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菜農自殺折射小農經濟的脆弱之一
山東濟南市唐王鎮39歲菜農韓進,4月16日中午自殺身亡,留下了38歲的妻子和兩個未成年的女兒。新華社記者采訪了解到:今年他種植的6畝卷心菜賣價出乎他意料大幅下跌,是他走上絕路的原因之一。按照成本計算,至少每斤0.5元才能保本。而實際上收購價只有一兩毛(新聞上說江蘇一些地方甚至只有3分)。當然,與所有反映極端事件的調查一樣,調查中還有這些句子:“自殺原因非常復雜。性格內向的他近兩年來接連受挫”——這基本是廢話,具體自殺從來沒有單一原因。要菜價一跌就自殺,現在就沒有菜農了。
電視上最近對菜價暴跌有很多討論,很多專家都在“教導”農民不能“跟風”種植,好像只要農民懂得了這個道理就不會發生今年供不應求,明年賣不出去的事情了。可惜,自打有了小農加市場這種經濟形態,“跟風”跟了幾千年。雖然管仲等早就指出這種現象的原因,但他們從沒有學會聽這個指導。不是他們笨,是眾多分散的小農面對統一市場的規律性表現。
在市場經濟社會中,小農不斷破產屬于“基本規律”。破產的外部原因可以五花八門,但過于細小的農業經濟體自身不具備與商業經濟對抗是無法避免的。
中國兩千多年小農經濟為主體的經濟史基本就是一個小農經濟的破產史。以家庭為單位的經濟體勞動力人數極為有限,少的一個,多的不過三五個,這樣小的經濟體不可能“自給自足”,必須參加交換,只能伴隨市場經濟。但是,一是受氣候地理影響很大,中國又是個自然災害最頻繁的國家;二是無數小農的分散決策使市場信號根本不起作用,農產品價格始終是這一季價格高大家一起種,導致下一季價格暴跌;三是二月賣新絲,五月糶新谷,所有農戶都擠在相同季節里討生活,風險根本無法避免。同時,小農經濟體財富總量很小,類似家里出了個長期病號,耕牛死了等災害(現在包括孩子考上大學了這類“喜事兒”),都足以讓這個經濟體處于風雨飄搖狀態。于是,每次天災人禍和市場波動,都會使一批小農經濟體破產。最終造成越來越多的小農變為佃農和雇農,很多人最終成為流民。然后就是暴亂造反,社會動蕩,殺人如麻,大量有產者死于非命。新王朝建立后人口銳減,又恢復為小農為主體的經濟形態。周而復始,中國經歷了幾十次大的類似波動。
很多人以為現在經濟和技術已經與幾十年前大不一樣,自然災害的侵害小多了,而且政府也會對小農有支持。最主要的是,農民可以通過外出務工來維持家庭經濟體的收支平衡。因此今天的小農不會輕易破產。
他們過于樂觀了。
所謂破產,就是經濟體的經營中長期入不敷出,最終賣掉生產資料。今天中國的小農不是完全意義的小農,因為他們只是承包了集體土地,并不能賣掉土地。這就掩蓋了家庭經營體的入不敷出的破產狀態。貧道列舉一些數字就說清楚了。
農民人均收入主要來自兩部分,一部分來自“家庭經營收入”,這包括以家庭為單位從事的農林牧副漁各業,另一部分來自“工資性收入”,也就是農民工通過打工獲得的收入。還有財產性收入和轉移性收入,比重一直很低。農民收入還有兩個指標,一個是總收入,一個是純收入。總收入是全部收入,接近“產值”。純收入指總收入扣除購進后的收入,接近“凈產值”或者“增加值”。另外還有個現金指標,是現金收入和支出。這個指標也很重要,因為這是市場經濟。由于這些收入指標中家庭成員的勞動報酬不計入成本,因此“純收入”并不意味著利潤。如果一個農民家庭總收入低于總支出,或者現金收入低于現金支出,這就意味著當年“入不敷出”。如果這種情況長期持續,實際就處在“破產狀態”。所謂破產并非指“資不抵債”,而是指“長期經營虧損,無力償還到期債務”。農民這時雖然有土地有房屋等資產,但只要長期經營虧損,無力減輕到期債務就算處于破產狀態。
