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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及有關轉基因專家的回應沒有常識

民心 · 2010-04-17 · 來源:烏有之鄉
轉基因主糧 收藏( 評論() 字體: / /

農業部及有關專家的回應沒有常識

民心

目錄

1 質疑3月2日《農業部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人就推進轉基因技術研究與應用答記者問》

2 質疑3月15日《農業轉基因技術與生物安全問答》

3 轉基因安全證書是否合法

4 質疑轉BT大米的安全性實驗是不科學的

5 張啟發院士避而不談轉基因食品的“非預期效應”

6 質疑黃大昉的“轉基因水稻我們不是第一個干的,無須臨床試驗”

7 轉基因“自主知識產權”背后的“材料轉移協議”陷阱

8 轉基因科研人員黃大昉的學風--為什么“過去10年糧食僅增產2.5%”?

9 玉米不是美國人的主糧

10 轉基因作物種植面積在美國的增長并未帶來農藥用量的減少

說明:【】內的內容為農業部及有關專家的言論。

1 質疑3月2日《農業部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人就推進轉基因技術研究與應用答記者問》

(農業部的答記者問部分內容較冗長,這里僅摘扼要)

【農業部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人就推進轉基因技術研究與應用答記者問

日期:2010-03-02 16:27 作者: 來源:農業部新聞辦公室

http://www.agri.gov.cn/xxlb/t20100302_1439210.htm

本網訊  近期,記者就推進轉基因技術研究與應用,專題采訪了農業部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人。

<1>問:我國為什么要推進轉基因技術研究與應用?

答:轉基因技術是現代生物技術的核心,運用轉基因技術培育高產、優質、多抗、高效的新品種,能夠降低農藥、肥料投入,對緩解資源約束、保護生態環境、改善產品品質、拓展農業功能等具有重要作用。……

我國是一個人口大國,解決十三億人口的吃飯問題始終是頭等大事。在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的過程中,突破耕地、水等資源約束,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農產品長期有效供給,歸根結底要靠科技創新和應用。推進轉基因技術研究與應用,是著眼于未來國際競爭和產業分工的重大發展戰略,是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的必然要求和重要途徑。……】

目前的轉基因技術并不能直接增加產量,所謂轉基因水稻能夠增產,是間接達到的,其依據是Bt轉基因可以減少害蟲危害,“Bt水稻有潛力使產量增加8%”。(見2010年3月8日《文匯報》“中國轉基因水稻走近餐桌”)

據《科學》網站報道,農業遺傳工程的支持者和批評者通常會在一件事情上達成一致——不論就好處還是壞處來說,轉基因技術都是強大的。4月14日,美國“憂思科學家聯盟”(UCS)打破這種一致,宣稱遺傳工程是無效的,至少其無法增加農作物產量。UCS科學家Doug Gurian-Sherman搜尋了相關的科學文獻,比較了傳統的和轉基因的玉米和大豆系。他發現幾乎在所有案例中,轉基因作物并沒有增加產量。唯一的例外是抗蟲轉基因玉米——Bt-玉米,只有當其周邊的傳統玉米遭受歐洲玉米螟侵襲時,它的產量會得到增加。他表示,過去10年來農作物產量得到大幅提升,但幾乎所有的增產都要歸功于傳統的作物育種或其它的農業實踐。(來自科學網:《研究稱轉基因作物無法增加產量》)

蔣高明指出,根據農作物種植的科學法則,影響糧食產量的因素包含“水、土、肥、種、密、保、管、工”八個方面,轉基因僅在“種”上做文章,其他要素則以生態和人為因素為主。可見,轉基因僅占糧食構成要素的1/8,而非“唯一可行技術”。過去30年來,我國耕地退化程度已遠超過去幾百年,恢復地力需要大量有機肥還田,精耕細作。而轉基因是在大農藥、大化肥、專用除草劑的基礎上做“種”的文章,會讓人越來越懶,地越種越瘦,成本越來越高,導致農作物種植惡性循環。

“袁隆平的雜交水稻,從過去的300多公斤/畝,提高到700多公斤/畝,現在逼近900公斤/畝,那才是真增產。轉基因水稻只是對蟲害有所控制而已,與袁隆平的雜交水稻相比并不增產,且連續種植幾代后畝產量就會越來越低。袁隆平的雜交水稻已覆蓋了中國水稻種植面積的57%,即6000萬公頃;雜交水稻平均產量為7.2噸/公頃,比常規水稻單產高出1.4噸/公頃。我們放棄推廣非常成熟的雜交水稻的優勢,而轉向風險重重的轉基因水稻,實非明智之舉。”(來源:《瞭望新聞周刊:轉基因水稻安全性引發爭論》-“蔣高明:轉基因的增產幅度‘可以忽略不計’”)

轉基因技術并非增產的必要路徑,在轉基因風險未明的情況下,沒必要貿然推廣轉基因主糧作物。只要執行正確的農業路線,目前我國并不存在糧食短缺問題。三農問題專家李昌平撰文指出,“未來的數十年,中國人口峰值不會超過15.5億,但中國通過農業技術進步、土地整理、土地改良、裝備農業等措施,再增加3億人的糧食是不成問題的。如果按照16億人、人均800斤算,8億畝‘噸糧田’就足夠中國人吃飯了。”(來源:《中國社會科學報》“李昌平:未來的糧食危機并非因為糧食不夠吃”)

【<2>問:國際上轉基因技術產業的發展態勢如何?

答:自1996年首例轉基因農作物商業化應用以來,發達國家紛紛把轉基因技術作為搶占科技制高點和增強農業國際競爭力的戰略重點,發展中國家也積極跟進,全球轉基因技術研究與產業快速發展。呈現以下特點:

一是技術創新日新月異……

二是品種培育呈現代際特征……

三是產業化應用規模迅速擴大。全球已有25個國家批準了24種轉基因作物的商業化種植。以抗除草劑和抗蟲兩類基因,轉基因大豆、棉花、玉米、油菜為代表的轉基因作物產業化速度明顯加快,種植面積由1996年的170萬公頃發展到2009年的1.34億公頃,14年間增長了79倍。

四是生態效益、經濟效益十分顯著。1996至2007年,全球轉基因作物累計收益高達440億美元,累計減少殺蟲劑使用35.9萬噸。2008年,全球共有55個國家批準了24種轉基因作物進入市場銷售,市場價值達到75億美元。

五是國際競爭日益激烈。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正在加快轉基因小麥的研究和安全評價進程。印度轉基因抗蟲棉種植規模已超過我國。巴西由于種植轉基因大豆,大豆產業國際競爭力大幅提升。歐盟已有6個國家允許種植轉基因作物。美國批準了6個轉基因水稻品種種植,伊朗批準了1個。加拿大和墨西哥批準了轉抗除草劑基因水稻的進口申請,允許其食用。】

