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化是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重大戰略問題之一。但目前在理論、政策、體制等一系列相關問題上都非常混亂。城鎮化的根本目的是解決三農問題,而不是簡單地造城。近20年以來,以大中城市拼命擴張為主的造城運動,在農村集體經濟體制已經基本解體的基礎上,已經成為資本主導的、以圈占農村土地和房地產開發為主要形式的畸形發展模式。城市化或城鎮化暴露出的問題越來越嚴重,人們對城市化或城鎮化的認識也更加難以統一。筆者認為,問題不在于要不要城鎮化上,而是城鎮化的道路出現了問題。
一、 “城市化”解決不了我國的三農問題
城市化是照搬西方發達國家的概念。是西方發達國家工業化進程中隨著城市的擴張,資本消滅小農和傳統農村,使農民破產進入城市成為雇傭勞動者(工人階級)的過程,是私有化基礎上市場機制的必然結果。我國農業實行家庭經營以后,農村集體經濟體制瓦解,農民大量進城打工。一些學者以此認為我國與西方發達國家一樣要走城市化的發展道路。所以,很長時間以來,研究我國城市化的文章很多,但基本上都是以西方資本主義城市化發展的做法為標尺來衡量中國的現實問題,形成一種新的教條主義。
但也有一些學者從我國的實際出發,主張使用“城鎮化”的概念,其重點是發展農村地區的小城鎮和小城市,以便更好地解決三農問題,在工業化的進程中完成傳統農村的現代化轉型。近幾年來,在中央的正式文件中,已經用城鎮化取代了城市化的提法,但根本問題并沒有解決,只是概念上的相互取代而已。
在一般意義上,城市化和城鎮化這兩個概念上可以通用,在英文詞義上也無本質區別。但是,在研究我國的現代化問題時,則需要進行具體分析。如果認為我國的工業化和城鎮化就是與西方資本主義發達國家的發展道路完全一樣,是普世價值,那就沒有必要進行區分,兩者通用;如果認為我國確實有自己的特殊性,不論是人口規模的龐大或社會主義發展方向的政策取向,那么,就必須對兩者進行區分,并在政策上要有所區別。
從研究中國農村現代化轉型和有利于解決三農問題的角度看,筆者更傾向于城鎮化或農村城鎮化的提法。因為,對農村和農民來說,全部被城市化是荒謬的。所以,把城市化簡單化為農民進城或農民市民化是片面的,這只是農民和農村現代化轉型的一部分任務,而不是全部任務。多年城市化的畸形發展,已經造成一方面是城市無限擴張的嚴重的城市病,另一方面是大批農村的衰落和空殼化、老齡化。所以,簡單化地照搬西方發達國家城市化的做法不可能解決我國的三農問題。但是,在城鄉統籌和農村新型集體經濟體制的基礎上,通過小城鎮和新型農村社區建設,逐步實現傳統農村的城鎮化轉型,使三農問題從整體上得到解決,則是我國現代化的必然趨勢。
其實,所謂城市化或城鎮化的問題,本質上是在工業化發展的基礎上,由于農業生產力水平的提高,大量農業富余勞動力和人口從土地上轉移出來進入城市、城鎮的過程。這里的問題,一個是這些人到哪里去的問題?是全部進入大中城市,還是在農村地區(縣城及縣城以下)發展小城鎮(農村集鎮)?另一個是怎么進入,或怎么“化”的問題,是依托類似人民公社那樣的集體經濟體制,在政府規劃和政策引導下通過鄉鎮統籌來實現?還是在私有化的基礎上由資本來主導?這是怎么化的問題,而不是應不應該化的問題。一些人根本反對城市化或城鎮化,是不對的。難道農民就只能被禁錮在土地上嗎?問題在于,人到底到哪里去?怎么去?政府是站在自由化的立場上任由資本進行市場調節呢?還是必須進行規劃和政策調控?在這里可以找到兩條不同道路的本質區別。
二、城市化和城鎮化概念的區分
根據筆者的研究,在我國的現實情況下,城市化和城鎮化的概念應當適當區分。可以在特定的情況下分別使用這兩個概念。
“城市化”的概念可以特指兩種情況:
1、農民市民化。農業人口進入設市以上的城市并且被市民化,同時退出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土地承包權益。其中一個主要標志是戶籍身份的非農化。
