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華中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2年第3期
社會中心范式下的農民上訪研究及其拓展[①]
田先紅 焦長權
摘要:社會中心范式下的農民上訪研究對我們理解農民上訪的發生、組織機制和行為特征頗有價值,但這些研究存在只有社會而無國家、偏重解讀而忽視解釋以及受意識形態影響過大等不足,致使理論上難以取得重大突破。為拓展農民上訪研究空間,需要引入國家的視角,在國家與社會互動、國家對社會的建構和塑造中深化對農民上訪問題的理解。
關鍵詞:農民上訪;社會中心范式;國家視角
一、引言
1990年代中后期,伴隨農民負擔問題日益突出和基層治理狀況的惡化,因負擔問題、鄉村干部經濟違規和侵權問題而引發的大量信訪事件呈現出來,農民上訪也逐漸進入學界的視野。學界最早且影響最大的關于農民上訪問題的學理性研究成果當屬歐博文于1996年發表在“World Politics”上的“Rightful Resistance”一文。時至今日,有關農民上訪問題的學術成果可謂汗牛充棟,尤其是在農民上訪行為特征和機制方面積累頗豐。筆者認為,迄今為止的農民上訪研究實際上共享了同一個范式,即社會中心范式,這一范式下的研究成果雖然對我們理解農民上訪的發生、機制、特征和影響等問題頗有裨益,但這些研究正面臨著瓶頸和制約。為拓展農民上訪研究的空間,需要引入國家的視角,在國家與社會互動、國家對社會的建構和塑造中深化對農民上訪問題的理解。在下文中,筆者先闡述了社會中心范式下農民上訪研究的重要貢獻及不足,并基于相關理論的啟發和中國農民上訪問題的特性提出了深化和拓展該領域研究的具體建議。
二、社會中心范式的洞察力及局限
顧名思義,社會中心范式下的農民上訪研究,就是基于社會的立場而對農民上訪的發生、機制、特征和影響展開分析,它或者站在社會的立場來理解農民上訪,或者以農民上訪來關照社會。在這一研究范式里,國家要么被遮蔽,要么僅是理解農民上訪的一個背景和襯托而已。在實踐中,這一范式下的農民上訪研究又分岔出兩條主要路徑,一條沿循著詹姆斯·斯科特的研究進路而展開,注重對農民上訪策略的探討,另一條則以資源動員理論和政治過程理論為指引,著力于展現農民上訪的組織機制。
目前,學界有關農民上訪的研究幾乎都或多或少地受到了詹姆斯·斯科特進路的熏染。斯科特曾經對東南亞農民在遭受國內外壓迫時所做出的種種大規模起義和反叛行為的起因、過程和結局展開了深入研究[1]。在后期的研究中,詹姆斯·斯科特開始從大規模的農民反叛和起義研究轉向對農民日常抵抗行為策略的深描和解讀,從而真正地將視角轉向了底層社會。通過對馬來西亞農民生活的長期觀察,斯科特揭示出農民在日常生活中的種種抵抗策略,比如嘲笑、諷刺、不服從、磨洋工、裝糊涂等等,并提出了“弱者的武器”這一概念[2]。
詹姆斯·斯科特的研究對中國學界理解農民上訪問題產生了較大影響。在這一進路指引下,學者們大多非常關注農民上訪的行動策略。早期的代表性人物有李連江和歐博文。他們在研究中較多地援引了詹姆斯·斯科特的成果,并將中國農民上訪的行為策略與斯科特筆下的馬來西亞農民日常抵抗行為進行了比較,突出了二者的異同點。在他們看來,農民上訪作為一種“依法抗爭”(Rightful resistance)行為,是“以政策為依據的抗爭”(policy based resistance),在這種政治活動中,農民積極運用國家法律和中央政策維護其政治權利和經濟利益不受地方政府和地方官員侵害[3][4][5]。它介于政治參與和政治抵抗之間,較政治參與更有沖突性,卻也并未達到政治抵抗的程度。