農業部所引用的這些數據大部分來自ISAAA的報告,(見農民日報網絡版2月25日《ISAAA報告表明:全球生物技術作物發展“提速”》http://www.farmer.com.cn/wlb/nmrb/nb5/200902250050.htm以及www.isaaa.org的《2009年全球生物技術/轉基因作物商業化發展態勢》報告)而ISAAA是由洛克菲勒基金會等跨國公司代理人扶植的支持轉基因的機構:洛克菲勒基金會是ISAAA的三大贊助商之一,并且是主要控制者。ISAAA是轉基因作物不遺余力的推廣者和鼓吹者,每年ISAAA還要與洛克菲勒基金會聯合發表“生物技術商業化及轉基因作物的全球態勢”年度報告,以權威形象鼓吹轉基因作物發展的重大成就,而且“為各國生物技術研究發展和政府決策提供了重要的參考”。(參見“綜述:轉基因主糧問題的真相與危機(2.0版)”《4.轉基因革命的幕后推手之ISAAA(國際農業生物技術組織)》)

ISAAA明顯傾向于轉基因,其數據未免失實之處,并不存在一個全球轉基因產業快速發展的局面:全球90%以上的農田是非轉基因農田,只有9.16%農田種植轉基因作物;全球3/4以上的轉基因作物種植集中在美國、加拿大、巴西、阿根廷四個國家;全球192個國家里,167個國家是“非轉基因”國家;全球99.5%的農民不種植或拒絕種植轉基因作物;2009年,歐盟國家的轉基因種植面積比2008年減少12%,多數歐洲國家立法成為“非轉基因”國家。(參見“綜述:轉基因主糧問題的真相與危機(2.0版)” 《1.世界各國對待轉基因的態度》-歐盟部分-《歐洲等世界絕大多數國家不種植或禁止種植轉基因作物》)

【<3>問:我國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有哪些法規?

答:我國政府十分重視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堅持立法先行、有法可依、執法保障,已經形成了一整套適合我國國情并與國際慣例相銜接的法律法規、技術規程和管理體系,依法實施安全管理取得顯著成效。

<4>問:請介紹一下農業部審批發放轉植酸酶基因玉米和轉抗蟲基因水稻安全證書的有關情況。

答:1999年和2004年,農業部相繼首次受理了轉基因水稻和玉米的安全評價申請,分別經過11年和6年的嚴格評價過程,于2009年8月17日依法批準發放了轉植酸酶基因玉米“BVLA430101”、轉基因抗蟲水稻“華恢1號”及雜交種“Bt汕優63”的生產應用安全證書。……】

這部分內容將在本文第3部分《轉基因安全證書是否合法》中作系統的闡述回應。安全評價的問題在本文第2部分回應。

【<5>問: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發放是否等同于允許商業化生產?

答:發放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并不等同于允許商業化生產。……轉基因水稻和玉米獲得安全證書后,還要根據國家品種審定法規的規定,首先進行嚴格的區域試驗和生產試驗,達到標準的才可獲得品種審定證書;之后,相關種子企業還要通過嚴格審核才可獲得轉基因作物種子生產許可證和經營許可證,方可進行種子生產經營。需要特別指出的是,轉基因糧油等主要作物的品種審定不同于普通作物品種審定,有關區域試驗和生產試驗必須在嚴格可控的條件下進行。

農業部高度重視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本著對廣大人民群眾高度負責任的態度,進一步加大執法監管力度,加強對品種審定、生產、加工、經營等環節的監管,確保產品有標識、能溯源、可控制,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和選擇權,保障轉基因生物產業健康持續發展。】

農業部既然許諾安全證書發放后,要進行嚴格可控的區域試驗和生產試驗,具體如何控制監管,違反了怎么辦?至今未看到明確的法律條文。2005年,已經出現了轉基因水稻非法流入市場的惡性事件,相關部門只對非法銷售轉基因稻種的商店進行了處理,為何沒有進一步追查轉基因稻種的來源?如此“嚴格”監管,人民如何能放心?(參見下節“大面積播種是否屬實”)

既然要“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和選擇權”,為何至今不公布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委員會成員名單?(參見“綜述:轉基因主糧問題的真相與危機(2.0版)”《9. 神秘的國家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委員會》)

【<6>問:有人稱“農業部批準進口轉基因糧食種子并在國內大面積播種”,這一消息是否屬實?

答:近日網上關于“農業部批準進口轉基因糧食種子并在國內大面積播種”的消息不實,農業部從未批準任何一種轉基因糧食種子進口到中國境內種植,在國內也沒有轉基因糧食作物種植。……】

既然“在國內也沒有轉基因糧食作物種植”,那么,農業部如何解釋2005年轉基因大米非法流出的事件?在2004年12月20日出版的美國雜志Newsweek的一篇采訪張啟發的文章中,有這樣一段話:“張啟發說,在進行著中國最大的轉基因水稻田間試驗的武漢,‘一家種子公司獲得了轉基因水稻的種子,并已經開始向當地的農民銷售。’張啟發還說,有超過100 公頃轉基因水稻正在被種植。”……綠色和平組織根據這個線索,在2005年春季到湖北調查,其結果就是……估計湖北去年最少有950-1200 噸轉基因大米已經流入市場。今年的種植面積至少為20000-25000 畝,如果不加阻止的話,可產轉基因大米10000-12500 噸。”

“武漢科尼植物基因有限公司于2001 年2 月成立,由張啟發院士出任首席執行官。……有跡象表明該公司參與了制售轉基因抗蟲水稻種子。”根據大量的直接和間接證據,現在誰都明白,湖北農民非法種植轉基因水稻,種子只能來自華中農大的實驗田;華中農大的種子公司、張啟發的種子公司都直接參與了這些非法種子的制作、銷售;張啟發本人對此是清楚的,并且還曾向外國記者炫耀。

湖北省農業廳最終在2005年8月發表聲明,宣布對三家種子公司進行處罰,并徹底鏟除田間的轉基因水稻。2006年1月,該廳又向全省發布通知,禁止銷售未經農業部批準的轉基因作物種子。

但張啟發卻毫發未傷。(參見“綜述:轉基因主糧問題的真相與危機(2.0版)”《10. 轉基因安全監管存在重大漏洞》之“4、轉基因大米非法流出,違法者毫發無傷”)

2 質疑3月15日《農業轉基因技術與生物安全問答》

(農業部的答記者問部分內容較冗長,這里僅摘扼要)

【農業轉基因技術與生物安全問答

日期:2010-03-15 09:36來源:農業部新聞辦公室

農業部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

http://www.agri.gov.cn/xxlb/t20100315_1446277.htm

<1>問、什么是轉基因技術?

