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文章 > 經濟 > 三農關注

土地民有、民享、民治的民主科學理念

石農 · 2012-01-10 · 來源:烏有之鄉
房地產綁架了中國 收藏( 評論() 字體: / /

土地民有、民享、民治的民主科學理念  

是土地公有制實踐形式變革的必然選擇  

——當前經濟形態下的生產與分配關系對土地公有制度的影響不容忽視  

前      言  

   

2011年是中國共產黨成立90周年,也是辛亥革命100周年,百年前的舊中國在偉大革命先行者—— 孫中山 先生的領導下,以推翻帝制成立共和的辛亥革命,揭開了在中華大地上以民族、民主、民生為其目標的序幕。隨后的十年,伴隨中國共產黨的誕生,又在新民主主義的旗幟下,為爭取中華民族的徹底解放進行了包括土地革命在內的一系列實踐活動,直到新中國的成立。  

應該說,中國百年來的政黨活動及其代表人物,無不在中華大地上演繹著實踐著他們的主張,從而以不同形式,通過不同的土地實踐規范著中華民族的國家和民眾的生養休息和發展,目的是能夠實現以此“立足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偉大抱負。因為眾所周知,土地不僅是一個國家社稷能夠存在的重要前提,同時也是其經濟社會發展無可替代的物質基礎。而且土地制度無論是公有的還是私有的,均在社會的實踐中,以其不可替代的基礎作用左右著經濟社會的發展進程。特別是它的貫徹實施無不在土地利用范疇及其衍生出來的“利益”層面上關系到每個與土地有關的社會成員的基本得失。這一點無論在過去還是改革開放三十年來的社會實踐中,均無可質疑地與民生的基本需求聯系起來。  

今天我們紀念辛亥革命100周年,緬懷 孫中山 先生為中華民族的解放所做出的杰出貢獻時,不能不認真領會他在土地領域所明晰的民有、民治、民享的科學民主理念,所具有的重要歷史意義,以及這一理念對現實所具有的重大指導作用。因為這一理念,即便在所謂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土地公有制的現實之中,仍然能夠體現出土地利用中所必須遵循的這些科學民主基本原則的重要性。  

因為“土地”作為社會生活中一種與人們息息相關的“財產”和“財富”,勢必在其歸屬乃至由此產生的比較利益層面,更加引起人們的廣泛關注。譬如以現實的土地公有制而言,當前發生在城市和農村中客觀存在的,無法回避尖銳突出的房屋、土地等問題,就是一個在現行的經濟形態及土地制度前提下所誘發出來的,以農村土地征用、征收補償;以及以城市房屋價格為焦點及切入點所涉及的,足以影響廣大城鄉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問題。  

故此在當前社會主義發展中的商品經濟條件下,對現行土地制度所涉及的這些問題來看,實有必要對其做出認真的反思。尤其是在改革開放以來所決定的所謂市場經濟(其實質應該是社會主義發展中的商品經濟)的總體框架下,更需要進一步從與這種制度相應的經濟形態著手,認真地從其客觀存在的社會反響來甄別作為一項制度所應有的價值,使人們能夠由淺入深地弄清什么是社會主義的土地制度?以及在所謂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前提下,特別是在目前發展中的商品生產、交換分配關系的界定下,其既定的經濟形態對土地制度會產生哪些既定的影響?以及在不可回避的社會現實中應該如何予以應對?等等,這里僅就筆者個人對這些問題的膚淺認識歸納如下,以備研究這一歷史時期土地利用實踐所涉及的問題時參考!  

一、市場經濟條件下(其實質是資本主義商品經濟條件下),伴隨土地利用實踐形式所涉及的利益分配所誘發出來的社會保障問題,為什么會在改革開放三十年來伴隨時間的推移變得更加矛盾和尖銳突出?并且在社會實踐中極大地影響到社會的和諧穩定?以至人們在所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前提下,會對傳統的土地社會主義公有制產生前所未有的質疑?這些不僅是今天社會實踐中廣大人民群眾最想急切知道的,一個不僅關系到個人利益及國家社會制度能否得到保障和延續的重大理論問題,而且也是一個不可回避的重要社會現實,確實值得予以認真應對!  

應該如何理解這些問題?特別是目前社會分配現實中與土地公有制度之間的摩擦所產生的問題?從邏輯的層面來看,傳統的土地社會主義公有制其本意所強調的“公有”是我們國家政治制度的根本,是社會實踐中的一種應有的具體體現,也是在民主集中這樣一個前提下,把個人的利益融匯于集體和國家利益之中的過程。正如民眾理解的“大河無水小河干”那樣,故此,從這項制度的“立意”來看應該是本質上有利于人民大眾的。事實上改革開放前三十年的歷史實踐表明,這項“制度”的貫徹實施是基本成功的,因為與其相適應的土地利益分配機制在其貫徹實施中,人民群眾沒有因其“公有”的規范而產生根本性的不滿及其對抗情緒。因為就其實踐的“形式”與“內容”來看,土地的價值體現與其公有的既定宗旨是相一致的,確切地說,沒有因為土地的歸屬在其利益分配上引發土地利益的重大沖突。故此這一歷史時期沒有在重大的民生層面出現民眾對這項制度的根本質疑。  

筆者以為何致如此呢?恐怕這是與那一時期土地公有制的實踐“形式”直接有關,即:計劃經濟條件下(應理解為發展中的社會主義商品經濟條件下)民眾作為國家、集體土地共有者的一份子,在其土地制度的實踐中,雖然事實上不具備建立在土地利用實踐基礎上的個人“直接”利益。也就是說現實中任何單位、個人均沒有以“個體”的身份從事土地利用的“經營”,但是這些絕不意味著經濟社會發展會因為這種實踐形式而有所停滯,事實上社會主義的實踐不僅在國家的制度層面,而且在不可或缺的國計民生的發展戰略上都獲得了巨大的成功!  

應該說這種形勢下,盡管人們在經濟社會發展進程中沒有因此獲得土地利用上的個人“直接”利益,但是在當時政治較為清廉少有貪官污吏的那個能夠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時期,卻能夠從代表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所謂土地公有制的代表者­——政府和集體經濟組織那里,獲得讓每個土地共有者基本滿意的建立在公有土地利用基礎上,對(共有者)個人而言,屬于“間接”層面的一種既有利于自己又有利于集體和國家發展的既得利益。  

用一句形象的語言來說,這就是那個時期土地共有者用信任的眼光委托他們所信任的土地所有權的代表者——政府和集體經濟組織,在名副其實的土地公有制所理應擁有的土地利用形式下所取得的,一種最終既有利于國家又利于集體和個人的比較圓滿的結果。應該說在當時的情況條件下,這種土地利用的實踐形式雖然基本上實現了社會的公平和公正,但是在 “一大二公”的左傾思想影響下這種形式雖然有些左派幼稚病的表現,但是由此產生的“弊端”在后來的改革開放中均得到系統地糾正。  

