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體外循環資金基本狀況和管理對策研究
曹幸仁
在我國體外循環資金的存在由來已久,隨著經濟轉軌及市場經濟的發展,這種現象日益發展擴大,對社會經濟生活產生了越來越大的影響。去年以來,我國經濟在加強宏觀調控的情況下,出現了實體經濟增長和銀行信貸增長嚴重背離的現象。體外循環資金的存在是造成這種狀況的一個重要原因。研究體外循環資金的發展狀況及其影響,采取針對性的措施和政策,遏制其消極影響,對我國經濟社會的穩定發展,促進經濟金融體制改革具有重要的意義。同時對體外循環資金實際狀況的掌握,有助于政策層相關政策的制定和商業銀行的市場競爭。
本課題運用實證的研究方法,從探討體外循環資金的概念和存在的形式入手,通過開展實地典型調查和資料分析,了解體外循環資金的發展狀況及對我國經濟金融和社會發展的影響,研究其產生的原因和存在的問題,提出針對性的管理對策建議。
一、體外循環資金的概念及存在的形式
(一)體外循環資金的概念
對于體外循環資金一直沒有一個統一的概念和定義。目前國內類似的稱謂還有“地下金融”或“金融脫媒”。關于“體外循環”,有觀點(國研中心金融研究所的巴曙松)認為,體外循環,是指在投資渠道狹窄,融資需求得不到滿足的大背景下,一部分資金在正式的金融體系之外流動。也就是老百姓不把錢存在銀行,而是轉成民間借貸的形態在銀行體外循環。對于“金融脫媒”的定義,有觀點(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李揚)認為,是指資金的供給繞開了商業銀行這個媒介,直接輸送給需求方,造成資金的體外循環。關于“地下金融”,有觀點(中央財經大學的李建軍副教授)認為,是指貨幣金融當局以及統計核算部門未觀測到的金融活動及相關的金融組織、市場等金融要素與運行機制。我們認為上述關于“地下金融”的定義與體外循環資金的真實含義相近,但地下金融一詞是一種貶義,不能恰當表述在正規金融機構之外的全部金融活動。所謂體外循環之“體”,是指正規的金融體系,即合法成立的商業銀行、信用社和其他金融機構,體外循環,顧名思義,即在正規金融體系之外的資金流動;但這一解釋不是很確切的,因為這種資金的流動并不都是完全脫離金融體系的,有相當部分是與正規的金融體系有千絲萬縷的聯系的。如,居民將存在銀行的儲蓄存款取出,借給需要資金的企業,企業購買原材料等仍需要通過銀行進行支付結算;再如資金的跨境流動,由于人民幣不是自由兌換貨幣,有些人就通過非正規渠道將在境內的人民幣存款轉換成在境外銀行的外幣存款,資金并沒有離開正規的金融體系,只是資金的交易活動不是通過正規金融機構進行的。上述“金融脫媒”的解釋也是不完全的,因為居民的資金可以直接輸送給需求方,也可以通過地下錢莊等中介組織間接輸送給需求方。因此,我們對體外循環資金的定義,是指不通過正規金融機構進行金融活動的資金。包括民間借貸、非正規的跨地區資金匯兌、地下錢莊、標會、抬會、合會以及未經注冊的私募基金,進入我國的境外“熱錢”等(本文主要討論產生于國內的體外循環資金)。
(二)體外循環資金存在的形式
在我國,體外循環資金的存在歷史悠久,這里討論的是我國現階段體外循環資金存在的主要形式。今年八、九月份,我們為此課題,在安徽、河南、陜西、寧夏、上海、浙江和深圳等七省市自治區開展了實地調研,結合工行其他相關分行的反映及各有關媒體報道的資料進行分析,由于近年來體外循環資金在全國范圍內相當廣泛地發展,其存在形式多種多樣,五花八門,這里只能大體上做一個歸納。
⒈民間借貸。這里主要是指不經過中介的借貸活動。主要有個人、家庭之間的借貸、個人與企業之間、企業與企業之間的借貸,企業單位內部集資、企業單位向社會集資、基層政府出面融資。這里主要分為互助型和集資型。
互助型借貸。主要是城鄉居民、個體私營企業主之間用自有閑置資金無償或有償的相互借貸行為。其表現形式是相互熟悉、相互信任的借貸雙方直接見面,約定借款金額、期限、利息,由口頭約定、或打個借條。個人之間主要是親友之間臨時性資金調劑,金額從幾百元到數萬元,企業之間金額由數萬元到數百萬元,有的甚至單筆達上千萬元。借款期限靈活,有不定期、幾天、幾個月,私交好的期限長達幾年。互助型基本不考慮盈利或收取微小利益。借款的用途主要是解決生活、生產急需。
集資型借貸。企事業單位為生產和事業進行的集資。分為內部集資和向社會集資。內部集資:有學校、醫院等非生產性單位進行基建等向內部職工集資;鄉鎮政府或村委會集資,多以辦企業、示范項目創建、道路橋梁及公益設施修建等名義,這種現象在許多鄉鎮均不同程度存在,少則幾萬元,多則幾十萬、上百萬,逐年積累,形成了鄉、村兩級債務;企業集資,主要是企業向股東、職工借債或以入股的方式籌措資金,以滿足生產經營的需要;也有部分企業向員工收取所謂“工作保證金”,一方面穩定員工和防范經營風險,另一方面也取得集資的成效;還有些企業委托職工以個人名義,用個人房產作抵押取得貸款后由企業使用,利息由企業支付;企業集資的利率、股息一般相當或略高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社會集資:主要有一些規模較大的民營企業由于暫時資金周轉不靈,面向社會進行季節性集資。也有個別房地產開發企業,為逃避一些正規的規費,或不具有開發資質,將社會購房者編造為本企業職工,進行虛假集資建房,所交首付款成為建房的集資款項。還有基層政府出面融資,主要是為保證行政區域屬下的重點項目建設正常進行,以政府名義向特定對向集資。
⒉私募入股組建股份公司。主要是具有較強實力的個人或公司共同出資組建股份制公司。在我國部分地區流行的一種方式是,組建股份公司的幾大股東,各自向社會公眾招募(私募)小額股金入股,或者大股東作為借款人向民間個人借款集資,允諾給予固定利率進行資金歸集。最后由主要股東在本地或到異地成立股份制公司參與項目投資開發。據工商銀行(簡稱工行)福建分行反映,當地民營中小企業籌集創業資本普遍采取金字塔式的層層壘大的辦法。
⒊民間互助資金會,又稱為“會”,是我國一種古老的民間信用互助組織形式。其形式多樣,名稱各異,有“合會”、“標會”、“聚會”、“排會”、“輪會”、“邀會”、“抬會”等,一般多稱為“合會” 。其一般規則:一個自然人作為會首組織起一定數量的人員,每人每期(每月、每隔一月、每季、每半年、每年等)拿出約定數額的會錢,每期有一個人能得到集中在一起的全部當期會錢(包括其他成員支付的利息),并分期支付相應的利息。誰在哪一期收到會錢,由抽簽或者對利息進行投標等方式來確定。合會不是一個永久性組織,在所有成員以輪轉方式各獲得一次集中在一起的會錢之后,一般即告終結。比較個人借貸,“合會”突破了借貸受借款人個人意愿和提供資金能力的限制,因而在資金需求旺盛時,其發展就相對活躍。
