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本來就不是農業大國,而是小農國家
中國本來就不是一個農業大國,因為農業大國一般都在國際農產品貿易中占有比較大的份額。中國其實是一個小農國家。中國的問題不是農業問題,而是三農問題。所謂三農問題是指農民、農村、農業。
小農國家最主要的問題是農民人口眾多,土地所承載的農民人口壓力過大,土地的生產資料功能退化,生存保障功能上升。中國有14個省區人均耕地面積低于1畝,在這些地方土地已經幾乎失去了生產資料功能,而僅僅具備生存保障功能。其中又有6個省區人均耕地面積低于0.5畝,在這些省份,土地連生存保障功能都不能滿足了,更遑論生產資料功能。在考慮資源的制約時還要考慮到水資源的制約,因為那些人均耕地面積超過1畝的地區,大部分是西北部缺水省區,連基本生存都面臨水資源短缺的制約。把這兩種基本的資源制約考慮進來,中國農業維持可持續發展的條件在哪里呢?
中國的國情是資源緊約束、城鄉結構二元對立。在農業生產中,土地不能增,勞動力即使邊際收益下降到0以下也得繼續投入而不可能被替代,因為沒有非農就業的可能,最稀缺的資金要素進不來,因為任何資本投入增加都導致成本上推,我們的主要農產品“地板價格(成本)”已經高于“天花板(國際市場)”。并且,一方面土地的要素投入不僅不可能增加,考慮到人口增加、城鎮占地,沙化和荒漠化等因素,土地實際上正在不斷地減少。另一方面勞動力的投入不可能減少,因為沒有那么多的其他就業機會。這導致勞動生產率下降、亦即效益下降,于是資金必然流出農業,沒有人愿意往這個領域投資。于是小農經濟便天然地是一種保守的東西,一種非市場的東西。在基本要素的剛性約束下,中國又怎么能利用市場機制特別是國際市場整合要素,優化資源配置呢?如果無法利用市場機制優化資源配置,又怎么能夠提高效益呢?沒有效益的提高,怎么去和別國競爭呢?因此我的判斷是:不管有沒有WTO,中國的農業都已經到了不可維持的地步。
我們實在應該重視農村勞動力的非農就業問題。
到2000年,按勞動年齡人口算,中國有5億農村勞動力。我們插過隊的人都知道,這一數字至少要再加30%的。因為農民60歲以上、18歲以下也都要干活,國家并不能保障18歲以下都在學校里接受教育,初中沒有畢業、小學沒有畢業的大有人在,因此他們只能參加農業生產。按有勞動能力人口計算,農村有6億多勞動力。其中農業生產只需要大約1億多,所以絕對過剩的勞動力有4-5億。世界上有幾個國家的人口達到4億?而中國農村的過剩勞動力就有4-5億。近年來鄉鎮企業解決就業的能力大幅度下降,每年向外排斥300萬到400萬。城市原有7、8千萬農民工進城打工,現在是一道道門檻,一道道壁壘,限制農民進城就業。
加入WTO,進口農產品固然能夠在一定程度上補足國內農業生產下降,但是農村過剩勞動力就業如何解決?外國資本進入能夠促進的就業主要集中在以金融和貿易為主的服務業,對低素質農村勞動力的非農就業,顯然不可能起拉動作用。如果中國在農產品國際貿易上按照WTO原則作出的讓步,加劇了農民入不敷出的矛盾,那么被資源短缺推出來的農村勞動力無業可就的問題將造成更為嚴重的社會矛盾。
有人試圖借鑒韓國在經濟起飛時候大量工人到中東等地打工的經驗走國家組織勞務出口之路,但試問,哪個國家有像中國這樣僅農村就有4-5億的龐大的過剩勞動力隊伍呢?因此說,這絕對不是一個可以通過勞務出口可以解決的概念。
在21世紀的中國,就業應該是第一國策。
