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思考的四個話題
2006年02月28日
在為推進戰略轉變而強調深化改革的時候,應該對以往的改革重新認識。
文/特約撰稿員 溫鐵軍
話題一:應當建立問題意識
不錯,現在是一個應該強調改革的時代,而且剛剛過去的2005年被強調為改革年。
但是,改革是什么呢?
當今世界已經是“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再攪和上學界的大腕“嚷嚷”,皆為利往。隨著經濟基礎已經發生的根本變化,中國知識分子也正在分化整合的過程之中。資本家和“知本家”出于利益相關而自發地相結合,普通老百姓很難明白就里。
處在中國現在這種工業化初步完成的轉型階段,應該更加強調問題意識。“多談問題,少談主義”。與其介入各種意識形態、各種主義、各種理念之爭,跟著學界大腕們去“忽悠”老百姓,還不如因時制宜,就事論事。
比如,很多人意識形態化地爭論國企與民企,為民企的原始積累涂脂抹粉,甚至以此劃線、黨同伐異;而另一方面,則有人主張討論“原罪”。可是,難道只有民企有原罪?世界上哪個國家的工業化沒有原始積累,哪個地方的原始積累沒有“原罪”?我認為,這不過是兩種資本之爭,而我們,更應該多討論些真問題。
在現階段的這個領域,應當關注的是企業的社會責任與勞工的權益保障,以促進社會真正進步。因為,發達國家在經過了工業化早期風起云涌的工人運動之后,已經進步到大多數企業家都學會了講社會目標,早就不公開強調利潤目標了,否則必定會被世人所唾棄。同理,正常情況下的政府只能強調增加就業和社會公正。今天國外如果有哪個政府敢于公開把“下崗分流,減員增效”作為改革目標,必定為包括中產階層在內的社會各界所詬病。再同理,現階段的進步學者應該理直氣壯地告訴政府和民眾:強調社會責任才是企業家階層成熟的表現,強調大眾利益和社會公正才是政府成熟的表現。
不過,中產階級承擔社會責任也是有先有后、有多有少的。也許部分天良未泯的知本家會率先意識到自己對于弱勢群體的社會責任。其次應該是產業資本家,因為他們的資產“在地化 (localization)”,難以搬走。地方不安定,企業就不安全。而最沒有責任意識的應該是金融資本家,因為金融資產的流動性最強,不必一定在哪個國家或哪個具體地方獲利。
其實,清末民初中國工業化早期那些有聲望的企業家沒有不強調“以天下為己任”的,那時主流的口號乃“實業救國”,而不是所謂“效率第一”。同期的教育界和科技界主流的口號是“教育救國”和“科技救國”;而不是教育和科技的“產業化”。然而,近年來的某些極端的“知本家”的數典忘祖式的理論宣傳,幾乎把我們當代的部分企業家、教育家和科學家們給忽悠得忘乎所以了。
據報道,遼寧沈陽燈紅酒綠的大街上凍死了一個年輕人。這是典型的 “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上上下下的媒體有沒有這方面的報道呢?很少。個別的報道也是輕描淡寫。我們的問題意識如果清晰,就應該以此去警醒社會,去啟發應該承擔社會導向責任的中產階級。
近年來,執政黨作出了適應階段轉變的一系列努力。我對于這個轉變的理解和歸納就是八個字—和諧社會、持續發展。
據此,當前真正需要的體制改革和制度建設,就應該是有利于和諧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因為,假如和諧社會、持續發展的目標是認真的,那各地政府就得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這也就包括了近年來弘揚的“全心全意為農民服務”。這是因為,農民仍然是中國人民的最大多數,代表中國農民的根本利益,就是代表中國最大多數人民的根本利益。以此出發,當前就不要說太多的大道理,而應該廣泛聯合各種進步力量,更多研究社會實際問題,用草根的經驗、老百姓的事情,用民間的成功案例本身,來形成民眾的話語。
話題二:增量改革與動用存量的改革
這可以借個說法,叫改革物語。物語是日本詞匯,以我的理解,是講述一個完整的故事—一個經過對客觀過程的主觀梳理后構建出來的有話語意義的故事。這里我要談的改革物語,是我對改革過程主觀見之于客觀的分析。