而后,于建嶸在此基礎上歸納出了農民維權的“以法抗爭”模式[6]。“以法抗爭”跟“依法抗爭”不同,它以直接挑戰抗爭對象為主,訴諸“立法者”為輔,并以自身為實現抗爭目標的主體。概言之,“以法抗爭”是一種旨在宣示和確立農民這一社會群體抽象的‘合法權益’或‘公民權利’的政治性抗爭”[7][8]。由此可見,于建嶸的“以法抗爭”模式與“依法抗爭”模式在解釋中國農民的維權抗爭問題上的路徑其實是一致的,只是后者更加強調農民維權抗爭中的“有組織性抗爭”特別是這種行動中的“政治性”和沖突性。
在斯科特農民抗爭策略研究傳統的指引下,還產生了許多后續研究成果,比如徐昕的“以死抗爭”[9]、石發勇的“依關系網絡”抗爭[10]、鄭欣對上訪過程中官民博弈關系的解讀[11]、董海軍的依“作為武器的弱者身份”抗爭[12]以及王洪偉的“以身抗爭”[13]等等。雖然他們所側重的角度不一樣,但是都主要從農民所采用的策略出發來對農民上訪問題進行解讀,在此基礎上提出一些“家族相似性”概念。[②]
跟注重農民抗爭策略的斯科特進路相比,受西方社會運動理論影響的農民上訪研究則將關注重點放置于上訪的過程與機制上面。近幾年來,隨著西方社會運動理論不斷引入國內,一些學者開始運用相關的理論資源對農民上訪組織運作機制和行動邏輯展開研究。就目前而言,資源動員理論和政治過程理論較受學者們的關注。應星曾經從草根動員的角度入手,試圖超越西方社會運動研究范式與印度底層社會研究范式在有組織的精英場域與無組織的底層場域之間的簡單對立,從而深入理解農民底層政治的復雜性。他發現,草根行動者所進行的草根動員,使農民群體利益表達機制在表達方式的選擇上具有權宜性,在組織上具有雙重性,在政治上具有模糊性,而造成這一狀況的主要原因是農民維權行動中的“合法性困境”的阻礙。[14]應該說,應星的研究在促進我們對于農民維權行動由情緒性的、意識形態性的認識走向冷靜的、學理性的探究上面邁出了重要一步。
在此基礎上,吳毅的相關研究使問題的討論得到了進一步的深化。[15]與應星一樣,吳毅不僅批評了于建嶸對農民維權行動的激情主義的政治浪漫化理解,而且與應星的因“合法性困境”所致的農民維權的弱組織和非政治化觀點展開了對話。吳毅認為“合法性困境”的推理看似符合靜態的中國社會結構,但卻忽略了轉型中國政治特征的復雜性和過渡性,故而,其在能夠解釋一部分經驗事實的同時,卻又片面化了更多復雜和場景化的維權經驗[③],本身也不自覺地陷入“民主—極權”這一兩分的泛政治化思維陷阱,將復雜問題簡單化。基于此,吳毅從另一個角度認為農民利益表達之難以健康和體制化的成長,從場域而非結構的角度看,可能更加直接導因于鄉村現實生活中各種既存的“權力—利益的結構之網”的阻隔。他認為,與“合法性困境”相比較,這一結構之網已經越來越成為影響和塑造具體場域中農民維權行為的更加常態和優先的因素。可以說,吳毅的這一討論在突破“民主—極權”、“國家—社會”及應星所言“有組織的精英場域與無組織的底層場域”之間的簡單二元對立上有了較大的推進。從而也更加真實的展現了農民維權中的實然限制(“權力—利益的結構之網”)而非概念或邏輯上的困境。[④]