另外一個需要注意的問題是:無論生產什么勞動密集型產品,中國的產品出口總能很快把世界市場鋪滿。中國這樣的超大型國家搞出口導向的發展,與發展中人口小國情況不同。如泰國、菲律賓、馬來西亞,甚至包括韓國,當它們從事某種勞動密集型產品的生產時,隨著生產和出口提高了它們的國民生產總值和國民收入,勞動力價格立刻迅速抬升。然而在中國勞動力絕對過剩,區域差別大的條件下,東部地區的勞動力價格上升之后,西部地區的勞動力立即源源不斷地涌入,仍然能夠使沿海企業的月工資水平維持在200、300元左右,低水平制造業靠血汗工資制保證最低成本來維持競爭力。沿海的制造業為什么不愿意到西部去?因為在東部沿海地區他們不僅能夠就近聯系國際市場節約信息和運輸成本,而且根本不用考慮勞動力供給半徑。東部的企業主不需要對3000公里、4000公里以外流到他這里的勞動力的任何流動成本負責。你去擠悶罐車也好,還是由于超載引起的沉船翻車事故也好,這些成本不歸沿海的制造業負擔,也不歸遠遠地在坐在香港、臺灣、韓國、日本的出口商負擔。這也是沿海企業非法使用童工問題的解釋。
20年來農業結構調整為什么處處陷于被動
在我看來,20多年來中國農業經歷了三次結構調整?;仡櫄v次經濟對策,基本上屬于被動的“打補丁”。如果“今天的我們仍然重復過去的故事”,已經沒有任何意義了。
1979-1982年糧食價格調整,提價刺激了農民生產糧食的積極性。同時又推行了家庭承包責任制。一個價格的作用,一個制度的作用,把糧食產量推上了兩個臺階,從原來的6000億斤左右提高到8400億斤。與此同時,人口的增長卻沒有趕上糧食產量增長。多出來的糧食一下子沒有那么多人消費,于是出現存儲爆滿,糧食壓價,導致農民1985年調整7000萬畝糧田,糧食產量掉下來500多億斤。這次調整的確是市場的作用,是農民的自發調整,上了棉花、蔬菜等經濟作物。農業的商品化水平提高為鄉鎮企業發展創造了條件,農民的非農就業和收入提高又使農村消費第一次達到60%以上,并且大幅度拉動對城市工業品的需求,導致中國經濟出現“黃金增長”。但是同期出現的是流通體制改革滯后引起各種非糧食農產品的大戰,如蒜臺大戰、蠶繭大戰、柑橘大戰等。壟斷經營部門一向是“多了砍,少了趕”。這是當時各個政府壟斷部門操縱農產品市場的結果。80年代中后期有大量這樣的報導,回顧一下,歷歷在目。
1988年出現物價指數上漲18.6%,導致宏觀緊縮,壓縮基建規模,控制投資。這使得鄉鎮企業吸納就業的能力下降,同時,城市就業減少、收入下降。這些因素導致從1989年起,連續三年的農業主產品賣難。比如糧、棉、油、肉、蛋、奶、煙、麻、茶、糖等十幾種農產品相對于的收入的需求彈性下降到低于1。這意味著隨收入上漲,需求并不會同步增加。需求彈性下降反映農產品賣不動絕對不是農業結構調整能夠解決的問題。賣不動則農民收入下降。在這種背景下,1991年底曾提出“兩高一優”,但并沒有實際作用。
真正的調整是國民經濟的調整,發生在1992年鄧小平南巡之后。整個國民經濟高漲才解決了賣糧難的問題。鄧小平南巡帶動了開發區建設。股票、房地產、期貨等新領域出現了戲劇性的發展。1992年和1993年連續兩年大規模的進口,當時外匯儲備減少到只剩下180多個億。
在這種背景下,由于連續三年收入下降而有著極強就業欲望的農民自發掀起打工潮。4600萬農民工涌向東南沿海。不妨估計一下這4600萬農民工帶來的直接糧食需求。假定一個農民工一天消費3、4斤糧食。城市人口平均一人一天消費7兩糧食,那么這4600萬農民工的糧食需求約相當于2億城市人口的糧食需求。在原有的3億城市人口的基礎上等于陡然增加了60%多的糧食需求,而且這些農民工消費的是低質糧。這直接拉動了1993年開始的糧食搶購。廣東和福建搶購江西和湖南的早秈稻。后來出現了政策“打補丁”,實行“省長米袋子”。實際上是各省紛紛封鎖本地市場,地方封鎖導致中央大進口。接著,受到糧食搶購的刺激,中原地區、湖南、湖北、江西、安徽大量生產早秈稻,一哄而上,很快就又積壓了。
