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論分青、分田和春耕問題
第一節 論分青、分田問題
(一九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一九三0年十一月十五日,江西省行動委員會在吉安開了一次擴大會。到會的人除省委常委外,有永新、吉安、泰和、萬安、吉水、安福、分宜、峽江各縣蘇維埃的主席及二十二軍陳毅同志。我代表總前委參加這次會。這次會的特點,就是討論了分青和租田兩個問題。對于分青問題,我提出了擁護分青的群眾基礎。對于租田問題,推翻了向來“蘇維埃區域不應收租”的“左”傾的但實際是富農的理論。此外,反對江漢波式的勞力分配法,指出了他的錯誤仍在于幫助富農妨礙貧農的利益。這個會沒有開完就散了,因為敵軍已到峽江,各縣負責人須回去布置應敵,所以打算要討論的山林、池塘、房屋、荒田、失業、債務等問題便都沒有討論了。會議過后,發生了嚴重的敵人進攻和富田事變,因此省委至今沒有發表這次會議的決議案。下面那一些,是我在那天會議中自己做的一點簡略的記錄。因為有些要緊的材料,所以把它留下來。
一、純化以區為單位分田
純化區第三次分田(一九三0年十月),進到以區為單位統計人口與生產量,看每人得田若干,然后以鄉為范圍去分配,“移得田動的移田,移田不動的移民”。現在純化全區三萬多人,每人所得田數相等(每人得十一石谷田,每石四十四斤)。
二、村為單位分田的弊病
以村為單位分田的弊病:(一)大村不肯撥田于小村。(二)單位太多,區鄉政府不易督促,暗中生出許多弊病。(三)一村之內,容易被地主富農以姓氏主義蒙蔽群眾,不去徹底平田,徹底打土豪。這個意見可以注意。
三、土地斗爭不是一下子能深入的
分田無論如何要分幾次。頭一次總是富農瞞好田,不能將田分別上中下三等調查好。頭一次總是富農中農領導,貧農沒有權。“暴動久得一點,無產階級便起來了。”這個意見是對的。
四、楊成芙的“農業社會化”計劃
吉安縣政府主席楊成芙(原純化區委書記,又是主席),主張將純化區的田共耕共費,作三步達到:第一步區為單位分田,第二步組織合作社,第三步共耕共費。這是完全錯誤的。
五、江漢波式的勞力分配法
分田以勞力為單位的弊病,就是凡孤、寡、老、幼、小腳婦女及一切不能耕田的人,均不夠食。貧農勞力多的也抵不住富農,因為貧農不及富農的牛力、農具、資本,并且富農可以租耕孤、寡、老、幼、小腳婦女等人的田。因此,以勞力為單位只于富農有利。
安福與吉安、分宜交界的“邊界區”及吉安之延福鄉,都實行了以勞力為單位分田的“江漢波辦法”,并且是絕對的,有勞力的有分,無勞力的無分,不論年齡。流氓有分。無勞力的,由有勞力的耕了給他們食。三軍團一個政治委員來吉安,對王懷說:湘鄂贛邊界的分田法,是以勞力為單位,無勞力的分一半,不是由政府供給。
以勞力為單位分配,富農田多,牛力、犁耙需自己用,貧農要借不可能。只有平分,貧農才能借富農的剩余農具,所以貧農要求平分。
六、分青問題
瑞金、于都兩處農民,一部分擁護汀州會議“無條件分青”的口號,一部分則擁護陂頭會議“青苗不分”的口號,他們的口實是:“不得破壞土地法。”
北路各縣,今年五月分田,補償本錢與原耕,每石谷補六百文。阜田,富農的田不補,貧農的田每石谷補一串文。
純化三月分田,當時還未蒔田,只犁了一道,有些下了少數肥料,分田后不補還本錢。
北路,每石谷補償本錢六百或一串,五月以前縣議定谷價每石四串,補償率為六分之一或四分之一。那時尚未分田,又值荒時,規定谷價四串,有幫助貧農抑平谷價的意義。但收獲后還是規定每石四串,“這就不對”。
