成為一種意識形態。社區輿論也為“富人治村”提供了合法性支持。
富人階層參與村莊政治,可以獲取的利益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其一,政治資源。富人當上村干部之后,更有機會獲得市、省人大代表等政治頭銜。此外,他們還可以發展自己的親戚、朋友入黨,擴大自己在村莊中的政治勢力。
其二,經濟利益。這表現為:(1)獲得政府提供的廉價土地。2010和2012年,鎮政府從S村兩次征地之后,村支部書記LFW獲得鎮政府低價轉讓的15畝土地,村長LWQ獲得10畝。2013年,新任村長TYW獲得10畝,村委TMY獲得5畝。村干部要么利用土地辦企業,要么將土地轉手賺取高額差價。(2)承包工程項目。富人當上村干部之后,可以利用其與鎮政府的關系獲得承包工程項目的先機。盡管按照規定村干部不得直接參與工程項目,但是他們可以安排自己的親屬朋友承包工程項目。S村村支部書記LFW利用自己的關系給其弟LWX承包工程項目,他自己入股弟弟的公司,從中獲得分紅收入。在Z村,村主任WHM將修建村務辦公大樓的工程安排給本派系的兩名成員承包管理。(3)分配宅基地。村干部可以利用權力為親戚、朋友分配宅基地。例如,S村一名長期經商的富裕村民李某(曾任村長)利用其弟弟在村里當村委的機會獲得800平方米的宅基地指標。該指標是以他80歲老母親的名義申請的。我們發現,不少富人都獲得了大面積的宅基地。有的面積甚至達到2畝。此外,村干部還通過出賣宅基地指標來謀利。他們抬高宅基地指標價格,有個別村莊的宅基地指標達到40萬元/個的天價。高價的宅基地指標讓廣大底層村民望而卻步。即使他們急需宅基地建房,也無法承受如此高昂的價格。因此,不少底層村民都上訪反映村干部在分配宅基地問題上的不公。(4)上級政府提供的各種專項資金。例如,2011年,當地發生嚴重洪災。S村兩委干部每人獲得從1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救濟款。此事隨后被村里的查賬小組發現,并被村民們舉報到市紀委。最終,村支書LFW被給予黨紀處分。(5)勞務機會分配。在S村,村里常常需要村民出工干活,例如,打掃環境衛生、維修溝渠和電力設施、修整道路等等。如何分配這些雜活,村干部尤其是村主職干部具有決定權。
其三,關系資源。盡管村干部并非官僚體制成員,但他們跟鎮政府乃至更高層級的政府部門有著密切聯系。不少村干部都是市、省級人大代表。有了這些社會資本,他們更容易獲得解決問題的渠道。例如,有的村干部辦企業,需要土地或者資金,他們比那些非體制精英就擁有更多的機會滿足自己的需求。
在“富人治村”的格局下,富人階層壟斷了村莊權力,掌握了村莊內部的利益分配主導權。富人治村使得廣大普通民眾被排斥在村莊政治權力結構之外,無法參與到村政決策過程和村莊利益分配之中。富人通過選舉獲得村莊權力,從之前單純的經濟精英轉化為體制內的權力精英,身兼兩種精英身份。富人對窮人的支配,并非在體制外實現的,而是依靠體制權力實現的。
通過上述分析可知,富人階層在經濟上的優勢逐漸擴大到社會和政治層面。同時,富人階層還積聚起日益雄厚的道德資本,他們的道德優越感不斷增強,表現出經濟能力決定道德能力的邏輯[27]。如同法國學者皮埃爾·布迪厄所指出的那樣:“經濟資本和象征資本糾纏在一起,難以分開,……象征資本的展示是導致資本帶來資本的機制之一。”[28]村莊中的經濟分化帶來政治分化、社會分化,政治分化、社會分化又反過來不斷強化經濟分化。村莊階層分化路徑呈現出政治與市場(社會)協同演進的趨勢。[29]如此,村莊中逐漸形成日益鮮明的階層結構,進而導致階層固化。[30]這一社會結構演化軌跡可用下圖來表示:
階層固化
階層形成
政治分化
社會分化
經濟分化
圖1 村莊社會結構演化圖
綜上,我們可以根據經濟資源(財富)、政治資源(權力)和社會資源(關系、聲望等)的占有狀況為標準,[31]將村民家庭大致劃分為如下五個階層:上層(精英階層)、中上層、中層、中下層和下層。
表2 村莊社會階層分類簡表
層級 |
從事行業 |
經濟資源(萬元) |
政治資源 |
社會資源 |
上層精英 |
大企業主 |
100 |
主導村政、權力大 |
關系廣、聲望高 |
中上層 |
中等企業主、經商大戶、企業高管 |
50-100 |
較多,有較大影響力 |