2、城中村改造。由于城市的擴張導致已經列入城市規劃范圍之內的農村地區的城市化改造轉型,筆者稱為被城市化地區或類型。
以上兩種情況都是本來意義上的城市化,指農民進入建制市以上的城市,農民變市民,城市擴張到的農村變為城市。除此兩種情況以外的都屬于農村城鎮化的范疇。到2012年,我國設市的城市有658個,包括4個直轄市,280多個地級市,300多個縣級市,是城市化的載體。設想這些城市規劃以外的農村都要城市化,顯然是荒謬的。支撐以上兩種類型的城市化,主要靠國有企業和集體經濟體制。
城鎮化也可以有特定的含義:
“城鎮化”或“農村城鎮化”是指縣及縣以下農村鄉鎮在現代經濟發展的基礎上,農業富余人口在本土鄉鎮集中、集聚的過程。是指在原有城鄉二元結構的基礎上,在農村地區發展以鄉鎮為載體一批小城鎮。這種新生的小城鎮在產業布局、經濟發展、體制創新、村莊改造、人口集聚等方面是一個整體,形成農業和非農產業、小城鎮和農村社區之間的相互依賴、相互支撐的格局,為最終突破城鄉二元結構和體制奠定基礎。改革開放之初,我國建制鎮只有2176個,鄉52534個,鎮鄉比例為1:24。到2001年建制鎮數量首次超過鄉,建制鎮達20374個,鄉下降19341個。 2012年,我國已有19881個建制鎮。這些建制鎮是城市以外的農村地區新生的小城鎮,是農村城鎮化趨勢的客觀存在和主要載體。其實,如果當初人民公社的集體經濟體制沒有解散,而是根據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進行適當的、必要的改革,這種城鎮化就是實現公社工業化以后人民公社的“社”。所以,在一定意義上,公社工業化是農村城鎮化的前提和基礎,而公社既是工業化的載體,也是農村城鎮化的社會形態。這一進程的本質是傳統農村社會結構的現代化轉型,其產業支撐是農村工業化進程或鄉鎮企業和現代產業園區的發展。在現實的條件下,這種農村的城鎮化進程由兩種基本形態構成:就是農村地區的小城鎮建設和新農村建設。具體表現為兩個層次:
1、以鄉鎮中心區為載體的小城鎮建設。主要實現形式是產業園區的發展和中心區傳統村莊的改造,集中上樓完成農村向小城鎮社區的轉變,成為農村地區政治、經濟、科技文化和社會服務的中心,形成農村城鎮化的集聚內核。
2、鄉鎮中心區外圍的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是指遠離鄉鎮中心區的一般農村,不可能都集中到鄉鎮去,需要保留發展的農村社區。主要實現形式是以現代農業園區和農業生產基地為產業基礎,適當集中合并分散農戶和自然村落,重建或改造提升農村社區,延伸城鎮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成為人口不再外流的可持續發展的社會主義新農村。
這兩個層次不但是農村城鎮化的主要形態,而且,是一個相互依賴和相互促進的統一的整體。只有在鄉鎮中心區集中布局現代產業經濟項目,才能培育出新的生長極,才能形成城鎮化的集聚內核和動力源,帶動外圍農村勞動力的轉移和人口的集中;而外圍農村則以發展現代農業為主,接受中心的輻射和統籌,避免村自為戰的盲目發展,才能產生在一個鄉鎮的范圍上形成利益共同體的整體效應。這其實就是過去的人民公社體制中“社”一級存在的主要功能。而現在農村城鎮化發生的所有問題,幾乎都與失去這一體制支撐有關。在人民公社已經消亡且不在可能簡單恢復的情況下,則應該通過強化鄉鎮統籌功能和提高統籌能力的途徑,靠發展合作經濟組織和現代公司制組織形式來實現。
三、由二元結構到三元結構才能走向城鄉一體化
如果在一般意義上只講城市化,并不能概括我國農業社會向現代化轉型的全部任務。在我國的現實情況下,這種社會結構的轉型至少有四種情況或類型:1、進入城市的農民市民化;2、城市規劃區內農村的城市化改造;3、鄉鎮中心小城鎮建設;4、鄉鎮中心外圍新農村建設或新型農村社區建設。這四種類型缺一不可地構成中國農村城鎮化和農民、農村現代化轉型的幾乎全部內容。如果只強調其中的一種或兩種,都是以偏概全。而在現實中,恰恰有很多人僅僅把農民市民化等同與城市化或城鎮化概念,由此造成很大的思想混亂。