然而改革中由于存在片面追求市場經濟(應理解為資本主義的商品經濟)所謂“效率”的作法,事實上引發了長期以來與生產“效率”同樣重要的“公平”、“公正”這樣一些社會基本原則得不到重視和體現的社會弊端,以至在土地制度實施層面出現了今天人們始料未及的這么多問題。那么現實中的這些問題究竟是所謂“計劃”經濟不能體現生產效率、還是所謂“市場”經濟不能實現社會公平、公正?或者說二者作為一項制度其本身確實存在這樣一些固有的缺陷?或者是由于二者既定的經濟形態上的不同,在生產的“目的”和“分配”層面上導致這一土地制度在其實踐中呈現了現實中客觀存在的諸多不盡人意的問題?這些對于今天的社會實踐而言人們自然需要做出進一步的分析。  

二、改革開放以來從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所明晰的“土地所有權與使用權相分離的基本原則”來看,這種場合下雖然客觀存在土地所有者與土地使用者各自理應擁有的土地利益,但是這一關系從倫理上不應存在二者之間因其“身份”的不同而在具體的土地利用中引發出“對抗”性的矛盾。其間二者的關系可以概括為土地“使用權”作為“媒介”在土地制度規范下,按照供需雙方的客觀需求進行“買”與“賣”之間那樣簡單通俗。應該說這是土地公有制在新的歷史時期能夠依然存在的重要基礎,同時也是從根本上維系這種所有制所必須尊重的客觀事實!  

筆者以為從與時俱進的這個角度來看,土地公有制由其土地所有權與使用權不可分離到可以分離的歷史性演變,是其制度實踐上的一個切合實際的重大轉折。因為這種轉折實際上遵循了千百年來歷史發展所必須遵循的客觀存在的經濟規律。譬如從昔日地主與農民,資本家與工人之間的關系來看,擁有農田、工廠等生產資料的他們,決不是自己去種田和開工,勢必要把土地租賃給農民耕種或雇傭大批工人在自己的工廠里進行生產,從而形成了以“土地”等生產資料為“紐帶”的這種剝削與被剝削的經濟關系。  

然而今天不同于昔日的是,社會主義制度從根本上擯棄了以生產資料為“籌碼”的剝削,充分體現了在其平等互利基礎上以“出讓”土地等生產資料“權利”為其實踐形式的歷史性轉變,并且在平等互利互通有無的“前提”下實質性地解放了生產力,進而推進了社會的發展和進步。由此,人們有理由認為社會主義的制度本身著力體現的,正是這個層面上“公平”與“效率” 二者的兼顧。故此沒有必要因為“影響”所謂社會“效率”而必須放棄社會“公平”、“公正”為其宗旨而必須堅持的基本原則,以至認為在堅持剩余價值的“分配”上會影響到所謂“效率” 的發揮,當然更不能因此進而成為拋棄其基本原則的一種理由。  

從這一點來看,應該理解社會主義植根于“土地”的這種最基本的制度性規范和原則,遠較資本主義對生產資料的私有更加有利于經濟社會的發展和進步、更加有利于在可持續的層面上加速民生問題的解決。事實上就公有制的這些既定“內涵”來看,一旦勞動者失去當家作主的民主權利被迫接受被統治的地位后,他們一定能夠充分意識到只有在確保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前提下,自覺努力地做到社會生產和分配層面上的自覺自律,那么包括土地在內的公有制才能夠因此得到進一步的傳承和發展。  

從政黨及人民群眾理應接受的這種可能發生的慘痛教訓來看,人們有理由珍惜歷史以來這一來之不易的土地“共有”制度,從而使它能夠在更為廣泛的社會實踐基礎上服務于廣大人民群眾,并且可望這種制度能夠進一步發揚光大。相應地是廣大人民群眾同樣應該對這項制度在改革實踐中出現的非原則問題持有起碼的包容性態度,但是這并不意味著他們必須“容忍”現實中超越土地公有制底線與其基本價值相抵觸的任何傾向。  

因為對廣大人民群眾而言,長期的社會實踐實際上造就了他們能夠有所理性判斷的能力,并且由此造就了他們監督社會生活中偏離社會主義價值取向及其基本原則的一種起碼的責任感,這些對社會的發展而言是不可或缺的,也是他們作為公民應盡的一種義務。總之,今天的民眾伴隨經濟社會的發展以及文化素質的不斷地提高,他們不會再像昔日那樣是一個好對付的“順民”,對此我們應該有一個充分的估計和起碼的認識。  

三、實踐表明在我們國家六十年來的發展進程中,社會主義的思想及其理論體系隨著時間的推移得到不斷地充實和發展,這是一個不容置疑的歷史事實。然而這些事實中有一段與今天社會現實比較起來不容廣大人民群眾淡忘,并且具有非常重要現實意義的事情值得人們重新回味。而使他們能夠因此刻骨銘心的莫過于許多歷史影片中所記錄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初期其經濟社會發展上,黨和政府代表人民大眾根本利益在糧食、棉紗這樣一些民生重大范疇內與一些不法商人進行較量的場景!這些歷史的回顧不能不讓人們靜下心來重新反思一下,什么是社會主義?什么是資本主義?使他們進一步認識到在今后的經濟社會范疇內,如何才能在實踐的層面上體現出具有起碼公平公正的社會主義價值來!  

然而不可理喻的是時至今天,“糧食”和“棉紗”雖然在民生的層面上不再對民眾構成威脅,但是改革開放以來,使他們感同身受反應十分強烈的是包括城市、農村所涉及的嚴重影響民生的土地、房屋等許多問題,遺憾的是人們似乎感覺不到在面對的這些問題上,仍然有昔日那樣能夠時時處處為廣大人民群眾利益而著想的,那種親切感和起碼的認真態度。因為現實中特別是在政府推行的房地產政策中,為降低房價接踵而來一而再再而三的所謂房地“新政”卻屢屢落空,起不到任何有效的調控作用。以至為全國人民共同關注的所謂“房地”產業,已經事實上成為破壞國家經濟健康成長危害民眾禍及社會的一個“毒瘤”,其嚴重后果連政府總理都為之束手無策。因此今天土地、房屋等方面所呈現出來的這些“表象”,恐怕不再是一個土地社會主義公有制貫徹實施中經驗不足的問題,而是一個必須從土地制度及其價值觀層面加以剖析的十分嚴肅的政治問題。  

也許用這樣的文字來概括今天的社會現實大概會有些危言聳聽,但是一個不爭的事實是,今天民生范疇內包括房屋、土地、物價等等與土地有直接關聯的問題,其固有的嚴重性,已經在價值的層面超越了民眾能夠容忍的限度。試想一下,作為一種體現生存權利的“住房”幾乎要窮盡人們一生的努力才能兌現的事實,以及伴隨物價的不斷飛漲,無疑很大程度上會沖淡改革開放為民眾帶來的好感。因為現實中,盡管他們的生活得到了不少改善,變得相對富裕一些,但是實際上為之付出的要比獲得的要多得多。就是說從表面來看似乎富裕不少,但實質上卻是相對貧困了許多。因為一個不容質疑的事實是,今天的社會財富已經開始逐步實質性地掌握在少數人手中,于是出現了人們雖然嘴里吃著肉卻一邊還要不斷的罵娘的怪現象。  

