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6年第一天中國農民開始告別農業稅,但這對農民來說未必是真正的喜訊。農民從廢止農業稅中所得到的利益,并不能解決農民現實存在的根本問題。就“廢稅”本身,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宏觀經濟研究院原副院長劉福垣的話說:“本來就不該收的,現在不收了,這是正常的”。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高票通過了廢止1958年制定的《農業稅條例》理所當然也天經地義。
然而“廢稅”消息一公布,鋪天蓋地一片頌歌聲。知識分子們本色充分顯露,媚臊氣充分釋放。居然能從“春秋時期的公元前594年,魯國實行‘初稅畝’”開始談起,然后得出2600年來歷朝歷代統治者向農民征收“皇糧國稅”都是“天經地義”的。中國學者們是干什么用的?不會是當一個政府決定出來后,便去引經據典唱贊歌吧。
央視新聞聯播稿中有這樣一段話“2006年全面取消農業稅后,與農村稅費改革前的1999年相比,農民每年減負總額將超過1000億元,人均減負120元左右,8億農民得到實惠。”從這段話中我們知道了兩件事情。
1、農村稅費改革始于1999年
2000年3月李昌平卻向總理朱鎔基反應“三農”問題已非常嚴重。,可過了7年才在全國范圍廢止農業稅。“三農”問題很嚴重,還向農民課稅,非但不是“天經地義”反而成了對農民利益的侵害。學者深入分析了廢稅并不是單純的財政收入問題,還包含著很大的政治意義。“‘皇糧國稅’不交是犯法的,而歷代來,好多次農民起義它的口號也就是希望不交糧、不交稅”所以“廢稅”就成了一種進步。如此說,到反映出來“三農”問題存在的嚴重性和解決的緊迫性。無怪乎黨中央特別強調“在“十一五”期間,解決好“三農”問題仍然是重中之重,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成為這一時期的重大歷史任務”。
學者和官員們在論證“廢稅”根據時還提到,“農業稅在國家財政收入中比例越來越小,到2004年,農業稅只占財政收入的0.29%”。“三農問題”仍很嚴重的情況下,廢止對國家財政收入早已無足輕重的農業稅竟然要這么長時間。2000年明確提出“三農問題”;2003年向總理溫家寶報告;2004年取消農業稅的提案上會;直到分田到戶22年后的2005年,才廢止了人民公社時制定,用了近半個世紀的《農業稅條例》。“廢稅”實施過程的謹慎近幾十年來少有,對這樣一個有關農民切身利益的問題,政府卻表現不緊不慢、四平八穩。先從部分地區試點開始,再通過法律程序認可,最后在全國范圍執行,步驟有條不紊,態度嚴謹慎重。這同國企的闖關改革完全不同。就是解散人民公社,分田到戶都沒費這么大事,也就一紙中央文件便在全國執行。雖然政府廢止農業稅應該做也做的好,但好事做的太拖拉,這就該向全國的農民道歉。即便工作做的及時到位,那也是人民政府的責任。就是為工人、農民增加一分錢收入,也都是應盡應分、天經地義的。對于學者和官員來說,完全沒必要高聲叫好,到是應該時時刻刻督促和監督政府的工作,看是不是做的到位,看人民的利益是不是得到了保護。
應把全面“廢稅”看作政府是用務實行動向農民認錯,糾正自己過去工作中的疏忽和錯誤。可這些學者和官員們,竟然因“廢稅”為政府唱贊歌,甚至將“廢稅”視為可解“三農”問題的偉大創舉。媒體也跟著起哄,不斷地說收“農稅”“天經地義”,只是為了讓利給農民現在政府不要了。這么做是要農民對政府廢稅“感恩戴德”?這些人的心思似乎根本就不在為人民的利益工作上,也未用在督促監督政府的施政上,更不是以人民的利益為重向政府出謀劃策。怎么看怎么象是在人民政府和人民群眾之間制造障礙,把政府置于不義之境地。
2、減稅后,8(?)億農民所得實惠是個平均數
能為農民持續、可靠地增加每一分錢的事兒都是要做的,而“減稅”能使農民平均增加120多元的收入,無疑是為農民做了件好事、實事。但對農民來說教育、醫療、婚育、養老則是更為沉重壓力。人大常委會議分組審議會上,叢斌委員痛心地說:“火化一個人最低收費是500元。“殯葬費用很高,老百姓說家里都死不起人了”面對這種情況,即便是每人得到的120元是絕對數,也不能令人振奮。在這種情況下,新聞媒體無休無止,學者官員喋喋不休,竟能高唱從此“農民負擔得到了大幅度減輕”
為什么要講平均數,這里的學問真的很大。看過另一個新聞報道后,才明白“廢稅”最大的受益者并不是廣大農民。央視新聞聯播的新聞特寫《為農業狀元記大功》,來自內蒙古海拉爾全國種糧狀元說“我種4萬畝地......”-----看看,對一個種4萬畝地的人來說“廢稅”才能帶來最大受益。一個政策的制定必定會有最大受益人,但讓人弄不懂的是農村人口在增加,耕地在減少的情況下,為何有人能夠種4萬畝土地,而有人卻要為幾畝承包地爭的心力交瘁?也是央視的報道,同樣也在內蒙古,曾經遠近聞名的鐵姑娘戰斗隊隊長,為了14畝土地承包權用了6年時間通過上訪才解決。如果“廢稅”的結果是催生農業資本家,這樣的“廢稅”對農民來說,意味的絕不是幸福生活的開始。
也有學者和官員為我們描述了一種這樣的新農村,“真正的新農村是大多數人走了,留下的是農場主,能向國家交得起稅,才能養得起現代化、高標準的生活方式。社會主義新農村,就是現代化的農村社會結構,必須建立在現代化的農業生產方式基礎上。這樣的農村是農場主的社區。所以給社會主義新農村換個說法就叫做農場主的社區。住的是農場主,不是小農戶。”這樣的新農村可能就是某些人心中夢想的先進生產力。農村沒有了,農民沒有了,“三農問題”也就自然而然地沒有了。假設這種情況真的實現,不知那時是不是又該為如何解決10億城市的貧民問題而傷腦筋?但愿到那時,學者和官員別再想出讓城市貧民回農村去的辦法,來解決那時的城市貧民問題。
在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總理溫家寶做了重要講話,“會議強調,中國的國情決定了農業和農村的發展事關全局,只有真正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才能把握住經濟社會發展的主動權。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了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任務,具有重大的歷史意義和現實意義。”只有完成并落實黨和政府提出的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任務,“三農”問題才能從根本上得到解決。
“少取”、“多予”如果做的好,確實可以改善和緩解農民的一些困難,但絕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三農”問題。中國的國情決定了農業發展的道路,社會主義新農村決定了農村建設的方向。解決“三農”問題不能離開“國情”和“社會主義”。中國農業走美國資本主義私人農場的道路,也就走上了自我毀滅的死路。全國所有象南街村一樣的社會主義集體經濟,才是中國現代化農業的最終歸宿。集體經濟,合作化道路才是中國農民未來希望的全部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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