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本是一個美好的字眼。改革應當是美好的。改革的目標不是改革本身——而是要為國家謀富強,為國民謀幸福。但在有些人的詞典里,改革卻是恐怖事物,總是樂于用恐怖可怕的字眼描述改革嚇唬人——什么“要為改革殺出一條血路” ,什么“改革要過雷區,不怕刀山火海地雷陣”、什么“改革不惜扒掉房子砸掉飯碗“,”敢對既得利益集團下刀子”云云——但是,百姓們在問:改革中形成的最大既得利益團體究竟是誰?是在對他們下刀子還是要讓他們揮起刀子明搶?為什么近年的改革專砸老百姓手里殘存不多的幾個破飯碗?在位者難道真地不知道——億萬民眾已經怕死了恨死了這種恐怖的偽“改革”!一直傳說可能有一個恐怖的2012——難道真地今年不能讓百姓們平安度過么?最近,看到有人大肆呼喊“不改革就是死路一條”,但究竟是為多數人的利益而改革,還是為少數人利益而改革?沒說,就說改革的成果將會得而復失,現代化的目標難以實現。這種論調給人一種云山霧罩的感覺,改革改了30多年,幾千萬職工下崗,連汽車發動機都沒有自主權,科技領域基本就是毛主席留下的老底,這說明什么?說明恰恰是改革導致兩極分化,是改革導致現代化目標原地踏步,但此人無論走哪里,都是就改革談改革,火藥味挺濃,仿佛改革的阻力相當大,必須予以爆破拆除。因為他所談的“改革”究竟要“改”啥,要“革”啥,一點都沒說清楚,所以火藥爆破拆除的目標也看不出來。改革在中國是一個很動聽的詞匯,并且改革即可擋矛,又可當盾。當矛可以攻擊,當盾可以防御。但無論把改革當矛還是當盾,都掩蓋不了改革只是手段,不是目的。通過改革要達到啥目的,這才是問題的關鍵。
就中國目前的情形來說,改革的目的應該是強國富民,特別是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這一條老一輩革命家早就講過了,也是黨的宗旨,更是現實的迫切要求。中國貧富差距已經到了危害社會穩定的程度。古人尚懂得“得民心者得天下”,“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的道理。如果有人把改革的目標定在將自己的親屬子女安排到有權有錢的顯赫位置上;把中國的要害企業、產業鏈“改開”給外資,任憑外資控制;把中國的稀有資源不加限制地出賣,以滿足發達國家的需要;把可持續發展的生態有機農業改成風險重重的轉基因農業,這樣的改革不是太可怕了嗎?黨會答應嗎?人民會答應嗎?當然不會。因為這種“改開”必然會把中國引向死路,把中華民族引向死路,這樣的“改開”怎么可能行得通呢?
有人(從改革中可以獲得極端利益的一群人)惟改革馬首是瞻,以改革打人,以改革壓人。其實改革不是衡量的標準,民意才是衡量的標準。不是民意要服從改革,而是改革要服從民意。改革只有服從民意,從人民的利益出發,才是正確的,可行的。違背民意,損害人民利益的改革,人民必然反對,這樣的改革早晚都要失敗。
胡錦濤總書記多次強調,要“情為民所系,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共產黨打天下,靠的是為人民服務,坐天下同樣要靠為人民服務。離開人民的利益,背離人民的利益,這樣的改革無論怎樣粉飾,人民都不可能擁護,叫得再響,再以勢壓人也沒有用。衡量改革還有一條標準是強國。毫無疑問,改革應該以民族工業、農業、軍事方方面面強大為目標,以國家強大為目標,絕不能以外國資本進入和控制中國企業和產業鏈為目標,更不能以削弱國力,任憑國家命脈被他國企業財團控制為目標。打著改革的旗號對個人甚至對外輸送利益,公然貪腐賣國,不但不得人心,而且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和人民的審判。改革作為手段,必須服從強國富民的目的。這個順序不容顛倒。不能離開強國富民的目的講改革,更不能把改革凌駕于強國富民之上,不能讓強國富民去服從改革,以犧牲強國富民去迎合改革,這是本末倒置,是絕不能允許的。改革要把話說清楚。到底是何種改革?為誰的改革?是為強國富民的改革,還是為少數富人為外資的改革?是改革人民痛恨的種種弊端,還是以改革的名義繼續擴大弊端?所謂的死路一條究竟是誰的死路一條?是國家和人民的?還是某個人或外資的?是愛國者的?還是賣國者的?
我們曾經樂觀的認為,只要法律健全,事事有法可依,社會上的各類矛盾自然會迎刃而解,老百姓自然會安居樂業。可是后來,我們發現我們錯了,《合同法》沒有杜絕詐騙,誠信成了稀缺資源;《刑法》成了貪官的免死鐵券,經濟犯罪即將取消死刑;冤案越來越多。我們曾經堅定的認為,私營企業的崛起會帶來競爭,會給消費者帶來物美價廉的實惠。可是后來,我們發現我們錯了,三鹿的毒奶粉物不美,而且殘害消費者多年沒有曝光,因為資本家已經收買了各級官員,這時我們才又想起偉大導師馬克思說的教導,如果有100%的利潤,資本家會鋌而走險。
我們曾經支持“改革”,可是后來,我們發現我們錯了。
我們曾經幸福的認為,國企改制后,職工成了股東,成了企業真正的主人。可是后來,我們發現我們錯了,職工的股權被控股者以增資的方式被稀釋了,變得無足輕重了,然后再次被控股者低價收購,一夜之間,工人不是股東了,成了完完全全的打工仔,這時我們才會感到公有制的優越性,才知道在全民所有制的體制下,職工才是企業真正的主人。我們曾經高興的認為,村委會主任的普選是中國民主進程的偉大實踐。可是后來,我們發現我們錯了,選出的村委會主任幾乎都是黑社會分子,當選后攫取集體財產,管你村民的死活呢。這時我們才明白,只有實行老百姓能當家作主,才能有真正的民主。選票,不等于民主。
我們曾經自豪的認為,農村聯產承包制是提高中國糧食產量解決國人吃飯問題的正確方針。可是后來,我們發現我們錯了,農民種糧賠錢,撂荒地產生了,水利設施廢棄了,我們的農業在與外資的競爭中因為缺乏規模的優勢敗下陣來,在化肥、種子等農業的關鍵環節上,我們受制于外資,我們未來不得不吃高價油、高價糧,吃安全性備受質疑的轉基因糧。這時我們才又認識到,農業走集體化道路才是中國農民通往幸福的唯一途徑。
我們曾經欣喜的認為,合同制打破了企業對職工的終身禁錮,我們自由的流動。可是后來,我們發現我們錯了,在中國勞動力過剩的前提下,合同制是用人單位脅迫工人的籌碼,是資本家以低工資的方式榨取超額利潤的工具。這時我們才發現,毛澤東提出的企業管理上的“鞍鋼憲法”的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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