現在更多的人開始意識到,原本出發點落腳點非常之好的制度規范,為什么在今天會毫無例外地導引出許多不盡人意的結果來?原因何在?從存在決定意識的這個基本原理來看,今天的社會現實似乎正在“物質”的層面無形地左右著影響著甚至在逐步吞咽著昔日能夠體現社會公平、公正的那些制度“規范”。盡管這些“規范”,用一些人的話來說,似乎存在著社會財富在分配上不可持續的問題。  

但是必須指出現實中的這些問題不是社會主義制度本身的問題,況且這些問題在廣大勞動者一旦喪失自身民主權利后,一定會接受“躺在”社會主義上吃“老本”所帶來的“坐吃山空”等不可持續的嚴重教訓,從而能夠進一步在與社會制度密不可分的生產及財富分配層面上珍惜來之不易的社會主義。  

然而不容忽視的是,目前現實中土地公有制度的名稱、宗旨、既定目的在表述上雖然沒有絲毫地改變,但是為什么在它的貫徹實施中卻倍受廣大人民群眾普遍質疑?以至過去已經解決了的為了什么人的問題現在卻不斷地突顯出來?或許這些正是目前需要我們仔細甄別的。譬如:  

其一,目前現實中民眾普遍感受到的是,土地公有制在其利益層面似乎正在逐漸遠離社會上的廣大民眾,以至人們在棲息的這塊為大家共有的土地上感覺不出其制度理應擁有的氣氛來!  

應該說這種傾向性,很大程度上偏離了土地社會主義公有制的“初衷”,從根本上不利于社會主義制度的建設發展。因為在昔日,無論城市還是農村,作為國有或集體土地資產的公有者或共有者,他們能夠公平擁有建立在公有(共有)土地“紅利”基礎上的所謂“間接”利益,即:社會在土地產生的利益基礎上,能夠將其可供分配的社會財富“公平”分配給個人的運行機制已經成為問題的“焦點”,現在的情況是并非因為可供分配的社會財富不足,而是確保這樣分配的機制體制實際上越來越少甚至消失了。因為社會積累的這些可供分配的土地“紅利”已經通過各種途徑為社會上少數人所攫取。人們不禁要問這是一種進度還是一種退步?是因為目前條件下由于人們的“懶怠”其勞動創造出來的社會財富不夠豐富,以至不能對這些財富進行有效地的公平分配?當然不是。  

就現實的情況而言,不容置疑的是由民眾共同努力通過各種途徑創造出來的社會財富,不是比以前少了而是更多了。一個不爭的事實是我們中國在今天的現實中已經贏得了世界制造大國的“殊榮”,并且成為擁有美國國債最多的國家。試想一下,在這樣的一個基礎前提下,從業已擁有的經濟實力和創造的財富來看,我們似乎應該能夠在社會主義制度層面更好地造福于社會廣大民眾,而不是有所弱化。然而現實的情況是,目前“勞動”與“資本”之間其固有的分配關系所決定的貧富差距正在不斷拉大,這些難道不應該引起警惕,并且從公有制的實施及其利益分配的層面上采取應對的對策嗎?  

其二,目前現實中,廣大民眾困惑不解的是,土地公有制在其實踐“形式”上的實用主義色彩,實際上詆毀、虛化了其理應擁有的基本原則,似乎不再尊重作為土地所有者的廣大人民群眾所理應擁有權力地位,使廣大民眾實際上成為這一制度的一種“擺設”,從而直接損害了他們作為土地所有者理應擁有的基本權益!  

這一點在目前的土地公有制的實踐中尤為突出,現實的情況表明無論政府還是集體經濟組織中的某些人,往往弄錯身份,把自己當成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的所有者,而不是國有土地、集體土地管理層面的代表者,并盡職盡責地代表民眾所理應擁有的既得利益,進一步作好相應的土地管理工作,以至在土地制度的實施中“越俎代庖”從根本上做出一些不利維系和鞏固土地公有制得事情來,譬如:  

一是無視《集體土地所有制》也是《土地社會主義公有制》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的基本事實,客觀上導致了集體土地在農村經濟社會發展處于處處受阻的不利地位!  

目前現實中在事關集體土地所有者基本權益的層面上,不管事物發展輕重緩急,通常以建設用地必須征為國有的所謂城市化為由,事實上“封殺”了集體經濟組織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理應擁有的土地“發展”權,從而根本上損害了占社會人口絕大多數的農民群眾建立在這一基礎上才能獲得的利益!  

二是,在城市國有土地的使用范疇內,無視廣大城鎮居民也是國有土地一份子所理應擁有的基本權利。以至在國有土地的邏輯層面使廣大城鎮居民喪失了他們作為城市國有土地共有者所理應享有的起碼權益!  

現實中的這種奇怪邏輯往往以土地有償使用為“口矢”,在城市生活的現實中導致了城鎮居民作為國有土地一份子,卻需要在客觀存在的可以人均擁有的資源水平范疇內,花錢去“購置”自己的理應擁有的“生存”權利。這種與西方國家通行的“國民住宅”、“政府組屋”等社會福利比較起來,實在是一種不可理喻、難以解釋的社會現象,進而在倫理和道德的實際層面上,根本性地“詆毀”了土地公有制存在的必要性!  

三是,作為國有土地、集體土地的“代表”者,往往無視自己管理土地的固有身份和職責,進而在土地制度的實踐中通常“形左實右”地任意處置國有土地和集體地,從而根本上損害了廣大民眾作為土地所有者在土地利用實踐中所理應享有的基本權益!  

譬如當初土地制度改革明晰的一條宗旨是“土地所有權與使用權的分離”,其本意是以此種形式調節土地的使用關系,更好地發揮土地利用效率,以達到解放土地生產力的目的。現在雖然土地所有權與使用權被“分離”了,但是現實中卻把土地使用權出讓給不是土地使用者的開發商,使他們有機會把他們掌握的土地使用權與其開發的所謂房屋捆綁起來,從而在其操縱的房屋賣方市場上攫取了建立在城市土地使用基礎上的超額利潤,以至現實中這種制度性規范所決定的所謂城市開發“制度”從根本上違背了土地社會主義公有制!  