答:基因是具有遺傳信息的DNA片斷,是控制性狀的基本遺傳單位。基因通過復制把遺傳信息傳遞給下一代,通過控制蛋白質表達,決定生物的特征特性,并在繁衍過程中代代相傳。

轉基因技術就是將高產、抗逆、抗病蟲、提高營養品質等已知功能性狀的基因,通過現代科技手段轉入到目標生物體中,使受體生物在原有遺傳特性基礎上增加新的功能特性,獲得新的品種,生產新的產品。轉基因現象在自然界中廣泛存在,例如高等植物中普遍存在的異花授粉和天然雜交等。

轉基因技術與傳統育種技術相比,具有兩方面的優勢:一是傳統育種技術一般只能在同一物種內實現基因轉移,而轉基因技術可打破不同物種間天然雜交的屏障,擴大可利用基因的范圍;二是傳統的雜交育種技術操作對象是整個基因組,不可能準確地操作和選擇具體基因,而轉基因技術所操作和轉移的基因具有明確功能,后代表現可準確預期。

由于轉基因技術與傳統育種技術的本質都是通過獲得優良基因進行遺傳改良,因此,將轉基因技術與傳統育種技術緊密結合,能培育多抗、優質、高產、高效新品種,大大提高品種改良效率,并可降低農藥、肥料投入,在緩解資源約束、保障糧食安全、保護生態環境、拓展農業功能等方面潛力巨大。】

目前尚沒有直接提高產量的轉基因技術,轉基因減少農藥用量的說法也不準確。以美國為例,在轉基因作物種植面積在美國逐漸增加的背景下,美國農業部統計數據顯示,美國總的農藥使用量正在逐年增加。(參見“綜述:轉基因主糧問題的真相與危機(2.0版)”《3. 轉基因種子優勢之疑》之“2.轉基因植物真的能夠‘減少農藥的使用’嗎?”)

“轉基因現象在自然界中廣泛存在,例如高等植物中普遍存在的異花授粉和天然雜交”的說法不正確,轉基因不是雜交,這個說法忽略了轉基因技術在安全方面潛在的巨大風險。

先來看雜交。雜交指基因型不同的個體之間進行的交配。遺傳學中經典的也是常用的實驗方法。通過不同的基因型的個體之間的交配而取得某些雙親基因重新組合的個體的方法。一般情況下,把通過生殖細胞相互融合而達到這一目的過程稱為雜交;而把由體細胞相互融合達到這一結果的過程稱為體細胞雜交。雜交產生的后代稱為雜種。不同種屬之間,或是地理上遠緣的種內亞種之間個體的交配稱為遠緣雜交,所得個體稱為遠緣雜種。相反地,親緣關系極近的個體間雜交稱為近親交配,或稱近交,包括兄妹近交、半兄妹等等近交(如近親結婚)。近交可以用來建立純系。同一個體或同一無性繁殖系的個體間交配稱為自交。除自交之外的一切交配,不論親體雙方的基因型有無差異都屬于異交。注意,雜交說的是不同個體之間,屬間,種內,難以擴大到不同界之間。

再來看轉基因。將人工分離和修飾過的基因導入到生物體基因組中,由于導入基因的表達,引起生物體的性狀的可遺傳的修飾,這一技術稱之為轉基因技術(Transgene technology)。人們常說的"遺傳工程"、"基因工程"、"遺傳轉化"均為轉基因的同義詞。經轉基因技術修飾的生物體在媒體上常被稱為"遺傳修飾過的生物體"(Genetically modified organism,簡稱GMO)。遺傳轉化的方法按其是否需要通過組織培養、再生植株可分成兩大類,第一類需要通過組織培養再生植株,常用的方法有農桿菌介導轉化法、基因槍法;另一類方法不需要通過組織培養,目前比較成熟的主要有花粉管通道法。其中基因槍法原理,利用火藥爆炸或高壓氣體加速(這一加速設備被稱為基因槍),將包裹了帶目的基因的DNA溶液的高速微彈直接送入完整的植物組織和細胞中,然后通過細胞和組織培養技術,再生出植株,選出其中轉基因陽性植株即為轉基因植株。與農桿菌轉化相比,基因槍法轉化的一個主要優點是不受受體植物范圍的限制。而且其載體質粒的構建也相對簡單,因此也是目前轉基因研究中應用較為廣泛的一種方法。這里已經出現了明顯的人為操作痕跡,且轉基因已經擴大到不同的物種,不同界門綱目科之間的物種。

雜交中人類在不同物種之間應用最遠的例子可能是騾子,它是馬和驢交配產下的后代,分為驢騾和馬騾。公驢可以和母馬交配,生下的叫“馬騾”,如果是公馬和母驢交配,生下的叫“驢騾”,騾個大,具有驢的負重能力和抵抗能力,有馬的靈活性和奔跑能力,是非常好的役畜,但不能生育。驢騾個小,一般不如馬騾好,但有時能生育。

但轉基因情況就大不一樣了。比如西紅柿由于富含水分很不耐凍,科學家將生活在低溫環境下的一種深海魚的基因,移植到西紅柿細胞內,就培育成了耐凍的轉基因西紅柿。美國文特利亞物技術公司開發一種抗痢疾的藥物,是將人類基因通過轉基因手段引入水稻中。在生物技術專家眼里,把人類基因引入水稻,從生物技術上來說是完全有可能的,也并非是什么新鮮事。

因此,轉基因是武器化的生物雜交,是將自然界發生的零概率事件變成大概率事件;而雜交還是基本尊重了自然界的生物遺傳規律,是比較保守的育種手段,不會發生跨界(動物、植物、微生物、病毒等生物界)之間。

兩者有一定的聯系。從遺傳的角度來說,都是在分子生物學上把兩條單鏈DNA或RNA的堿基配對。但雜交是自然發生的,多發生在近緣種之間,野生稻與水稻都是稻屬Oryza植物,如即使不同屬驢和馬結合產生騾,也是發生在同一科物種之間,是動物與動物之間自然交配的,是人類掌握的親緣關系較遠的雜交例子之一;轉基因是強迫發生的,人類掌握了這個工具,想讓哪個物種和哪個物種結合都能夠做到。因此,兩者的區別是非常顯然的,不能混為一談。

(來源:新浪網,蔣高明:《轉基因不是雜交,兩者不能混淆》)

【<2>問、全球轉基因技術研究與應用情況如何?

答:自1996年首例轉基因農作物產業化應用以來,全球轉基因技術研究與產業應用快速發展。發達國家紛紛把發展轉基因技術作為搶占未來科技制高點和增強農業國際競爭力的戰略重點,發展中國家也積極跟進,并呈現以下發展態勢……

參見本文第1部分第<2>段問答的回應。

<3>問、我國在發展轉基因技術與應用方面有何政策措施?