關系較廣、聲望較高 |
中層 |
高利潤養殖業、家庭作坊 |
20-50 |
一般 |
關系、聲望一般 |
中下層 |
打工者、小商販 |
8-20 |
少 |
關系狹窄、 |
下層 |
獨居老人、病殘家庭等 |
3-8 |
無 |
極少 |
從當地的分層格局可以看到,經濟資源與政治資源、社會資源的分配具有相當的契合性,即經濟資源越多的人,相應的政治資源、社會資源也越豐富,反之則反是。這表明,社會分層的封閉性正在凸顯。這種封閉性體現為一系列的社會過程,即帕金(Parkin)所謂的“排他”和“內固”。[32]
同時,作為村莊上層精英的富人還與地方政府形成了穩固的利益聯盟。這些富人村治精英依附于地方政府,而地方政府也需要村治精英擺平村莊社會矛盾,完成各項治理事務,典型比如征地工作,政府需要村治精英去擺平釘子戶和上訪戶。上層精英可以憑借其掌握的豐富資源去處理這些問題。尤其是某些富人跟地方黑灰勢力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這為他們擺平釘子戶和上訪戶提供了暴力威懾。
總之,經過迅速而劇烈的分化之后,當地階層結構趨于定型,由富人階層主導的分利秩序[33]已然形成。面對強勢崛起的富人階層,底層村民心理落差巨大。同時,上層精英壟斷村莊權力格局,造成了越來越深的政治和社會排斥。[34]普通民眾對富人階層的怨恨不斷加深,他們的相對剝奪感不斷增強。階層之間的區隔越來越大。社區傳統社會規范(血緣、地緣)的消解,使得階層之間關系無法在社區內部進行整合。[35]同時,相應的替代性規范又未能得到有效發育,導致階層之間的鴻溝不斷加深。最終,普通民眾只能通過上訪等抗爭手段來反抗既有的階層利益分配秩序。在C鎮,上訪的主體大多是身居底層的普通農民。這些農民被甩出村莊權力結構之外,無法參與村莊利益分配。他們上訪,目的就是為了控告居于上層的富人村干部。這些上訪行為背后折射出來的,正是上層富人與底層窮人之間的沖突。上訪成為社會階層沖突的主要表現形式。從調研來看,當地底層村民上訪的訴求內容主要涉及村干部財務混亂問題、村干部違章建筑問題、宅基地分配不公問題、鎮村兩級土地征用違規違法問題等方面。
四、重構利益分配格局:底層上訪的動力
吳毅曾經指出,地方政治場域中權力——利益的結構之網是農民維權行動遭受的主要障礙。[36]農民維權之所以陷入困境,乃在于他們無法突破地方權力之網。吳毅觀察到了地方政治精英在利益分配秩序中的主導作用,但他側重強調基層政府強大的權力對上訪民眾的壓制。而且,他將造成這一權力——利益結構之網的主要因素歸結為官權力的強大,而未能進一步分析其背后的社會結構因素。事實上,底層群體上訪不僅僅是對官權力的抗爭,而且是對整個鄉村利益共同體的抗爭。這個鄉村利益共同體不僅涵蓋掌控著官權力的地方政府,而且包括村莊中的富人階層(尤其是作為村治精英的富人)。
如前已述,富人村治精英主導著村莊利益分配格局,而底層民眾被排斥于利益分配秩序之外。底層村民試圖通過上訪打破既有的由富人主導的村莊權力格局,重構階層之間的利益分配秩序。在C鎮,當前直接涉及村民生活的最突出的利益問題就是宅基地分配。所以,許多村民上訪反映村干部宅基地分配不公。
案例1:YZY,女,1954年生,S村村民,上訪狀告前任村主任TYY轉賣宅基地指標、多占宅基地等問題。信中寫道:
TYY在2000-2006年擔任S村主任期間,利用手中職權私自出賣上級分配給S村的建房指標,牟取暴力。其中,知情有:賣給鄰村H村YZX指標1個,牟取轉賣費1萬元之多,賣給L村LYX香建房指標1個,牟取轉賣費2萬元之多。據說N村SBF也有買去。有20多個指標都被TYY暗地轉賣掉。……S村的新農村規劃也是被他搞亂成了現在的梅花形狀。46畝的田只造了10多戶的房子。很多的土地被濫用。而這些現象鎮政府干部都不聞不問。……我們舉報TYY變相移位已有三年了,而C鎮政府為何總包庇著TYY?甚至還為他篡改建房檔案,牛頭改裝成馬臉。一面說TYY的建房是有點手續不齊全。他的建房指標是工作人員的流失(失誤)造成,一面又為TYY補辦手續。TYY為何屢屢都能左右逢源?TYY的一家三口究竟要擁有多少的住宅面積才能滿足?在村已有90+108+拆除85.93+120,而我們有些老百姓人家三代人只住著30幾個平方。相差是多么的懸殊啊!TYY指標要賣就賣,自己想要移到哪就能移到哪!