四、目前市場經濟(應理解為資本主義商品經濟)作為所謂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一項重要的經濟表達形式,客觀上不容質疑的是在其運行中誘發了大量實際存在的社會矛盾,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故此在其作為一項既定制度的實踐過程中,應該重在如何適應和服務于土地公有制所決定的那些有利于民生需求的制度規范,十分明顯這些不僅是一個需要從戰略發展上而且也是戰術運用上需要向廣大人民群眾解釋清楚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  

實踐表明,作為一項制度而言,最直接最形象的是這項制度在其實施中能否為民眾在所謂“功利”的層面,為他們帶來一個看得見摸得著的正面的好的結果來。那么目前《土地公有制》所依托的所謂市場經濟這種運行方式,能否按照民眾自然持有的這種“標準”來適應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并且相應地滿足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匹配的民生需求?從客觀存在的各種表象來看,其結果似乎并不能有效地滿足民眾在社會生活中所具有的這種起碼要求。  

應該說這些政策基調與當前城市和農村廣大民眾面對的土地、房屋問題有著直接的利害關系。譬如,就改革開放以來的所謂市場經濟一再強調的資源市場優化配置的提法而言,其中究竟包含了多少土地公有制所必須堅持的基本原則?又在多大程度上切實有利于作為公有土地(共有土地)所有者一份子的廣大民眾所必須的生產、生活需求?這些似乎是應該進一步弄清楚的原則問題。  

筆者雖然是經濟學的門外漢,但是始終堅信從空想到科學的社會主義,一定能夠從歷史發展的長河中,找到一種既能從根本上有利于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又能堅持社會主義發展所必須應有的經濟形態,并且還能按照廣大人民群眾能夠感同身受、看得見摸得著的所謂既得利益,來甄別改革開放以來一直強調的這種僅僅以所謂市場運作為其形態的“經濟”在國計民生中所呈現出來的大是大非問題。  

這里茲大膽地提出個人的“愚見”來表白一個意思,即:市場經濟既然已經作為當前發展經濟社會所必須的一種既定方式,那么就應該從它的基本形態和特征這樣一些概念問題著手,予以認真研究,以明晰這種經濟形態與社會主義精神實質的關系。從經濟學的常識來看,一個不爭的事實是自從人們開始以“貨幣”形式來進行勞動的等量交換后,大概就有了所謂商品經濟的說法。由此可以認為無論現在的所謂市場經濟,還是昔日的計劃經濟,均是建立在商品經濟的形態基礎之上的。  

需要明確的是,市場經濟主張其資源按照“市場”的方式進行配置,這種方式固然有其經濟合理的學科內涵,而且擁有一定科學技術的支撐。但是由于“資本”的使然,這種經濟形態盡管創造了較高的勞動生產率和生產規模,并且由此造就了較過去歷史時期更為發達的商品生產能力,然而這種形態的商品生產很大程度上是由資本的利益所驅動和支配的,而且不可能在所形成的社會財富的分配上,惠及到不擁有資本的那些以出賣勞動力為生的廣大民眾。  

由此不難理解資本所有者為了維系這種生產方式,必須以“規模”和“效率”來鞏固自己業已取得的地位,并由此證明資本運作在資源占有和使用中的正當性,勢必會提出所謂資源配置的市場化要求,以便用金錢買到他們所需要的一切。大量事實表明,現實中有許多他們用金錢買到的,事實上不符合土地科學規范的土地利用行為,譬如國家一再明令禁止的高爾夫球會所等等。這些“行為”在物質與精神層上均與土地資源狀況和社會現實所決定的國情相悖,從而實際上大大損害了社會的公眾利益。因此片面強調這種經濟上的“形式”不僅不會在社會財富的分配上善待廣大民眾,而且還會在資源的占有上毫不留情地在所謂的市場運作中剝奪那些不擁有資本的民眾。  

而計劃經濟(應該理解為發展中的社會主義商品經濟)長期以來實際上是一種被層層誤解的經濟形態,雖然改革開放前土地無償、無期限利用,缺乏必要的經濟核算,是一種簡單的幼稚的行為。但是其有計劃按比例合理利用和支配資源發展經濟的主張,在資源利用配置的形式上實際上是科學合理準確無誤的,人們不能因此武斷地認為這樣的處置方式就會阻礙社會生產力的發展,相反的是其主張對資源利用的科學態度、以及產品及財富所必須的合理分配制度,恰恰能夠在自覺自律的基礎上激發人們的創造力,進而維系社會的公平、公正。故而這種社會主義發展中的商品經濟形式,恰恰能夠在理論與實踐層面把生產的“方式”與生產的“目的”以及理應擁有的“分配”原則有機地結合起來經受歷史的檢驗,以至能夠成為社會主義所必須選擇的一種建立在公平、公正基礎上的經濟形態。  

其實在現實中,無論計劃經濟也好市場經濟也好,在筆者看來無非是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為了達到各自目的所采取的手段而已,所以鄧小平指出資本主義也有計劃、社會主義也有市場。固此就今天社會的實踐而言,無論二者中的誰對廣大人民群眾而言,看中的是只要是其經濟形態的客觀效果能夠更加有利于經濟社會的和諧發展,并且從根本上有利于民生的需求,那么群眾就會欣然接受之。  

然而改革開放三十年來的實踐表明,目前所謂的市場經濟實際在其運作中本質上拋棄了社會主義所決定的生產“目的”和分配“方式”,以致成為“富人”們所津津樂道而“窮人”則深惡痛絕的必須接受的一種經濟形態,以至感覺不到這種形態的經濟正在制造社會的許多弊病,應該說現實中這種麻木不仁不負責任的“通行”規則,對社會主義而言實際上是非常可悲的!  

五、長期以來的社會實踐表明,廣大人民群眾一定能夠從自己和他人的感同身受中,充分意識到“甄別”經濟學上的所謂“市場”經濟與“計劃”經濟的“行為”,以及這種“行為”在土地制度的貫徹實施中所產生的不容忽視的后果,確實有著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以及對今后發展所帶來的長遠影響,并且能夠從中體會出一種讓人茅塞頓開的感覺來。因為通過這種“甄別”有利于人們弄清社會主義條件下的社會生產與分配所理應擁有的基本原則,以及如何在公平、公正前提下,通過土地利用的實踐捍衛自身的固有權益。并且充分意識到只有在社會生產中以及在社會分配中確立以“公平”、“公正”為其“責任”和“目的”的制度,才能建立擁有高度發達社會生產力及按勞分配為原則,并且借助正在不斷發展提高中的社會主義商品經濟這種形式來以此區別拋棄社會公平分配的公正原則,僅僅追求生產效率而賦予個人及社會小集團既得利益的資本主義商品經濟形態,這樣才能進一步弄清社會主義的制度規范如何在以土地利用為其實踐形式的社會發展中得到鞏固和提高!  