答:我國是一個人口大國,解決十三億人口的吃飯問題始終是頭等大事。突破耕地、水等資源約束,減少環境污染,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農產品有效供給,歸根結底要靠科技創新與應用。經多年努力,我國在重要基因發掘、轉基因新品種培育及產業化應用等方面都取得了重大成果。推進轉基因技術研究與應用,是著眼于未來國際競爭和產業分工的重大戰略,是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的重要途徑。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轉基因技術研究與應用。……目前,農業部正會同科技部、發展改革委等10個轉基因生物新品種培育重大專項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遵照中央和國務院的總體部署,……加快實施轉基因生物新品種培育重大專項,努力獲得一批具有重要應用價值和自主知識產權的基因……】

參見本文第1部分第<1>段問答的回應。

【<4>問、我國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狀況如何?

答:加強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是推進轉基因技術研究與應用的重要保障。我國政府十分重視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堅持立法先行、有法可依、執法保障,已經形成了一整套適合我國國情并與國際慣例相銜接的法律法規、技術規程和管理體系,依法實施安全管理取得顯著成效。】

本文第3部分《轉基因安全證書是否合法》中作系統的闡述回應。

【<5>問、我國對市場上的轉基因食品怎么標識?

答:為了保護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我國對轉基因產品實行目錄標識制度,列入標識目錄的轉基因產品需要標識。目前市場上的轉基因食品如大豆油、油菜籽油及含有轉基因成分的調和油均已標識。今后,農業部將借鑒國外標識管理經驗,結合國內農產品生產、銷售特點,進一步完善轉基因產品標識管理制度,更好地滿足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我國目前的轉基因標注制度形同虛設,以下是記者的一段報道:

記者走訪各超市的過程,雖然沒有發現轉基因大米,但卻意外地發現許多被綠色和平組織列入名單的轉基因食品。

2002年我國《轉基因食品衛生管理辦法》規定:轉基因食品要標注"轉基因××食品"或"以轉基因××食品為原料"。但這一制度形同虛設,大多數生產廠家并沒有執行。

如去年11月被省工商局公布的首個被檢測出含有轉基因成分的"卡樂B龍蝦味粟一燒",在中山的各大超市都有賣。離省公布的結果已過去幾個月,記者查看了"卡樂B"系列零食,多以玉米粉為原料。至今為止,它的產品仍沒有標注是否屬"轉基因"。

而市民最常用的大豆油,雖普遍執行了標注制度,但卻"隱藏"在說明的不起眼角落。而一些豆奶、醬油行業,使用轉基因大豆為原材料,已是鐵定的事實。按國家公布的數據,我國每年進口大量的大豆,其中一部分已進入食品行業。記者在金龍魚的大豆油、色拉油、調和油等,在一片密密麻麻的文字中夾雜著:加工原料為轉基因大豆、加工原料為轉基因油菜籽等。消費者要很留意,才能發現。而達利集團旗下的"好吃點"高纖粗糧餅和高纖煎麩餅系列食品包裝配料一欄上,就標注著"由轉基因大豆加工制成"。

(來源:中山網《轉基因食品“潛伏”餐桌》)

【<6>問、請介紹一下轉基因水稻有關情況?

答:轉基因抗蟲水稻“華恢1號”是由華中農業大學培育的高抗鱗翅目害蟲轉基因水稻品系。外源基因是由我國科學家人工改造合成的蘇云金芽胞桿菌(簡稱Bt)殺蟲蛋白融合基因cry1Ab/cry1Ac,受體品種是水稻三系恢復系“明恢63”。“華恢1號”與“珍汕97A”所配的雜交組合為“Bt汕優63”。

轉基因水稻對稻縱卷葉螟、二化螟、三化螟和大螟等鱗翅目害蟲的抗蟲效果穩定在80%以上,具有節省投入成本,減少勞動強度和中毒風險,大幅減少農藥用量,減少環境污染,維持稻田生物種群動態平衡等優勢。

食用安全性分析和檢測結果表明:轉基因抗蟲水稻“華恢1號”和“Bt汕優63”與非轉基因對照水稻同樣安全。轉基因水稻中的Bt蛋白是一種高度專一的殺蟲蛋白,可與鱗翅目害蟲腸道上皮細胞的特異性受體結合,引起害蟲腸麻痹,造成害蟲死亡。只有鱗翅目害蟲的腸道上含有這種蛋白的結合位點,而人類腸道上皮細胞沒有該蛋白的結合位點,因此不會對人體造成傷害。Bt蛋白作為生物殺蟲劑已安全使用70多年;與已知致敏原蛋白氨基酸序列無相似性,不會引起過敏反應。動物喂養、遺傳毒性、三代繁殖、慢性毒性以及急性毒性試驗表明,轉基因水稻對試驗動物未見不良影響。營養檢測分析表明,兩種轉基因水稻的營養成分沒有生物學意義上的變化,與普通水稻具有同等的營養價值。

環境安全性分析和檢測結果表明:轉基因抗蟲水稻“華恢1號”和“Bt汕優63”在國內生產種植對生態環境是安全的。轉基因水稻與非轉基因對照水稻相比,在生存競爭能力、雜草性和入侵性方面未發現變化;在基因漂移對生態環境影響方面,沒有發現Bt蛋白基因漂移對農田生態和自然環境安全有不良影響;在對非靶標生物和生物多樣性影響方面,沒有發現轉基因水稻對非靶標害蟲、稻田天敵、經濟昆蟲,以及節肢動物的種群結構與多樣性產生不良影響。由于屬內種間以及種內亞種和品種間的基因漂移是一個普遍的現象,轉基因水稻品種和非轉基因水稻品種的基因漂移,對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的影響是一樣的。】

轉基因水稻產生的Bt殺蟲蛋白盡管可以殺死一部分害蟲,但同時破壞了原來的生態系統的食物鏈,產生此生蟲害,減少殺蟲劑用量僅僅是一種理論預判,我國的抗蟲棉花已經出現了盲蝽侵害棉田的案例。(參見參見“綜述:轉基因主糧問題的真相與危機(2.0版)”《7  張啟發的BT轉基因水稻對人體是否有毒?》之“1.轉基因種子的優勢之疑”)

關于“人類腸道上皮細胞沒有該蛋白的結合位點,因此不會對人體造成傷害”的說法也不正確。“蛋白質與細胞的結合,可以通過吸附作用,而不一定需要結合受體,比如紅細胞對青霉素和磺胺藥等的吸附,等等。而且,現在沒有發現受體并不等于不吸收,例如三聚氰胺可以進入人體,現在是大家公認的,但是它的腸道受體又是什么呢?誰也不知道。BT蛋白也可能如此。”(參見“綜述:轉基因主糧問題的真相與危機(2.0版)”《9. 神秘的國家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委員會》之“4.人體整個消化系統幾乎都是堿性,為Bt毒蛋白提供了水解環境”)