我國解放前就有合會存在的歷史。解放后部分地區也長期存在,如一些單位內部的互助金,即單位財會部門每月從工資中扣除幾元錢,以便員工急需時借用一定額度的無息資金。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民營經濟活動的增多,對信貸需求也增多,民間合會開始興盛起來。浙江、福建、廣東一帶比較活躍。起初,這種互助資金會大多數是由一些企業主為了解決資金周轉問題而自發組織起來的。當這些企業主在渡過了早期發展的資金緊張階段后,互助會內部籌集的資金的重要性相對下降,于是會主開始把資金向外貸放,有的合會逐漸發展成了地下錢莊。
⒋私人錢莊。也是一種古老的民間金融組織,具體組織形式多樣,也有許多稱謂:錢鋪、銀號、錢中、銀背等。近年來,在浙江、福建等民間金融比較活躍的地區發展起來。起初是為借貸雙方牽線搭橋的中介人,后逐漸發展為經營存貸款業務的職業貨幣經營者。1984年至1985年,溫州地區的幾家錢莊經政府批準曾發給臨時營業執照,后遭金融管理部門的取締。私人錢莊在當前基本處于地下經營狀態。
⒌不規范的典當行。有些地區也叫作“寄賣行”。典當是指出當人將其擁有所有權的物品作抵押,從當鋪取得當金,并在一定期限內連本帶息贖回原物的一種融資行為。典當業在我國歷史悠久,曾在民間金融業中占有重要位置,目前國家也承認典當業的合法性,但由于大多民間融資得不到法律認可,因此一些民間金融活動為規避法律,經常以典當業的名義存在,導致一些典當行以典當之名,進行純粹資金借貸業務,有些典當行實質就是私人錢莊。
⒍民間票據貼現。近些年,在我國的 許多地方都出現了專門從事商業匯票買賣的私人票販子。他們不需企業提供跟單資料,只要經查驗票據是真的,就立即給付現金,具有速度快捷、手續簡便的特點,所以,雖然其利率較商業銀行高出許多,但仍得到市場上一些企業的追捧。如安徽滁州市全椒縣古河鎮十多家全椒柴油機股份公司的配套企業每年獲得全柴開出或轉讓的銀行承兌匯票2000多萬元,基本上被該鎮一些資金大戶購買,到期兌付賺取銀行貼現利差。據河南許昌分行反映,目前,該市從事該類活動的人員及規模均呈快速上升趨勢,對一些中小型企業和小額票據形成了一定的壟斷。
⒎農村合作基金會。是社區性合作集體經濟組織。其發端于1983年,一些鄉村為有效地管理和用活集體積累資金,清理整頓集體財產,將集體資金交由村或鄉管理,并有償使用而設立基金會;此后基金會逐步得到政府和有關部門的鼓勵與支持,在1995年前后,全國農村都相繼建立了農村合作基金會,有區級的、鄉鎮級的、村級的。農村合作基金會的資金主要源于社區內部社員股金、集體資金、儲蓄存款以及有關方面的扶持資金等,資金運用主要是對社區內集體經濟組織、鄉鎮企業、各種類型的社會化服務組織、承包戶、專業戶和農戶等提供貸款,在經營上自負盈虧。農村基金會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農村正式金融體制安排下資金供給不足的矛盾,有利于農村經濟的發展,但大多數農村基金會的最終發展都違背了合作基金的互助宗旨,把農村基金會變成了第二個辦理存貸業務的農村信用社,由于普遍的高息攬儲和內部管理混亂,很快出現了大面積的兌付風險,1999年被國家明令清理關閉。但目前仍有些地區存在非法的基金會在活動。
⒏私募基金。一般的私募是指證券發行方法的差異以是否向社會不特定公眾發行或公開發行證券的區別,界定為公募和私募。本文所指的私募基金是未經政府允許的,通過非公開宣傳的、私下向特定投資人募集資金而形成的集合投資基金,它的銷售與贖回都是通過基金管理人私下與投資者協商進行的。我國的私募基金多以自然人(主要是證券經紀人和職業股民)或券商為發起人募集,由于法律上不允許私人發起募集基金,因此它是非常隱蔽的。由于私募基金通常承諾帶給投資者高于銀行利率的固定收益率,因而吸引了大批民間資金加盟。它們對外公開的身份是“投資咨詢”、“投資顧問”、“投資管理”、 “財務管理”和“財務顧問”等公司,其管理和運作基金的名義通常是委托理財。私募基金主要在股市投機炒作。
⒐互助會、儲金會。是在群眾自愿集資入股的基礎上建立的一種自治、自享的互助經濟組織,其宗旨是救災備荒、治窮致富,扶貧扶優,基本類似農村基金會,只是不像農村基金會那樣曾得到官方的認可。
⒑民營信用擔保機構。民間注冊成立擔保公司,為企業(多為中小企業)、個體私營業主、自然人借款提供擔保。
⒒呈現地域特點的“放車”業。“放車”實質是一種機動車輛租賃購買行為。即由“放車”人購買待租車輛,以車輛市場價與“放車”利潤之和作為“放車價”,經中間人提供擔保,租購人交付一定比例首付款后,將車輛暫租給“租購”人,由“租購”人每月返還5000—10000元價款,“放車”價款全部還清后將該車輛過戶給“租購”人,車輛的所有權才完全歸“租購”人。“放車”形式的融資活動主要集中在經濟較發達、交通便利、信息靈通、商品集散較為集中的公路沿線鄉鎮和少數縣城。“放車”融資活動最早于1997年出現在寧夏固原市海原縣李旺鎮,因利潤豐厚,在周圍地區興旺發達起來。2003年,“放車”業主們紛紛注冊成立公司,使“放車”活動從隱蔽轉為公開化,合法化。“放車”融資月利率達20‰,僅固原市的李旺、七營集兩鎮累計“放車”就達2500輛左右,實現融資2—3億元。
⒓高利貸。在我國貧困地區普遍存在高利貸。這里以寧夏自治區的情況為例。以高利貸形式出現的民間融資遍布寧夏全區。交易方式大體是:資金擁有者經關系密切的中間擔保人、或憑信用、或用抵押,將貨幣資金按約定條件貸放給借款人,并預先將利息從本金中扣除,借款人打下借條。金額從幾萬元到幾十萬元不等,期限幾天至三個月、六個月,甚至一年,月利率一般在30‰左右,對個別不十分熟悉的借款者的期限極短的融資(幾天或十幾天)利率高達10%—20%。到期如果不能償付本金,先支付利息后再延期。據了解,高利貸的貸放者大部分為在改革開放初期就已涉足商品生產經營的“老生意人”,目前已擁有一定的原始積累,有較強的經營理財能力和社會關系能從各種渠道籌集資金,并在當地有一定的背景勢力;一部分特殊的利益群體,以房地產抵押的方式取得較長期限、較低利率的住房貸款,通過一定的組織形式貸放高利貸;還有較少一部分高利貸的貸放者,則是活動在金融機構與貸款需求者之間灰色地帶的食利者,這部分人憑借其與金融機構內部的特殊關系,用銀行貸款發放高利貸,從中食利。高利貸的借款者多為資金周轉出現困難的私營個體業主和房地產開發商,在沒有其它渠道的情況下,才求助于高利貸。寧夏高利貸形式的民間融資約占有償民間融資的30~40%。此外有關資料反映,我國許多貧困農村,11%的高利貸借款是用于農業生產,而其他89%都是消費性借款。
二、當前我國體外循環資金的基本狀況
(一)我國體外循環資金的歷史沿革