所以在不可回避的社會現實中,弄清這樣一些所謂“理論”層面的問題,無論對構建當前極為迫切的和諧社會,還是踐行有利于今后經濟社會發展的所謂科學發展觀,均有著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筆者以為就目前的客觀存在而言,人們確實應該有一個與國家政治體制相適應的經濟體系來規范經濟范疇內的各種行為。那么這個“指標”性的經濟體系應該有一個怎樣的“標準”呢?是所謂市場的還是所謂計劃的?這些對少有經濟學常識的民眾而言,很難做出應有的判斷。  

然而就筆者個人的“愚見”而言,當今的社會生產、分配的實踐表明,無論計劃經濟還是市場經濟,本質上都是以貨幣為“媒介”的商品經濟,只不過二者實踐“方式”有著根本的不同。前者是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們,在資本主義固有的經濟形式上提出來的一種從發展社會生產出發,并根本上有利于人民大眾公平、公正分配社會勞動成果,集約、節約利用資源的一種較為理想的經濟發展方式;而后者則單純以生產的發展為考量,不計社會公平、公正的需要,僅憑建立在科學技術進步基礎之上的以不應有的、不公平公正的剝削和剝奪手段來維系經濟社會發展的一種形式。  

為了區別二者的不同,借助資本主義在發展經濟上的所謂“規模”和“效率”,  

鄧小平提出了區別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所謂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但是筆者個人認為,從經濟作為基礎、政治作為上層建筑的這個社會原理來看,能夠標榜一個社會性質的,莫過于政治層面作為主導所呈現出來的,通過社會發展中須臾不能離開的“貨幣”這種形式,以及通過“市場”這種場合進行勞動交換的所謂“商品經濟”在其力所能及的公平、公正前提下,才能進一步充分體現出為廣大人民群眾所能接受的社會價值來。其實,從事物的形式邏輯來看,僅僅用“計劃”和“市場”這樣一些經濟“手段”來區別不同“目的”的經濟發展方式,就未免有些機械和草率了。況且毋庸置疑的是在社會主義社會的實踐中,伴隨廣大民眾覺悟的不斷提高和自律的發展,其社會生產和分配無疑是社會主義發展中所必須采納的“社會主義商品經濟”,而這種模式的商品生產,最終必將在“計劃”的規范下(不排除以市場的等價交換作為其運行方式),運用自然的社會的資源來造福于社會的群體。也就是說這種模式肯定會優于以剝削、剝奪、詐取為其市場手段的資本主義商品經濟模式。  

六、長達六十年的社會主義實踐意味著,為了充分體現社會主義社會存在的價值,其社會實踐必須從應有的經濟形態出發,用社會主義的商品經濟來區別資本主義的商品經濟,盡管二者均離不開“貨幣”、“市場”、“商品”這些固有形式,但是在生產和分配過程中如何進行“資本”和 “勞動”之間的應有交換,理應隨著社會性質的不同而有所區別。應該說這一點不僅在經濟層面上直接關系到作為勞動生產者的廣大民眾的切身利益,而且在政治層面上對社會主義的國家而言,也是絕對不能輕易放棄的!  

其實就目前“韜光養晦”之中的所謂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而言,社會主義的“理想”及其“旗幟”對廣大人民群眾而言是不能輕易淡化的,因為人們看中的就是社會主義能夠為他們帶來的一直向往的社會公平、公正。盡管這種“要求”對他們而言似乎有些遙遠,但是這種要求確實是在社會主義從貧窮到富裕的發展過程中所必須重視和不可拋棄的!就是說由于某些原因一時難以從物質層面兌現這種要求,但是應該起碼從精神層面堅持社會主義理應擁有的基本理念及其發展方向,并且依據需要和可能予以最大限度的實施。應該充分意識到,在當前的經濟形態下,社會的物質財富仍然是勞動民眾創造的,試想一下,難道沒有“開發商”這樣的一個“吸血”的資產者,城市就不能發展更新?沒有當前的這樣一個所謂城市“開發”制度,廣大群眾會事實上淪為社會的弱勢群體和二等公民?毫無疑問這些正是廣大民眾在社會實踐中所深惡痛絕的。  

譬如一個簡單的事實表明:現實中城市化發展的所明確的土地“征收”中“要地不要人”的行為[1],就是從所謂經濟“效率”出發維系資產者的得失為考量的一種作法,其結果事實上直接違背了“以人為本”的社會準則,嚴重損害了原土地所有者的利益。況且就這種所謂“效率”而言,其“低價”征收不僅直接與人們由衷期望的公平、公正以及與規模和效率結合起來的社會主義商品經濟所理應擁有的“等價”交換原則相悖,而且與社會主義理應堅持的勞動價值論也風馬牛不相及。因為“土地”對農民而言在土地征收所不應回避的市場運作中,其祖輩相傳歷史形成的“土地”在所謂的市場交易中,不僅是他們理應擁有的地地道道的“商品”,同時也是祖祖輩輩歷史以來各項投入所形成的具有重要價值的勞動的“結晶”,這些從土地作為“商品”理應擁有的價值和使用價值來看,在現行的所謂土地市場的交易中,決不是簡單的幾萬元就能輕易打發的。然而現在一個勢在必行的所謂資源“優化”配置的“說法”,就讓作為弱勢群體的廣大農民群眾在事實上的市場經濟運作中做出了不應有的犧牲和奉獻,故此其處境實際上是沒有什么公平、公正可言的。  

七、目前從所謂市場經濟提倡的以市場機制優化資源配置的游戲規則來看,大量事實表明單純地以“市場”價格作為獲取資源利用和占有的作法,事實上不符合土地社會主義公有制所理應擁有的土地科學利用(土地自然科學及土地社會科學所決定)的核心價值。因為從社會主義條件下維護社會絕大多數人利益所必須的公平、公正的宗旨來看,“窮人”與“富人”的處境確實有著天壤之別,在活生生的現實中“窮人”事實上沒有能力花大價錢通過所謂市場“行為”買到能夠體現他們理應擁有的那些東西。故此可以認為花錢就能夠買到一切的所謂市場經濟行為,與土地公有制服務于大眾的精神實質和功利準則在這一點上至少是不相吻合的!  

十分明顯,“土地”作為一項社會公有的重要資源和資產,在公眾理應占有和不可舍棄的公共利益面前,把“價格”作衡量其取舍的唯一“標準”,似乎本質上扭曲了資源優化配置應有的內涵。筆者以為優化配置資源的所謂“優化”系指土地資源的“適應”性以及利用“效率”的集合,其重要的標準是土地利用能否在土地科學指導下與民生的基本需求結合起來,進一步做到應有的集約利用和節約利用,故此決不能把僅僅通過市場途徑獲得土地的使用作為優化土地資源配置的唯一形式。  

因此,現實中就土地資源優化配置而言,客觀上存在土地作為“資源”應該如何科學合理地利用;以及土地作“資產”其價值應該通過何種方式才能得以顯化,這樣兩個不可或缺相輔相成的前提條件,即只有把二者有機地結合起來,使土地的自然屬性與社會屬性在符合社會公眾利益取向的前提下,才能實現土地資源的所謂優化配置。  

由此可見在現行的所謂資源利用優化配置的提法中,人們必須認真區分土地資源的科學利用及其價值體現兩個方面,并且還要明晰二者間因果關系的重要性,即:現實的土地利用中,只要其行為違背土地科學利用的宗旨就應該一票否決,更不用說這樣的土地利用可以通過市場行為取得。  

八、歷史經驗表明,在土地制度的實踐中只有把土地作為公共資源和資產所具有的公平、公正的這些基本“準則”,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經濟形態及其規模與效率,在發展生產服務社會有利于絕大多數民眾的旗幟下集合起來,才能進一步發揮這項制度為人民服務的既定作用,才能真正體現這項制度在社會實踐中所呈現出來的優越性,才能為人民大眾所接受!  

