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供銷合作社是中國共產黨
聯系中國農民的天然的經濟組織依托
——中國共產黨成立90周年感悟
賈 敏 生
2011年7月
今年七月一日,是中國共產黨成立90周年紀念日。回顧中國供銷合作社與中國共產黨之間密不可分的關系,展望中國供銷合作社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過程中的應有作用,會是一件有意義的事。
一、合作社經濟與共產黨的歷史淵源。
中國共產黨的創始人之一和領袖毛澤東名言:“指導我們事業的理論基礎是馬克思列寧主義”。列寧指出,馬克思主義的三個來源之一是,“19世紀法國的空想社會主義”。空想社會主義者代表法國人圣西門、傅立葉和英國人歐文是最早的合作社理論和實踐的創立者,他們被恩格斯稱為社會主義的創始人。歐文的繼承者于1844年8月11日創立了羅虛代爾公平先鋒消費合作社(類同供銷合作社),社章中確立了合作社的辦社原則:(1)自愿參加和退出;(2)自愿認購股金,股金付息不分紅;(3)社員平等,實行民主管理,選舉為一人一票制;(4)合作社實行平價買賣,保證貨真價實,準斤足尺;(5)年終盈余在提取公積金、公益金和教育基金后的余額,按購貨比返還給社員;(6)在政治、宗教上,合作社保持中立。羅虛代爾原則成為此后160多年國際合作社運動共同遵循的準則。在空想社會主義理論和實踐的基礎上,馬克思、恩格斯提出了合作社是向社會主義過渡的中間環節的論斷,并創造了用合作社改造小農經濟的理論 ,使之成為馬克思主義的重要組成部分。俄國十月革命的成功,讓列寧有機會將馬克思主義合作社理論用于社會主義實踐。列寧在《論合作社》一文中,闡述了發展合作社的偉大意義,認為合作社是小生產者過渡到社會主義的最好形式,論證了無產階級專政條件下合作社的性質,完整地提出了通過合作社引導農民過渡到社會主義的思想。
中國共產黨自1921年7月成立以來,一直把在中國發展合作社運動作為自身的重要工作之一。1922年7月,中共二大《關于工會運動與共產黨的決議案》的《附加決議案》中明確指出:“工人消費合作社是工人利益的自衛組織,共產黨需注意和活動此組織”。根據此文件精神,中共湘區委員會在安源路礦工人運動中,積極倡導組建了“安源路礦工人消費合作社”。新中國成立后的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監事會主任于樹德,是中國共產黨建黨時期的老黨員,也是中國最早的合作社理論研究和實踐工作者之一。作為大革命時期黃埔軍校教官和廣州農講所教員,于樹德的主要課程就是《農民合作社概論》。1926-1927年的北伐革命中,農民運動風起云涌,毛澤東在《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中 ,把合作社運動列為十四件大事之一。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的中央蘇區,合作社已成為重要的根據地經濟組織。中央蘇區境內建有417個消費合作社,并在江西瑞金成立了中央蘇區消費合作總社。抗日戰爭時期,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各抗日根據地合作社組織又有了新的發展,毛澤東在視察延安南區合作社時指出:“南區合作社式的道路,就是邊區合作社事業的道路。”1949年新中國成立前,由各解放區興辦的供銷合作社已經形成相當規模。毛澤東在1949年3月召開的中共七屆二中全會報告中指出:“必須組織生產的、消費的和信用的合作社和中央、省、市、縣、區的合作社的領導機關。這種合作社是以私有制為基礎的在無產階級領導的國家政權管理之下的勞動人民群眾的集體經濟組織。”毛澤東的講話,為共產黨領導的新中國合作社事業奠定了理論基礎。
二、新中國的前30年,供銷合作社事業的興旺與困惑。