體外循環資金在我國歷史上早就存在。上世紀50年代我國進入計劃經濟體制時期后,體外循環資金不存在產生和發展的內在動力和體制空間,因此其規模微不足道。改革開放以來,隨著城鄉經濟的日漸活躍,私營經濟日益發展壯大,體外循環資金亦以各種形式發展起來,逐漸成為我國經濟運行中不可忽視的力量。近20多年來,我國體外循環資金的發展大體可以劃分為四個階段。第一階段是80年代初期,體外循環資金開始在經濟發展中發揮作用,但規模、范圍都很小,當時主要形式是親朋鄰里之間的互助性借貸以及一些個體或集體企業的內部集資。第二個階段為上個世紀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中期,是體外循環資金的迅速發展時期。在這一階段,體外循環資金從經濟發達地區逐步蔓延至次發達地區及落后地區,并且其形式越來越多,規模越來越大,對社會經濟金融生活的影響日漸顯現。第三個階段是上世紀90年代中期至本世紀2003年末。這一階段是體外循環資金的調整穩定期。由于前一階段暴露出民間信用的一些嚴重問題,國家加強了對這一領域的監管,取締了一批非法經營的地下金融組織。地下金融活動中不斷出現的信用危機,也使越來越多的投資者對參與民間信用持謹慎態度。這一階段我國的資本市場有了較快的發展,有相當部分民間資金流向了股票及國債市場。這一時期,在部分民營經濟發達的地區,正規金融機構也加強了對中小民營企業的支持,這也使體外循環資金在一定程度上削弱。第四個階段自2004年以來,是體外循環資金進一步壯大,在社會經濟金融活動中發揮威力的時期。這一時期,政策層為防止經濟出現過熱,加強宏觀調控力度,銀行信貸增速大幅下降,但實體經濟卻仍保持高速增長,體外循環資金的作用受到各方面的強烈關注。
(二)體外循環資金的現狀及特點
體外循環資金活動遍及全國城鄉,在眾多存在的類型中,以民間借貸規模最大,其次是私募基金。大城市存在的隱蔽性大,主要體現在股市和房地產市場;在民營經濟發達地區體外循環資金比經濟落后地區活躍;國有大型企業此類資金極少,主要活躍于中小民營企業;民營經濟發達地區民間借貸主要盛行于村鎮鄉縣,逐步向具有地方特色的專業化市場及城市擴展,并有逐漸公開化的趨勢;民間借貸資金的用途由農戶簡單再生產和生活消費逐步向工業生產和商品流通領域轉移;在經濟發達的浙閩東南沿海,民間借貸主要用于工業生產和商品流通,其借貸行為也日趨成熟。
⒈體外循環資金的規模分析。由于體外循環資金本身固有的隱蔽性特點,人們很難確切地了解它的規模數量。我們由于工作條件所限,只能對部分地區做典型調查,與我們配合的工商銀行分行也多是參考當地人民銀行分、支行調查的情況,因而要了解全國的大致規模,只能根據有關部門調研公布的數據作一大致分析。
①中央財經大學課題組自2004年初開始進行了專題調研活動。他們稱體外循環資金為“地下金融”。在調研中分成76個獨立小組,分別對全國20個省、82個市縣、206個鄉村、110家企業、1203位個體戶進行了調查。其中包括民間金融一向比較發達的浙江、福建、廣東等東南沿海各省,以及地下金融事件常發的黑龍江、遼寧、山西、河南等省區。這是國內對體外循環資金的第一次全面系統的調查,測算的結果相當驚人。全國被調查的20個省、區、市的“地下金融”規模平均指數為28.7,換句話說,這20個省區市“地下金融”規模相當于正規金融規模年增長量的近三分之一。這次調查的年度數據是2003年。2003年末全國正規金融機構的信貸增長額為27700億元,以此為基數計算,我國“地下金融”的規模在7400億到8300億元之間。
②花旗銀行2005年初的一份研究報告估計,在2004年5月至10月期間,銀行居民存款流失額在9000億元左右,而這些資金都用于自己投資或民間融資。這份報告根據近幾年我國銀行存款的平均增長率、快速增長的經濟和提高的消費等情況,估計2004年5至10月銀行存款流失的9000億元人民幣,成為了當年地下金融的新增規模,這個數字約為銀行存款總額的4%或2004年GDP的6.5%。
③2004年中央財經大學課題組分九個小組分別在北京、石家莊、秦皇島等十個城市進行了私募基金規模及影響的調查。從調查與測算結果分析,全國私募基金占股民投資者證券交易資金的比重在30%~35%之間,以此估算,1996年,我國的私募基金初具規模,達到950億~1110億元,1997年~2001年私募基金每年凈增加1000多億元,2001年達到頂峰7600億~8800億元。2002年以后,由于證券市場行情不景氣,私募基金規模有所收縮,但總規模仍在6000億~7000億之間。調查估計2003年年底私募基金規模上限約為6230億元。
④2005年3月25日,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長夏斌在“中國金融學會第七次代表大會暨2005年學術年會”演講時說,2004年1.66萬億元投資來自非正規金融渠道。他算了一筆細賬:2004年城鎮固定資產投資5.86萬億元,流動資產增加1.7萬億元,實體經濟合計投入7.56萬億元,這些資金是從哪里來的?2004年全年銀行貸款、發行債券、股票籌資共2.9萬億元,外商投資606億美元,約折合人民幣5000億元,企業利潤投資約2.5萬億元,這幾項合計5.9萬億元,粗粗算一筆賬,
7.56-(2.9+0.5+2.5)=1.66萬億元
夏斌說:“這1.66萬億元是從哪里跑出來的?這起碼說明是從非正規金融體系渠道來的”。
⑤2005年3、4月間,人民銀行在全國開展了為期一個月的“民間融資”情況的摸底調查,“民間融資”不包括地下錢莊。央行對“民間融資”的定義:“是相對于國家依法批準設立的金融機構而言的,泛指非金融機構的自然人、企業及其他經濟主體{財政除外}之間以貨幣資金為標的的價值轉移及本息支付”。這個定義相當于本報告中體外循環資金存在形式之一的“民間借貸”的定義。2005年7月央行副行長吳曉靈在出席“中國宏觀經濟走勢與產業發展高層論壇”時說,根據央行調查統計司以民間融資的調查推算,我國民間融資規模為9500億元,占GDP6.96%左右,占本外幣貸款的5.92%左右。
從上述各方的數據分析,我們認為2004年體外循環資金的規模至少在1.5萬億元以上。從央行對民間融資的定義可知,央行調查的民間融資規模是不包括私募基金、地下錢莊等其他類型的體外循環資金的,這樣若將央行測算的民間融資的規模加上中央財大課題組測算的私募基金的規模、再加上地下錢莊等其他形式的體外循環資金,再考慮國研中心金融研究所夏斌所說的1.66萬億元,保守地說,體外循環資金的規模也會在1.5萬億元以上,再考慮體外循環資金多為一年以內的短期借貸,這個規模是一個增量規模,它約占當年GDP的10.95%,本外幣貸款余額的7.94%。這個規模說明經過二十多年的改革開放,市場的力量已經相當巨大。從民營經濟發達地區溫州的情況,更可以看出,體外循環資金的發展趨勢。2004年,溫州民間借貸達410億元,已經超過當地金融機構的當年新增貸款(196億元)。體外循環資金的作用確實值得各方高度重視。