“動物喂養、遺傳毒性、三代繁殖、慢性毒性以及急性毒性試驗表明,轉基因水稻對試驗動物未見不良影”的說法見本文第4部分“質疑轉BT大米的安全性實驗是不科學的”。

此外,環境安全性分析并未公布詳細的檢測結果。即使是轉基因技術相當成熟的美國,也出現了轉基因污染事件。(參見“綜述:轉基因主糧問題的真相與危機(2.0版)”《8. 轉基因作物的經濟代價》之“4.美國轉基因水稻污染事件”及“6.ISIS報告:轉基因農作物在美國面臨崩潰”)

我國在轉基因安全管理方面的投入也是非常不足的。據《商務周刊》報道,“轉基因安全研究和管理遠遠落后于技術的發展”,長期以來,我國用于轉基因安全研究方面的資金嚴重不足。2004年用于安全方面的資金投入,僅相當于當年16.47億元轉基因生物研究總投入的1.5%。而美國杜邦公司一個轉基因油菜項目,用于安全評估方面的資金占到項目總投入的40%。由于資金和意識的問題,有關轉基因安全監管的機構設置和能力建設都很薄弱。國家農業部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全國范圍的安全監督及所有轉基因作物的審批等工作,但是其成員只有一位副主任和兩位工作人員,而地方上的相關工作多由農業廳的科教處之類的機構兼管。“最多只有半個人在管。”薛達元說。(來源:2005年9月20日 商務周刊 http://news.sohu.com/20050920/n227008110.shtml

在這種背景之下,農業部轉基因官員的“安全性”承諾沒有任何說服力。

【<7>問:請介紹一下轉基因玉米有關情況?

答:轉植酸酶基因玉米“BVLA430101”由中國農業科學院生物技術研究所培育的自交系,外源基因是由我國科學家自行克隆植酸酶基因,受體品種是“Hi-Ⅱ”玉米自交系。

植酸酶可以減輕植酸的抗營養作用,將植物中大量存在的植酸分解為肌醇和可被動物利用的磷,從而提高動物對磷的利用效率,減少高磷糞便排放,有利于環境保護。

食用安全性分析和檢測結果表明,轉植酸酶基因玉米與非轉基因對照玉米同樣安全。植酸酶在玉米、小麥、水稻、大豆等植物中廣泛存在,在食品工業中廣泛應用,人類或動物有長期安全食用或飼用的歷史;與已知致敏原蛋白氨基酸序列無相似性,與過敏人群血清無交叉反應,不會導致過敏;動物毒理學試驗未見不良影響。

環境安全性分析與檢測結果顯示,轉植酸酶基因玉米在國內種植對生態環境是安全的。該轉基因玉米與非轉基因對照玉米相比,在生存競爭能力、雜草性和入侵性方面未發現變化;在基因漂移對生態環境影響方面,沒有發現植酸酶基因漂移對農田生態和自然環境有不良影響;中國沒有玉米野生近緣種,因此不存在植酸酶基因向野生種漂移的風險。】

轉基因玉米的安全監管手段和強度與轉基因水稻類似,這里不再贅述。

【<8>問、轉基因水稻和玉米的安全評價過程與后續管理情況是怎樣的?

答:1999年和2004年,農業部先后受理了轉基因水稻和玉米的安全評價申請,分別經過11年和6年的嚴格評價,于2009年8月17日依法批準發放了轉植酸酶基因玉米、轉基因抗蟲水稻的生產應用安全證書。在整個安全評價過程中切實做到:一是評價指標全面規范……二是評價過程科學嚴謹……三是評價結論真實準確……四是決策過程慎之又慎……五是產業應用尚需時間……】

我國的轉基因安全監管存在巨大漏洞,這將在本文第3部分詳細說明。

【<9>問、我國有沒有批準進口轉基因糧食種子在國內種植?

答:截至目前,農業部從未批準任何一種轉基因糧食作物種子進口到中國境內商業化種植,在國內也沒有轉基因糧食作物種植……】

參見本文第1部分第<6>問的回應。

3 轉基因安全證書是否合法

【農業部官員在3月2日《農業部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人就推進轉基因技術研究與應用答記者問》中稱:“我國政府十分重視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堅持立法先行、有法可依、執法保障,已經形成了一整套適合我國國情并與國際慣例相銜接的法律法規、技術規程和管理體系,依法實施安全管理取得顯著成效。”

在3月15日《農業轉基因技術與生物安全問答》中稱:“加強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是推進轉基因技術研究與應用的重要保障。我國政府十分重視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堅持立法先行、有法可依、執法保障,已經形成了一整套適合我國國情并與國際慣例相銜接的法律法規、技術規程和管理體系,依法實施安全管理取得顯著成效。”】

那么,農業部與去年年底頒布兩種轉基因水稻和一種轉基因玉米的安全證書,是否真的是依法而行呢?本文試從我國現有法律體系出發,結合轉基因安全證書頒布程序進行分析,并參照目前國外的轉基因安全監管體系,指出我國目前在轉基因監管方面存在的不足之處。

轉基因安全證書頒布過程是否完全依照現有法律程序執行

一、頒證的機構是否主體適格?

安全證書由全稱為“農業部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的部門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三條:國務院農業、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分別主管全國農作物種子和林木種子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分別主管本行政區域內農作物種子和林木種子工作。根據本條的規定,轉基因主糧作為農作物種子,農業部作為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有權對轉基因主糧種子設定和實施行政許可。

若轉基因主糧僅僅作為種子,農業部的行政許可則意味著已經獲得了通行證。然而,種子的種植、收獲后的初級農產品則涉及到環境問題及國家全體公民生命健康重大公共利益問題,其不再僅僅只是個種子的問題。

當轉基因種子種植獲得初級農產品后,初級農產品將流入市場,該初級農場品將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范。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二條第二款:供食用的源于農業的初級產品(以下稱食用農產品)的質量安全管理,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但是,制定有關食用農產品的質量安全標準、公布食用農產品安全有關信息,應當遵守本法的有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對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作了明確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十三條規定:國家建立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制度,對食品、食品添加劑中生物性、化學性和物理性危害進行風險評估。

第二十三條: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應當經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審查通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由醫學、農業、食品、營養等方面的專家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的代表組成。

根據以上分析可以得出結論:農業部頒發的轉基因主糧安全許可證僅僅代表的農業部從農業生產環節角度對轉基因種子實施的行政許可。從生物學角度來講是安全的并不代表從食品衛生角度對人體是健康的。

二、程序是否具有正當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六條:行政機關對行政許可申請進行審查時,發現行政許可事項直接關系他人重大利益的,應當告知該利害關系人。申請人、利害關系人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行政機關應當聽取申請人、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根據該款的規定,轉基因主糧安全證書的發放無疑直接關系到諸多利害關系人,特別是關系到整個社會公眾的健康安全。農業部作為行政許可的實施機關并未履行必要的告知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六條: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實施行政許可應當聽證的事項,或者行政機關認為需要聽證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許可事項,行政機關應當向社會公告,并舉行聽證。

轉基因主糧安全證書的發放明顯屬于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許可事項,然而農業部卻把它排除在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許可事項之外,認為并不需要聽證。農業部由于未履行法定正當程序頒發轉基因主糧安全證書,該安全證書的法律效力值得商榷。

三、頒證的依據論證是否充分?