總體而言,無論是斯科特研究進路抑或是農民上訪過程與機制的研究路徑,他們都直接或間接地將民主權利話語與農民上訪問題關聯起來。比如,李連江和歐博文認為,以上訪為主要內容的維權行為可能有助于農民公民權意識的培育,從而實現從農民到公民的轉變。[4]于建嶸的研究則指出,農民上訪行為帶有較強的公共性和政治性,它不僅僅是為了獲得具體的資源和利益,而且蘊涵著抽象政治權利的訴求。[7]盡管吳毅和應星比于建嶸等人更為注重對農民上訪過程和機制的深描和闡釋,但他們也在事實上共享了民主權利的話語和價值理念,其對目前農民上訪機制特征的理解和苛責,暗含著通過變革現行政治體制達至民主化目標的內在渴求。學者們這一關懷的形成既與信訪制度本身的特性有關,又跟一直以來整個社會所型構的有關基層治理狀況的印象相連。一方面,信訪制度的初衷,是為了貫徹黨的群眾路線,傾聽民意,體察民情,并加強對地方和基層代理人的監控,在這個意義上,信訪制度的設立的確是中國民主政治的重要表征[16][17];另一方面,自改革以來尤其是1990年代由于農民負擔問題、干部侵權、貪污腐敗等因素導致的干群關系惡化給廣大民眾留下了深刻印象。在許多人看來,正是因為鄉村干部加重農民負擔、侵犯農民權益才導致了日益嚴重的農民上訪問題。在這一思維路徑下,“維權”、“利益表達”和“政治參與”等等成了理解農民上訪問題的主流話語。
我們看到,盡管在社會中心范式下所展開的農民上訪研究碩果累累,對學界深化農民上訪行為特征和機制的理解大有裨益。然而,社會中心范式下的農民上訪研究也存在諸多不足。
第一,只有社會而無國家。在社會中心范式下的農民上訪研究,或者關照農民上訪的行動策略、組織機制和特征,或者希冀從農民上訪行為中發現民主和公民社會的因子,以此達至促進公民社會發育、推動民主政治發展的目的。在這樣的研究邏輯中,國家自然被學者們遺忘,成為一種選擇性失憶。即使偶爾碰觸到國家,也不過是將其視為一個背景或者襯托而已,其對國家權力展開自由主義式批判的目的也是為了反照和關懷社會。
第二,“只見樹木不見森林”。這典型表現在對農民上訪策略的研究成果之中。這些研究過于強調農民上訪的行動策略,使得他們的研究越來越技術化、碎片化,而有意無意地忽視了農民上訪問題背后更為宏觀性、結構性的因素。他們的研究在凸顯上訪策略這些可謂“細枝末節”問題的同時,又遮蔽了許多更為重要的結構性變量。
第三,偏重解讀而忽視解釋。受詹姆斯·斯科特等人的影響,學界的農民上訪研究大多采用了解讀式的研究方法,注重對農民上訪過程和組織機制特征的深描,并在此基礎上提出一些描述性概念。這種偏重解讀的研究雖然有利于我們認識和理解農民上訪的行為特征,但是對深化有關農民上訪問題的深層次、規律性認識的意義有限。[⑤]
第四,陷入意識形態思辨的陷阱之中。社會中心范式下的農民上訪研究盡管對于我們理解農民上訪的發生、機制和特征大有裨益,但是它本身卻被其所固有的價值理念所束縛,從而容易陷入到意識形態思辨的陷阱之中。在這種范式下,研究者很容易將農民上訪行為跟民主、權利等大話語關聯起來,試圖用激情化、浪漫化的想象取代或者化約了嚴肅的、理性的學理分析。另外,社會中心范式視角的單一化,也難免制約著學者們對農民上訪問題的理解,使得他們的研究觀點顯得過于片面,遮蔽了農民上訪問題的多維性和復雜性。實際上,農民上訪雖然能在一定程度上撬動國家政治體制的神經,但是,它是否能夠成為培育農民的公民權意識、壯大公民社會、推動中國民主政治發展的動力,依然為眾多學者所疑慮。如申端鋒所言:“如果一個精神病患者是因為娶不到媳婦去北京上訪,而我們卻試圖用民主參與來解決他們的問題,二者之間的邏輯斷裂之大的確是有點荒誕了!”[18]p281裴宜理的研究也指出,中國人的權利概念不同于盎格魯—撒克遜的天賦人權和市民社會的觀念。[19]學界其它許多研究也同樣表明,農民上訪的行為邏輯很大程度上并不同于政治學中一般意義上的政治參與,切不可用民主權利和政治化之類的大話語對上訪問題進行切割。[14]
總之,學界關于農民上訪與民主權利話語之間的關聯更多的是一種想象而非真實,在更大的程度上,上訪農民即使不是成為“歷史的無名者”[⑥],也僅只是具體權益的訴求者,而不是抽象意義上的民主和人權的斗士。由此,我們就需要反思社會中心范式下的農民上訪研究,走出以社會為中心的、一以貫之的思維陷阱,從農民上訪中探求其對于國家的意義。