⒉體外循環資金的用途。一是用于生產流通領域。包括個體、民營工業、商業及服務、運輸、農村種植、養殖等,從投資啟動運轉到擴大規模,均需大量資金,其中絕大部分為工業生產經營所需,涉及的行業主要有制造、采掘、建筑、餐飲、房地產業及一些地方特色產業。二是用于生活消費領域。主要為購建住房、婚喪嫁娶、醫療、子女上學、添置大件生活用品等。三是鄉鎮村級組織用于發放教師、干部工資、吃喝招待、修建道路橋梁等公益事業。四是用于天災人禍等急需,也有的用于賭博、吸毒等非法活動。從全國情況看,體外循環資金絕大部分用于前兩種用途;經濟發展落后地區生活消費占比較大,經濟發達地區主要用于商品生產和流通;如寧夏、陜西地區用于生活消費約占30%,而安徽、浙江地區80%以上用于商品生產和流通,并呈現出隨著經濟發展逐步由消費為主向生產為主轉變的趨勢。
⒊體外循環資金活動的主體。融資活動的主體多元化發展趨勢明顯,涉及各個階層。不僅包括農民、城鎮居民、個體工商戶,還涉及到國家公務員、企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國有及私營企業,以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為主。
⒋體外循環資金融資的期限和利率。其期限和利率靈活多樣。期限有不定期和定期,從幾天、幾個月至1年、2年,最長不超過3年,1年及1年以內的借貸占比在80%左右。利率因借款人的經濟實力、信用程度、借款時間、用途不同而差異較大;同時因各地區經濟發展水平不同,利率呈現不同特點。部分地區互助性質的資金借貸不收利息或收取很低的利息。多數借貸利率高于銀行和農村信用社利率。月利率大致在1~30‰之間,個別高利貸達40‰,月息在10~20‰之間的較多。體外循環的利率水平呈如下特點:一般企業借款利率低于個人消費借款,期限越長利率越高,城鎮利率高于農村。也有些地區城市利率低于農村,利率水平與期限成反比。如落后地區農村的高利貸;再如溫州地區期限越短利率越高。此外,利率水平還受到官方利率和季節因素的影響。
⒌體外循環資金的融資形式。主要為信用形式。我們調查的七個省市地區,七成以上為信用貸款,沒有抵押擔保。借貸手續簡便,多為借款人直接或通過中間人主動找出資方,雙方協商期限和利率等,一般對借款用途不做限定,有的只是口頭承諾,大部分只打借條。像溫州等民間借貸發展較早、規模較大的地區,為避免經濟糾紛,借款手續發展比較成熟,80%有借據,有的還有嚴密的借貸合同。
⒍體外循環資金的償還情況。以民間借貸為主的民間融資,主要憑借款人或中間人的信用,借貸人之間多是親友鄉鄰,一般遵循“不熟不借”的規則,信息較對稱。在私人親友之間信譽是非常重要的,因而大多數借款都能夠及時還本付息,也有一些延期或者少付利息的情況,亦屬正常的風險范圍。但以基層政府名義進行的集資或借貸和以“食利”為目的的民間融資,因難有充足的還款來源風險較高;以詐騙為目的的非法融資就談不上償還了。
⒎當前我國部分違法犯罪私人錢莊的特點。私人錢莊在媒體上通常稱為地下錢莊。近年來,我國地下錢莊的呈明顯擴張之勢,分布態勢呈現出點多面廣的特點,觸角已從東南沿海延伸至我國的內陸地區,新疆、河南、山西等地均發現了不同類型的地下錢莊。這些地下錢莊有四大特點:一是經營手段隱蔽二是往往依托合法金融機構的結算網絡進行非法交易;三是跨境交易多,涉及經營金額巨大;四是地下錢莊已經成為販毒、走私、貪污賄賂等違法犯罪活動轉移資金的重要工具。
三、體外循環資金的影響
具有相當規模的體外循環資金在我國經濟中已有不可忽視的影響,如一把雙刃劍,既具有積極意義,又具有消極影響;或者如一些研究人士所說,體外循環資金大規模發展,同時具有創新性和毀滅性。
(一)體外循環資金的積極作用
這里主要是指以商品生產和流通為目的的體外循環資金的積極作用。
⒈有力地支持了經濟的發展,已經成為經濟發展的重要資金來源。在民營經濟發達的地區,民間借貸已成為投資的主要來源。如在浙江省,非公有經濟占全省GDP的比重超過70%,其中溫州、臺州等地高達80%。但國家銀行投入到這個領域的資金卻很少,如溫州地區,1999~2003年,民間資本投資總額占全社會投資的比重平均為61.9%,一般是國有投資額的2倍、外商投資額的20倍,民間資本已經成為溫州最主要的投資主體。再如福建省沿海眾多的縣城和鄉村城鎮,民間融資已經成為資金融通的主渠道。據央行泉州中支反映,泉州市民間投資在全社會投資中的比例超過一半,民間融資與銀行貸款形成六四分成格局;據央行平潭支行反映,2004年1-5月,該縣民間海運業總投資有20多億元,其中銀行貸款約6%(全縣新增海運業貸款4000萬元,約占海運業新增投資11.15億元的4%),其余資金除自有資金外均來自民間借貸。據調查估算,該縣海運業總投資中自有資金和民間資金分別約占30%和60%。平潭縣某船務有限公司股東投資購買國際貨輪融資額2.4億元中銀行貸款僅350萬元,大量投資資金均通過民間籌集。
⒉真正實現了市場配置資源,促進了經濟結構的調整。一是促進了中小企業的發展。中小企業的發展壯大,對于拾遺補缺、方便生活、促進生產、擴大就業、迅速提高我國落后的生產力水平有著重要的戰略意義。但是中小民營企業的發展又具有很強的不確定性,當前正規金融信貸是很難介入的。正是民間融資支持了大量中小企業的發展,許多民營企業的第一桶金得益于民間融資。二是促進了產業產品創新,推動了具有區域特色的產業和產業集群的形成和發展,一定程度地轉變了我國區域經濟結構趨同的趨勢。民營企業多能根據當地市場需求和經營資源的可獲得性,考慮自身的發展,能夠迅速抓住發展機會,創新生產和經營。方便快捷的民間融資渠道促進了創新和區域特色產業的發展。如安徽宣城水陽鎮1990年初開始私人造船從事運輸業,目前已形成較大的水運產業集群。該鎮現擁有各類運輸船只1800余艘,載運噸位60萬噸水運業固定資產超過3億元。船舶運輸業資金需求旺盛,銀行信貸無法予以滿足,民間融資彌補了缺口。2003~2004年民間融資總量達1.94億元。再如溫州地區樂清市的低壓電器行業民間集資占71%。還有深圳地區大量體外循環資金涌入了為中小企業提供信用擔保的擔保業,僅2003年一年就開設了14家專業擔保公司,給眾多中小企業緩解了資金壓力。體外循環資金也是深圳文化產業基礎設施投資的主流,300多家動畫漫畫產業企業中,民營企業和港資企業占了絕大部分。總之,民間融資促成的特色產業、行業在各地大量涌現。
⒊為民間資金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投資渠道,拓展了經濟增長的空間,提高了資源利用的效率。近年來,一些經濟發達地區不斷出現大量區域性對外投資,其資金主要來源于體外循環資金。如溫州人的對外投資,據人民銀行研究統計,1998—2003年溫州投資性資金外流規模合計達到710億元,并且年增長率還在逐步提高。對外投資有三個主要領域:一是在全國創辦專業銷售市場。目前在全國創辦了100多個市場,市場成交總額為800~1000億元。二是從事房地產投資。溫州人在上海、江蘇、安徽、江西、四川、重慶、吉林、山東、陜西、海南等20多個省市成立了100多家房地產公司,建設規模超過100億元。據典型案例顯示,2003年初柳市鎮有人在3天之內就籌集了6.8億元資金用于外地舊城改造,民間集資之迅速可見一斑。三是投資煤炭、水電等能源產業。平陽蒼南等地的資金大量涌向山西、陜西等省投資煤礦開采項目。再如深圳民營企業的海外投資,具有自主知識產權、高附加值的服務和產品的民營企業正積極搶占國際市場,已打入了40多個國家和地區市場。民營企業海外投資的一大特點是,大項目多,項目平均投資額增長快。2004年深圳在(境)外投資項目中,中方超過1000萬美元的就有4個。