對于安全證書的頒發過程,農業部只提供了一份簡短的書面回復。根據這份回復,證書發放是“經過嚴格的實驗研究、中間試驗、環境釋放、生產性試驗和申請生產應用安全證書等5個階段的多年安全評價,依據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委員會評價結果”做出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對轉基因種子的安全許可有明確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十四條:轉基因植物品種的選育、試驗、審定和推廣應當進行安全性評價,并采取嚴格的安全控制措施。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二十八條:對直接關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的設備、設施、產品、物品的檢驗、檢測、檢疫,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行政機關實施的外,應當逐步由符合法定條件的專業技術組織實施。專業技術組織及其有關人員對所實施的檢驗、檢測、檢疫結論承擔法律責任。

根據以上規定轉基因植物品種的安全性評價專業人員承擔著主要作用,并且專業人員對安全評價結論承擔法律責任。

在頒證過程起重要作用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委員會,公眾卻始終無法查到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委員會的組成人員的成員身份。在公眾對轉基因主糧的安全性強烈質疑時,該委員會無一例外的保持沉默。在缺乏公眾監督、專家身份神秘的情況下,一方面公眾的知情權不能實現,專家的評價結論客觀性不能保證;另一方面,由于專家身份神秘,在鑒定結論出現法律問題時,追究專家責任成為不可能。

(來源:資源網 作者:胡乙海)

衛生部才是國家食品安全委員會的主責任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條規定“國務院設立食品安全委員會,其工作職責由國務院規定。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職責,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食品安全標準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檢驗機構的資質認定條件和檢驗規范的制定,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第二十二條規定:“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對現行的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食品衛生標準、食品質量標準和有關食品的行業標準中強制執行的標準予以整合,統一公布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衛生部才是國家食品安全委員會的主責任部門。

衛生部發布的《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辦法》第一章第二條第四款規定:“因采用新工藝生產導致原有成分或者結構發生改變的食品原料”即“轉基因”生物、食品納入“新資源食品”管理,凡“生產、經營、使用”都要向衛生部審領安全許可證書。

《農業部辦公廳關于推薦第三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委員會的函》(下簡稱《農業部的函》)中,農業部組建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委員會(掛靠在農業部科技質標司下設立的農業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辦公室,所成立的農業部農業生物基因工程安全委員會(下簡稱安委會),稱為“國家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委員會”是不宜的,只能冠以“農業部”之名從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的組織、管理、監督工作。

農業轉基因生物最后的安全風險評估和生產安全證書的發放,這個權力依法歸衛生部承擔“安全綜合協調職責”的“國家食品安全委員會”。

《農業部的函》中,在說到“安委會的職責”時說:“安委會是農業部履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職能的技術咨詢機構”。現在,由該“技術咨詢機構”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最后的安全風險評價和“農業部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批準發放生產應用安全證書,缺乏法律授權。

附:農業部科技教育司 2009年2月20日發布并生效的農辦科函[2009]5號《農業部辦公廳關于推薦第三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委員會委員的函》(摘錄)http://www.agri.gov.cn/govpublic/KJJYS/200908/t20090811_27531.html

農業部辦公廳關于推薦第三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委員會委員的函

    根據《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我部組建的第二屆國家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任期已滿。為做好換屆工作,請你部門協助推薦下一屆委員會委員。有關事宜函告如下:

    一、安委會的職責

    安委會是農業部履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職能的技術咨詢機構,主要對農業轉基因生物的安全性開展評價,并提出咨詢意見。

    ……

我國在轉基因生物安全方面的立法和監管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有關“轉基因”問題,只有部門規章。比如,1993年,當時的國家科委曾頒布了《基因工程安全管理辦法》;1996年7月10日農業部發布過第7號令《農業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實施辦法》。在此基礎上,國務院于2001年5月23日頒布《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農業部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管理辦法》自2002年3月20日起施行,原《農業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實施辦法》也就作廢了。按照《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農業部設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管理工作。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委員會由從事農業轉基因生物研究、生產、加工、檢驗檢疫、衛生、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專家組成,每屆任期三年。總體說來,我國還沒有一部專門的轉基因法,有關轉基因的規定,散落在各個地方,比較混亂。而且據本文前面第2部分引述《商務周刊》報道,“轉基因安全研究和管理遠遠落后于技術的發展”,長期以來,我國用于轉基因安全研究方面的資金嚴重不足。

美國對轉基因作物具有健全的轉基因食品安全與環境檢測的管理機構以及嚴格的安全標準。在轉基因食品安全管理實際工作過程中,任何一種轉基因食品的生產過程都必須根據具體情況,經過環境保護局(EPA)、食品藥品管理局(FDA)和農業部下屬的動植物衛生檢驗檢疫局(USDA-APHIS)三個部門中一個或多個進行審查,只是審查過程中,三個部門的側重點不同而已。如轉基因抗蟲特性和抗除草劑特性的食品作物必須由APHIS、EPS和FDA同時審查;轉基因油料作物必須經由FDA和APHIS審查;轉基因園藝作物由APHIS單獨審查。(來源:北京農業信息網)

這種FDA+ EPA+ USDA的管理模式,確保美國轉基因食品監管的嚴格性;而日本則有文部科學省、通產省、農林水產省和厚生勞動省4個部門進行轉基因食品安全的管理。

而我國轉基因作物的安全證書僅是由農業部組建并主持的轉基因生物安全委員會單一機構批準,由于農業部本身就是轉基因作物的研發和推廣機構,轉基因的推廣關系到農業部的政績和相關部門利益。于是,就出現了農業部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的情況,這種監管模式存在重大缺陷。

4 質疑轉BT大米的安全性實驗是不科學的

【3月4日,農業部網站上發表了署名楊曉光、黃昆侖的文章《轉基因抗蟲水稻與非轉基因水稻具有同樣的食用安全性》,(http://www.agri.gov.cn/xxlb/t20100304_1440943.htm)主要觀點摘錄如下:

轉基因抗蟲水稻……與非轉基因……微量營養成分,以及植酸、胰蛋白酶抑制劑等抗營養因子方面,沒有生物學意義上的差異,……表明轉基因抗蟲水稻“華恢1號”和“Bt汕優63”稻米與普通非轉基因稻米具有等效的營養價值。

為確保轉基因水稻“華恢1號”作為主糧的安全性,在以上國際通行毒理學檢測內容的基礎上,分別增加了遺傳毒性試驗、三代繁殖試驗、慢性毒性試驗等,檢測結果表明,對試驗動物未見不良影響。

人類認識Bt蛋白來源的蘇云金芽孢桿菌已有百年歷史,使用Bt制劑作為生物殺蟲劑的安全使用記錄已有70多年,大規模種植和應用轉Bt基因作物也已超過10年。其間沒有蘇云金芽胞桿菌及其蛋白引起的過敏反應報告,也沒有與生產含有蘇云金芽胞桿菌產品有關的職業性過敏反應記錄。】

我國農業專家應該先科普免疫學知識

原文地址:http://immunohealth.blog.sohu.com/145923164.html

……我為什么認為轉BT基因大米具有潛在的危險性?接下來就從免疫學的方面來說說:

1)BT蛋白種類非常的多,還沒有任何一個安全性實驗涉及了所有的BT蛋白基因,而長期以來,人們說的百年安全,其實是一個雜燴,不知道哪種安全,哪種不安全;也從來沒有人認真做過每一種的安全性實驗;

2)BT蛋白安全性用小鼠實驗與人體試驗,從免疫學的角度講是完全不同的,僅有參考價值;武漢沒有公布使用的小鼠品系,是在一種小鼠中沒有毒性,還是多個品系都沒有毒性;因為不同品系動物反應是不同的;還有即使小鼠都安全,但是由于小鼠很少見到典型的遲發型變態反應,也不象其它動物那樣有規律。能誘發速發型變態反應,其全身性過敏反應的特點是循環不暢,循環性虛脫,常在幾小時甚至10到20 分鐘死亡。這與人的超敏反應是不同的。

3)據農業部專家稱,批準的“華恢1號”和“Bt汕優63”均為修飾過的BT蛋白,所以其引起免疫應答的性質與未修飾的BT蛋白具有差異性,因此所有的關于未修飾的BT蛋白的過敏試驗,都對這兩種轉基因大米沒有任何意義。

4)據農業部及其聘請的CDC專家稱,人類認識Bt蛋白來源的蘇云金芽孢桿菌已有百年歷史,使用Bt制劑作為生物殺蟲劑的安全使用記錄已有70多年,大規模種植和應用轉Bt基因作物也已超過10年。其間沒有蘇云金芽胞桿菌及其蛋白引起的過敏反應報告,也沒有與生產含有蘇云金芽胞桿菌產品有關的職業性過敏反應記錄。然而,盡管我國對此從來不予重視,沒有研究,國際上早就有因為BT轉基因食品過敏的報道,“2000年底,美國、日本、韓國等國由轉基因玉米StarLink引起的一系列安全性事件對國際貿易產生了一定的影響。 Cry9c是微生物蛋白質,此基因被加入StarLink玉米使之抗蟲。Cry9c是Bt蛋白之一。1998年Aventis公司申請美國環保局(EPA)將StarLink用于食品,由于EPA未對它的致敏性作定論,于是僅批準它作動物飼料或工業用。 9月美國消費者組織在tacoshells中檢出了Cry9c后,引起了恐慌。EPA召集了專家組研究StarLink玉米的致敏性,他們認為整體致敏的可能性“低”。有44名美國人自稱食入StarLink玉米污染的食品后有發癢、惡心和過敏癥狀,專家認為其中14人的癥狀有可能與轉基因玉米有關。”(中國食品衛生雜志,2001年第3期)。同時,荷蘭也報道了,農業人員因接觸了BT農藥導致了IgE升高,出現潛在過敏反應的報道(  Doekes G, Larsen P, Sigsgaard T, Baelum J. IgE sensitization to bacterial and fungal biopesticides in a cohort of Danish greenhouse workers: the BIOGART study. Am J Ind Med. 2004 Oct;46(4):404-7.)。可是,號稱權威的轉BT安全專家,卻沒有提供試驗動物進食BT食品后的IgE指標。

我們已經不是靠銀針試毒和靠人試毒的時代了,一切要講科學,如此設計不完善的安全性試驗,是無法說服人的。至少是不能從免疫學的角度說服一個免疫學的研究者的。難道我質疑轉BT大米的安全性是沒有理由的嗎?

(來源:搜狐網 作者:王月丹)

5 張啟發院士避而不談轉基因食品的“非預期效應”

【最近,領銜我國轉基因水稻研究的張啟發院士就近期社會對“華農轉基因水稻安全認證受質疑”事件做出回應,聲稱“轉基因食品是有史以來評價最透徹、管理最嚴格的食品。”同時列舉了一系列旨在證明轉基因食品是“安全的”、可以放心食用的證據。譬如:“轉基因農作物在全球大面積種植已有14年之久,食用轉基因食品的人群超過數十億之眾,至今還沒有關于轉基因食品不安全的任何證據。”另外,張院士還用“小鼠灌胃實驗”對轉基因水稻的安全性做出科學保證。】

筆者完全相信,作為一名院士,張院士對轉基因水稻安全性研究的數據是真實的,其說明是有一定道理的。但從我能夠了解到的有關張院士的言論來看,他在解釋或說明轉基因水稻的安全性時始終回避了一個重要概念——轉基因食品的“非預期效應”。

轉基因食品的“非預期效應”不是我的獨家發明,而是轉基因食品安全評價學術領域的一個最基本的概念,張院士不可能不知道。因此,張院士在回應轉基因水稻安全性時避而不談“非預期效應”,恐怕不能解釋為一時健忘,而更容易讓人懷疑是在有意回避。

所謂轉基因食品的“非預期效應”至少包括兩個層次的含義:一是指轉基因受體生物在接受外源基因后,由于基因之間的相互作用,可能導致生物體內發生一系列代謝、發育、遺傳上不可測度、不可預期的變化,從而導致人的生命安全、生態安全等方面不可預期的嚴重后果;二是在生物進化層面上,由于新蛋白和新物質的產生,對人的系統發育或進化可能產生不可預期的嚴重后果。