三、農民上訪研究的空間拓展
綜觀社會中心范式下的農民上訪研究,無論是斯科特進路還是過程和機制的研究路徑,都未能充分挖掘國家因素,從而難以深化對農民上訪問題的理解。實際上,國家在農民上訪問題中扮演著重要角色,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
就信訪制度本身而言,它是黨的群眾路線的體現。其初衷,是為了密切黨和群眾之間聯系,加強中央高層對地方和基層的監控,同時為群眾分憂解難。信訪制度的設立,既跟中國科層體制的特性緊密相關,又跟黨和國家意識形態的需要相連。從科層體制的特性來看,新中國成立后,在自上而下建立的科層體制中,如何對地方和基層代理人進行監控、使其既不違背國家政策法律同時又不侵犯群眾權益便成為一個難題。在此情況下,高層政府需要借助群眾的力量來加強對地方和基層代理人的監控。信訪制度恰好擔當了這樣的功能。從意識形態的角度來看,社會主義體制所標稱的優越性的重要內容之一,就是高度發達的民主政治。同時,黨作為廣大人民群眾利益的代表,肩負著傾聽民意、集中民智、體察民情、為人民群眾謀福利的重任。所有這些,都需要貫徹黨的群眾路線,充分相信和依靠群眾來解決問題。信訪制度正是群眾路線的重要體現,是人民群眾參與國家事務管理的表征。
作為信訪制度實踐重要方面的農民上訪問題,則更為真切地展示了國家這一變量的作用。從各個歷史階段的農民上訪來看,無論是建國初期的大眾動員型上訪,還是改革初期的撥亂反正型上訪,[⑦]又或者是1990年代以來的新一輪農民上訪高峰,都跟國家的作用密切相關。大眾動員型信訪源于國家所發動的一系列政治運動及其中所出現的偏差,撥亂反正型信訪又跟長期以來國家所開展的階級斗爭尤其是文化大革命緊密相關,而1990年代以來的新一輪農民上訪高峰,則與國家宏觀發展戰略、國家創建的鄉村治理體制等因素密不可分。[⑧]
從農民上訪的現實來看,在后全能體制的國家轉軌時代,執政黨需要穩定來為經濟發展提供保障,以此創造持續的經濟績效,鞏固威權政體的合法性基礎。由此所衍生的科層體制對穩定的剛性需求,迫使國家采取各種措施加大信訪維穩工作力度。一方面,國家需要強化地方和基層的維穩壓力,督促他們重視信訪工作,另一方面,國家還必須規范信訪秩序,對上訪者形成一定制約。國家尤其強化了壓力型[⑨]的信訪治理體制的功能,典型表現是維穩工作一票否決的普遍實施。而問題的悖論恰恰在于,注重從上訪數量、規模和層級方面對地方基層進行考核以及一票否決制等制度在促使基層政權重視農民上訪問題的同時,也打破了上訪制度的平衡,衍生出一些新的弊端(比如一些基層干部對上訪者千方百計討好和妥協退讓,而部分上訪者也以此作為跟基層政權討價還價的籌碼)。如此一來,國家對穩定的剛性需求與地方和基層的信訪工作實踐之間必然會形成某種張力,這種張力不僅會影響信訪治理體制的運轉績效,而且還可能形塑出農民上訪行為的一些新特征。透過這些矛盾和張力來考察農村信訪治理中的各種復雜互動關系,是我們揭示農民上訪問題內在邏輯的重要路徑之一。
不僅國家可以塑造農民上訪行為,同時農民上訪也會對國家產生反作用力。盡管農民上訪在提升農民的公民意識、培育公民社會、壯大社會力量上面的效果遭到諸多質疑,但農民上訪的確可以在某種程度上促成國家做出某些制度調整和變革。尤其是當農民上訪數量和規模大大提升時,更容易引起國家的高度重視,并不得不采取相應政策措施。通過揭示農民上訪對國家所產生的影響以及國家對農民上訪問題的回應過程,應當成為深化理解農民上訪問題的重要方面。