案例2: WLQ,Z村村民,木工,妻子在本地打工。2010年,因兒子結婚需要建房,WLQ本打算將自己的老房屋拆舊建新,但是未獲周圍鄰居同意,沒能辦理建房手續。房子建到一半時被作為違章建筑拆除。房屋被拆后,WLQ一家無房居住,寄住在弟弟家里。隨后,他向村里申請宅基地,當年未獲批。2011年開始到鎮上訪要求分配宅基地。鎮里給他分配一個指標,但是村里未給他提供土地。WLQ對村長極為不滿,繼續到市、赴省進京多次上訪要求分配宅基地,并狀告村長違建。2013年,恰逢當地嚴格執行“三改一拆”政策,村長的違建房屋因WLQ的舉報而被拆除4次。
據了解,上訪者YZY目前是老倆口一起生活,平時主要靠丈夫打零工為生。她從2012年開始上訪,上訪開支靠丈夫供給。在此封上訪信中,YZY痛斥村干部變賣、多占宅基地的行為。她還將村干部的宅基地占有狀況與一些普通村民宅基地占有狀況進行對比,凸顯宅基地資源分配的嚴重不公和不平衡。在我們后來對YZY的訪談中,她也再次表達了對村干部宅基地分配不公問題的憤怒:“村里的五保戶、困難戶(宅基地)都是20——30平方,有錢的、當官的,哪一家不是幾百個平方?”[37]我們不排除YZY的上訪行為裹挾有個人利益訴求,但是,透過她的上訪行為背后我們可以看到一個階層的利益受損的影子。在長期的村莊生活中,YZY也覺察到宅基地分配不公并非個性而是共性問題,是以她為代表的廣大底層村民共同面臨的問題。在她眼里,宅基地分配不公就是上層精英(即她所謂‘當官的、有錢的’)對底層的侵奪和剝削。所以,她才會區分出“當官的、有錢的”的“他們”和作為“五保戶、困難戶”的“我們”。從另一上訪者WLQ那里我們也可看到他對村干部宅基地分配不公、對自己無奈違建遭罰而村干部違建卻安然無恙的現狀的極度不滿。
而且,當地因為宅基地問題而上訪的遠不止YZY和WLQ倆人。大量普通村民都不斷上訪反映村莊宅基地分配不公問題。我們從C鎮信訪辦也了解到,近年來因為宅基地分配不公而引發的上訪成為當地最為突出的信訪問題之一。據C鎮信訪干部估計,目前所有涉及土地的信訪中,因為宅基地問題而信訪的占比在70%左右。這一問題的普遍性隱含著訪民利益訴求的結構性特征。即訪民的利益訴求是特定社會階層結構的反映。正是因為利益在不同階層分配的非均衡性才誘致如此普遍的上訪行為。盡管上訪者有他們自身的利益追求,但他們的行為在一定程度上也表達了廣大底層村民的心聲。他們的利益與整個底層群體的利益有著高度契合性。從某種意義上講,他們就是底層村民的代理人。在這里,上訪成為一種階層利益表達方式。上訪者就是要打破既定的利益分配結構。他們對抗的是由精英聯盟形成的、牢固的利益結構之網。在這個意義上,村民上訪行為背后隱含的是不同階層間的互動關系。它是村莊社會階層結構在村民行動上的反映。
應該說,任何上訪行動都內含著特定的利益訴求。但是,并非所有上訪者的利益訴求都具有結構性。一方面,上訪者的個體利益并不一定代表某個階層的利益,另一方面,上訪者反抗的可能僅只是某個特定的對象,針對特定的事件,而非某個階層或者利益聯盟。
然而,在C鎮,農民上訪卻呈現出鮮明的結構性特征。它是底層村民對上層精英的反抗。在長期的村莊生活中,廣大普通村民逐漸意識到作為底層的“我們”與上層精英的“他們”之間的區別,并發現“我們”的利益正在被“他們”剝奪。這種被剝奪感激發他們不斷走向上訪之路,與上層精英抗爭。在不斷的抗爭行動中,階層之間的界限也愈發鮮明。正如湯普森所言:“階級產生是因為在決定性的生產關系中,人們認識到對抗性利益的存在從而以階級的方式去斗爭、思考和評價,由此階級形成的過程也是自我形成的過程,盡管這一過程是在給定的條件下進行的。”[38] “人們通過社會的結構化以特定方式發現自身,他們經受剝削,他們意識到與自己相反的利益,開始圍繞著這些爭端進行斗爭并且在斗爭過程中,發現自己作為階級而存在,他們知道這一發現就是階級意識。在現實的歷史進程中,階級與階級意識總是最后的、而不是最初的階段。”[39]
五、從個體之氣到階層之氣:底層上訪的演化
在西方傳統的社會運動、集體行為和革命研究中,情感論是其中一條非常重要的理論脈絡。在國內,近年來一些學者也開始關注情感因素在農民抗爭行動中的作用。例如,應星曾經對氣與抗爭政治之間的關聯展開了深入的研究。[40]他關注的是個體之氣,且主要是在一些具體的上訪事件——過程中闡釋氣的形成和演化邏輯。我們認為,氣不僅有個體之氣,而且有階層之氣,氣的形成和演化除了與具體的上訪事件——過程有關外,還根植于其背后的社會結構性因素。所謂階層之氣,即底層農民在反抗上層精英過程中透露出來的各種怨恨情緒。他們上訪的真正目的不是為了維權,而是為了出氣。在上訪過程中,個體之氣可能根源于階層之氣,而階層之氣通過個體之氣得以呈現。
在C鎮調研時,我們明顯感受到彌漫于上訪群體中的“氣”。前文提及的S村上訪者YZY,雖然上訪一直未果,但仍然堅持上訪。訪談時,她憤憤地向我們傾訴到:“我上訪值得,反腐敗,就是要把村干部告倒。這樣腐敗我氣死了,頭發白了,也要上訪,總會有一個正確的答復給我們。2012年以后,村里把我當敵人看。總有一天太陽會出來的。”[41]在J村,村民CHM組織其他村民長期上訪狀告村干部違法賣地等問題。CHM在向調查者講述他組織村民們上訪的原因時說道:“感覺自己權利被剝奪,人格被侮辱了。”在Z村WLQ上訪案中,WLQ對村干部懷著深深的怨恨,先后數次狀告村長違建。其上訪目的已經從單純要求分配宅基地轉移至要求查處村干部違建這一與他并無直接利益關涉的問題。在這些訪民的敘說和行動中,固然不可避免地夾雜著他們對自己利益訴求未能得到滿足而產生的不滿,但同時更顯現出身居村莊底層的他們對上層精英的憤恨。