恕筆者在本文開頭列舉了許多為廣大人民群眾所不愿意接受的客觀事實,并且進一步推論出這是改革開放進程中,單純以利益為標準、以能否獲取利益來權衡土地利用取舍所產生的,與社會主義社會理應擁有的公平與公正相背離的結果,這些足以揭示目前土地公有制的實踐形式與內容很大程度上與土地公有的既定宗旨及其目的是相悖的。  

當然這樣去評價改革開放以來的作為,并不是要否定它的大方向,譬如有規模有效率的具體運作,確實在經濟社會發展中有著舉足輕重的促進作用,但是這些對社會主義的實踐而言,所謂的市場經濟充其量只是“方法”上的一種可供參考的手段,但決不是唯一的手段,鑒于這種方式不可能在分配的層面上真正現實社會的公平與公正,故此我們需要的是能夠為我們所用的一種符合社會主義精神實質的經濟表達形式,即:社會主義條件下把公平公正與效率結合起來的高度發達的商品經濟。事實上在經濟社會發展進程中,這種形態經濟的本身并不排斥科學技術的發展和理應擁有經濟規模和效率,恰恰是能夠在其實踐中把“公平”、“公正”與“規模”、“效率”結合起來的一種最佳形式。  

九、實踐表明,伴隨歷史發展和社會變革,廣大人民群眾勢必在客觀存在的現實中以親身的經歷作為代價逐步認識到,在所謂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只有將社會生產的規模、效率與財富能否公平、公正分配的社會機制有機地結合起來,才能真正體現出社會的既定價值;才能進一步獲得經濟發展上的規模和效率,從而充分體現出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因此無論從政治的清明還是民眾的福祉來看,勢必要求我們在土地公有制的實踐形式上,既要堅持其政治上的原則性又要體現它在經濟運作中應有的靈活性,總之要讓既定的土地制度從此不再僵化而能隨著事物的發展而保持其青春常在!  

就這些簡單中肯的起碼要求而言,能否在社會實踐中做到?是不是像人們常說的,在這些方面“魚和熊掌不能兼得”?不是的,因為我們在實踐中遵循的是一條動機與效果相統一的原則,而且還要按照科學的法則來行事。目前人們備受質疑的“土地財政”雖然師出有名,但是具體到如何在制度層面才能達到其既定的目的,就非常值得我們認真對待。譬如把馬克思引用英國古典經濟學家威廉·配弟“土地是財富之母,勞動是財富之父”的這句話引用到土地財政上來就具有非常重要的實踐價值和指導意義。一個起碼簡單的事實是,土地作為勞動的對象在沒有勞動作用于土地時,土地是不會產生財富的。就是說既便四通一平的開發區土地與尚未開發的原始土地一樣,在沒有人通過勞動投入的情況下,它不會產生一分一厘的社會財富。  

由此可見,政府事出有因正當合法的“土地收入”就應該在其土地得到利用后從理應擁有的企業稅收中取得,而不是在所謂土地“出讓”中獲得。其實在其它國家和地區,政府的財政收入很大程度上是各種應該收取的稅收;即便土地的稅收,也是土地的年租,不像人們形容的“寅吃卯糧”那樣一收就是七十年。這樣對任何土地使用者而言,從稅收的角度來看也是公平合理的。  

又如為了實現社會的公平公正,杜絕現實中以所謂資源市場優化配置為其借口而事實上客觀存在的“劫貧濟富”現象,就應該有一種從動機效果相統一的“代償”機制在實踐中有效地予以抑制,這樣才能從“根本”上杜絕這種本末倒置的丑惡現象的發生,從而在起碼的程度上做到社會的公平公正。這就是“稅收”為其運作形式在土地有償使用前提下所構建的財政支付轉移手段,確實能夠從富人理應有所“失”到窮人理應有所“得”的社會運作中使社會的公平、公正得以兌現。  

十、目前擺在我們面前為人們日趨困惑的所謂中國特色的土地制度,究竟如何才能實事求是地在所謂的市場經濟條件下(資本主義的商品條件下)不失原則地解決改革開放以來眾所周知長期存在的一些一直懸而未決的問題,不能不引起人們的高度重視,因為這些客觀存在不容質疑的事實,在當前情勢下無論在政治層面上還是經濟層面上不僅是一個非常嚴肅的“認識”問題,而且也是一個實際上能否服務于社會上絕大多數人的重要的“立場”問題,恐怕我們應該針對目前現實中,由于其生產目的所決定的,足以影響民生問題解決的這些所謂“頑疾”,結合社會主義的民主內涵提出較有針對性的治理途徑來!  

對此在改革開放發展中,我們至少應該通過土地公有制長期實踐所積累的經驗和教訓,從中認真明確土地公有制“存在”下去所必須具有的幾項基本的“前提”條件。即:社會主義制度所決定的土地公有,應結合歷史以來先賢們通過土地實踐所總結形成的既有利于民生需求,又有利于政治和經濟運作的若干基本原則,譬如民有、民享、民治這樣三個在土地利用管理中所呈現出來的合理內核,并且還應該在其實踐的形式上要與其制度的概念和屬性吻合起來。這樣才能從起碼的層面上有利于民生的需求、才能成為一項具有生命力的、為人民大眾所接受的、與社會公平公正理想銜接的制度。  

其一,從土地承載經濟社會發展的這個基本屬性來看,鑒于人民群眾是社會主體的事實,任何土地制度不管其公私與否,均應“本質”上體現其土地為人民大眾所有,不僅擁有無可置疑的土地所有權同時擁有切實可行的土地使用權及其支配權,從這些概定的權利來看就是廣義上的所謂土地“民有”,即:在民主政治的前提下,人民群眾理應擁有土地的一切權利!  

其實從社會本來理應擁有的“民主”政治來看,中國人民在歷史上先后接受了舊民主革命、新民主革命到社會主義革命的轉變,時至今天“民有”這個概念所明確的這些“權利”只有在代表了公眾利益的前提下才能真正體現出它本來的“涵義”,就是說這些屬于人民大眾的根本權利,不能容忍任何部門以任何形式所剝奪;任何部門和個人均不能以任何理由去“代表”廣大人民群眾所擁有的這些權利。因為現實中不少事實表明,廣大人民群眾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他們很多涉及土地的切身“利益”被所謂代表者無情地代表掉了!這些不僅反映在所謂土地所有權的“交易”上,而且也反映在土地使用權的所謂用途編定上。  

譬如現在一些地方政府和村集體經濟組織的頭頭們,往往背著廣大人民群眾獨斷專行,不是輕而易舉地“變賣”這些屬于廣大人民群眾的集體土地資產,使他們一夜之間由昔日的集體土地所有者變為今日所謂的無地農民;就是將一些城鎮作為國有土地所有者一份子的居民按照所謂的城鎮土地用途的調整,毫無道理沒有前提條件地遣散到一些他們不愿去的地方。十分明顯這些“行為”無論法理上還是邏輯上,均與作為公有土地共有者所理應擁有的土地基本權利是相悖的。  

其二,社會實踐中鑒于土地資源本身的固有屬性,以改良為目的土地利用行為及其成果,應該努力做到廣大人民群眾所共同享用,廣義地來講這種土地利用行為的出發點、落腳點及其歸屬就是所謂的“民享”!  