在學術界,一些人把城市化等同于農民進城。連城市化率的統計口徑都是進城就算。凡是進入建制鎮以上地區的人口,都統計為城鎮人口,以此得出我國2012年的城市化率已經達到52.7%以上了。但是,按照戶籍人口口徑的統計,城市化率只有36%左右。這說明有一大批農民工及其子女成為城鄉兩棲人口。所以,我國人口結構上出現了三元結構,即城市居民人口、以農民工為主的兩棲農民和留在農村農業人口。如果將我國由于工業化而形成的農業勞動力轉移情況和人口的城鎮化率上升水平做兩條發展的曲線,就會發現實際的城市化水平遠低于勞動力非農產業轉移水平,在兩條曲線之間出現越來越大的夾角。筆者曾將這種人口結構稱為“農民工夾角”現象。如圖:
農民工夾角示意圖
“農民工夾角”現象的本質是農民的城市化轉移嚴重滯后于工業化發展水平,導致農民中分化出一個已經進入工業化進程卻不能被城市化的龐大群體,是在我國城鄉二元結構之間形成的一個不穩定的第三元結構。這一群體的基本特征是,離土的臍帶割不斷,進城的門檻又跨不過,處于城鄉之間的兩棲狀態。他們沒有城市居民的各類社會保障和穩定的居所,又不能放棄農村的土地承包權益和農村的住宅,身份上是農民又不再經營農業,進入二、三產業和城市,又不能轉化為城市居民。這一現象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呢?是我們的城市化發展戰略出現了問題。這實際上是照搬西方資本主義城市化的社會后果,是沒有了農村集體經濟體制的、資本消滅小農的城市化,是以大城市為主的城市化道路所造成的必然結果。其實,根本問題在經濟體制上。在私有制基礎上,城市化就是農民逃離農村,成為城市資本的雇用勞動者、打工者,即便取得市民身份也是一樣。現在中央雖然已經使用城鎮化的提法了,但問題還是沒有改變,為什么?應為農村已經失去像人民公社那樣的集體經濟體制的支撐了,鄉鎮企業和農村工業化進程也早已私有化了。
照搬西方城市化的必然結果是農村各類生產要素的凈流出,迅速向城市集聚,導致農村的凋敝。而農村城鎮化的基本要求是避免這種發展態勢,在鄉鎮工業化的基礎上,通過小城鎮建設形成截流的趨勢,集聚本土經濟和人口。如果農村還有或重建新型鄉鎮一級的集體經濟體制,那么,從上圖的結果看,農民和農村的現代化轉型,就應該是城市化轉移一批(進入B區的市民化),城鎮化積聚一批(進入C區城鎮化),新農村建設提升一批(A區新型農村社區化),而不是僅僅農民市民化這一批。所以,農村小城鎮的發展,恰恰是我國城鄉二元結構走向城鄉一體化的關鍵環節,是在原來縣以下的農村這一“元”生成新的第三“元”,并且靠這一“元”帶動傳統農業和農村的現代化轉型,最終使三農問題從根本得到解決。
四、“三農”問題已經被歷史無情地割裂了
農業、農村、農民這個三農問題,在現代化轉型中本來是一個整體,按照毛澤東的規劃設想,本來是統一于人民公社這樣的集體經濟體制和組織載體下,通過農業基本建設和公社工業化這樣的發展進程,最終完成傳統農業社會向現代社會的轉型。毛澤東甚至談到人民公社是我國未來社會結構的基本單元,而沒有把傳統村落作為基本單元。這條道路的主要特征是在集體經濟體制下通過公社工業化完成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結構現代化。而這種社會結構的現代化就是傳統農村的城鎮化轉型。所以,三農問題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如果在改革中保留了公社這樣的集體經濟體制,那么,公社工業化的直接經濟和社會結果是:1、在社一級形成現代產業經濟中心,帶動農業富余勞動力和人口的轉移和集中;2、在社的中心區形成小城鎮,帶動傳統村莊的現代化改造轉型;3、靠農村工業化的經濟成果反哺農業,完善農業產業化體系,實現農業的現代化。這就是一條集體化、公社化、工業化和城鎮化的道路。只有這樣的發展道路,才能避免幾億農民無序地涌入大中城市的弊端,造成一方面是城市病的難以治理,另一方面是農村地區普遍衰落的社會后果。毛澤東曾經指出:“如果讓減少下來的農業人口,都擁到城市里來,使城市人口過分膨脹,那就不好。從現在起,我們就要注意這個問題。要防止這一點,就要使農村的生活水平和城市的生活水平大致一樣,或者還好一些。有了公社,這個問題就可能得到解決。每個公社將來都要有經濟中心,要按照統一計劃,大辦工業,使農民就地成為工人。公社要有高等學校,培養自己所需要的高級知識分子。做到了這一些,農村的人口就不會再向城市盲目流動。”(毛澤東:讀《蘇聯政治經濟學教科書》筆記)