換言之,訪民的“氣”已經從個體之“氣”上升為階層之“氣”。上訪成為底層村民發泄階層之“氣”的一種渠道。尤其是當底層上訪群體的某些正當訴求未能得到有效解決時,這種階層之氣愈發得以滋長和膨脹。長此以往,底層上訪群體逐漸意識到橫亙在他們面前的牢固的階層結構和權力利益之網,其訴求也逐漸超越之前的個體化、具體的訴求,而尋求對利益分配結構和壓制性秩序的改變。越來越多的村民意識到財富可以轉化為體制權力,而體制權力能夠帶來更多的財富。他們逐漸對既有利益分配秩序中的不公有著越來越深刻的體會。S村村民TGY說:“LFW當村干部之后發大財,LWQ也是當村干部之后變得更有錢。”[42]另一村民TFM也說:“我們辛辛苦苦做事,才100塊錢一天,你們不做事,都蓋大房子。”[43]可見,底層民眾漸漸意識到他們與上層精英的利益分殊,注意到利益分配秩序的不公。強烈的被剝奪感促使他們逐漸將上訪的矛頭指向上層精英及其所主導的分利秩序。恰如印度底層學派所揭示的那樣,“底層意識由從屬階級的經驗發展而來,從抵抗日常的奴役、剝削和剝奪的斗爭中發展而來,用以維持底層群體的身份認同”。[44]村莊底層村民的上訪抗爭行動,不僅在反復沖擊著既有的分利秩序,而且在塑造著底層村民的階層認同,強化著不同階層之間的邊界。
階層之間循環往復的博弈與沖突,不斷再生產出階層之氣。上訪村民的氣從之前針對某一特定事件(或問題)的氣上升為針對另一階層(上層精英)的抽象之氣。這種階層之氣不再是某一具體事件——過程中的氣,而是抽象的、結構性的氣。階層之氣是以階層結構分化為基礎的,而不是某些具體的事件。具體事件只是為階層之氣提供了一種呈現的渠道。所以,階層之氣實質上是一種結構性怨恨。它是底層民眾在特定的社會階層結構中形成的被剝奪感和壓迫感,呈現出底層在利益分配秩序中的憤恨、無奈和失望。在這個意義上,從個體之氣到階層之氣的演化過程,就是階層邊界不斷清晰和強化的過程。
我們還可看到,這些底層村民在上訪時一般傾向于采取集體上訪方式。[45]盡管人數時多時少,但常常是多人采取一致行動到上級上訪告狀。S村的YZY就經常召集其她幾位女訪民(如TJZ、SGN、TZF、PWL等人)進行集體上訪。另一上訪代表TFM近兩三年來一直組織村民TSY、TWL、TSM等人到鎮、市、省和北京集體上訪狀告村干部貪污洪災救濟款、財務不公開等問題。村民們之所以集體上訪且集體上訪之所以容易達成,跟他們所處的相同的社會結構地位有很大關系。正是相同的階層地位和階層利益,使得他們擁有類似的日常生活遭遇、相近的被剝奪感和相同的利益訴求,因而采取集體上訪行動。[46]在反復的上訪過程中,他們的“自己人”認同不斷強化。個體之氣逐漸匯聚成階層之氣。集體上訪正是階層之氣的一種表達方式。
當階層之氣累積到一定階段,底層村民上訪就并不僅僅是為了達到某個明確的利益訴求目的,而純粹是為了發泄對上層精英(富人村干部)的不滿。越是上訪到最后,村民反映的問題越多,訴求越不明確。訴求越不明確,就越是無法解決,越是無法解決,就越是要上訪。如此,底層村民的上訪行為陷入一個惡性循環。他們的上訪行為被不斷地再生產。他們在上訪過程中遭受的挫折(例如遭基層干部冷眼、阻攔、打壓等等),又不斷再生產出新的氣。在無止境的上訪過程中,訪民之“氣”,尤其是針對上層精英的“氣”得以不斷滋長和擴散。
除了對上層精英的怨恨激發村民上訪外,他們的上訪行為還受到其他底層村民的助推。因為這些上訪村民生活在村莊熟人社會之中,他們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都被其他村民知曉。如果他們停止上訪,就會失去底層村民的支持,為村民們所不齒。大家都會以奚落的、懷疑的眼光看待他,使他在村莊中失去面子,難以立足。在調研中,有的訪民向我們抱怨道:“到現在有老百姓說,上面給你們錢了,你們不去告了……我們要堅持上訪,給老百姓一個明確的交待。”[47]可見,這些訪民背負著其他底層村民的道義期待。他們之所以堅持上訪,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要給其他村民一個交待。這樣,底層村民助推訪民不斷上訪。個體上訪的價值在村莊熟人社會中被不斷抬高。最終,階層吸納了個體。嵌入于階層的上訪無法獲得停歇的機會。上訪個體被社會壓力裹挾著走上持續上訪之路。[48]
伴隨階層裂痕的加深,一些底層上訪代表開始有意識地動員底層民眾與上層精英抗爭。S村的訪民TGY就是其中之一。他跟我們講到:“他們(村干部)開著寶馬,抽著軟中華,我們騎著電瓶車,抽著白沙,窮與富就是這么分出來的。窮鬼跟富人,已經在斗爭了。”[49]目前,TGY正在醞釀參與下一輪的村兩委換屆選舉。盡管他自己家庭經濟條件一般,但是他對自己贏得選舉有較強的信心。用他的話說,他走的是下層路線,“斗地主、分田地、打土豪,這是我的口號”。[50]底層上訪代表的策略,是營造富人與窮人對立的氛圍,強化底層對上層的結構性怨恨,并使之轉化為人們的“一般化信念”。[51]通過這一“框架整合”(frame alignment)[52]方式,上訪代表可以使自己的主張更加契合村民們的日常需求,在廣大底層村民中塑造統一的意識形態,加強抗爭動員的效果。
固然,我們可以質疑底層上訪代表的私心,但是,我們更應該注意的是他們行動的社會基礎。若村莊社會分化程度較低,或者各個階層之間和諧共處,那么上訪代表在動員底層村民時將會遭遇更大的阻力。他們之所以采取上述行為,顯然源于他們對階層沖突現實的洞察,源于階層裂痕加深的事實。
六、收買、壓制和利用:上層精英應對底層上訪的策略