永新去年舊歷五月,西北特區的第五區政府規定,早禾田谷快要熟了那時候分田的,進田人每兩石谷(二百斤,即一石田)補回大洋一元與出田人;大禾田每年收一道的,五月時正當插秧之后禾還沒有長成,每石田(谷二石)補回一串錢與出田人??h委的決定是無償得田,但第五區因交通阻塞,沒有得到縣委指示,便照自己的決定做了。
于都東鄉與贛縣西北部的富農,要求每石谷田(實只八斗)補還小洋二元(值四串),黨不準,進田人無償得了田。
正當的政策應該是“無償得田,分畝分青”。地主家屬照分,以歸一律。地主錢多,另行派款。流氓照分,因為他們是勞苦的。富農反對流氓分青,是不對的。中農沒有多的田分出去,不受影響。“上層貧農”耕田多的,雖受影響,但有他種利益滿足他們。廣大的下層貧農、手工工人、雇農,是十分擁護這個辦法的。分青之后無力耕種的,準許照出租辦法辦理。
七、原耕總合平分
過去以村以家為單位照原耕為標準去平分,結果有利富農不利貧農。正當的辦法應該是:以鄉為單位,按全鄉人口總數,除全鄉人口原來所耕田地的總數(全鄉人口原來在本鄉耕的和原來在外鄉耕的合計起來),抽多補少,抽肥補瘦,移得田動的移田(田多的村,把田推一部分給田少的村),移田不動的移民(隔遠了,無法移田,只好移民)。這個辦法,叫做“原耕總合分配”。
八、非勞動人口與新租田制
無勞力的人把田租與有勞力的人耕,佃戶交租谷與田主。純化、萬安、新余交十分之四,分宜、寧都交十分之五,永新交三分之一。富田(吉安之一個區)分上中下三等田,上田交十分之四,中田交十分之三,下田交十分之二,似較合理。
無勞力要把田出租的人,純化、安福、泰和、新余、分宜、峽江,均占人口百分之二十。寧都占百分之二十多,因為這些地方的女子小腳多。永新只有百分之五,因為女子都是大腳。出租的人多是孤寡殘廢老小,及做革命工作的人。以上所說,都是說的一家全無勞力而要把田出租的人口。至于無勞力而自己家中有人耕種不需出租的那種人口,就更多。全般說來,無勞力的占人口全數百分之七十五,即四個人中只有一個壯丁有充分力量耕田,這是中國的大問題。不過,這所謂無勞力,是指不能正式耕田,他們中間的半數有部分的勞力,如做看牛、砍柴、煮飯、洗衣服、作菜等事。統計起來:
百分之二十五一—全有勞力;
百分之三十七點五——半有勞力或稍有勞力;
百分之三十七點五——全無勞力。
前面所述各地“租田交谷”,都是所謂“分谷制”,只有純化是“收租制”。分谷制的壞處是:租戶耕田,以己田為主,對于田戶的田,不下力施肥,隨隨便便,禾熟時候,按收獲谷數,對分,四六分,或他種比例分,這個制度于田戶不利。收租制,是講定租額,不論收成多少,因此租戶注意下力施肥,于生產量及田戶均有利。
收租制的壞處是:(一)鐵租,遇災患年成,于租戶不利。(二)赤衛隊出發次數多,耕田日子減少,亦于租戶不利。
總括起來,分谷制利于富農,收租制利于貧農。
正當的政策應該如下:
(一)貧農、雇農及失業者分了田,缺乏牛力、農具、本錢的,由政府沒收富農地主的多余牛力、農具等項,分給雇農、貧農、失業人等私人使用。同時,獎勵集體使用這些工具,把沒收富農地主的東西交些給合作社。再有一種辦法,就是私人向富農臨時借用牛力、農具,以資補助。政府裁制那些故意不借東西的富農,以贊助貧農、雇農及失業者。
(二)至于那些完全不能耕田的人,應準許他們在下列條件之下,把田租與富農中農耕種:
(甲)廢除分谷制,規定固定租額,兇荒無減。
(乙)規定最低租額(百分之五十),務使富農對貧農雇農的“剝削”不得過多。
(丙)不準富農借口只耕己田,不耕人田。如富農不愿租田時,鄉政府應將本鄉必須出租的田,分配租與本鄉富農中農,強制他們耕種。