而我們現在的問題,恰恰是把三農問題割裂開來,就農業說農業,就農村說農村,就農民說農民,完全沒有把三者統一放在工業化進程中的整體考慮和設計,也沒有這樣的領導體制和政策支持。管農業的只知農業產業,管新農村的管不著小城鎮建設,鼓吹城市化的只知道造新城和農民工市民化----。一人一把號,各吹各的調,聽起來雜亂無章,其實,基調無非是私有化、市場化,目標是資本改造小農,農村普遍衰落,農民成為工業化、城市化背景下的農民工。
產生這一現象的主要理論根源,是農業生產適合家庭經營的觀點。農業生產適合家庭經營成為人民公社集體經濟體制被解散的主要理由。難道人民公社只是農業經濟的體制安排嗎?現在回過頭來反思,即便我們承認這一理論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也只是局限于農業,并且只是農業的生產環節,難道農產品加工貿易等等也都適合家庭經營嗎?更重要的是,用這一理論導出集體經濟體制應該解散的結論,本身就已經將三農問題完全割裂開了。這里隱蔽了這樣一個邏輯推理,即農村就是農業,而農業適家庭經營,所以農業集體化(公社化)是不對的。而毛澤東的邏輯是,農村(包括農業)也要工業化(工農商學兵全面發展),農村工業化需要集體經濟組織和體制,人民公社就是這樣餓組織形式和體制支撐。前一個邏輯是先用農業生產偷換了農村經濟的概念,再用家庭經營否定了集體經濟體制,進而顛覆了以集體企業為主的農村工業化進程,最終的導向是農村經濟私有化。沒有了農村的工業化進程,沒有了農村的社會結構轉型和城鎮化集聚,富余的人口怎么辦,進城打工就行了,正好為城市資本的發展提供廉價勞動力。
五、農村現代化轉型的主要任務
城鎮化是全面解決三農問題,是通過農村地區的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帶動農業、農村和農民完成現代化轉型。農村現代化轉型的主要任務或目標,是農村鄉鎮工業化、農業產業現代化、社會結構城鎮化、城鄉經濟社會一體化。
(1)農村鄉鎮工業化進程。在毛澤東的發展戰略里,就是公社的工業化進程,這是我國傳統農村現代化轉型的客觀趨勢,是具有必然性的發展趨勢。雖然人民公社解散了,但這一趨勢并沒有停止,只不過是鄉鎮企業替代了社隊企業。這說明,在國家城市工業發展的基礎上,在經歷農業的基本建設階段以后,及時開辟農村工業化的第二戰場,發展農村二三產業,實現農民向二三產業的轉移,是我國社會主義工業化道路的一個重要特征。人民公社后期社隊企業的發展和改革開放以后鄉鎮企業的異軍突起,正是這一進程的本質表現。這種農村工業化實際上是農村鄉鎮工業化,總體上類似于過去毛主席提出的“公社工業化”,而不是“村村點火、戶戶冒煙”的村級工業化。
(2)農村的城鎮化進程。農村鄉鎮工業化進程產生的集聚效應,推動農村的城鎮化,推動農民的離土和城鎮化轉移、集聚。農村小城鎮建設是這一進程的典型形式。這里區別于一般意義上的西方城市化進程,即農民破產,轉移到城市成為產業后備軍。在廣大農村鄉鎮形成很多新的小城鎮的生長點。當然,這并不排除一部分農民通過各種途徑向原有大中城市轉移。
(3)農業的產業化進程。農業產業化進程是我國農業現代化的一般形式,是傳統農業內部產業分化和區域分工的必然結果,是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完善產業體系的社會化進程。在農村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的作用下,農業開始向產業化規模經營發展(也可以是家庭為主體的規模經營),向不同區域的專業化分工發展,形成不同區域的不同主導產業和產品,并且不斷延伸各自的產業鏈條,逐步實現標準化生產和加工,完成農業的區域專業化和產業體系的社會化,最終使城鎮以外的一般農村轉變為發展現代農業的區域。