此外,從農民上訪問題中還可透視國家特性、結構及其轉型與變遷。在當前國家轉型時期,意識形態的深刻變革,從以政治為基礎的社會秩序到以利益為基礎的社會秩序的轉變,所有這些,都會在農民上訪問題上打上烙印。同時,原有的社會主義意識形態遺產,包括體制對人民群眾的承諾,所擔負的無限責任,依然會對農民上訪行為產生一定的影響,甚而使得國家陷入被動之中。由此,從農民上訪中窺探國家轉型的邏輯和困局,將有助于拓展對農民上訪問題的理解。
由此可見,農民上訪問題的形成與變遷,都不僅僅是一個純粹的社會問題,而與國家密不可分,受到國家這一結構性力量的影響。再拓展而言,農民上訪問題是政治、行政與治理等多重邏輯交互作用與纏繞的結果。甚而可言,農民上訪問題還是一個國家政權建設問題,它可以放置于國家建設的邏輯脈絡里面去理解。反觀學界的農民上訪研究,大都有意無意地忽略了國家因素。筆者認為,為深化農民上訪研究,需要引入國家的視角,在國家與社會互動、國家對社會的建構和塑造中深化對農民上訪問題的理解。我們強調在農民上訪研究中引入國家視角,它并不是如社會中心范式那樣將國家作為反襯社會的工具或者批判對象,而是基于國家的立場來理解農民上訪,并以農民上訪來關照國家。同時,國家視角也不是對國家與社會關系框架的抽象運用,而是主張將其轉換為國家、地方與農民之間博弈關系,在具體的場域中展現不同利益主體之間的復雜互動。這不僅可以窺探國家對農民上訪問題的塑造作用,而且有利于從農民上訪問題中反觀國家。在這個意義上,引入國家視角是國家主位的,其最終目的是為了理解國家,盡管它并非置社會于不顧或者將社會遮蔽(當然,國家視角也并非要為國家辯護)。
四、西方學術資源的啟示和借鑒
我們提出上述研究主張,除了對已有農民上訪研究成果的反思和對農民上訪中國性的考量之外,還受益于西方學術資源的啟示。
西方社會運動理論可以追溯至卡爾·馬克思的工人運動研究、托克維爾的法國大革命研究等等。一直以來,社會中心范式構成了西方社會運動研究的主流范式。在這一范式下的社會運動研究又主要沿循經濟剝奪的視角[1][20]、社會心理學的視角[21][22][23]和組織與資源動員的視角[24][25][26]等三條路徑展開。在以上幾種視域下的社會運動研究中,學者們都不一而同地聚焦于社會,而國家則完全被遮蔽。
直到世紀之交,查爾斯·蒂利、道格·麥克亞當和西德尼·塔羅等西方社會運動理論家才開始將目光稍稍偏移到探討國家與社會運動之間關系上面。他們提出了抗爭政治學的概念,以突顯國家在社會運動中的重要性,并建立了社會運動的政治過程模型,其中涵蓋動員網絡、政治機遇結構[⑩]、表演劇目和行動框架等等[27]。查爾斯·蒂利曾提出,研究社會運動的學者不僅要關注心理學和社會學,同時更應該關注政治(或者說國家)[28]。蒂利的重要合作者西德尼·塔羅也闡釋了國家創建在現代社會運動誕生中所扮演的角色[29]。
應該說,查爾斯·蒂利等人在后期開始將國家因素納入社會運動研究之中,對于推動該領域的理論發展具有重要作用。然而,我們也該看到,盡管國家開始受到重視,但其側重點仍然在社會,國家只是他們用來解釋社會運動發生和變化的背景或者原因。即使當他們提及社會運動對于國家的影響時,也主要聚焦于社會運動給國家帶來的壓力,從而迫使國家實施制度變革,促進民主政治發展和公民社會發育。無論是在《社會運動》[28]還是在《身份、邊界與社會聯系》[30]和《歐洲的抗爭與民主》[31]等著作中,主導查爾斯·蒂利對社會運動進行分析的關鍵詞都是“民主化”或者“去民主化”。在《斗爭的動力》[27]和《國家、政黨與社會運動》[32]等文獻中,學者們關注的焦點也主要是民主轉型和斗爭的民主化問題。其目的在于從社會運動或者國家與社會運動之間互動關系中尋找出民主政治發展的內在邏輯。
