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工資該不該漲的問題最近炒得很熱,而村干部的收入問題似乎沒有得到應有的關注。村干部是農村秩序得以維系的關鍵。村干部能不能干得下去,他們的收入能不能支持他們干下去,是中國鄉村治理的一件大事。
在一般的中西部農業地區,村莊缺少資源,村集體經濟也十分薄弱,作為行政體系末端的村干部,不是國家公務員,不能獲得公務員工資,而只能作為不脫產干部獲得誤工補貼。
如果村莊相對封閉,農民收入主要來自農業和農村工商業,村干部一方面從事家庭經營,一方面兼職當村干部,獲得村干部誤工補貼,村干部的收入就不低于一般村民。但在當前農村社會全面開放,農民進城十分方便,且農村絕大多數青壯年勞動力都已進城務工經商的情況下,作為村干部卻因為在任無法進城務工經商,他們只能繼續在村莊經營。若沒有足夠的村莊經營收入,村干部的經濟收入就會遠低于外出務工經商的普通村民,村干部就很難繼續當得下去。
筆者前不久在湖北羅田縣調查,順便調查了村干部收入問題。羅田縣大河岸鎮屬于大別山區,經濟不發達,按目前的村干部報酬,主職村干部如村支書和村委會主任,一般每年有一萬元左右,一般村干部8000元左右,平均起來,村干部報酬(含全部的獎勵)每月不足1000元,這與當地公務員每月大約3000元工資有很大差距,甚至遠低于大學生村官每月2000元的工資。
當前一些地方為了提高村干部積極性,考慮將村干部正規化,提高村干部報酬,讓村干部可以脫產化和專業化,以解決當前村干部兼業問題。但是,中國幾千年歷史上,在國家與社會之間都有一個中間地帶的緩沖。正是村干部非官非民的身份和以此為基礎的村民自治制度,為國家政策提供了較好的管理彈性空間。村干部一旦正規化,村民自治就失去基礎,農村社會的復雜性、多樣性,國家力量也就難以面對。
從這個意義上講,未來相當長一個時期,仍然由村干部不脫產來解決基層治理基本秩序問題有其合理性。其前提是農村社會本身在經濟上的多樣性。可以說,小農經濟需要有以不脫產村干部為核心的基層組織體系“統籌”,同時又是小農經濟為農村基層組織體系的運轉提供了經濟空間。▲(作者是華中科技大學中國鄉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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