⒋隨行就市的民間融資利率,有利于推動利率市場化的進程。靈活多樣的民間融資利率較真實地反映出一定時間和空間內市場資金供需的狀況和利率水平,市場化的利率有效地發揮了經濟杠桿功能,極大地調動了資金的組織者和供給者的積極性,有效地調節資金的流向和流量,使民間資金的經濟功能得以充分發揮。民間融資的利率水平,對國家利率政策的制定和調整及推動利率市場化具有重要的借鑒作用;同時對于處在市場化進程中的商業銀行的市場定價,也有積極的參考意義。
⒌有利于促進金融體制的改革和服務水平的提高。從歷史情況看,任何情況下,貨幣經濟體中都會存在一定的體外循環資金,但近年來,如此大規模的體外循環資金的出現,說明了正規的金融體系存在一定的缺陷,不能適應當前經濟發展的需要。民間融資替代了本應由正規金融業發揮的作用,填補了正規金融業的缺失,并向正規金融業的管理體制和服務水平提出了挑戰,這進一步敦促銀行、信用社等正規金融機構加快改革和創新的步伐;同時民間借貸方便、快捷、較低風險損失率以及市場化利率的優勢,也為銀行、信用社改革管理體制和提高服務水平提供了研究參考的借鑒。
(二)體外循環資金的負面影響
由于體外循環資金所具有的隱蔽性、自發性、盲目性、投機性和非規范性等特點,難于監管,必然存在不同程度的風險隱患,給社會經濟政治帶來不利的影響。
⒈影響國家宏觀調控的效果,不利于國家產業政策的實施和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由于體外循環資金的自發性、盲目性、逐利性以及民間融資主體生產經營和管理素質所限,使大部分資金的流向多為進入門坎低、短期內能看到收益的行業。這類行業的相當一部分為當前的需求熱點、高耗能、高污染和技術水平低的行業和項目。這樣,盲目流動的體外循環資金,一方面助長熱點行業過熱,另一方面形成更多的低水平重復建設的生產過剩,影響國家宏觀調控目標的實現。
2004年以來國家加強了宏觀調控,限制對五大行業和“五小”企業的信貸投入,但這些行業和企業在銀行信貸收緊的情況下,仍然通過民間融資方式籌措資金繼續生產。如溫州地區的調查反映,新一輪宏觀調控實施以后,溫州民間借貸規模大幅增加,利率明顯上升,民間資金流向上與銀行信貸資金形成“你退我進”的局面,對企業資金周轉困難起到了一定程度的緩沖作用。溫州370億跨區域流動的資金中,小部分投入了外地的小水泥、小鋼鐵生產,較大部分投入了房地產市場。再如,據安徽省的調查,滁州市來安縣在招商引資中,引進國家明令禁止的高污染、高能耗的佳楓鋼構件廠、環宇化工廠等企業,這些項目從籌建到投產都是由民間資金支持的。
⒉形成影響銀行、信用社等正規金融機構經營的隱患。從前面的論述中可知,體外循環資金并不是完全脫離正規金融體系的,有相當一部分與正規金融體系存在各種各樣的關系,會給正規金融機構帶來某種可能的損害。
據調查,有一些與銀行有信貸關系的中小企業,也存在民間融資的情況,也有的企業在向銀行申請貸款時,雖有民間融資情況,卻并不向銀行披露。一旦遭遇市場變化,或因經營管理不善,企業出現風險時,就會考慮優先償還民間融資資金,不可避免地將風險轉嫁給銀行或信用社。這是當前我國向市場經濟轉軌過程中,誠信和法律缺失情況下的利益選擇。如,十幾年來國企破產所形成的,逃廢銀行債務并不為人恥笑,而私人之間的違約則要承受道德、信譽或法律的成本。因而在人們的潛意識中,民間融資相對于正規金融機構的貸款在歸還順序中總是處于優先地位。此外,一部分企業或個人受利益驅使,利用銀行貸款轉貸民企或放高利貸套利,使銀行資金在銀行體外循環,潛在的風險很大。
⒊體外循環資金規模的膨脹,爭奪了正規金融機構的存款來源。當前農村信用社和經濟發展落后地區的商業銀行的存款來源受到民間融資的極大影響。如經濟發展比較落后的寧夏地區,體外循環資金相當活躍,當地幾家商業銀行,在全國大銀行整體出現流動性過剩的情況下,卻出現了資金緊缺的現象。再如安徽省蕪湖市某行政村,2004年5月,一個體私營業主以高利在鄉鄰間籌集資金近千萬元,用于購置采砂船和吸砂泵,使當地信用社儲蓄存款下降1200萬元。該省銅陵市2004年棉花收購資金中有50%來自民間融資,導致棉花主產區的4個農村信用社存款下降近1500萬元。同樣是2004年棉花收購導致巢湖市無為縣信用社及郵政儲蓄機構存款下降了1個多億。這并非個別現象,對農村信用社的發展帶來了極大的挑戰。
⒋體外循環資金積聚形成規模巨大的投機力量,導致經濟發展失衡。市場經濟本身就帶有投機的性質。近些年來,民間資金的積聚已經形成不可忽視的投機力量,巨額投機資金興風作浪已對我國造成重大影響。如股票市場和房地產市場出現的泡沫,背后都有體外循環資金的作用。如龐大的私募基金,溫州人在各地的炒房團。股票市場的泡沫已經破滅,房地產市場價格急速飆升的情況已受到一定抑制。但仍有人認為,房地產市場的泡沫還未達到股市的程度,今后還有繼續發展的可能。投機房地產,使消費品變成投機品,如果有更多的消費品成為投機品,國民經濟便會充滿泡沫,積聚極大的風險。泡沫的結果是大資本吞并小資本,是貧富差距擴大,是資源浪費和國民經濟發展不平衡。
⒌合會、標會等地下金融組織“倒會”,以欺詐、違法犯罪謀利的地下錢莊造成社會動蕩,危害嚴重。各種以“會”為形式的民間融資,趨利性極強,往往形成會套會的復雜局面,涉及人員廣泛,一旦發生“倒會”,就會產生連鎖反應,造成極大影響。浙江、福建上世紀八十年代以來就多次發生“倒會”事件,造成極大的社會創傷。如溫州1999年初發生“平陽水頭會案”,平陽大會頭蔡海斌、雷蘋夫婦出逃引發“水頭會案”大爆發。有關部門統計,1999年水頭鎮有大小會首6000多個,總發生額10億元以上,全鎮有90%的家庭參加。案發以后,公安部門正式立案的涉案金額3.66億元。2004年福建省福安市爆發“倒會”事件,涉及資金總量高達24億元,引發眾多財產搶奪事件,釀成多起流血沖突,嚴重影響社會安定。
近年來以詐騙和違法手段謀利的地下錢莊,在一些地方已經形成一定規模。從已經偵破的案件中可知,每起案件涉及的金額都在億元以上,2004年山西“7.28”金融詐騙案涉案金額20億元。2005年遼寧破獲的丹東“6.16”、沈陽西塔“6.21”地下錢莊案涉案金額28億元。這些地下錢莊社會危害嚴重,不僅影響國際收支統計準確性,沖擊金融市場秩序,影響合法金融機構正常業務開展,而且減少了國家稅收,造成外匯流失。其隱蔽、快捷、匿名性的特點,也使其為貪污、走私、販毒等犯罪分子洗錢、向境外轉移贓款提供了方便。