大量社會實踐表明,經濟的發展社會的進步均無不建立在土地利用不斷改良的基礎之上,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然而就其現實中客觀存在的改良“動因”及其“目的”來看是極為復雜的,均有著明確利益取向的。這些行為中除了社會性的公益用途能夠基本上惠及到社會的公眾外,很多是具有個人色彩和集團利益的。不可思議的是現實中這種類型的土地利用改良,無不因為其資源利用、占有“方式”而實際上損害到社會上絕大多數人的利益。別的不說,僅就今日花園洋房的土地利用配置而言,在我們這樣一個人均土地資源極其有限,人均收入差距十分懸殊的社會現實中,雖然在花園洋房的這種利用方式上有利于人居環境的改善,但是這種配置方式尚不足以改善惠及到整個居住的地域范圍,受益的充其量只是一小部分有錢的富人。  

故此從土地利用“民享”的這個基本訴求來看,包括集體土地所有權應該得到奠重外,社會現實中還客觀存在這樣一些從個人和小集團利益出發,打著土地改良利用旗號實際上不利公眾利益的“行為”,這些實有必要在土地政策的“公共”層面,采用非凡的稅收“手段”來予以調節,以實現對公眾利益的保護。如果說在頻繁的土地利用行為中要保護公眾的利益,那么就要從“民享”的角度出發,通過土地資源環境稅的稅收方式對其“享用”者征收高額的費用,以便通過財政支付轉移的“手段”將這些收來的款項用于地域范圍的大環境治理。由此可見,在公共政策及其實施的層面,“民享”這一概念的提出,無疑是一個從根本上體現土地利用中所理應擁有的極為重要的核心價值,毫無疑問這一舉措無論維系土地公有還是私有,在民主政治的貫徹實施中,無疑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決不能等閑視之。  

其三,從歷史的經驗來看,現實土地利用中客觀存在的土地利益取向表明,政府及其土地管理職能部門應該從統籌角度出發在土地管理作為一項不可替代的公共政策層面“接受”作為土地所有者的廣大民眾的“監督”,并且還要真正弄清楚什么是絕大多數人的整體利益,什么是極少數人的局部利益,要事事處處地牢記“為人民堅持正確的為人民改正錯誤的”教導,總之要為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著想,要以他們的這些利益為重,并且具體地體現在職能部門的行動之中,故此這種“行為”就是所謂“民治”!  

筆者以為“民治”這一目標的提出具有非常重要的針對性,是涉及土地資源規劃利用、土地權屬管理、土地利益分配等所必須堅持的一項基本原則,尤其是在社會主義發展中的商品經濟(即:現在提倡的所謂市場經濟)條件下,“民治”是一種能夠充分體現出為人民服務這個鮮明的“目的”性所具有的一種科學、準確、恰當、完備切合實際的形象要求;同時“民治”也是土地管理在新的歷史時期為適應以“民生”為主題,服務于人民大眾的,以土地科學為依據、以既定政策為準繩的行動指南。  

為此政府的相關部門,應該自覺地意識到作為人民的公仆,在土地資源的利用管理、權屬管理、以及所謂的市場管理中,要做到沒有部門的利益,更不能追求自己的利益而去替代人民大眾的利益,其公平公正依法行政所要達到的只能是為人民服務的這一唯一目的。其行為準則是要讓廣大民眾充分認識到,在土地范疇內土地行政部門代表的是人民的利益,而不是人民群眾理應擁有的土地利益被行政主體所代表掉!其實“民治”這種提法并不是什么新鮮的東西,在舊民主革命時期的中國,早就見諸于其法制之中,故此從“民治”的廣義而言充其量只是政府在其行政中所應有的一種恰當形式而已。  

   

結         語  

   

實踐表明,社會的存在是復雜的,不同的發展階段以及各種利益的交叉,客觀地歷史地決定了不同階級、階層的社會群體會有不同的“立場”和“訴求”,從而在土地利用方式、土地利益的歸屬層面上產生不可回避的矛盾。應該說這種客觀存在不僅在過去而且也在現在的土地公有制度的實踐中導引出不少客觀存在的問題。尤其是應該意識到今天的現實之中,不是生活在社會主義公有制度下的每個土地共有者都有機會、都有能力直接進行土地資本運作的可能性和可行性。那么在土地共有的前提下他們理應擁有不可或缺的那份土地權益,應該如何予以維系和兌現呢?恐怕這就是中國土地從私有到公有轉變過程中,在其“權利”與“義務”層面必須認真應對的一個最為本質的制度問題。  

然而一個簡單不可否認的事實可以大體表明,現在社會上的既得利益總體來說不屬于無產者,而屬于資產者,而一個奇怪的邏輯是,現在我們的社會卻想拼命地制造出更多的資產者來,然而不可理喻的是,資產者是要有無產者這個對立面才能成立的。  

簡而言之,一個CEO需要企業無數的“藍領”乃至“白領”的貢獻才能體現出他的權威地位,況且在金字塔般的社會現實中,毋庸置疑的是廣大社會底層民眾在事實上支撐起這座社會的大廈。然而這樣的現實中,盡管現在的資產者對無產者而言,要溫和謙讓甚至“人道”得多,而作為無產者從資產者那里得到的,似乎也比先輩們要多些,以至他們能夠從被剝削中感到一絲所謂的“幸福”來,但是這些畢竟有悖于民主政治的主張,更不是社會主義民主的目的。  

因此現實中的這些“表象”不僅不符合人類社會發展的“規律”,而且還有悖事物的“倫理”,特別是這種表象的精神實質與社會主義乃至共產主義的基本理念比較起來,似乎也有些格格不入的感覺。這些難道不應該引起人們深入的思考嗎?因為現在的社會實踐使人民群眾逐漸意識到,左派幼稚病固然有害,但是發展中的“右傾”與民眾的切身利益比較起來似乎更為要命。  

尤其是在新中國成立以來,通過各形式完成包括土地在內的生產資料社會公有后,廣大人民群眾實際上已經把他們原先擁有的這些“權利”一并托付給具有無產階級先進性的政黨和政府手中。應該說從這一刻起,意味著我們的黨和政府也就此承擔起管理這些“資產”并且著力體現出為這些資產“所有”者(即廣大人民群眾)服務所理應承擔的一切“責任”,就是說黨和政府應該在社會各個方面和領域內充分體現出其自身作為代表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管理者所理應擁有的風范和義務來。  

故此就目前現實中所呈現出來的這些不可忽視的所謂“問題”而言,人們一定會廣泛質疑政府在其施政中所制定的政策,以及實施這樣一些政策所推出的輿論導向究竟應該達到怎樣的一個目的?還有政府在其中究竟應該扮演一種怎樣的角色?這些難道不應該在當前的經濟社會發展中成為作為這個國家“主人”的廣大人民群眾所必須認真思考的問題嗎?  