(4)城鄉關系的一體化進程。上述三項進程的發展,必然突破原有城鄉分割的二元體制,在資源配置、產業布局、產業體系、社會管理和城鄉經濟社會政策等方面,加快城鄉之間的融合,向城鄉一體化方向演進,并最終完成整個國家的現代化轉型。
這四個部分是相互依賴的整體。農村鄉鎮要工業化,實質上就是毛澤東提出的公社工業化,是指農村需要一場產業革命,成為國家城市工業化發展的地二戰場,與國家的工業化共同構成我國的工業化、現代化的有機組成部分;同時,避免造成大量農業剩余人口擁進大中城市而造成農村地區的衰落,無法實現農業的現代化轉型。另一方面,鄉鎮工業化也是在產業布局上相對集中,避免‘村村點火、戶戶冒煙“的低水平重復。所以,農村經濟結構的工業化是農業現代化的經濟前提。鄉鎮(公社)工業化的發展結果必然是城鎮化集中、集聚,帶動農村社會結構轉變。這種發展和轉變到一定階段,必然形成城鄉融合互補的一體化趨勢,并最終完成中國從傳統農業社會向現代社會的轉型。
其中,工業化是產業結構或生產方式的變革;城鎮化是社會結構或生活方式的變革;這兩者共同構成我國農村向現代化轉型的主要內容。從這個意義上講,人民公社如果不被解散,他的發展應該有三大歷史階段和主要任務:1、農業基本建設階段(60-70年代);2、公社工業化階段(80年代);3、農村城鎮化階段(90年代)。人民公社作為一種制度和體制安排,只有在經歷這三個階段并完成這三大歷史任務以后,才能立于不敗之地。遺憾的是,在農村工業化大潮真正到來時,他卻被解散了。
改革開放以來認識上的誤區之一,是就農業論農業,而不是從農村產業革命的角度,即農業與工業的關系和整個農村經濟社會結構根本變革的角度看問題。所以,過分強調分田單干的作用,卻毀掉了農村(公社或鄉鎮)工業化的大好進程,造成既難以實現農業生產方式的轉變,又無法完成社會結構的轉型的歷史難題。
六、農村工業化和城鎮化的歷史教訓
中國的工業化包括國家的以城市國有工業為主體的工業化進程和以農村鄉鎮企業為主體的工業化進程,簡單地說是國家工業化和農村鄉鎮工業化,是兩條腿走路。農村工業化在計劃經濟體制時期就是人民公社工業化,在改革開放以后就是鄉鎮工業化。不能將農村工業化庸俗化為“村村點火、戶戶冒煙”的遍地開花的所謂工業化。
國家工業化推動國家的城市化發展,人民公社工業化或鄉鎮工業化推動農村城鎮化發展。到工業化的中后期,則進入城鄉一體化融合發展階段。
改革開放以來的失誤之一,是以農業適合家庭經營為理由,簡單化地解散人民公社。由此造成的嚴重后果是農村失去鄉鎮一級的集體經濟體制支撐和組織載體,公社工業化變成了“村村點火、戶戶冒煙”,為農村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的夭折埋下伏筆。
解散人民公社的另一個嚴重后果是使集體經濟體制下的農業產業化體系分崩離析。農業生產環節陷入分散的小農經濟,農業生產資料供給、農產品流通加工、信用合作、服務體系等環節逐漸被私人資本所控制,有些重要環節甚至已經被帝國主義壟斷資本所控制,如種子產業。
改革的另一個重大失誤是以農村集體企業改制的名義,將鄉鎮集體企業私有化,導致農村工業化進程的中斷,使農村地區在縣城及鄉鎮層次逐漸失去本土集聚經濟和人口的能力,生產要素迅速向大中城市集中,農村大量空殼化,城鄉二元結構強勢凝固化,“三農”問題成為難以解決的社會矛盾。
在理論上的一個偏差是照搬西方的城市化概念,而城市化被簡單理解為農民可以進城打工。早已有人指出這是一種偽城市化或半城市化。這一邏輯的根本問題是沒有跳出西方城市化的陷阱,本質上是以資本為主導的以農民為犧牲品的資本主義的城市化。不要說是不是社會主義,其實連“中國特色”也蕩然無存。
七、什么是中國特色的農村城鎮化道路?
