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崗村的尷尬,靠集體租另土地來發展經濟
(唐堯 2006年6月3日)
赫赫有名小崗村將當年承包的1400畝土地以集體的名義(土地入股的合作社)按每畝500元的價格租給上海一家畜禽養殖公司,建設商品豬養殖基地,村民參與養豬業分紅。原有勞力可選擇外出打工,也可成為企業的工人,每月領取600元左右的薪水。
三農問題專家張德元指出,“大包干”確實解放了農民的生產力,但一家一戶糧食再豐收也賣不出“金子”。另一位三農問題專家何開蔭說,“單打獨干”的農民根本無法成為市場主體,因此大多數中國農村都像小崗村一樣,“一步跨越溫飽線,二十幾年未進富裕門”。他說,中國新農村建設的一切基礎就是農民增收,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農民整體要增收,走向產業聯合是大勢所趨。
也有村民不同意出租土地,58歲的段永霞頗為擔憂:“企業能保證每年按時付租金嗎?一旦他們經營失敗,土地原有的稻子灌溉系統全部毀壞了,咋恢復生產呀!”也有村民擔心口糧保不住,又會像過去一樣吃不飽肚子。
村支書沈浩預計,如果這一項目能夠推行,通過土地租金收入、養豬分紅、公司工資以及400畝葡萄園的收入等渠道,476人的小崗村今年可達到人均年收入6000元,而去年小崗村人均收入是4000元。2005年中國農民人均純收入3255元(根據農業部的數據),也就是說,小崗村農民人均收入還不高,但2006年增幅是前所未有的,史無前列的。
人嘴兩張皮,隨便怎么說也行。其實這里是否也有一個如同,當年農業用地占用林業用地一樣的問題,才有退耕還林的問題,這個農民的擔憂不無道理了。土地耕種之屬性(稻田),若干年后是否仍然還適合種稻子?即便能種,灌溉系統咋個恢復?如果來個吸引力比“養豬”更強的企業,能不能將農田租用給他?一旦這個企業效益失衡或面臨倒閉,公司自然按公司法程序進行,而“地主”(租另地的農民)的各種利益按啥來維護?會不會國家調控,來一個“退工還地”?會不會也叫非法占用農田?這些農民會不會以后既得不到國家的“補農優惠”,也享受不到城鎮居民的“低報政策”?成為“舅舅不愛,姥姥不疼”的那一類?讓筆者想起十幾年前,一些農民花錢買了城鎮戶口,也許他們中的一部分人,成為比農民和下崗工人生活壓力更大狀態更差的人群。
在筆者的眼里,組織起來,是干自己的宏偉事業,集體經濟更是保障這宏偉事業的經濟組織形式。而小崗村沒有自己的宏偉事業。這樣的集體經濟不要也罷。其實這里還存在深層次的和大范圍的農業政策問題,和城市的就業問題(這么多農民工)?在筆者的眼里,租另農田在短期內,走了經濟發展的捷徑,而從長期發展和生態機制來說后期問題多多,農民集體性可以租另,那農民單個性可以租另嗎?整個層面上,國家建立了相應的法規了嗎?小崗村是真心集體化,還是“打擦邊球”?這個先例是喜還是憂?鄉、村兩級農田批租問題,已發展到農村的縱深。最終,國家的農業只是一碗“空心面”,何來國家發展戰略和國家安全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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