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主導的農地三權(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改革,被上升為與聯產承包責任制同等重大的改革了。
太搞了!
我把這個三權分置改革說給農民朋友和基層干部們聽,都笑了!因為這個所謂的三權分置在80年代就普遍存在了!
農地三權分置做得最早最成功的代表是南街村和周家莊公社等村社,他們82年分田承包到戶,84年卻尊重多數農民的意愿,把承包地又重新集中起來交給本村最會種地的部分村民(產銷班)實行規模種植和經營,產銷班為全體村民無償提供糧食、蔬菜等農產品(實物租),其他大多數村民從事非農就業。
農地三權分置,從分田承包到戶開始就一直存在了,不是新東西。如果沒有"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長久不變"的所謂的調動農民生產積極性(農產品總量過剩后,小農分散生產,再調動小農生產積極性是坑農害農了)的政策負面誘導和干擾,三權分置應該自發形成氣候了,農民村社共同體經濟和農業規模經營水平應該有了相當高的提升。
現在,農業部主導的農地三權分置,顯然與農民意愿的三權分置不一樣。農業部昰為資本下鄉三權分置,農民是為內部優化組合協同發展而三權分置。農民意愿的三權分置守得住習主席劃的三條(集體所有制、保護農民、糧食安全)底線,農業部的三權分置守得住習主席的三條底線?
我說農業部的三權分置是為了資本下鄉是有依據的,依據很多,只說一條:農業部三權分置方案設計,農地集體所有制不能抵押貸款,農戶承包權不能抵押貸款,農戶或集體把農地流轉給"商人"了--高商人可拿農地經營權在銀行抵押貸款!頂層設計者,真是老謀深算、居心叵測啊!
我相信農民,相信習核心,相信農地三權分置最終會按農民和習核心的意愿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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