⒍高利貸以及民間融資不規范的矛盾和糾紛給社會帶來不良影響。高利貸多盛行于貧困的農村,而農民借款多用于生活所需。有調查顯示,貧困農村的借貸11%用于農業再生產,89%用于生活消費和急需,這就很難有還款的來源,高利貸則使借款者更加貧困。這些地區,有的因討債發生斗毆致傷,還有的與黑惡勢力結合,暴力討債,影響社會穩定。
民間借貸多在親友之間,常因利益關系導致親友之間發生一些矛盾,再加上借貸手續不規范,違約情況發生時,糾紛難以解決,引發各種事件,不利于社會和諧。
⒎資金體外循環給個人、企業偷逃稅款提供便利,使國家流失大量稅收收入。體外循環資金的隱蔽性、非規范性決定了融資主體的收益是很難被政府稅務部門掌握的。據我們在溫州的調查,溫州中小民營企業幾乎每家企業至少三本賬,一本是對銀行、信用社的,一本是對稅務的,一本是對政府的(因政府要報業績)。有些企業為了避稅,少填寫注冊資金,資金運用的支付不通過銀行,現金直接運送。怕通過銀行,被人監測到企業運營的真實規模,這樣可以大量規避應繳稅款。地方政府為要業績,對企業做假賬的行為聽之任之。從體外循環資金的巨大規模可知,這些年來,國家流失了大量稅款收入。
四、體外循環資金形成的原因
體外循環資金活躍發展和規模擴張的主要原因,是我國現有的正規金融體系的發展不能適應實體經濟創新發展的需要;同時它的大規模增長,也是我國當前經濟社會中各種矛盾的綜合反映。
(一)金融體制改革發展滯后
金融體制改革發展與實體經濟的改革發展不相匹配,為體外循環資金的發展提供了生存空間。
一是金融體制改革的宏觀制度安排一直沒有納入對國內民間的開放。我國改革開放二十多年來,在經濟領域堅持以公有制為主體的情況下,實行對各種所有制開放。迄今,個體私營企業 、外商投資企業的發展規模已在國民經濟中具有重要地位。據統計,2003年,個體私營工業已占全國工業增加值和銷售收入的40%左右,加上外資工業,非公有制工業已占全國工業的60%以上;個體私營批發零售貿易企業已占全國商品銷售總額和零售總額的60%以上。在部分地區,個體私營經濟已經成為經濟增長的主要推動力量。2003年浙江省非公有制經濟(以個體、私營為主)所占GDP比重已超過70%。目前全國絕大多數地市縣的經濟主體力量已經是個體私營經濟,地方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也是個體私營經濟。這期間,金融領域的改革開放在宏觀制度安排上,一直沒有設立民營金融企業的安排,而對外資金融企業的開放則隨著加入WTO的進程,步伐不斷加快。與外商投資企業比,我國的個體、私營企業就沒有像外資銀行那樣的與其所有制相匹配的為其服務的金融機構。
二是金融體制改革發展忽視了對中小企業及農村經濟的服務。首先,國有商業銀行的商業化改革,為實現集約經營提高效益的需要,大規模收縮陣地,從縣城和農村向中心城市轉移,紛紛撤并和降格縣及縣以下機構網點。據統計,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僅從1999年起的三年時間里,就撤掉了共計3萬多個分支機構。即使得以保留的基層銀行機構僅是只存不貸的存款機構。其次,在金融改革中誕生的股份制商業銀行,多將其總部和機構網點建立在經濟發達的大中城市,其服務對象也與國有銀行相近,主要是大行業、大企業、大項目。第三,農村信用社因體制和規模的限制,不能承擔為縣鄉鎮及農村經濟服務的職能,郵政儲蓄機構的作用只是從縣鄉鎮及農村向城市單向“抽血”。由此,中小民營企業、縣鄉鎮及農村經濟的金融服務嚴重匱乏。
三是國有銀行上收信貸審批權限。為了防范信貸風險,國有銀行實行授權授信權力集中,在全面上收縣級支行的信貸審批權限后,又進一步上收二級分行的信貸審批權,這樣信貸資金的投向基本限定在大行業、大企業和大項目上。而國內大部分地區的中小民營企業基本不在國有商業銀行覆蓋范圍之內,即便是宏觀政策層要求銀行支持中小企業,也因審批手續煩瑣、時間拖延,不能解決中小企業的急需。中小企業要生存和發展,只能在正規金融體系之外另覓它途。在國家加強宏觀調控時,一些商業銀行首先緊縮的就是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中小企業為了維持生產經營,只能尋求民間融資渠道。
總之,為中小民營企業和縣鄉鎮農村經濟金融服務的缺失,是體外循環資金發展壯大并呈公開化趨勢的主要因素。
(二)中小企業信貸成本高、風險大
正規金融機構為中小企業信貸服務的成本高、風險大。
一是民間創業,帶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和風險性。當前民營經濟的初始資本多靠創業主體私人積累或民間集資。這是提供商業信貸服務的銀行、信用社很難介入的領域。
二是中小企業資金需求數額都不算大,但每筆貸款的前期調查、發放程序、經辦環節、客戶管理與大額貸款基本相同,并且對中小企業財務記錄的真實性判斷要難于大企業,與大額貸款相比,其經營成本明顯高于大額貸款,因此銀行無進入的內在動力。
三是中小民營企業普遍經營規模小,資本積累少,資產負債率較高,難以達到商業銀行嚴格的信用評級要求,又沒有足夠的貸款抵押品,同時社會信用擔保機構缺乏等情況,難以達到銀行信貸的準入條件,銀行為防范風險,很難滿足中小企業的資金需求。
(三)社會市場誠信缺失
向市場經濟轉軌過程中,社會各方面沒有注重對誠信的培育,銀行貸款面臨很大的信用風險。
一是在實施國企破產過程中,嚴重破壞了對國有金融機構的誠信。十幾年來,在實施國企破產過程中,許多地方政府在參與或主導企業破產過程中,幫助或默認企業逃廢銀行債務,在社會上形成了對正規金融企業或者說官辦金融企業的債就可以不還的觀念,使銀行、信用社的貸款面臨極大的信用風險。
二是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做假賬成風,一直沒有受到嚴格監管和約束。如前面所述溫州地區的情況,溫州一直被認為是發展市場經濟的樣板,但市場經濟的市場應是一個法制的誠信的市場,地方政府為一時的經濟利益,放任企業做假賬,不注重對企業規范和誠信的培養,只能是破壞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也使最需要誠信的金融業難以得到發展的基礎。
三是一些地方政府本身不注重作誠信的表率。在體外循環資金活動的主體中,我們能夠看到基層政府的身影,而據各地的反映,以基層政府名義的借款償還率是較低的,既造成政府的財政負擔,又破壞了政府的信用。政府失信的另一方面影響則是,人民也可對政府不講信用,由此,官辦銀行、信用社的貸款風險自然要大于私人借貸的風險。
(四)社會投資渠道狹窄