1980年代,官方的觀點是“改革是社會主義的自我完善”。那么接著就得問:什么是社會主義?當年確定改革方針的時候,很多人在打開國門后看到了西方的現代化,來不及做深入分析,就對共產黨堅持的社會主義有懷疑。對此,時任共產黨總書記胡耀邦在一次講話中解釋說:“共產主義在運動中”。如果改革確實是社會主義的自我完善,如果可以借用胡耀邦的話,那么就可以說,在運動中的社會主義是通過改革來自我完善的。
改革這個話語和執政黨正在轉變的意識形態能否結合?我認為是能夠結合的。
任何改革都既有收益,又有成本。而這一點,也是早在改革之初鄧小平就已經明確了的。鄧小平說:我們搞改革,就要允許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區先富起來,但是我們最終還是要追求共同富裕。他還說:如果我們搞改革的結果是造成貧富兩極分化,再產生一個資產階級,那我們的改革開放就失敗了。看來,他是充分估計到改革本身是有制度風險的,是有可能失敗的。
據此可以看出,十六大以后的改革和以往的改革相比,其實是在接受了既往改革的收益的同時,試圖化解改革帶來的成本,防止改革失敗的可能性最終演變為事實。因此,當前是這樣一種必須承擔已經產生的制度成本條件下的改革,而不是80~90年代的那種改革。那時,似乎只要改革就能產生收益,于是人們普遍認為改革是能夠產生增量的。然而到1990年代中期前后,這種改革帶來的增量就已經很難繼續產生了。
于是有人說,好改的都改了,剩下的都是不好改的了。也許因為增量難以產生,后來的改革就得動用存量。
其實,到底是增量還是存量的爭議,在1980年代早就有了真知灼見。只不過因為后來那些比較實事求是地討論問題的人散落四方,那些按照美國人的話語做研究的人便脫穎而出,形成了“瓦缶雷鳴”的局面。
1980年代農民重新擁有土地、1990年代中期的抓大放小—切實推進國企和鄉鎮企業的股份化改革,再加上住房改革……哪個不是在觸動資產存量?還有,自從改革以來,3次高增長與3次大規模征占農民土地完全同步。這些都是“觸動存量的改革”。
而由于以往所謂增量、實際存量改革產生的收益已經被占有,那么,進一步再觸動剩下的更少存量的所謂改革,就要進一步調整以往建構在存量內部的利益結構。所以,它的代價就可能會更大。
何況,由于這種大規模觸動存量的改革導致利益主體得失過于分明,改革代價就往往會轉變成為社會沖突。這就是我們今天社會矛盾比較尖銳、階級的或者階層對立的問題比較突出的一個背景。
很多人爭論:不能說現在的社會問題是改革帶來的。試圖以此來維護改革這個話語本身的“政治正確”。這種說法,主觀上對錯姑且不論,客觀上就與近期改革的事實相矛盾。
如上所述,1990年代中期以前的改革有增量,增量產生了收益,收益分配形成了社會穩定,因此社會矛盾不那么復雜尖銳。而90年代中期以后的改革主要是動存量,動存量的改革當然要產生代價,而這個代價就會轉變演化成復雜化,甚至尖銳化的社會問題。如此,我們還能不能絕然地說,現在的社會問題不是改革帶來的呢?
話題三:農村改革的成功與
國企改革的失敗
早期的農村改革是大包干,實際上是做了一個按人平均的土地分配。這在制度變遷上的積極意義何在?在于把過去以人民公社為名,實際上是國家控制農村土地的這種最基礎的財產制度,變成了兩億農戶自己擁有土地。所以,在財產關系的安排上切實做到了有些學者所強調的,初次產權配置公平,人均一份。而這,恰恰是自由主義核心理念的體現。
因此,這是中國當時占人口80%的農民都得到好處的改革。雖然說農村改革本質,無外乎是長期的、幾千年的傳統小農經濟的恢復,但是作為一種財產制度的安排,這是讓所有的農民都得到好處的改革。
那么什么改革是讓大多數人沒有得到好處的改革呢?當然是城市國企改革。這一點,1998年我曾在《工人日報》上發表文章說:農村改革之所以成功,在于它是一個讓大多數農民都得到好處的改革。城市改革之所以至今延宕不前,是因為沒有讓大多數工人得到好處。
農村改革把財產平均分給農民,而城市改革并沒有把財產分給工人。也就是說,城市改革是大多數工人失去財產的改革。這是城市改革提出以來,到現在不斷造成代價的一個更真實的本質原因。
國內外的學者大都跟著權威的結論說,中國改革是增量的改革。如果這個解釋成立,做城市改革對比就可能有不同意見。1980年代的改革叫做“農村包圍城市”。農村先改革成功了,城市就要借鑒農村改革的經驗。借鑒什么?當年胡耀邦在分析農村改革經驗的時候,主張“包”字進城,而沒有明確指出農村其實是對財產重新分配,于是也就沒有主張把城市的財產對工人做重新分配。
可見,城市的改革并沒有借鑒農村改革的真實經驗。