從中國農村和農民現代化轉型的角度看,真正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城鎮化的基本前提,是重建新型集體經濟體制,是將農民在產權明晰的基礎上,通過合作制(村級)和公司制(鄉鎮級)的組織形式重新組織起來,在政府的指導和支持下進行鄉鎮統籌和規劃布局,以農民為主體建設小城鎮和新型農村社區,同時完成產業結構升級和社會結構轉型。
從一定意義上講,沒有農村集體經濟體制,特別是鄉鎮一級的集體經濟體制,就沒有我國農村的工業化和城鎮化,在私有化基礎上只能有資本主導的使農村衰落的城市化。如果不是簡單化地解散人民公社,而是在政社分開的基礎上,將“社”一級改造為村社集體持股的公司化的市場經濟主體,那么,就可以避免“戶自為戰、村自為戰”的格局,在鄉鎮層次形成一定的統籌能力。這種社一級的市場經營主體可以是各村經濟合作社之上的聯社,而聯社可以按現代企業制度的規則興辦公司企業,也可以是各村經濟合作社共同持股的公司體制。這一組織形式恰恰是農村城鎮化轉型的體制支撐。
中國特色的農村城鎮化道路與西方資本主義城市化道路的區別至少有兩點:1、不是消滅農村,農民全部涌入大中城市,而是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是依托鄉鎮工業化(過去的公社工業化)在廣大農村地區發展一大批直接帶動現代農業和新農村的小城鎮;2、集體經濟體制恰恰是農村城鎮化的體制支撐。有農村集體經濟體制才是我國的真正特色。沒有了農村的集體經濟體制,只能是逼迫農民進城的資本主義城市化。即便是在概念上改為城鎮化,其實也還是走老路。
所以,新型城鎮化是新型集體化+新型城鎮化,是新型集體經濟體制支撐的農村城鎮化道路。這里的新型集體化主要是指農民的組織化,并非簡單地回到改革前的模式,而是在產業分化的基礎上按產業重新組織起來的新型集體經濟體制。其實現途徑是發展鎮域經濟和強化鄉鎮統籌功能,基本的組織形式是合作經濟組織和公司化企業組織。
在經濟體制上是合作化和公司化,是村級集體經濟合作化和鄉鎮(原來的社一級)集體經濟公司化;是形成鄉鎮、村和農戶的新的三級體制,這里并不排除農業環節的聯產承包制。
在產業布局上,鄉鎮一級以工業化為主導,實現二三產業的集中布局,建設產業園區和城鎮社區,承擔農業勞動力和人口的本土化集中轉移,成為行政、經濟、科技文化和社會服務的中心,輻射帶動外圍農村地區和傳統農業的現代化轉型。村一級以現代農業為主導,壯大集體經濟實力,發展多種形式規模經營,構建集約化、專業化、組織化、社會化相結合的新型農業經營體系。
在村莊形態和社會結構變革上,是建設城鎮社區+新型農村社區,實現本土的集中、集聚。典型的社區結構形態是1+X。1是鄉鎮中心的小城鎮社區,X是中心外圍的若干新型農村社區。所以,農村的城鎮化,實際上就是小城鎮建設加新農村建設,并且是以小城鎮建設帶動新農村建設,是一種一體化的聯動,而不是將兩者分割開來。這里的關鍵是產業布局的調整和產業結構的升級,是傳統農村社區的改造和提升,是土地資源的集中集約化配置,是新型集體經濟體制的改革和創新發展。
中國經濟保持可持續發展的真正動力在內需,而啟動內需的關鍵是重建農村集體經濟體制,并依托集體經濟體制大規模啟動農村城鎮化進程,包括小城鎮建設和新型農村社區建設。這里需要政府的科學規劃的調控,需要強化鄉鎮統籌功能和能力,需要重新把農民組織起來,需要建立新的集體經濟組織形式和結構,需要土地承包關系的調整和建設用地的集中配置,需要國家財政對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和信貸政策的支持等等。但是,可以給出的簡單結論是:沒有集體經濟體制支撐的城鎮化,一定是資本主導的資本主義的城鎮化道路。
20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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