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周末是資產階級的自由派刊物(雖然中國的自由派都是軟骨頭投降派)。它的法治版主持人是個文痞。就如同街上的流氓一樣,有人雇他起哄,錢給得多,是很起勁的。但是有時候也會主動地出擊,如同養久了的狗,能夠多少聞出一點氣味。看看這個京味十足的小癟三:
【題】鞏老教授,你不能讓物權法包打天下
【文】鞏教授,你最近好紅啊,大江南北都在傳頌你的威名。有報道稱,你以一己之力,以“背離社會主義方向”之名,拋出法制史上最牛的一封信,據說擋住了物權法草案即將通過乃至民法典行將告成的滾滾車輪。雖然此說沒有得到有關方面的證實,但是如今看到《中國青年報》報道說,國內知名民法學者首度集體對《物權法》立法的質疑作出回應,看來,你確實要在中國立法史上留名了。
自你發表那封最牛的公開信后,已有多人與你商榷過,四川學者鐘凱還在給你的公開信里認定,你對馬克思主義、社會主義的理解存在“嚴重偏差”。所以,我這里就不一一商榷你反對物權法草案的理由了,只揀你最勁的論點說。
你說物權法草案背離社會主義基本原則、妄圖開歷史倒車、違憲的最重要的理由,是它沒有明確寫進憲法里的“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神圣不可侵犯”的字樣,對它竟然將個人財產與國家、集體的財產同等保護怒不可遏,不過,2004年通過的憲法修正案早已寫明“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對此你不該視而不見吧?況且物權法草案諸多條文,正是為保護國家、集體財產而設。
你所疑惑的,或許就是沒有“神圣”二字吧?只是作為一部小法,物權法有必要重復寫進大法--憲法的已有內容嗎?再者說了,老百姓的財產就不“神圣”嗎?據報道,你從2000年起,正在付22萬元的房款。咱們將心比心,假如政府把你的新房拆遷了,卻只補償你10萬塊錢,你干不干?或者國家要“根據公共利益”,無償征收你的房子,想必你就更不干了。而物權法的很多條文就是要保護你我這樣的普通公民的合法財產,為什么你就不答應呢?
你還說物權法一旦通過,會加大日益嚴峻的貧富差距、導致國有資產流失、破壞公有制基礎、助長私有化思潮,其實,這都哪兒跟哪兒啊?你說的這些我都同仇敵愾,可是,咱不能欺負一個小小的部門法不是,讓你動氣的那些事都不是物權法該管的和管得了的,沒可能讓物權法包治百病,包打天下吧?你說不少人支持你,認為你替窮人說話,可是咱也不能欺負老百姓不懂法的分類、各部門法的功能不是,支持你的人里,我敢說沒一個是學法律出身的。或許這也就是有習法之人把你這位“法學教授”說成是“法盲”的原因之一。
我瞎猜一句,最讓你動氣的該是你沒能親身參與物權法的起草。你抱怨9個起草組成員都是民法學界的,他們搞的東西太片面,你堅稱起草人首先應該是走社會主義道路的,最低限度應該有學憲法、法理和刑法的,還要有學社會學、政治學的人參與,言下之意,你自然是不二人選嘍,因為你自個兒就是教法理的,又是政治學科班出身,更重要的是你還“走社會主義道路”。可是,我遍查中外各部民法典或物權法的起草過程,沒見過要有你點名的那些人參與的,其原因就在于物權法的專業性極強。況且,憲法、法理、刑法是每一個法律人必學的科目,民法專家沒可能不懂的。至于走不走你說的社會主義道路,我想也不是問題,國內的哪個民法學家不是生在紅旗下、長在紅旗下?你又有哪些證據說人家不走社會主義道路了?
說到底,你最狠的一招還是擎起“背離社會主義方向”這頂大帽子,而且是在互聯網上以公開信的形式大張旗鼓指責的,外帶利用當前中國的種種現實矛盾,舉起為民請命的旗號忽悠。你這一出手,不僅起草人目瞪口呆,就連全國人大也怕不好辦。草案真要通過了,還不都得擔上“背離社會主義方向”的嫌疑?話說重點兒,你這就是在拿“社會主義”當人質,要挾方方面面啊!