農村當年的改革就已經出現把集體的固定資產折股到戶的典型。中國第一個股份合作制,不是出現在城市,而是在1984年全面推進大包干的農村。我在《中國農村基本經濟制度研究》一書里介紹,山東省淄博市周村區長行村是第一個股份合作制的典型。這個村當年就有幾百萬工業固定資產,土地可以到戶,工業資產呢?總不至于把廠房、車床、皮帶輪都拆了吧。怎么辦?老百姓討論決定:根據勞動農民的年齡、貢獻、職務折股。這是農村最早創出的、老百姓占有股權的股份合作制。
所以說,改革并不是一開始就有現在這種嚴重的社會問題。按照1998年十五屆三中全會文件的說法,改革一開始就是群眾的偉大創造。群眾自主的改革所體現出來的恰恰是一種真正的財產制度的重新安排。就像各村的農民按人平均分地一樣,集體企業的固定資產折股到了每一個社員頭上,就是股份合作制。后來很多集體化社區和鄉鎮集體企業都這樣操作,成為當時很成功的經驗。
有觀點認為,只要把財產給少數人就能提高企業效益。少數人占有財產才叫改革。這顯然是不了解中國的改革真過程、真經驗。1984年第一個工業股份合作制社區產生的時候,就是多數人占有財產,連續3年試驗的經濟效益非常之好,社員股東的收益也大幅度增加。而且,沒有造成任何社會沖突。可見,并不是少數人占有財產才有效益。
關鍵是當時的輿論環境—指導思想是正確的,沒有像現在這樣一面倒的主張。今天人們忘記了1980年代的改革經驗,主要是因為在1990年代輿論環境變了。
其實,當時的股份合作制就受到了很多堅持兩個極端傾向的人,特別是學界的批判,說它非驢非馬。可騾子有什么不好呢?頂多就是不下崽兒。后來,連農村股份合作制都變成只能少數人得到財產權利的改革,那是因為鄉村干部作為企業的實際控制者,不愿意讓大多數人得到好處。其實,農民改革分地的時候干部們難道就愿意嗎?當時的“三五牌干部”—50多歲、50多元工資,50年代參加工作—反對農村家庭承包,反對農民平均占有財產。為了什么?權與利。
1980年代農村股份合作制改革推進的時候,大量調查都證明,反對者不是鄉鎮企業職工,不是技術人員,不是企業骨干,甚至不是企業的實際管理干部,真正反對的是鄉村兩級干部。為什么呢?如果不改制,權力可以最直接受益。而一旦多數人持有股權,特別是把70%以上的股份直接分配給群眾以后,干部再想安排親信,隨便從企業提取收益還行嗎?就不可能了。
現在很多人強調土地重新私有化的理由,是小農經濟沒有規模效益,強調鄉鎮企業私有化是追求效益,等等。其實,這些理論的作用不過是一種包裝。這些人恰恰是自覺不自覺地站在了那些權力占有者的立場上,為“權力資本化”鼓呼。這種站在資本和權力的立場上宣稱的“新自由主義”,絕不是真正的自由主義。
2003年我在一篇文章中提出:農村改革恰恰是政府從不經濟的農業領域退出的結果。2004年政府正式推出了農業免稅政策,我嘗試以“政府進一步退出農村”來立論,分析農村的鄉村治理與鄉村建設發生的變化。
20年前,由于國家工業化原始積累的需要而使得農村“生產關系超前于生產力”,導致集體化高負債。政府隨之退出農業,農民就習慣性地按照小農經濟幾千年的傳統,形成了按人平均分配土地的財產占有格局。同期出現了1980年代農業顯著增長,于是改革得到大多數人的認同,并且形成大多數人得利的、有利于“穩定是壓倒一切的大局”的制度化的產權安排。
20年后,由于農村“上層建筑超前于經濟基礎”,導致鄉村兩級高負債,于是政府進一步退出了農村治理領域。此時,如果政府不及時推進組織創新和制度創新,農村傳統勢力必然會迅速填補組織空間。而有些學者從另外的出發點去構造另外的“上層建筑”,也許是在另一個極端重復“上層建筑超前于經濟基礎”的問題。
話題四:改革物語,從頭說起
中國最初的改革從農村大包干起步。大包干內在的本質,其實就是“小農經濟加定額交租”。這是傳統農村制度的恢復—大包干不過是恢復了小農村社制的經濟基礎。所謂按照原來的產量基數交承包費,其實就是農村延續幾千年的交納地租。但在1980年代初期,出于回避意識形態制約的需要,確實不能直白地說這樣的大實話。于是,大包干在當年的文件語言中被定義成為“統分結合、雙層經營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是“農村改革的重大突破”……這種本來是在特殊條件下經過特殊技術處理的文字表述延續了20多年,也就具有了被成千上萬次引用而形成的“政治正確”。
那么,到底是什么因素造成1980年代大包干推行期間糧食的3年大幅度增產?并且,為什么是糧食,而不是別的經濟作物大幅度增產?難道真的是“制度變遷”導致的制度收益嗎?