新中國成立前后,中國共產黨的主要領導人毛澤東、劉少奇、朱德、張聞天等都對供銷合作社在新中國的地位、作用和發展前景做過深入研究和指示。建國后的第二個月,政務院就成立了中央合作事業管理局。第二年7月,中央成立了全國合作社聯合總社,主管全國供銷、消費、手工業等合作社。委派薄一波、程子華等國家級領導人擔任全國合作社的領導工作。1952年底,在政府指導下,全國按照合作社原則興辦的供銷合作社已達32000多個,社員1億3千多萬人(戶),占全國農戶總數的90%以上,成為中國農村中舉足輕重的商品流通主渠道。當時供銷合作社與農民的關系,在電影《紅色背簍》中有生動的描述。1953年以后,由于工業化經濟建設需要與農副產品供應緊張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使中國逐步納入計劃經濟的軌道。在農村,農業生產合作社運動迅猛發展,1955年全國農業生產合作社達67萬個。此后又經過1958年的人民公社化運動和之后的工作調整,中國農村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農業生產組織體系。供銷合作社實質上成為農村農、工、商、學、兵五位一體,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組成部分(商業)。與此同時,國家在農產品流通領域里逐步形成了一、二、三類商品劃分,統、派、議購政策并行的農產品產購銷計劃經濟管理體制。供銷合作社成為全國農產品(除糧食和油料外)、農業生產資料(除大中型農機具外)和農村日用工業品的壟斷經營者。當時除糧食、棉花、油料等一類農產品,由糧食部和供銷總社歸口管理、實行統購統銷政策外,由供銷合作社執行(或協助執行)派購政策的農牧副業二類產品就有黃紅麻、苧麻、烤煙、茶葉、羊皮、羊毛、牛皮、蠶繭、毛竹、蜂蜜、豬棕、腸衣、柑桔、蘋果、生豬、菜牛、菜羊、鮮蛋、草席、木耳、黃花菜、紅棗等40多個品種,幾乎涵蓋了農產品中所有的工業生產原料和人民生活必需品。1978年供銷合作社商品零售額占全社會商品零售總額的35.5%;占農村商品零售總額的68.2%。因此,如果從經營規模上看,或是從經營覆蓋面上看,建國30年前后的供銷合作社,無疑是處于事業發展的頂峰。
然而,這時的供銷合作社己經名不副實,它實際上是掛著合作社牌子的政府的農村商業部門。供銷合作社不僅同農民社員的關系疏遠了,而且由于長期執行低價收購農副產品的政策,使之同農民的矛盾日顯突出。隨著改革開放后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廣泛推行和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軌,供銷合作社在發展方向上陷入困惑。筆者在上個世紀八十年代初,曾與四川省南充地區供銷合作社主任,就供銷合作社改革問題有過一番討論:那位主任很激動地對我說,“批評供銷社脫離農民,不按合作社原則辦事,實在冤枉。供銷社低價收購農副產品是執行國家統派購政策的要求,供銷社與農民的矛盾實質上是國家同農民的矛盾,我們地區供銷社,實際上就是行署的農產品統派購局。”我當時即認識到,如果說解放后的前30年,供銷合作社在發展方向上走了彎路,那也是國家整體政治經濟路線偏左造成的結果。現在回過頭去看,人民公社雖然也打著大合作社的牌子,但合作社的普世原則基本上找不到了,更像是前蘇聯的集體農莊。在這種生產體制下運行的供銷合作社,其性質的變化就是必然的了。
但是,分析事物的發展與變化,需要運用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對偏左路線的產生,也要究其原因和背景,客觀評價其結果,不宜一概否定。評實而論,1953年以后逐步實行的計劃經濟體制,盡管有缺欠,但對奠定新中國門類齊全的工業基礎,是有積極作用的。換句話說就是,為建立工業在國民經濟中的主導地位,農業經濟做出些貢獻也是值得的。問題在于受左的思想影響,我們的計劃經濟體制逐步走向了極端,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國民經濟的持續、高速發展。新中國成立后第二個30年的改革開放大業,就是在這樣的大背景下應運而生的。那時供銷合作社面臨的困惑,還可以用我在四川調查后不久發生的一件事,加以說明:
1981年柑橘經營放開,四川柑橘產地城鎮民營企業和農村經聯社紛紛摩拳擦掌,設點經營柑橘,甚至有的政府機關多經處也不甘落后,掛出高價收購柑橘的招牌。產地橘農更是興奮不已,柑橘尚未完全成熟,即采摘上市,力圖買一個好價錢,長江上游的柑橘產區面臨著一場柑橘大戰。但就在此時,四川遭遇了連陰雨天氣,葛洲壩又正在截流限行,國內市場也因趕上柑橘生產大年基本飽和,于是收購單位紛紛停止收購,產地出現了爛橘現象,嚴重時長江上游兩岸彌漫了爛橘子的味道,橘農怨聲四起。情況反映到中央,國家農委和國務院財貿小組聯合召集緊急會議商討對策,在聽取農口有關部門匯報情況后,供銷合作總社土產果品局局長王博吾發言,他幽默地說,“供銷社過去是經營柑橘的主渠道,我們雙手贊成中央關于放開柑橘經營的政策,也希望通過多渠道市場競爭增加橘農的收入,但實際情況是利多時,渠道多如牛毛,一旦市場有變,那些號稱代表農民利益的多渠道都沒(MO)啦!只剩下供銷社一條渠道。”他繪聲繪色的平山口音發言和既感困惑、又無可奈何的神態,引得與會者一片笑聲。時任農委副主任的杜潤生畢竟老道,他不緊不慢地接話說道,“過去農產品經營很有秩序,但東西不多總是不好。”會議最后決定,為了保護橘農的利益,還是要供銷社擔起擔子,用保護價收購橘農手中的柑橘,哪怕是收購后再倒掉。此事盡管過去了30年,但至今回憶起來,不僅記憶猶新,而且感觸良多。
其實,改革開放以后,其他農副產品經營改制,也都不同程度地經受了類似柑橘式的陣痛。但是陣痛之后,確實迎來了生產發展、貨暢其流的市場化經濟新局面。有統計數字表明,到1988年,全國供銷合作社系統商品零售額占全社會商品零售總額的比重比1978年下降了19.6個百分點;占農村商品零售額的比重更是下降了40.2個百分點。而同期全社會商品零售額則增長了378%,其中農村增長了421%。糧、棉、油、麻、絲、茶、糖、菜、煙、果、藥、雜等十二大類農產品產量,均獲得較大提高。中國告別了農產品短缺經濟時代,中國農村經濟進入了快速發展的軌道。
三、改革開放后的30年,供銷合作社浴火重生。
1982年初,中央決定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合并到新商業部。為不影響農村商業工作,在敦促供銷社進行改革的基礎上,保留基層社和省及省以下聯合社。此后若干年的省社主任會議上,要求恢復全國供銷合作總社機構的呼聲,日漸強烈。其理由之一是,“供銷合作社在下面子孫滿堂,在上面卻沒有爹娘。”記得有一年的省社主任會議上,中央農村政策研究室主任杜潤生應邀講話說,“不是老喊叫供銷社沒有爹娘嗎?供銷合作社的爹娘不在上面,而是在下面,農民社員才是你們的爹娘,供銷社必須在改革中脫胎換骨。”從 1982年到1986年, 中央連續頒發了五個關于農業問題的一號文件,其中每個文件都對供銷合作社的改革方向提出明確要求。在中央文件的指導下,全國供銷合作社系統先后進行了恢復三性(組織上的群眾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經營上的靈活性),五個突破(突破計劃勞動制度束縛、突破農民入股制度限制、突破經營范圍和服務領域限制、突破分配制度限制、突破計劃價格管理限制),六個發展(發展系列化服務、發展橫向經濟聯合、發展農副產品加工業、發展多種經營方式、發展農村商業網點、發展教育和科技事業)等內容的改革。商業部供銷合作指導(管理)司是上述改革的具體組織者。在此期間,中國供銷合作社還積極參加國際合作社聯盟活動,成為國際合作社聯盟副主席國之一。在國際交往中,歐洲農民專業合作社與社員之間的魚水關系,日本、韓國政府對合作社的傾力支持,都給中國合作社工作者留下了深刻印象。一位瑞典基層合作社主任在談到同農民社員的關系時說,“我們合作社推銷社員的農產品是代理關系,為讓我的社員產品多賣一分錢,我的頭發都操白了。”隨訪的一位合作社同仁回國后告訴我,他聽了這話,頓時明白了什么是經濟利益共同體。日本農協在政府支持下建設的現代化農產品交易設施,使農產品保質、快捷流通和農民社員取得最佳收益成為可能,也讓中國合作社同仁大開眼界。