1995年開始新一輪宏觀緊縮。隨著3年宏觀緊縮1997年到位,基本建設停工,農民工回家。我們在1996-1997年開始研究農民工回流。農民工回流引起城里的低質糧需求下降,于是又出現了農民賣糧難的問題。在這一時期,由于有三種因素同時發生作用:一是大規模提價使得基本農產品的價格上升105%,二是落實土地承包期30年不變,三是宏觀治理整頓緊縮到位。前兩種因素導致農產品供給增加,后一種因素導致農產品需求減少,兩種力量同時作用,結果是這次的農產品過剩比1985年和1990年兩次過剩更嚴重。這是因為,80年代初出現賣糧難的時候國民經濟整體仍然處于繁榮階段,而1990年出現賣糧難的時候只是由于宏觀緊縮一方面的因素。
回顧20年來的三次結構調整,應該認識它們的本質差別。1985年是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結構調整,是農民在市場經濟規律下的自發調整。1991年才提出“兩高一優”但效果不大,真正解決農產品賣難的是國民經濟整體結構的調整,起因于1992年鄧小平南巡?,F在是第三次,應該強調的是在國土資源經濟的結構調整戰略之下,城鄉結構和區域結構的調整。
21世紀中國農業的戰略調整
當前中國的農業戰略調整,應該針對小農經濟的問題,針對中國農業已經不可持續的問題,研究怎么樣才能有效地擴充農業資源,減少農村過剩的勞動力。盡可能在戰略調整上注重以新的資源開發帶動人口的移動。
西部5億畝的耕地如何開發?只能依靠漢族幾千年形成的過熟的農業耕作方式。解決西部開發問題,必須是第一上水,第二過人。這樣才能調整中國嚴重的人與資源的不平衡關系。我們用1億勞動力維持傳統農業的生產,1億勞動力從事鄉鎮企業。大批的過剩勞動力可以動員到西線的水利工地上,挖3年、5年甚至10年、20年,這樣就創造了國內的需求,今年解決四川民工,明年解決湖南民工,后年解決河南民工等等。怎么開展水利工程?我們的思路是國家投資的任何項目都要搞以工代賑。把過剩的輕工業品、過剩的糧食調到水利工地上去。干一天活發給三口人的糧食,允許帶家屬。不要搞大機械,需要攻堅的地方以及特殊的地形地貌可以上機械,但一般的挖溝挖渠的工作完全可以實行人海戰術。隨水給地,“以工授地”,干一年活給3畝地,干3年活給10畝地,10畝地可以養活一家人,民工也就在這些地方安定下來了。有了水修路,沿路設鎮,四川村、安徽村、河南村就都建立起來了。這樣既緩解了東部的人口壓力,又開發了西部,還實現了城鎮化。
“如果欲支農,功夫在農外”。單純做農業本身的所謂戰略安排往往適得其反。具體到創造農村發展的外部環境問題,首先是要加快城鎮化。要把和傳統農區經濟半徑最短的城鎮發展起來。要撤鄉并鎮,發展中心城鎮。要在舊體制控制最薄弱的地方合并鄉鎮,一個縣市最多發展3-5個中心鎮,盡可能讓中心鎮吸納農村過剩人口。減少政府編制,把鎮政府辦成真正的自治政府。不能按照集權大一統的方式搞所謂“六套班子、七所八站”。我們現在的做法是六套班子同時搞全,還把七所八站升格為七局八局。然后政府規模空前擴張,七局八局下去,虎狼一樣向農民要錢,弄得這些鎮子紛紛衰落。城鎮化不是要擴充政府,不是要投資養政府,政府越養越大,越養越肥,越養越擴張。城鎮化必須是以綜合改革打頭的城鎮化戰略,也就是說要撤鄉并鎮,不具備中心城鎮地位的一律改為鄉公所,取消六套班子,七所八站,鎮一級政府搞成自治政府,精簡機構,發展經濟。國家有限的投資要用于鼓勵城鎮化改革。如果按照“小政府大市場“的思路改革,就給予資金支持,否則就不給投資。用投資傾斜的辦法促進改革。