今天黨和政府既然承擔了引導國家和民族走向偉大復興的重任,那么就應該在土地公有制度的“前提”下為了大多數人利益而努力,況且解決大多數人的問題要比維系少數人的利益更有廣泛的社會價值。也就是說應該充分意識到在今天的社會實踐中,為了維系土地公有制度的存在,發揮它在當前和諧社會構建中的基礎作用,就應該從絕大多數人的利益出發來尋求解決的辦法。  

然而廣大人民群眾十分清楚,就現實中客觀訊在的諸多問題而言,其問題的“關鍵”是能不能夠、愿不愿意站在有利于社會上絕大多數人的“立場”上來思考問題、認識問題和解決問題,或許這些就是目前包括土地制度在內的社會問題能否不受干擾地得到解決的根本之所在!  

事實上就目前存在的這些實際問題而言,中華民族近代歷史的傳承表明,從舊民主革命開始到今天所謂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社會歷史變革,使我們在土地范疇內能有充分體現平均地權、漲價歸公、市地重劃、農地重劃、區段征收,以及民有、民享、民治的這樣一些科學民主“內涵”值得借鑒;同時又有建立在社會主義民主集中基礎上的公有制,以及與其相適應的經濟制度規范可以得到運用和發展。  

那么從本文論及的商品生產交換條件下其經濟形態不容忽視的這一“命題”以及在土地利用實踐中充分體現出其民有、民享、民治的民主科學理念的實際需求來看,我們確實應該盡早地在汲取先賢們早就確立的這些科學民主內涵的基礎上,進一步在當前情勢下,按照社會主義民主集中原則所規范的土地公有制,通過社會主義發展中的商品經濟這種形態,采取從根本上真正有利于社會上絕大多數人生存發展,而不是頑固地堅持滿足社會上極少數人的既得利益的制度措施,并且在這一制度范疇內通過弱勢群體所必需的如此漫長、痛苦的所謂磨煉,才能按其“制度”所決定、所規范的途徑來達到所謂解決問題的“目的”。  

因為就目前人民大眾深惡痛絕的“存在的就是合理的”論調而言,其實是一種為社會上少數強勢群體盤剝作為弱勢群體的廣大民眾的一種能夠因此長期存在下去的理由,因為無論從過去的還是現在的道德標準來看,這種論調不僅與民主革命最起碼的平等、自由、博愛相悖,而且與社會主義在此基礎上理應發揚光大的社會公平、公正比較起來,更是有些格格不入。事實上,“存在”的不一定都是“合理”的,猶如鄧小平“發展是硬道理”這句話在經歷改革開放若干年后,人們才在直面發展帶來的經驗教訓后,意識到“發展”不一定都是所謂的“硬”道理,因為現實中一些“發展”其本身就是違背事物客觀規律的。所以胡錦濤在總結改革開放實踐時提出了踐行“科學發展觀”的重要性,由此來看,鄧小平的這句名言應該更新為“科學發展才是硬道理”為好,也許只有這樣才能體現出切合事物發展的客觀規律來。  

如果說當前的歷史進程中,我們的精神境界應該比過去有所提高、有所長進的話,那么就應該有理由相信,在這些客觀存在值得繼承和發揚的精神財富的受用之下,我們一定能夠實事求是地在中華民族復興的偉大事業中,通過民主政治的相應規范和指導,在土地作為載體的政治、經濟范疇內做出與廣大民眾生養休息與共所必須的應有努力和貢獻來!  

   

「 支持烏有之鄉!」

烏有之鄉 WYZXWK.COM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注:配圖來自網絡無版權標志圖像,侵刪!
聲明: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烏有之鄉 責任編輯:wuhe

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訂閱烏有之鄉網刊微信公眾號

收藏

心情表態

今日頭條

點擊排行

  • 兩日熱點
  • 一周熱點
  • 一月熱點
  • 心情
  1. “當年明月”的病:其實是中國人的通病
  2. 為什么說莫言諾獎是個假貨?
  3. 何滌宙:一位長征功臣的歷史湮沒之謎
  4. 為什么“專家”和“教授”們越來越臭不要臉了?!
  5. 元龍||美國欲吞并加拿大,打臉中國親美派!
  6. 陳丹青說玻璃杯不能裝咖啡、美國教育不啃老,網友就笑了
  7. 掃把到了,灰塵就會消除
  8. 俄羅斯停供歐洲天然氣,中國的機會來了?
  9. 雙石|“高臺以后,我們的信心的確缺乏……”
  10. 【新潘曉來信】一名失業青年的牢騷
  1. 到底誰不實事求是?——讀《關于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與《毛澤東年譜》有感
  2. 孔慶東|做毛主席的好戰士,敢于戰斗,善于戰斗——紀念毛主席誕辰131年韶山講話
  3. “深水區”背后的階級較量,撕裂利益集團!
  4. 歷史上不讓老百姓說話的朝代,大多離滅亡就不遠了
  5. 大蕭條的時代特征:歷史在重演
  6. 央媒的反腐片的確“驚艷”,可有誰想看續集?
  7. 瘋狂從老百姓口袋里掏錢,發現的時候已經怨聲載道了!
  8. 到底誰“封建”?
  9. 該來的還是來了,潤美殖人被遣返,資產被沒收,美吹群秒變美帝批判大會
  10. 兩個草包經濟學家:向松祚、許小年
  1. 北京景山紅歌會隆重紀念毛主席逝世48周年
  2. 元龍:不換思想就換人?貪官頻出亂乾坤!
  3. 遼寧王忠新:必須直面“先富論”的“十大痛點”
  4. 劉教授的問題在哪
  5. 季羨林到底是什么樣的人
  6. 十一屆三中全會公報認為“顛倒歷史”的“右傾翻案風”,是否存在?
  7. 歷數阿薩德罪狀,觸目驚心!
  8. 歐洲金靴|《我是刑警》是一部紀錄片
  9. 我們還等什么?
  10. 只有李先念有理由有資格這樣發問!
  1. 毛主席掃黃,雷厲風行!北京所有妓院一夜徹底關閉!
  2. 劍云撥霧|韓國人民正在創造人類歷史
  3. 到底誰不實事求是?——讀《關于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與《毛澤東年譜》有感
  4. 果斷反擊巴西意在震懾全球南方國家
  5. 重慶龍門浩寒風中的農民工:他們活該被剝削受凍、小心翼翼不好意思嗎?
  6. 央媒的反腐片的確“驚艷”,可有誰想看續集?
亚洲Av一级在线播放,欧美三级黄色片不卡在线播放,日韩乱码人妻无码中文,国产精品一级二级三级
亚洲视频在线观看一区 | 日本乱码中文字幕 | 亚洲日本成年在线看 | 日韩精品秘在线观看 | 亚洲中文字幕熟女久久 | 亚洲国产激情电影综合在线观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