上文已經闡述了底層村民上訪行為的發生和演化邏輯,揭示了上訪與階層沖突之間的關聯,下文將闡釋上層精英應對底層上訪的策略,以及在這種應對——反抗過程中呈現出來的階層關系樣態。
在C鎮,上層精英應對底層民眾上訪的策略主要有三:收買、壓制和利用。
首先,收買上訪者。在當前壓力型信訪體制下,基層政權(含村級)為了“不出事”,往往傾向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用錢擺平上訪者。有的甚至不惜以“兜底”[53]的方式來換取訪民息訴罷訪。在C鎮,上層精英應對底層民眾上訪的主要方式便是收買。上層精英利用自己掌握的資源分配主導權,對底層上訪民眾予以利益誘導。例如,給訪民分配勞務機會,給一定的報酬,或者給訪民一些特殊的救濟(例如享受低保),等等。也有的直接給上訪者金錢,促其不再上訪。“有的上訪的,鎮里給點錢,就不去了”。[54]
其次,壓制上訪者。壓制既包括硬控制,又包括軟控制(soft control)。所謂硬控制,就是運用暴力進行威脅和壓制,迫使上訪者放棄上訪。在C鎮S村,村支書LFW的勢力較大,不少村民都對他有所忌憚。訪民TGY說:“LFW(現任S村支部書記)對上面拍馬屁,下面高壓村民。”[55]CGL說:“村子里面不會超過20個人敢反映LFW。LFW的弟弟(LWX)是C鎮黑幫老大,他那幫兄弟,都叫他祥哥。”[56]訪民YZY曾經講到:“家里人叫我不要去上訪,怕被人謀殺了。”[57]我們在當地調研時,不少訪民都千叮萬囑我們絕對保密,不得泄露他們反映的問題,以免遭人報復。
所謂軟控制,就是通過與訪民有關聯者去做工作,促其放棄上訪。在實踐中,訪民的家屬、親戚、朋友、工作單位領導等等,是上層精英經常動員用以勸說訪民的對象。一般而言,這一方式也會比較有效。
上層精英對底層上訪村民的壓制,特別是硬控制,往往會激化矛盾。上層精英將底層上訪村民永遠排擠出利益分配秩序之外。這將進一步強化底層村民上訪的決心,迫使他們上訪到底,從而加劇底層村民與上層精英的對立。
最后,利用上訪者。一些上層精英還適時對底層上訪加以利用,使其服務于自己的爭權奪利圖謀。利用與收買不同,收買是上層精英通過利益誘導訪民放棄上訪,而利用則是通過利益誘導訪民去上訪攻擊自己的反對派。在C鎮,各村內派性斗爭較為激烈。為了爭奪村政主導權,各個派性使出各種手段攻擊對方。鼓動某些底層村民去上訪狀告反對派就是其中之一。上層精英利用資源、利益引誘底層村民上訪。底層上訪被吸納進入村莊派性斗爭之中。部分訪民的上訪行為就從底層上訪轉向派性上訪。底層村民被派系斗爭利用,被上層精英控制。
毫無疑問,部分底層民眾通過上訪謀取上層精英賜予利益的行為在一定程度上“玷污”了底層民眾的形象。S村村支書LFW在談到上訪老戶TFM時曾說:“(TFM)串通人上訪,叫別人去,然后他自己打電話給鎮書記、鎮長,有時也給我打電話,說哪個哪個又去上訪了,就會演戲,就是想搞點錢。……現在空閑人太多,(上訪)就是想弄點錢。”[58]在上層精英眼里,底層村民上訪是“不務正業”,目的是撈取好處。這是上層精英對底層村民的想象。因為權力、哪怕是輿論主導權都掌握在上層精英手中。“正是權力的運作妨礙了村莊精英了解較窮村民的真實想法”。[59]但實際上,底層民眾的上訪行為,甚至是帶有些許謀利性質的上訪行為,都可能是他們反抗上層精英的一種“弱者的武器”,是他們在既定階層結構和分利秩序中的無奈抉擇。但遺憾的是,大多數上層精英卻常常認為,“他們的下層階級擁有各種源于復仇欲望的惡性力量和意圖”。[60]
七、結論與討論
針對抗爭政治分析框架在解釋中國農民上訪行為邏輯上的局限性,本文提出階層政治的分析框架。本文研究表明,在中國東部沿海發達地區,農村社會分化加劇。先富階層通過基層民主制度登上村政舞臺,掌握村莊利益分配主導權。他們的經濟優勢轉化為政治和社會優勢。同時,村莊上層精英與地方政府結成利益聯盟,主導著農村社會的分利秩序。信訪制度為底層村民提供了抗爭上層精英的渠道。底層村民通過上訪引入國家力量來對抗上層精英。上訪,是底層村民試圖重構階層關系的一種方式,是他們打破由上層精英主導的分利秩序的策略。雖然訪民的上訪行為更多停留在話語層面,從他們的上訪中我們看到更多的是對上層精英的謾罵、指責,但他們的話語可能恰恰代表了他們的利益訴求和內心的真實情感。正如斯科特指出的那樣,這些口舌之戰構成了底層農民“日常反抗”的核心部分。[61]它是底層民眾與上層精英意識形態斗爭的一部分,是他們與上層精英爭奪“文化霸權”[62]的策略。
在底層村民與上層精英的博弈與沖突過程中,階層之間的界限日益明顯。利益的分殊和共同的斗爭經歷強化了不同階層之間的差異,滋長了村民的階層意識。階層在底層村民與上層精英的斗爭過程中形成。我們贊同湯普森的觀點,即“階級是一種歷史現象,而不是一種‘結構’,更不是一個‘范疇’,它是在人與人的相互關系中確實發生的某種東西。……當一批人從共同的經歷中得出結論,感到并明確說出他們之間有共同利益,他們的利益與其他人不同時,階級就產生了”。[63]可以說,在沖突與斗爭發生之前,階層只是一種自在的存在,是一種靜態的“結構”。只有在循環往復的沖突與斗爭過程中,人們對于階層的認知才得以形塑,關于階層的文化才得以培育。在這個意義上,“階級是社會與文化的形成,其產生的過程只有當它在相當長的歷史時期中自我形成時才能考察,若非如此看待階級,就不能理解階級”。[64]