九、城市失業工人要求分田問題
泰和城內泥水木匠二百多人失業,要求分田,沒有分。他們是外縣人,城區農民不準他們分田。又南門城外作甘蔗的,也要求分田。
興國也鬧這個問題。
此問題值得從長考慮。
第二節 關于加強春耕工作的意見
(一九三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現在春天到了,各地農民動手耕田的還很少,這件事值得我們注意。為什么農民動手耕的很少呢?有些固然是習慣上的原因,耕田時季素來推遲,但除了這個原因之外,據我們調查還有(一)田沒有分定,(二)耕牛缺乏,(三)紅白交界靖匪威脅不好耕田幾種原因。
關于田沒有分定一層,在現在紅色區域是個大問題。過去田歸蘇維埃所有,農民只有使用權的空氣十分濃厚,并且四次五次分了又分使得農民感覺田不是他自己的,自己沒有權來支配,因此不安心耕田。這種情形是很不好的。省蘇應該通令各地各級政府,要各地政府錄令布告,推促農民耕種,在令上要說明過去分好了的田(實行抽多補少、抽肥補瘦了的)即算分定,得田的人,即由他管所分得的田,這田由他私有,別人不得侵犯。以后一家的田,一家定業,生的不補,死的不退,租借買賣,由他自主。田中出產,除交土地稅于政府外,均歸農民所有。吃不完的,任憑自由出賣,得了錢來供給零用,用不完的由他儲蓄起來,或改田地,或經營商業,政府不得借詞罰款,民眾團體也不得勒捐。那些說農民余錢剩米歸蘇維埃公用的話完全是謠言。農民一家缺少勞力耕田不完,或全無勞力一點不能自耕的,準許出租。租完多少,以兩不吃虧為原則,由各處議定。還有紅色區域準許自由做生意,賺得錢來,均歸本人。以上這些規定,是民權革命時代應該有的過程,共產主義不是一天做得起來的,蘇聯革命也經過許多階段,然后才達到現在社會主義的勝利。這是希望各級蘇維埃及民眾團體負責同志大家明了的。實行上述辦法,AB團等反動派別或者要乘機造謠,說共產主義不成功了又要恢復地主制度。各級政府負責同志,便應根據民權革命的意義加以駁斥,說明只有實行現在民權革命時代所必要的政策,才是真正走向共產主義的良好辦法,決不是什么恢復地主制度,那些反動派別的話,完全是錯誤的。
缺牛一層,第一,要提倡耕種互助,鄰近鄉村牛多的幫助牛少的耕田。但這種幫助,不是完全白送,除牛多人家自愿送耕不要租錢之外,應該準許租牛,只有正式準許租牛,才能相當解決缺牛問題。第二,全鄉或全區缺牛太多簡直不能下耕的,縣區鄉等級政府,應為設法調劑,鼓動牛多區鄉把牛出借或出賣。在這里縣區兩級政府,應有全縣全區牛數的調查,有了這個調查,才能實行調劑。第三,禁止殺牛?,F在一邊缺牛,一邊各圩市尚有殺牛的,違反貧農利益,應加禁止。第四,紅白兩區域一般農產品與工業品流通交易,應許完全自由,沒有特殊情形(如米荒時)不加禁止并不限價(紅色區域內部更不限價)。但目前販牛出口,因為紅色區域缺牛太甚,影響很大,應暫時禁止。
至于紅白交界,農民受靖匪威嚇不敢耕田,以致荒了許多田地,解決這個問題,只有領導工農武裝向地主武裝猛力進攻,使紅色區域向前發展,過去不能耕種的地方,便可以耕種了。
以上意見望討論施行并復信給我們為要。
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總政治部主任毛澤東
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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