在上個世紀八十年代合作總社被合并時期,總社文革前的幾位老主任都已退居二線或離休,但他們仍然關心供銷社的改革和發展。老主任牛蔭冠、程宏毅、史立德、郭月齋、王卓如、王念基、王興讓、王文波、葉樹德、惠慶琪等同志,都曾不顧年事已高,深入基層調查研究,苦口婆心地向基層供銷社的干部職工宣傳中央一號文件精神,推廣利用聯購分銷、分購聯銷和利潤返還等方式,密切同農民社員關系的經驗。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老主任們幾乎年年聯名上書中央,反應供銷社改官辦為民辦后,恢復三性、五突破、六發展的積極成果,呼吁中央恢復合作總社機構,促進全國合作社事業的發展。老主任們鍥而不舍的精神,引起了我們國家老一代領導人的重視,彭真、薄一波、程子華等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都曾為恢復供銷合作總社說過話。史立德同志利用他擔任國務院財貿小組和國家經委領導職務及顧問的機會,積極宣傳改革后的供銷社在農村經濟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他和國家經委副主任閻穎同志(曾任總社副主任)一起,爭取到王磊、馬儀、高修、朱熔基等諸多國家經委領導同志的理解和支持。1994年,王磊、馬儀、史立德、高修同志聯名上書給已升任國務院常務副總理的朱熔基同志,呼吁為加強三農工作,恢復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終于得到中央的肯定。
從1982年總社被合并,到1995年恢復總社機構,是一個水到渠成的過程。十三年間,中國的合作社事業并未停滯。在老合作社人的不懈努力下,通過改革和完善自身工作,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最終得到社會認可。它驗證了事物發展波浪式前進、螺旋式上升的基本規律。
1995年,中央決定恢復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組織機構以來,先后派出陳俊生、白立忱等國家級領導人和白清才、李成玉等擔任過大省省長的干部組成總社領導班子。根據與時俱進的要求,新的總社理事會先后提出了“四項改造”(改造基層社、改造社有企業、改造聯合社、改造經營網絡)和“一條主線”(加快發展),“兩個重點”(夯實基層網絡;培育壯大社有企業),“三大突破”(體制機制上突破;經營領域拓展上突破;工作標準規范提升上突破)等配套改革措施,不斷增強供銷合作社的經濟實力和為農服務能力。到2010年,全系統開展連鎖經營和配送業務的企業達4004家,擁有配送中心6535個,發展農業生產資料連鎖、配送網點21萬個;開展日用消費品連鎖經營企業1515家,配送中心1062個,發展連鎖、配送網點23.33萬個。目前,全國供銷合作社系統縣以下的經營服務網點已達50萬個,直接收購和幫助農民推銷的農副產品總額達2680.90億元,組織興辦各類專業合作社54817個,入社農戶達1005.8萬戶。全系統實現銷售總額15637億元,利潤172億元;資產總額突破7118億元,所有者權益達到1588億元。據統計,近兩年的積累速度,是供銷合作社發展史上最快的。與原商業部系統所屬百貨、紡織、五交化、副食品等城市大國營商業基本退出流通領域相比,供銷合作社在改革中的發展壯大,可謂是“浴火重生”。盡管這一過程似乎仍在進行當中。
四、目前中國供銷合作社事業面臨的問題和應有作為。
全國供銷合作總社機構自1995年恢復以來,已經走過了16個年頭,是建國后總社做為獨立機構存在的最長時期,取得的成績是有目共睹的。它體現了新時期總社領導人的能力和智慧,也是總社全體干部、職工共同努力工作的結果。但是從深層次看,總社仍然面臨著一個突出問題,即如何把基層合作社建設成與社員緊密相連的利益共同體?這是一個老、大、難的問題,是中國共產黨成立90年以來,甚至是辛亥革命100年以來(民國時期有湯蒼園、薛仙舟、宋慶齡、梁漱溟等合作社先賢的宣傳和實驗),中國合作社經濟一直在探索解決的一個根本問題。毛澤東在1949年中共七屆二中全會上已經預見到在中國辦真正意義上的合作社的難度,他指出,“中國人民的文化落后和沒有合作社傳統”是造成這種難度的根本原因。