相較于社會運動理論而言,西方的革命研究對于國家及國家與社會革命之間關系的探討和認識更為深刻。這方面的典型代表包括托克維爾[33]、巴林頓·摩爾[34]、西達·斯考切波[35]、喬爾·S·米格代爾[36]等等。跟西方社會運動理論僅只是關注國家跟社會運動之間的表面互動不同,革命研究側重于從國家結構與行為或者國家與社會關系的內在變化來理解革命的發生機制,并以此來反觀國家的性質及其行為邏輯,所以,革命研究比社會運動研究帶有更強的國家韻味。至20世紀70年代末,以西達·斯考切波為代表,西方革命研究進一步凸顯了國家的作用,并逐漸興起一股“找回國家”的熱潮。
斯考切波曾提出:“社會革命的歷史事實一再表明,需要一種更為國家中心的途徑。”[35]p29他自己通過對法國大革命、俄國革命和中國革命進行比較歷史研究后得出結論認為:“引發社會革命的政治危機,根本不是社會緊張或階級矛盾的暫時反映。毋寧說,他們是居于舊制度下的國家結構中心的矛盾的直接表現……社會革命不僅改變了階級關系、社會價值和社會制度,它同樣甚至還會更多地改變國家結構。”[35]p29-30所以,為了深入理解社會革命的轉型,就必須將國家看成是一套宏觀結構,是一種具有潛在自主性的組織,而這又進而要求我們“將國家推向關注中心”[35]p33。
上述西方社會運動理論和國家理論為我們在農民上訪研究實踐中觀察國家對農民上訪的塑造作用以及從農民上訪問題中反觀國家結構、特性及其變遷提供了很好的參照,構成了開展后續研究的重要理論基礎。
五、拓展農民上訪研究空間的具體路徑
正是在對國內既有農民上訪研究成果進行反思和對農民上訪問題的中國性進行充分挖掘的基礎上,同時借鑒國外社會運動理論和國家理論尤其是“找回國家派”的理論資源,本文提出在農民上訪研究中引入國家視角,將農民上訪放置在國家中理解,重建農民與國家之間的關聯。需要強調的是,我們將國家的視角引入進來,并非如已有某些研究那樣以國家來反襯社會,而是以社會和底層(確切而言是農民上訪)來反觀國家。我們認為,農民上訪問題并不純粹是一個社會問題,同時更是一個政治問題和國家問題,國家的轉型和行為變遷對農民上訪產生著重要影響,而農民上訪也可以反過來影響國家行為,透過農民上訪問題我們也可以更加清晰和深刻地理解國家結構及其變遷。
有鑒于此,我們更傾向于用“農村信訪治理研究”來拓展“農民上訪研究”,將“治理”的因素引入農村信訪問題研究之中,以突顯作為治理主體的國家(政府)及其基層代理人在信訪問題中的角色與行為邏輯。具體而言,國家視角下的農村基層信訪治理研究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的內容:
第一,國家(政府)行為與農民上訪之間的互動關系,尤其是國家對農民上訪行為的影響。比如,上訪農民如何認知信訪問題及國家的信訪治理政策措施和策略?國家的信訪治理工作又如何反過來形塑農民的認知?進而,這些認知又是怎樣支配著農民的上訪行為?國家推動的鄉村治理轉型(比如稅費改革、依法行政等等)如何影響到基層信訪治理問題?對這些問題展開探討可以推進農民上訪問題的解釋性研究,有利于揭示農民上訪問題背后的深層邏輯,而不是如社會中心范式下的農民上訪研究那樣偏重于對農民上訪過程機制特征的解讀。
第二,農民上訪行為邏輯的變化及其對于國家的意義。在當下的鄉村社會,農民上訪的行為邏輯較之以前發生了顯著變化,[11]這既跟鄉村社會變遷緊密相關,同時更與國家的信訪制度變革和國家的信訪維穩戰略有著密切關聯。需要我們深入思考的問題是農民上訪行為邏輯變遷對我們國家的信訪治理工作和維穩戰略到底意味著什么?需要國家作出哪些方面的調整?