讀者也許會問,如果說農民上訪是階層關系緊張和沖突所致,那么為什么我們尚未看到階層與階層之間的大規模對抗?筆者以為,在組織層面,下層民眾仍然沒有形成有效的組織方式,他們的組織動員能力較低。換言之,雖然底層已經顯示出一定的階層意識,底層已經具有有一定的自主性和組織能力(例如集體上訪),但他們仍然是“碎片化的底層”[65]。階層的事實正變得日益明朗,但階層的一致行動尚未形成。這是一個自在的階層,但與自為的階層尚存有距離。同時,由于上層精英掌握著資源分配主導權,他們可以通過利益誘導對下層民眾進行分化瓦解。最終,我們觀察到村民們(上訪代表)能夠常常組織集體上訪,發泄階層怨恨,但卻未有形成大規模的集體抗爭。并且,筆者以為,這種高度組織化、大規模的集體抗爭在可預見的將來發生的可能性比較小。
退一步而言,從人類社會發展史來看,“貫穿于大部分歷史過程的大多數從屬階級極少能從事公開的、有組織的政治行動,那對他們來說過于奢侈……。就其真正發生時的重要性而言,農民叛亂是相當稀少的——更不用說農民革命了……。更為重要的是去理解可以稱為農民反抗的日常形式的斗爭……,了解這些平凡的反抗形式就是理解農民長期以來為保護自己的利益對抗或保守或進步的秩序所作的大多數努力”。[66]在當下中國的政治制度環境下,上訪可能是農民與上層精英進行抗爭的較為穩妥且較為有效的方式。即使我們不去贊美農民這一“弱者的武器”,也應該尊重和理解它。
還需要進一步解釋的是,在本文所述案例中,相關沖突事件主要發生于普通村民與村干部之間。這似乎表明,農民上訪仍然是由掌握權力的村干部對農民實施侵權而引發。確實,表面看來,上訪的農民仍然是在與掌權的村干部相抗爭。但我們更應該看到掌權的主體的社會結構來源。即村干部來源于哪一個階層?在C鎮的案例中,村干部顯然是主要來源于村莊經濟精英階層。因此,農民與掌權的村干部之間的沖突是“表”,而階層與階層之間的沖突才是“里”。
另外,本文雖然只是一項基于C鎮的個案研究,但是改革以來中國農村社會階層分化不斷加大已是普遍事實。特別是近年來“富人治村”現象無論在東部發達地區農村抑或在中西部地區農村都不斷擴散。國家在基層黨建領域的“雙帶工程”政策也為農村經濟精英登上村莊政治舞臺提供了制度通道。因此,本研究可以說基本反映了中國農村社會的總體變化趨勢。盡管不同地區農村階層沖突的激烈程度存在差異。在這個意義上,階層政治分析框架并不試圖解釋所有的農民上訪現象,但卻為我們預測和理解當代中國農村社會沖突變化趨勢提供了一種有益視角,也為我們制定防范可能出現的相關問題的政策措施提供了參考。
在政策層面,本研究表明,國家應該進一步健全農村民主管理制度,加強對村干部的監督和制約,在農民與村干部之間構建良性的協商對話平臺,使農民能夠積極有效地參與到村莊政治社會發展過程中。同時,為有效治理農民上訪問題,國家不能僅僅局限于在信訪制度上面進行改良,而更應該著力于優化基層社會資源分配機制,切實顧及廣大底層民眾的利益,縮小階層之間差距。如此,“富人治村”的正功能才能得到更好地發揮,階層沖突才能得以緩和,上訪問題也才能得到根本解決。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本文提出階層政治的分析框架,并非要否認抗爭政治分析框架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而只是試圖促使我們反思抗爭政治分析框架的局限性,并為我們研究當下中國農村社會沖突與不平等問題提供一種新的思路。同時,作為一個嘗試,本文更多的是留下有待進一步研究的課題,比如階層沖突與社區整合之間關系、階層沖突的未來發展趨勢,等等。我們期待越來越多的同仁加入到這一研究領域中,共同推動相關研究的深化。
[1] 本文研究受益于跟團隊同仁譚林麗、楊華等人的調研和討論,特此致謝!另外,本文初稿曾于2014年8月在“城市化背景下的社會建設”學術研討會議宣讀,感謝周雪光、李友梅、何艷玲等諸位老師的批評和建議。
[2] 陸學藝:《當代中國社會階層研究報告》,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2年版;賀雪峰:《取消農業稅后農村的階層分析》,《社會科學》2011年第3期;毛丹、任強:《中國農村社會分層研究的幾個問題》,《浙江社會科學》2003年第3期;樊平:《關注農村階層關系的新變化》,《中國黨政干部論壇》2005年第9期;等等。
[3] 仇立平、顧輝:《社會結構與階級的生產:結構緊張與分層研究的階級轉向》,《社會》2007年第2期;楊華:《農村階層研究范式論綱:實體論與關系論》,《南京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3年第2期;田先紅、陳玲:《階層地權:農村地權配置的一個分析框架》,《管理世界》2013年第9期。
[4] 道格·麥克亞當、西德尼·塔羅、查爾斯·蒂利:《斗爭的動力》,第9頁,南京:譯林出版社2006年版。
[5]李連江,歐博文:《當代中國農民的依法抗爭》,載吳國光主編《九七效應》,第163頁,香港:太平洋世紀研究所,1997年版。
[6]應星曾對于建嶸的觀點進行了商榷,認為當前農民上訪并未達到“以法抗爭”的程度,他更傾向于用“草根動員”來描摹中國農民集體上訪的特性,凸顯其與西方社會運動和印度底層政治的差異,并指出合法性困境是造成這一現狀的重要原因。另一學者吳毅則以一采石場糾紛個案展現了農民在與地方政府博弈過程中的各種行動策略,并運用“權力——利益的結構之網”來形容農民群體利益表達所遭遇的困局。分別參見于建嶸:《當前農民維權活動的一個解釋框架》,《社會學研究》2004,第2期; 應星:《草根動員與農民群體利益的表達機制》,《社會學研究》,2007年第2期;吳毅:《“權力—利益的結構之網”與農民群體性利益的表達困境》,《社會學研究》,2007年第5期。
