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土地流轉的規模在擴大、速度在加快,但實踐中仍存在不少問題,其中潛在的社會風險不容忽視。
風險一:威脅糧食安全,產生社會生存的風險。土地流轉的目的是加速農業現代化發展,保障國家糧食安全。但是,大規模的土地流轉過程中,有些地方出現了操作不規范、執行國家政策不嚴格的情況。例如,有些公司為了得到政府的優惠政策,大肆“圈地”,獲得流轉的土地后,因資金、設備、人力資源等跟不上,不能及時耕種,造成了土地嚴重撂荒或者粗放經營。還有一些流轉土地經營者,以建設廠房、加工車間等為由變相占用耕地,改變土地用途。這種土地流入方轉變土地用途、浪費土地資源的行為,以及因規模經營不善帶來的歉收風險,將威脅我國農產品的有效供給,給國家糧食安全帶來潛在風險。
風險二:出現貧富分化,產生社會對立的風險。對于農民來說,土地是最重要的生產資料和收入來源,加速土地流轉和集中,必然會造成大量農民失去土地。理論上,農民通過土地流轉,既可以得到土地經營權轉讓的收益,又可以從土地上解放出來,從事非農產業或創業獲得更多的收入。但事實上,農民人均土地面積較少,獲得的轉讓收入并不多。失去土地后,由于技術水平低、再就業能力差,導致農民的工資收入也不高。而且,農民的社會保障程度低,一旦失去打工的機會或年老力衰再回到農村,生活難免陷入貧困。而相比之下,流轉土地的種植大戶、養殖大戶等,勢必憑著土地的規模經營先富起來,使原本處于同一階層的農民產生貧富分化。
風險三:引發土地糾紛,產生社會治理的風險。當前,土地被流轉到一些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公司后,不能按照土地的規定用途使用,或由于經營不善、自然災害等遭遇經濟風險,農民流轉土地的經濟回報就無法保證,容易激發農民與地方政府的對立情緒,引發群體性事件。加之,當前土地流轉中的一些合同不規范,法律保障程度不高。一旦合同過長或者沒有合同,極容易引發產權糾紛。土地流轉造成的社會不穩定因素,將隨著時間的推移更加凸顯,如果不及時加以防范,有可能成為未來社會治理的潛在風險。
為此,要謹防土地流轉中“揠苗助長”的現象,健全土地流轉制度,做好土地流轉服務,正確引導土地流轉,嚴格保障農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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