改革開放后,社會上由于有些人對文革前農村左的集體經濟路線心有余悸,也有些人對供銷合作社一直存有部門偏見,同時我們確實也缺乏有說服力的合作社典型,致使社會輿論對供銷合作社的改革成果評價不高,以至曾有一些負責干部也認為,在當今社會經濟組織中,“合作社不響,也不香。”盡管《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已于2006年通過并隨后施行,但各地紛紛興建的專業合作社和專業協會,多為打著合作社旗號的民營公司。時至今年春夏,各地仍然普遍發生的農村菜賤傷農、城市菜價高居不下的現象,凸顯了合作社組織作用的薄弱。這雖然不是件好事,但確為供銷合作社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事業中有所作為提供了機遇。
對中國共產黨成立90周年最好的紀念,就是對我們自身工作的深刻反思和積極進取。簡要回顧世界和中國合作社發展史,我們的感悟和建議是:
1、合作社事業是共產黨的主要經濟工作之一。在共產黨執政的社會主義國家,合作社應該是政府聯系農民、發展農業的橋梁和組織依托。
2、中國農村合作社事業發展的經驗和教訓說明:農業生產環節的合作社組織(生產資料歸大堆)是不成功的;農產品流通環節(農產品聯合推銷)的合作社組織(專業供銷合作社)則有廣闊的前景。這也是國際合作社經濟的成熟經驗。
3、組織合作社原本是空想社會主義者的一種理想。即使是在民主意識比較濃厚的歐洲發達國家,推行以民主管理為基石、為弱勢群體謀利益的合作社事業,也都經歷了曲折艱難的道路;亞洲國家,特別是經濟基礎較差的中國,推廣合作社事業更是需要付出鍥而不舍的努力。
4、中國共產黨正在領導中國人民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國家,發展供銷合作社事業是建設現代化發達農業的需要,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本身的應有之義。因此,應該有這樣的信心和決心: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合作社事業,不應該落后于其他非社會主義國家。
5、實踐證明,中國要將千家萬戶的小農業生產與千變萬化的大市場連接,是需要合作社組織的。但僅靠群眾自發建立的合作社,是很難健康、持久發展的。關鍵還在于國家和合作社領導機構的引導和扶持。供銷合作總社,應該承擔起建國初全國合作總社的職能。涉農單位之間應該擯棄部門偏見,擺脫部門利益紛爭,同心協力,在創建真正的合作社事業中辦實事、比貢獻。
6、按照合作社的辦社原則,跳出賤買貴賣的商業模式,全面推行農產品推銷代理制,建設真正意義上的供銷合作社基層社——農民專業合作社,并使之與城市供銷合作社(消費合作社)對接,剪除中間環節剝削,減少中間環節費用,最大限度地維護普通農民生產者利益和普通市民消費者利益,應該成為各級合作社聯合社在政府支持下造福民生的主攻方向。特別是在改革開放三十多年后的今天,我們的經濟基礎和科技水平均有了跨越式提高,我們完全可以運用現代化交易手段和結算手段,在創辦真正的合作社經濟事業上有所作為。
7、政府應該積極借鑒其他國家合作社的成功經驗,支持實現供銷合作社(消費合作社)與信用合作社的有機結合,逐步完善我國合作社經濟的整體結構。
8、合作社是一個半公益性的經濟組織,需要造就一支有奉獻精神的志愿者隊伍。歐洲和亞洲的日本、印度等國合作社組織,均有一批這樣的志愿者。他們有的是城鄉士紳,有的是合作社理論工作者,更多地則是農業生產者中具有公益思想的人。中國共產黨是執政黨,在農村先富裕起來的黨員干部中,應不乏對合作社事業有積極性的志愿者;各級合作社聯合社的組織中,也會有一批熱心合作社事業的積極分子。在黨和政府的支持下,鼓勵、調動合作社志愿者的積極性,深入基層、真抓實干,是會在建設與社員結成經濟利益共同體的合作社事業中,發揮重要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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