[7] O’ Brien, K ,“Rightful Resistance.” World Politics, 1996,49 (1) : 31-55;O’Brien, K. & Li Lianjiang, Rightful Resistance in Rural China,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6;Yongshun Cai. Power Structure and Regime Resilience: Contentious Politics in China. British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 2008,38(3):411-432;Xi Chen. The Power of “Troublemaking”: Protest Tactics and Their Efficacy in China. Comparative Politics, 2009,41(4):41-471.
[8]趙鼎新:《社會與政治運動講義》,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6年版;張磊:《業主維權運動:產生原因及動員機制》,《社會學研究》,2005年第6期。
[9]應星:《“氣”與抗爭政治》,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1年版;陳柏峰:《“氣”與村莊生活的互動》,《開放時代》,2007年第6期;陳鋒、袁松:《富人治村下的農民上訪:維權還是出氣》,《戰略與管理》,2010年第3期。
[10] 孫瓊歡:《派系政治》,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2年版;田先紅、楊華:《家族政治與農民集體行動的邏輯》,載周曉虹主編《中國研究》(2013年秋季卷),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4年版。
[11] [美]詹姆斯·斯科特:《弱者的武器》,第32頁,南京:譯林出版社,2011年版。
[12]仇立平:《回到馬克思:對中國社會分層研究的反思》,《社會》,2006年第4期;馮仕政:《重返階級分析——論中國社會不平等研究的范式轉換》,《社會學研究》,2008年第5期。
[13] 近年來開始有學者關注到農村征地拆遷中的階層沖突問題,參見楊華:《農村征地拆遷中的階層沖突》,《中州學刊》,2013年第2期。
[14] 應星,《“氣”與抗爭政治》,第16頁,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1年版。
[15]孫立平:《斷裂:20世紀90年代以來的中國社會》,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3年版。
[16] 在西方社會運動和抗爭政治研究中,一些學者也關注了社會結構因素對社會運動和抗爭行動的影響。不過,他們要么是關注宏觀層次的社會結構,要么是側重于政治權力結構。兩者都忽略了微觀層面的社會結構尤其是不同階層之間的互動關系及其對抗爭政治的影響。
[17]仇立平:《回到馬克思:對中國社會分層研究的反思》,《社會》2006年第4期;孫立平:《重建社會:轉型社會的秩序再造》,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9年版。
[18]馮仕政:《重返階級分析——論中國社會不平等研究的范式轉換》,《社會學研究》,2008年第5期。
[19]沈原:《社會轉型與工人階級的再形成》,《社會學研究》,2006年第2期;任焰、潘毅:《跨國勞動的空間政治:全球化時代的宿舍勞動體制》,《社會學研究》,2006年第4期。
[20] [美]詹姆斯·斯科特:《弱者的武器》,第52頁,南京:譯林出版社,2011年版。
[21]田先紅、陳玲:《階層地權:農村地權配置的一個分析框架》,《管理世界》,2013年第9期。
[22] 在當地村兩委換屆選舉中,賄選現象非常普遍。直到前兩年地方政府出臺了嚴厲的政策措施,賄選才有所收斂。學界對農村基層選舉中的賄選現象也有諸多研究。參見吳思紅、李韜:《村兩委選舉中派系賄選現象研究》,《政治學研究》,2015年第1期,等等。
[23] “富人治村”已經成為中國東部發達地區農村的普遍現象。甚至在全國中西部地區農村和城市郊區也呈現“富人治村”的趨勢。“富人治村”是學界研究的熱點問題之一,相關成果較為豐碩。參見盧福營:《個私經濟發達背景下的能人型治村》,《華中師范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1998年第2期;賀雪峰:《論富人治村》,《社會科學研究》,2011年第2期;等等。
[24] 訪談筆記,2014-7-5,TZY。
[25] 訪談筆記,2014-7-5,TZY。
[26] 訪談筆記,2014-7-8,LFW。
[27] 林輝煌:《富人治村與基層民主走向—基于浙東先鋒村的個案考察》,《戰略與管理》,2011年第5期。
[28]皮埃爾·布迪厄:《實踐感》,第168-172頁,譯林出版社,2009年版。
[29] 周雪光:《國家與生活機遇》,第27頁,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4年版。
[30] 袁松:《農民分化與先富階層的社會確認》,《人文雜志》,2014年第7期。