有很多人惡意揣測你發公開信的用心,說你是因長期郁郁不得志而借機發標,要“搏出位”撈名利,這點我也不信。只是想問一句,總提姓資姓社的老問題,真的那么有勁嗎?
我覺得咱還是見好就收。【文畢】
其實,凡是心里有正義感的樸實百姓,看到這樣的流氓起哄,心里有多惡心,大家一閱此文就有數。這里也是拿出來讓大家聞一聞。不過,簡短的說兩句正經的。雖然在這樣的場合不一定最合適(對付流氓,老百姓有樸實的辦法,就是一頓臭揍,然后嘴里結結實實地塞兩把馬糞)。
文章小人之心污蔑鞏先生借此打天下(該文題目倒是很有雙關,一方面說物權法是小法,不能包打天下,一面暗示鞏先生沒法拿自己的作為打天下)。其實鞏先生要有這種想法,從本專業支持一番,一樣能夠獲利,何必弄到現在被流氓起哄地地步。相反,鞏先生看得很清楚:是這幫資產階級政客利用這次立法機會,打開缺口,成為他們打天下的基礎。回想這個流氓口口聲聲的憲法私有條款,當時不也是先有人放出風來,說什么“人家”都是“私有財產神圣”,我們為什么不接軌啊?后來被陳漱渝先生指出,沒有哪個文明國家的憲法里有這樣的話,才暫時偃旗息鼓了么?一計不成,又生一計,資產階級的代言人努力把民法搞成本質是資產階級的民法,也算是實現了宿愿。最主要的,當然是所有權,物權法就是最好的時機。物權法對于鞏先生才是小法,所以才談違憲;對于那些人,其實是大法,是資產階級幻想能夠依恃對抗憲法,對抗人民的靠山。資產階級政客才是最希望靠這個物權法包打天下的。
事實上,憲法已經逐漸不再能成為人民的靠山了。私有條款修正案就是例子。什么保護個人財產就是保護手中的討飯棍,半間破屋,一個饅頭,說誆(這個流氓還拿鞏先生的分期房款搬弄是非,其實這只說明鞏先生也是資本家興風作浪的受害者罷了)。資產階級感興趣的是作為資本的他的個人財產。就是保護他對資本的所有權,從而保護他根據這種占有無償占有他人剩余勞動的權力。所以鞏先生就一針見血地指出,這兩類東西是不能平等保護的。事實上,勞動者個人用于消費的財富,由于不構成剩余,在任何社會,都是先驗地予以保護的(否則勞動者不能存活,或者不能達到勞動者所需的素質,社會無法存在,資產者也無從剝削--簡單說,奴隸也要吃飽,騾馬也要休息)。只是歷史地會有質和量的不同,表現形式的不同。在資本主義社會,“有幸”與資本有了共同的“貨幣”的存在形式(至少是一種暫時存在形式)。在拜物教之下,可能存在禁欲主義的后果,即“超額”的剩余,而轉化為資本。這其實是資產階級加強剝削,變相使用勞動者本應用于消費的財富。從這個角度看來,談談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不僅僅不是“沒勁”的老生常談,也不大帽子,恰恰是當今關鍵的問題,國家、人民的出路。是跟在資產階級屁股后面走向被壓榨,還是無產階級作主,建立自己的“和諧社會”?所以,對于某些人,也沒有必要舉證他在走什么道路,在今天這個歷史的十字路口上,每個人的方向都是洞若觀火的。
其實,打這個流氓,不過就是為了警示后面的黑手。鞏先生似乎沒有什么搏出位的大志,但是,無產階級方面要是沒有聲息,豈不是任人宰割?所以,鞏先生無論如何“出風頭”,從天下主人的無產階級方面來說,都不算過分。鞏先生這樣的人聲音太小了!致使得資產階級及其代言人能夠“見好(東西)就收(走)”(從它字面的意義去理解),而把垃圾、崩潰、貧困等等禍水,一股腦地潑向勞動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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