第三,透過農村基層信訪治理機制及其績效探討國家與農民關系現狀及其邏輯。之所以做出這樣的選擇,主要基于以下幾方面的考慮:首先,信訪制度的設置,為人民群眾表達意愿、反映問題提供了渠道。它所表征的是國家與社會之間的關系,是國家為滲透社會、調動社會力量對更低層和基層國家機器進行監督的一種方式。其次,在信訪治理過程中,不僅涵括了中央與地方、高層與低層政府之間關系,而且涵蓋了干群互動關系。通過對信訪治理問題展開研究,可以較好地揭示出中央與地方、高層與低層政府之間以及干部與群眾之間互動過程中的利益博弈關系和權力技術運作,從而窺探國家基礎權力發展的特征及其邏輯。[12]再次,在信訪治理過程中,國家及其基層代理人采取了一系列的監控措施,來治理上訪者(尤其是上訪釘子戶),達到息訴罷訪的目的。這些措施包括包保責任制、行跡跟蹤等等。這是國家及其基層代理人在信訪治理過程中所發揮的監控功能。盡管包括監控手段在內的基層權力技術運作不是我們關注的重點,但是并不妨礙我們對這些權力技術運作績效的討論,并以此來探討國家基礎權力發展的現狀。
由此,將國家視角引入農民上訪研究最終又回歸到一個根本性論題,即國家與農民關系問題。通過對農村基層信訪治理機制的歷史變遷及其當下狀況的解析,我們可以呈現出中國國家轉型過程中農民與國家之間復雜的互動與糾葛。在此基礎上,我們還可進一步深入探討當前農民上訪問題惡化、基層信訪治理陷入困境的深層根源,尋求正確、妥當處理國家與農民關系的良方,實現國家權力與鄉村社會的有效對接。
當然,筆者主張在農民上訪研究中引入國家視角并不意味著完全無視社會的存在及其深層意義,更不是欲圖否定社會中心范式下的農民上訪研究成果,而只是希冀為學界理解農民上訪問題提供一個新視角。同時,國家中心范式也有其自身的缺憾,比如,它可能過于強調國家結構而忽視社會行動者的因素,還偏向于在國家變遷與社會行動之間建立直線式聯系等等,所有這些,都需要我們在研究中加以警惕和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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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田先紅(1981-),男,江西贛州人,博士,碩士生導師,現任教于南昌航空大學文法學院,主要從事農民上訪與基層治理問題研究,獨著有《治理基層中國——橋鎮信訪博弈的敘事,1995-2009》,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2年5月版;焦長權(1987-),北京大學社會學系研究生,研究方向為農村社會學與鄉村治理。
本文原載于《華中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2年第3期
The Petition Study in Society-Centric Paradigm and its Expanding
Tian Xianhong Jiao Changquan
(School of Humanities and Law, Nan Chang Hang Kong University, Nanchang ,330063;Department of Social Science, Peking University, Beijing, 100731)
Abstract: Although the research under Society-Centric Paradigm is useful for us to understand the occurrence, organizational mechanism and behavioral characteristics of peasant petition, there are some deficiencies in it, such as only a society without the state, emphasis on interpretation of neglect to explain, greatly influenced by ideology and so on. This makes it difficult to get great theory breakthrough. In order to expand the space of peasant petition study, we should pull in the perspective of the state. And then we can deepen the explanation of peasant petition study in interactive relations between the state and society and the modeling and construction of state to the society.