一方面,是農民把土地從生產隊拿回來以后,自己的勞動力投入增加,在保證自己吃飯的前提條件下,努力爭取有點買燈油和“紅頭繩”的現錢。
另一方面,政府1979年開始調整幾乎20年不變的計劃價格。根據已故糧食專家高小蒙1988年所作的分析,1979年到1982年的3年間,在其他農產品價格維持不變的條件下,政府的糧食綜合收購價格提高了大約49%。農民越多生產糧食就越多賣錢,因此促進了糧食的大幅度增產。
這個現象在1990年代中期再次重復出現過(盡管其他經濟作物價格早就放開了):1994年到1996年,也是3年,那時政府把糧食收購價格提高了105%,就造成1996年糧食總產量超過10000億斤。而這3年,農村制度并沒有發生重大積極的變化。
既然在不到20年的歷史上,這種價格調整導致的大幅度增產已經不只一次發生過,那么,是否可以據此認為,只要短期內大幅度提高價格,就會帶來農民生產積極性的提高和糧食產量的增加?甚至,是否可以由此引申出對發達國家普遍實行農業補貼政策的合理性分析?
話還得說回來,難道僅僅是上面提到的兩個因素導致糧食增產嗎?不完全是。
杜潤生老前輩在1986年糧食大幅度增產時曾經告誡我們,大包干的作用不可過分評價,因為很多當年長期搞農村調研的老干部提出,還有第三個因素導致增產,那就是從60~70年代以來主要靠農民投工的大規模農田水利建設。
我接受前輩的看法。并且認為:那時還是革命黨性質的權威體系能夠以革命的名義,把當時最多的、最過剩的勞動力用行政(軍事)手段組織到農田水利建設上。等于是國家沒花什么錢,但卻依托公社化制度載體,把分散的過剩勞動力要素集中起來,用到了農業基礎設施的改善上。
因此,一旦分戶經營之后,這兩個因素—已經得到改善的農業基礎設施和被大幅度提高的農產品價格—與大包干共同發生作用,造成了1980年代上半期的大增產。
后來中西部廣大農村問題之所以越來越嚴重,與理論界的浮躁學風不無關系。問題在于很多后來的人既缺乏實際經驗的積累,也缺乏認真了解客觀背景的條件,誤以為當年被意識形態化了的改革說法就是真實的,甚至據此去做所謂的理論研究,從而更加劇了意識形態化的話語問題。而傳統農區的地方政府又不得不按照意識形態化的那種“現代化目標”搞政績工程,終于搞到1990年代中期財政赤字縣超過50%,財政赤字鄉鎮超過60%。
如此困境壓力下的地方政府,只能把各種開支需求倒算為農業稅再加“三提五統”,分攤到各村農戶,由此必然加重農民負擔。2004年中央下令全面推進農村稅費改革前,國家稅務總局一位官員測算,農民實際承擔的稅費占收益的30%以上。這幾乎是世界之最了。
今天,在中央為了推進戰略轉變而重新強調深化改革的時候,應該對以往的改革重新認識。以往的認識是:改革是分階段的,是從農村這個政府控制最薄弱環節突破的。本文的分析則認為,農村改革實際上是政府從不經濟的農業領域退出的結果。而且,在不同階段政府的進入和退出行為也可能是不同的。近年來,由于政府逐漸從“上層建筑超前于經濟基礎”因而不經濟的農村治理領域退出,也會導致對改革發展全局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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