其次是要促進農民合作組織的發展,在金融、保險、流通、批發等非農生產領域中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這些是有利可圖的領域,如果不允許農民進入這些領域,那么農業就是徹底地無利可圖了。農民發展合作金融,發展合作銷售,獲利之后才能返還農業。同時,要把原來給政府各個部門的投資集中定向于各種農民合作組織的發展。現在的問題是向農民提供生產資料和各種金融、銷售等所謂“服務”的政府部門壟斷力量太強,壟斷轉化為各種名目的收費,所以這些部門的固定投資最后還是轉化為農業成本,導致農業成本的不斷上升。近年來,農業服務費用上升了22%,年均增長9%,這正是農民負擔過重的一個原因。
此外,要像其他東亞小農社會的經驗一樣,對農民發展合作組織免稅。我們可以明文規定,免稅的條件是合作組織必須把收入中至少60%的部分返還農民,用于農村適用技術的推廣,用于農村社會事業建設,這等于間接用于農業補貼。這是日本、韓國和中國臺灣省等東亞小農社會穩定農村經濟的最根本經驗。比如在中國臺灣省的一些合作社,政府投資一般占股達到40-50%,政府投資之后不允許拿走利潤,因為政府投資占股的目的是為了引導合作組織的發展方向,防止合作組織蛻化為私有組織。這不像某些人鼓吹的要搞全面的私有化。事實上,中國農村歷史上一直就有合作的傳統。資源嚴重短缺條件下的小農經濟沒有條件搞西方式的私有化。此外,為了維持農村自治,15%的農村土地必須是公共土地,用于農村基層公共品開支。這才能穩定農村,穩定農業。
農村改革是農民的偉大創造
中央在1998年認真總結過改革20年的經驗教訓。這個總結最后集中在中國農村改革的經驗上,對農村改革經驗的肯定又集中到承認農村改革是農民的偉大創造。其他改革總結不出來或者說總結不出更成功的經驗,就是因為其他改革不是廣大群眾的創造。
任何上層建筑和意識形態都可能會對經濟領域起反作用,但基本規律是不可逆的。假如你是獨立的財產主體,你有保護財產權利的要求,你才會關注什么人代表你,什么人能保護你。由于“商品是天然的平等派”,民主是財產關系清晰的經濟主體分享權利的制度安排,因此產權清晰條件下的農村直接選舉才能夠導致政治民主制度,而且會讓這種制度服務于對財產主體及其經濟利益的保護和調節。假如大多數農民并沒有明確的財產權利,沒有獨立支配自己的產品并和別人平等地交換的權利,假如電力、化肥、農藥、金融、科技服務等都不在農民手里,我們又怎么能指望一個村民選舉就能夠調動村民積極性,讓農民擁護我們的各項政策呢?農村基層選舉中還要注意到一個隨之而來的問題:誰出這筆錢?相當多的地方為了走這種過程,增加了一大筆開支。在不少地方,有的競選者花了很多錢參加競選,按照所謂“經濟人理性”假設,他總是期望有回報的,這些回報哪里來?最后很可能還是羊毛出在羊身上。而且在沒有明晰的財產權利的條件下,人們可能會為了獲得財產權利參加選舉,那么得到的就不是普遍而平等的財產權利,可能會孳生權錢交易的腐敗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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