城鄉居民可支配收入不斷增加,社會投資渠道狹窄,為民間融資提供了充足的來源。隨著經濟改革和發展的不斷深入,城鄉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儲蓄不斷增加,急需尋找保值增值的渠道。我國的股票市場短暫繁榮后持續低迷長達5年,國債規模較小,基金表現難如人意,而銀行存款利率自1996年以來連續8次下調,一年期存款利率由10.98%下降到1.98%,直到2004年10月29日上調0.27個百分點,才達到目前的2.25%,而同期(2004年)的CPI(消費者物價指數)高達4.5%,扣除利息所得稅,一年期儲蓄存款的實際利率是負值。一些存款人感到盡管資金存在銀行無風險,但基本無收益并且還在貶值。這樣,在投資渠道狹窄的情況下,民間資金就為手續簡便、利率較高的民間融資提供了充裕的來源。
(五)民間借貸的比較優勢
與正規金融運作方式的比較優勢,促進了民間借貸的發展。相對于銀行、信用社等正規金融,民間融資多為信用借款,一般不需要抵押物,也無須擔保;借貸雙方多為親戚、鄰里、朋友和同事,具有防范風險的信息優勢;同時,親朋好友之間交往,信譽是非常重要的,否則違約者將會被社交熟人圈所排斥和懲罰,這也成為民間借款的隱性擔保機制。此外,民間借貸期限、利率靈活,手續簡便,還有無息的互助借款(據工行湖南分行調查的家庭中,不需要支付利息的占全部調查家庭戶數的1/4),這些都是正規金融所無法比擬的。
(六)逐利和貪婪的動機
逐利和貪婪的動機促使各種違法犯罪的金融活動不斷滋生。市場經濟的發展,刺激了人們逐利的欲望,總有一些人企圖不花費大的成本而迅速致富。一些能夠迅速獲利的違法犯罪活動為其提供了可能。正如馬克思所引用的形容資本逐利的情形的話“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潤,它就敢踐踏一切人間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潤,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絞首的危險” ,這就是違法犯罪的地下錢莊等非法金融組織不斷出現的主要原因。
五、對體外循環資金的管理對策建議
盡管體外循環資金有許多存在的理由,并且對我國經濟起到了很多有利的促進作用,但它畢竟是一股非正規的力量,它的存在和發展壯大,不利于我國形成規范有序的市場經濟秩序,其不利因素甚至會導致經濟社會的極大動蕩。對體外循環資金的管理應根據其產生的原因抓住主要矛盾,并發動相關方面采取綜合治理措施,使其風險保持在可控范圍內。為此,我們提出如下對策建議:
(一)打破壟斷,完善金融業組織機構體系
從經濟和金融的關系角度看,經濟是第一位的、是基本的,金融業是服從服務于經濟發展的。金融服務業機構體系的建立應以經濟發展的需要為依據。我國經濟改革開放以來,經濟的所有制結構和社會人員的層次結構發生了很大變化,銀行業的組織機構結構也應適當超前或者跟隨這種變化,構建覆蓋各種所有制結構和社會各階層的經濟金融需要的組織機構體系。現實中,我國對外開放的腳步是極快的,1979年,我國金融業就開始了對外資銀行的引進,而至今對內開放即對民間金融企業的開放還是踟躇不前。這就是體外循環資金規模不斷擴大的一個重要因素,因而從宏觀層面,首先要考慮的是根據實體經濟發展的需要,打破官辦銀行組織機構的壟斷,建立和完善金融業組織機構體系,為社會各界人民的生產生活提供相應的金融服務。
⒈加快對內開放的步伐,逐步有序地開放民營銀行。要相信人民群眾中蘊藏著極大的社會主義積極性和創造性,制定相關法律法規,鼓勵民間創新金融組織形式,服務對象主要為中小民營企業,業務以發放中短期貸款為主。同時建立存款保險制度,防范金融風險。
⒉建立不以盈利為主要目的的合作金融組織——社區銀行和農村合作金融組織。據了解,在發達國家如德國、加拿大等都有專門為貧困人群服務的金融組織或服務項目。如德國儲蓄銀行,為收入低的人提供儲蓄工具和信用服務,其資金被用于提供抵押貸款、資助本地或區域性投資活動。只有市或轄區等地方政府才能創立儲蓄銀行,并為創立的儲蓄銀行提供擔保。加拿大的社區銀行有為窮人專設的免費業務。去年以來,我國的許多商業銀行以“沒有免費的午餐”為理由,爭相對小額賬戶收費。在這種情況下,建立為低收入人群服務的金融機構已經很有必要。在城鎮建立社區銀行,以滿足低收入者的金融服務和生產發展需要。在農村建立沒有政府參與經營的,純粹農民的互助合作金融組織。這樣的合作組織,由于村民相互熟悉可以減少道德風險,還可以減少高利貸。
⒊創建風險投資公司或產業、行業風險投資基金。在組建各類風險投資公司、產業、行業投資基金的同時,采取措施逐步使私募基金合法化。實行“高風險高收益”的民間金融服務,為敢擔風險者提供投資渠道,為中小民營企業的創業提供資金支持。同時,要加強對投資者的風險意識教育,使之注意識別風險和樹立投資風險責任自擔的思想。
(二)培育誠信法制的市場,改善金融環境
要將體外循環資金納入正常軌道,當前最重要的工作就是促進全社會共同努力,建設一個法制和誠信的市場。
⒈各級政府要樹立誠信至上的理念,身體力行,做誠信的表率。一是要維護政府的信譽,以政府名義的借款一定要慎重決策,一旦借款必須按時償還本息。二是要堅決擯棄參與、幫助或縱容企業逃廢銀行債務的行為,維護社會信用。
⒉要規范企業特別是民營中小企業的經營行為,防范和查處做假賬行為。各級政府相關的管理部門一定要負起責任,不能以發展經濟為理由,破壞法紀規范。
⒊建立健全個人和中小企業征信體系。促進個人和企業遵紀守法,注重信譽。
⒋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融資擔保體系。建立和完善包括以政府為主體的擔保體系、以金融機構出資為主的商業信用擔保體系和以中小企業為主的互助型擔保體系。
(三)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規,加強監測和監管
當前,即使采取措施成立正式的民間金融組織,讓中小企業貸款獲得正規渠道,讓各階層的金融服務都得到覆蓋;民間借貸形式因其主體為親友的特點,仍然會存在,仍然可能發生各種糾紛。因此,亟需制定法律法規加以規范。界定合法行為與非法行為的界限,明確借貸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合法權益得到保障,對非法行為予以堅決打擊,以利于促進經濟的發展。