Key words:peasant petition; Society-Centric Paradigm; the state perspective
[①]本文受教育部人文社科項目“和諧社會背景下健全農村信訪治理機制研究”(10YJCZH142)和江西省教育規劃基金項目“江西農村民辦教師上訪問題及其對策研究”(11YB377)的資助。
[②]斯科特進路之所以對國內農民上訪研究產生深遠影響,跟詹姆斯·斯科特的研究成果被較早地引介進入中國有關。而且,李連江和歐博文較早地運用詹姆斯·斯科特的理論資源展開對中國農民上訪問題的研究,并產生了較大的影響。再加上詹姆斯·斯科特本人曾于2004年訪問中國,對國內社會科學學界產生了極大影響,其研究成果和相關概念也反復被國內學者們引用。
[③] 吳毅還認為應星在很大程度上忽視了現實中利益表達機制的制度化建設、政治文化開放及“和諧社會”建設對維權行動合法性憂慮的極大舒緩,從而在“消極”的向度上表現出了與前述激情化想象在邏輯理路上的內在一致性與貫通性。參見吳毅:《“權力—利益的結構之網”與農民群體性利益的表達困境》,載《社會學研究》2007年第5期。
[④]目前,運用西方社會運動理論框架所展開的中國農民上訪研究尚處于起步階段。主要是由于西方社會運動理論在近幾年來才開始越來越多地引介進入國內學界,學者們對其相關理論資源尚處于介紹學習階段,很少有學者能夠較好地將其運用到農民上訪問題研究中。而且,意識形態的局限也使得一些學者對西方社會運動理論“望而卻步”。海外中國研究的重要代表人物、美國學者裴宜理在檢視西方社會運動研究時曾經明確提出中國是進行“抗爭性政治”(又稱為“斗爭政治”)研究最好的實驗室,并呼吁學界加強對中國底層抗爭政治的研究。參見[美]裴宜理:《底層社會與抗爭性政治》,閻小俊譯,載《東南學術》2008年第3期。
[⑤]有關解讀傳統和解釋傳統的詳細比較可以參看趙鼎新:《社會與政治運動講義》,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6年版,第6-14頁。
[⑥] 在福柯那里,“無名者”指居于社會最底層的邊緣人,他們常常被人們所遺忘,僅當他們跟權力相遇時,才得以留下痕跡。參見福柯:《無名者的生活》,李猛譯,王倪校,載《社會理論論壇》1999年總第6期。
[⑦] 應星曾經對建國以來的農民上訪進行了階段劃分,可參見應星:《作為特殊行政救濟的信訪救濟》,《法學研究》2004年第3期。
[⑧] 相關問題的詳細論述還可參見申端鋒:《治權與維權:和平鄉農民上訪與鄉村治理 1978——2008》,華中科技大學2009年博士學位論文;田先紅:《從維權到謀利:農民上訪行為邏輯變遷的一個解釋框架》,載《開放時代》2010年第6期。
[⑨] 對中國行政體制運轉的壓力型特征的闡釋,可參見榮敬本等:《從壓力型體制向民主合作體制的轉變:縣鄉兩級政治體制改革》,北京:中央編譯出版社1998年版,第17-35頁。
[⑩]這一概念最早由艾辛格于1973年提出,后來被西德尼·塔羅等學者進一步闡釋,歐洲的部分學者在分析西歐新社會運動時曾經運用了這一分析概念,可參見[瑞士]漢斯彼得·克里希等:《西歐新社會運動——比較分析》,張峰譯,重慶:重慶出版社2006年版。
[11]目前學界主流的農民上訪研究都關注維權問題,而未能注意到農民上訪行為邏輯的其它面相,僅有少量的成果關注了農民上訪行為的變遷,可參見吳毅:《基層官民關系新動向》,《人民論壇》2009年第4期;申端鋒:《治權與維權:和平鄉農民上訪與鄉村治理 1978——2008》,華中科技大學2009年博士學位論文;田先紅:《從維權到謀利:農民上訪行為邏輯變遷的一個解釋框架》,載《開放時代》2010年第6期;焦長權:《政府懸浮與市場困局:一種農民上訪行為的解釋框架》,載《開放時代》2010年第6期。
[12] 賀雪峰曾經從上訪的角度來理解國家與農民關系,并建立了一個國家、地方政府與農民的三層分析框架,對我們深化相關問題的研究具有重要啟發意義。不過,他主要是在抽象層面討論相關問題,而沒有就這些問題進行深入的經驗研究。可參見賀雪峰:《國家與農民關系的三層分析——以農民上訪為問題意識之來源》,載《天津社會科學》2011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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