[31]馬克斯·韋伯曾經提出經濟(財富)、政治(權力)和社會(聲望)的經典分層標準,這構成了本文階層劃分標準的理論淵源。不過,本文劃分階層的這三個維度并不是互相孤立的,而是主張三者間的相互轉化和互通互融。而且,本文的社會資源也并不限于聲望,還包括關系網絡、身份等。還值得一提的是,毛丹、任強將社會資源作為農村階層劃分的主要標準,所謂社會資源包括經濟資源和象征性資源,而象征性資源通過社會權力來測度,社會權力中涵蓋了政治權力。本文的階層劃分標準參考了他們的觀點,但是本文將政治權力這一維度進一步凸顯,是為了表明村莊政治精英在利益分配中的主導性角色。參見毛丹、任強:《中國農村社會分層研究的幾個問題》,《浙江社會科學》,2003年第3期。
[32]毛丹、任強:《中國農村社會分層研究的幾個問題》,《浙江社會科學》,2003年第3期。
[33] 美國學者曼瑟·奧爾森的“分利集團”理論指出:“特殊利益組織或聯盟降低了社會效率或總收入,并且加劇了政治生活中的分歧”。國內也有一些學者運用相關理論來討論農村社會的分利秩序問題,參見曼瑟·奧爾森:《國家的興衰:經濟增長、滯脹和社會僵化》,第47頁,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王海娟、賀雪峰:《資源下鄉與分利秩序的形成》,《學習與探索》2015年第2期;李祖佩、馮小:《論精英俘獲與基層治理》,《探索》2012年第5期;陳鋒:《分利秩序與基層治理內卷化——資源輸入背景下的鄉村治理》,《社會》2015年第3期。
[34]賀雪峰:《論富人治村》,《社會科學研究》2011年第2期;桂華:《富人治村的困境與政治后果》,《文化縱橫》2011年第4期。
[35] 關于社區與階層整合之間關系的討論,可參見楊華:《農民分化程度與農村階層關系狀況》,《人文雜志》2014年第7期。
[36]吳毅:《“權力—利益的結構之網”與農民群體性利益的表達困境》,《社會學研究》2007年第5期。
[37] 訪談筆記,2014-7-7,YZY。
[38] [美]詹姆斯·斯科特:《弱者的武器》,第51頁,南京:譯林出版社,2011年版。
[39] [美]詹姆斯·斯科特:《弱者的武器》,第360頁,南京:譯林出版社,2011年版。
[40]應星,《“氣”與抗爭政治》,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1年版。
[41] 訪談筆記,2014-7-7,YZY。
[42] 訪談筆記,2014-7-7,TGY。
[43] 訪談筆記,2014-7-6,TFM。
[44]查特吉:《關注底層》,《讀書》2001年第8期。
[45] 當然并不是說所有上訪都是集體的,實際上,一些訪民也時常會單獨去上訪。不過,即使是個體單獨上訪,他們也往往是以村民代表的身份進行,并準備有村民們的聯名信。最重要的是,無論是個體上訪抑或集體上訪,訪民們大多身居村莊社會底層。
[46] 當然,跟個體上訪相比,集體上訪更容易引起上級政府的重視。這也是村民們傾向于集體上訪的原因之一。
[47] 訪談筆記,2014-7-6,TFM。
[48] 羅興佐:《階層分化、社會壓力與農民上訪》,《思想戰線》2015年第4期。
[49] 訪談筆記,2014-7-7,TGY。
[50] 訪談筆記,2014-7-7,TGY。
[51] “一般化信念”指人們對某個特定問題產生的癥結及其解決途徑產生一個共同的認識。參見趙鼎新,2006,《社會與政治運動講義》,第65頁,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52] 趙鼎新,《社會與政治運動講義》,第212頁,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6年版。
[53] 所謂“兜底”,是指政府為了換取人們對于社會秩序的接受而公開或含蓄地提供某些好處的現象。參見楊華:《政府兜底:當前農村社會沖突管理中的現象與邏輯》,《公共管理學報》,2014年第2期;李婷婷:《‘兜底’的調解者:轉型期中國沖突的管理迷局與邏輯》,《社會主義研究》,2012年第2期。
[54] 訪談筆記,2014-7-9,CGL。
[55] 訪談筆記,2014-7-7,TGY。
[56] 訪談筆記,2014-7-9,CGL。
[57] 訪談筆記,2014-7-7,YZY。
[58] 訪談筆記,2014-7-8,LFW。
[59] [美]詹姆斯·斯科特:《弱者的武器》,第350頁,南京:譯林出版社,2011年版。
[60] [美]詹姆斯·斯科特:《弱者的武器》,第350頁,南京:譯林出版社,2011年版。
[61] [美]詹姆斯·斯科特:《弱者的武器》,第292頁,南京:譯林出版社,2011年版。
[62] [意]安東尼奧·葛蘭西:《獄中札記》,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0年版。
[63] [英]湯普森:《英國工人階級的形成》(上),前言第1-2頁,譯林出版社,2013年版。
[64] [英]湯普森:《英國工人階級的形成》(上),前言第4頁,譯林出版社,2013年版。
[65] 查特吉:《關注底層》,《讀書》,2001年第8期。
[66] [美]詹姆斯·斯科特:《弱者的武器》,前言第2-3頁,譯林出版社,201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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