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烈建議人大盡早制定一部《追贓法〉
從黎陽的 (《物權法》還是“貪污銷贓反共亂政法”?)一文中,有理有據地說明《物權法〉是一部《銷贓法〉。昨天,原中華全國總工會全總書記處書記李永海委員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一開始就用數字說話,“有統計說,2003年,在中國擁有超過100萬美元金融資產的人有23.6萬。這些人占有的財富已經超過了9690億美元。而2003年中國的GDP是1.4萬億美元。這是個驚人的數字?!?這個數字是一個什么概念呢? 也就是說,占人口99。982%的人,只占我國財富的30.8%,而只占人口0.018%人,卻占了財富的69.2%,他們靠什么法寶以火箭的速度致富,如果不是掠奪、盜竊、貪污等不正當手段得來的,請他們介紹一下他們的致富的經驗什是么。他們對于這筆巨大的來路不明的贓物,心里很慌,因此就迫不及待地要制定一部《物權法》即《銷贓法》,把非法之物轉為合法。今天我們目睹大量的國家、人民財產被極少數人掠斗,全國人民非常心痛,如何保護國家的財產,追回已被盜竊的國家財產,這是擺在全國人民前面的頭等大事,因此我強烈建議人大應盡早制定一部《追贓法》, 而不是目前忙著、急著要制定的《物權法》--《銷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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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烏有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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