⒈制定《民間借貸管理條例》,對個人借貸、企業集資和各種互助性質的“會”等民間融資行為加以規范。現行有關民間借貸的法律法規是遵循傳統經濟體制時代的觀念和實踐制定的,已經不適應時代發展的需要,有些在實踐中已經阻礙著經濟的發展。如目前關于“非法集資”的規定主要是根據1998年7月國務院第247號令頒布的《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取締辦法》。該辦法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出具憑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活動。”事實上,許多民營企業家在創業過程中都曾經有過“向不特定對象借款”的經歷,如果嚴格執行,將有大批民營企業家因“非法集資”被判有罪。“孫大午案”在全國激起強烈反響,顯示有關金融法規已經與社會現實構成嚴重沖突。又如,關于高利貸的規定是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民間借貸利率不得高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否則就視同高利貸對待。而目前央行已經取消了金融機構存款利率下限和貸款利率上限的管制,因此對于高利貸還應有新的規定。再如,以“會”為形式的各種民間金融組織,在我國東南沿海地區屢屢發生“倒會”事件,總結這類組織的變化規律,一般是互助性到營利性,再到詐騙性。雖經打擊,仍不斷出現。我們可以借鑒臺灣地區的做法,實現“合會”契約法典化,通過立法將“合會”引向健康的發展軌道,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同時促進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
⒉建立體外循環資金監測體系。體外循環資金由于其本身的隱蔽特征,決定了人們一般很難獲取其全面真實的信息,而對其對經濟金融可能的不良影響,國家的各級管理者則不能等閑視之。這就有必要建立監測體系。目前溫州的金融監管機構已經建立了定期監測網絡,及時反映民間借貸的動態。國家宏觀金融管理部門應及時總結推廣溫州經驗,著手在全國建立監測網絡,對體外循環資金進行動態監測和綜合分析,及時掌握其規模、利率水平、交易對象和用途等的變化,為國家制定宏觀經濟金融政策提供信息支持。
⒊政府有關部門應加強對體外循環資金的監督管理。為全面掌握體外循環資金的運行情況,統一規范企業民間借貸的有效憑證和會計賬戶,財務報表中要有民間借貸核算內容,統計局要將體外循環資金的情況作為抽樣調查的一項內容。監管部門要注意識別民間創辦企業的性質,加以合規監管。如寧夏地區的“放車”業,實際上是非銀行金融租賃企業,金融管理部門應關注其創立的合法合規性。在規范體外循環資金行為的同時,對從事詐騙、洗錢、非法炒匯、走私、販毒、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的,堅決依法予以取締并嚴懲。
(四)商業銀行要改善金融服務,積極支持中小企業
支持中小企業的發展,不僅是我國經濟發展的需要,也是商業銀行自身發展的需要。首先,大企業、大項目數量有限,在商業銀行的競爭中,具有很強的議價能力,不一定能給商業銀行帶來很高的收益;其次,今年以來央行在銀行間市場推出企業短期融資券,使許多經營業績好的大企業有了低成本的直接融資渠道,進一步擠壓了商業銀行的貸款空間;此外,當前政策層一再要求商業銀行支持中小企業。商業銀行特別是國有商業銀行等正規金融機構,應將為中小企業服務作為自身發展戰略的一項重要內容。
⒈建立健全中小企業貸款管理制度,簡化貸款審批程序。對基層信貸人員實行責任、風險和收益相匹配的激勵約束機制,提高參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水平。
⒉加快金融創新步伐。積極開發新的金融產品,為個人和中小企業提供方便安全的投融資渠道。改進現有的委托貸款業務,充分發揮銀行信用中介的職能,讓民間借貸更多地通過銀行的“牽線搭橋”來完成。
⒊商業銀行也要防范體外循環資金對自身可能造成的損害。加強對客戶參與民間借貸情況的了解,對于企業有對外地投資的情況,還要加強各分支機構之間的信息溝通,防止銀行貸款受到侵蝕。
(五)加強宏觀調控,遏制過度投機
國家在實施產業政策和推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的進程中,要充分認識市場投機這只看不見的手的破壞力,注意觀察投機資金動向,遏制過度投機造成的經濟動蕩。
⒈加大宣傳力度,正確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經濟金融管理部門要通過媒體或其他適宜的方式加強對國家產業政策、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環境保護政策等的宣傳,使公眾及時了解有關政策,增強市場風險意識和市場預測能力,減少投資的盲目性。
⒉采取適當措施,及時消除經濟泡沫。要注意研究分析市場動向,根據可能出現的某些行業因過度投機虛熱情況,及時采取經濟的、法律的和行政的等綜合手段,保持經濟持續平穩健康快速發展。
(六)加快利率市場化步伐,保持宏觀調控的有效性
要將體外循環資金大部分納入正規金融體系,同時要求正規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提供切實的金融服務,關鍵之一是利率市場化。根據市場供求關系和借貸主體的成本收益,靈活確定利率,是體外循環資金發展的一個優勢;正規金融機構只有借鑒民間借貸的定價方式,才能取得競爭優勢。
⒈人民銀行要逐步放開利率管制,在適當時機允許存款利率上浮,使金融機構能夠以“高風險高收益”的原則,為中小企業積極提供信貸支持。自主定價也為正規金融機構創新提供了更大的空間。
⒉人民銀行要盡快確定市場基準利率,以保持宏觀調控的有效性。從溫州地區近年來民間借貸利率的走勢,可以看到,正規金融體系的資金松緊和利率水平,對民間借貸利率水平具有重要的導向作用。因而利率市場化將進一步提高利率手段調節經濟的有效性;同時基準利率的確定,也可為打擊民間高利貸提供依據。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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⒋《吳曉靈表示:央行有意試點只放貸不吸存金融機構》
《上海證券報》2005年7月25日
⒌《夏斌:2004年1.66萬億投資來自非正規金融渠道》《第一財經日報》2005年3月28日
⒍仲大軍《股市房市:透視中國經濟的兩個氣泡——中國要警惕投機經濟出現》 北京大軍經濟觀察研究中心網站 2005年6月10日
⒎人民銀行溫州支行內部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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⒐郎咸平《將地下金融合法化》 東亞經濟評論網 2004年9月20日
⒑朱澤 《我國地下金融發展狀況和治理對策》 《金融與保險》2004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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