2003年國家統計年鑒第一次公布了“不同收入組農戶家庭基本情況”,是將農民按收入多少每20%分一份,從最低到最高。這樣就可以從結構上看出不同農民的經營情況。先看2003年。
///////// 總收入//總支出//現金收入//現金支出
最低20%:1573元//1803元//1082元//1344元
中低20%:2328元//2149元//1691元//1647元
雖然不知道聯產承包制什么時候出現了這種情況,但到2003年已經有農民無論總收入還是現金收入都不足以彌補當年的支出,收支比分別達到100比115和100比124。而且,這些農民已經占全部農民的20%以上,數量達到1.54億。
再好一點20%的農民雖然收入大于支出,但收支比已經很接近,總收入收支比為100比92,現金收支比100比97,接近入不敷出的邊緣。
我們都知道,2003年農民情況很差,三農問題很突出,中央開始通過免除農業稅和大量直接補貼提高農民收入。到2009年情況會是什么樣子呢?2009年是這樣的:
///////// 總收入//總支出//現金收入//現金支出
最低20%:3152元//4137元//2509元//3504元
中低20%:4431元//4396元//3608元//3747元
中等20%:6075元//5392元//5166元//4147元
數據顯示,最低收入20%的農民情況更差了。他們的總收支比從6年前的100比115擴大到131,虧損比重翻了一番。現金收支比從100比124擴大到100比140。
而本來在邊緣的20%中低收入群體,總收入收支比從100比92縮小到100比99,接近了入不敷出。而現金收支比已經從100比97的略有結余變成100比104的入不敷出狀態了。也就是這批農民開始接近6年前或者10年前的第一批農民。
也就是說,目前中國已經有總數3億多。占農民的40%的群體處于破產和破產邊緣。這部分群體每年的收入都不足以支付費用,依賴借錢欠債維持經營和生活。于是成天提心吊膽(當然也有“虱多不癢帳多不愁”的),別說天災人禍,就是一次小的經營失敗都承擔不起。這才是韓進自殺的根本原因。
同時,本來離危險邊緣尚遠的中等收入群體,總收入收支比已經變成100比89,現金收支比變成100比81,向6年前中低收入群體靠攏了。(貧道提供的數字均來自中國統計年鑒http://www.stats.gov.cn)
我們經常會見到很多關于農村情況的報道和描述,有些讓人振奮,有些讓人喪氣。很多網友,比如郭興邦網友也不斷介紹小農經濟和農村情況。我們究竟相信什么呢?貧道覺得,論證一個命題是否為真,需要從“全部事實”出發,理論在這里屁用沒有,個別事實也屁用沒有。而“全部事實”最有力的詮釋就是統計數字,尤其是權威的,沒加有意調整的統計數字。
貧道今天就告訴大家:中國的小農和中國的小農加市場的經濟與幾千年的規律還是一樣,并沒有本質性的變化。一切政策制定和對形勢判斷都還要遵循這些歷史痕跡,別想仙點子。如果打算土地私有化,或者將農民房產資產化,也要看看這些數字后,分析一下是否還有副作用。
看了這篇報道后面幾句,覺得記者還算沒隱瞞事實:“唐王鎮許多菜農反映,他們在蔬菜批發商面前缺乏議價能力,只能被動接受‘菜賤傷農’的現實。對此,山東省蔬菜協會秘書長孫繼祥表示,散戶抗風險能力要比有組織的協會弱得多。應利用協會組織實現小農戶與大市場的對接,讓信息及時傳播,增強菜農抗風險能力,如引導農民‘錯季’種植等”。
可惜,現在說“組織農民”似乎有些犯忌諱。
下個帖子說說“組織農民”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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