張院士列舉的有關轉基因水稻的“安全證據”——無論是“小鼠灌胃實驗”還是“轉基因農作物在全球大面積種植已有14年之久”,事實上這種試驗只不過是一個針對小鼠的“急性毒性試驗”,或針對人的現時健康影響的短期觀察,無法替代“非預期效應”。在筆者看來,從系統發育或進化層面考慮的“非預期效應”的觀察至少需要上百年或更長時間,從這個意義上說,所謂轉基因水稻安全評價等級的確定和“轉基因食品是有史以來評價最透徹、管理最嚴格的食品”純屬無稽之談。

在談到轉基因糧食安全問題時,張院士還有一句話對普通民眾極具欺騙性,即“轉基因技術本身能夠進行精確的分析和評估,能夠有效地規避風險。”

“轉基因技術本身能夠進行精確的分析和評估”嗎?從我掌握的專業知識來看,所謂“轉基因技術本身能夠進行精確的分析和評估”僅僅局限于可以對所轉外源基因進行測序,可以知道受體生物究竟接受了什么樣的DNA序列,以及接受了幾個考貝。除此之外,恐怕就一無所知了。

本人曾經聽過一場從事轉基因研究博士的一個學術報告。該博士在報告中表示,經過測定分析,一個基因的三個拷貝同時被轉入擬南芥,按照經典孟德爾遺傳方式進行推測,該擬南芥應該可以很快獲得性狀穩定的純合體,但該博士的報告顯示,轉基因擬南芥經過六代分離后仍然無法獲得穩定的純合體,請問張院士如何對這一現象進行精確分析和評估?

由此看來,院士的言論也未必全是真理。從張院士的言論看,我絕對不愿意相信張院士在其言論背后隱藏了什么別的目的,而寧愿相信其在科學研究上是一個形而上學的“機械還原論”者。

(來源:烏有之鄉網 作者:易里 從事植物遺傳學教學、科研工作多年的專業人員)

6 質疑黃大昉的“轉基因水稻我們不是第一個干的,無須臨床試驗”

【黃大昉在3月8日接受《廣州日報》采訪時稱:“轉基因水稻我們不是第一個干的,無須臨床試驗”,詳見http://env.people.com.cn/GB/11099434.html

作為轉基因評審專家之一的“轉基因生物安全委員會委員”黃大昉教授,在接受專訪時回應稱,轉基因水稻的產業化將不會暫緩,預計3至5年內有望上市。

黃大昉認為轉基因無須臨床試驗,他的理由是“美國對轉基因小麥的安全性早在六七年前就已批準過了。他們還從母乳中提取基因,研發提高免疫力的轉基因水稻,并且已經種植好多年,面積逐步擴大。所以說,我們并不是第一個干的。”】

雖然“美國對轉基因小麥的安全性早在六七年前就已批準過了”,然而,在中國農業信息網上關于“美國政府周五批轉孟山都公司出品的轉基因小麥”的報道是這樣的:

路透社華盛頓7月23日消息:周五美國監管部門批準孟山都公司出品的轉基因小麥用于人類和牲畜消費,但近期內這種轉基因小麥還不會馬上商業化上市。

今年(2004年)五月份,孟山都公司暫停推出世界上第一種轉基因小麥的計劃,原因在于世界各地反對轉基因小麥的呼聲一浪高過一浪。上月,除了保留遞送給FDA的申請之外,孟山都公司撤回了送給其他監管機構的申請資料。

世界各地的種植戶,環境主義者、消費者以及國外小麥的買主都對轉基因小麥可能對人類健康造成的危害表示關注,此外,由于轉基因小麥可能造成雜草耐受性增加,加上市場擔心大公司對小麥這種關鍵作物的控制增加,因此也對轉基因小麥心存疑慮。

(http://www.agri.gov.cn/gjdt/t20040730_227158.htm)

“美國西部資源組織委員會WORC報告”稱,“26個國家的233個消費者和農民團體在2010年2月9日拒絕接受轉基因小麥”,因為民眾的抵制,導致美國轉基因小麥的商業化一直無法推進。

http://www.newswire.ca/en/releases/archive/February2010/09/c8060.html

美國農業部網站介紹:“美國食品加工企業都唯恐消費者的反對含有轉基因成分(GM)的小麥,因此沒有轉基因小麥在美國種植。”

 (www.ers.usda.gov/briefing/wheat/background.htm)

美國的轉基因水稻種植多年,這也是事實,但美國的主糧是小麥而不是水稻。雖然大豆、玉米等在美國已獲得大規模種植,但是大豆、玉米充其量也只能算作是美國人的食品中的輔助食品。這些植物的轉基因產品在美國食品中,即使是真的含有“轉基因成分”,在比重上也可以說是“極為少量”的。(參見本文第9部分《玉米不是美國人的主糧》)

轉基因主糧商業化——中國的確是第一個!

7 轉基因“自主知識產權”背后的“材料轉移協議”陷阱

【《農科院生技所:轉基因玉米專利被媒體以訛傳訛》

http://news.sohu.com/20100319/n270953071.shtml

連日來,《經濟觀察報》發表的,由記者降蘊彰撰寫的題為《轉基因玉米“羅生門”》的文章被新浪網等各大網站和媒體轉載,其間標題被改成《轉基因玉米惹爭議專家稱99%專利被國外控制》。這一標題誤導了民眾認為99%轉基因玉米專利被國外控制,但文中實際引用觀點為“轉基因種子99%專利被國外控制”,而不是專指玉米。

《財經》:釋疑轉基因(2010年第7期 出版日期2010年03月29日)

3月份,一篇關于轉基因玉米的報道被網絡媒體渲染為:轉基因玉米惹爭議,專家稱99%專利被國外控制。經核實,此事件是網絡曲解了紙媒報道。中國農業科學院生物技術研究所一直參與轉基因植酸酶玉米研究的陳茹梅博士告訴《財經》記者,這樣的網絡行為“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誤導了民眾。

陳茹梅說,從生物育種的技術鏈條講,中國擁有轉基因植酸酶飼用玉米的自主知識產權,既有植酸酶基因的專利,又有轉基因植酸酶玉米的專利,中國農業科學院生物技術研究所是這兩項發明專利的專利權人。

……

轉基因水稻的專利問題受到的指責更甚。此前,綠色和平和第三世界網絡組織在研究報告《誰是中國轉基因水稻的真正主人》中曾指責,中國正研發的8個轉基因水稻品系涉及多項國外專利,而華中農大研發的Bt轉基因水稻至少涉及11-12項國外專利。

但轉基因水稻項目參與者林擁軍的回應很堅定:“我們研制的抗蟲轉基因品系若在中國種植推廣,不侵犯任何外國公司或個人的專利。” 一般說來,專利具有時間性和地域性。林擁軍介紹說,沒有在中國申報的專利不可能在中國獲得專利權屬,且即使在中國申報并授權,若過期也就沒有了專利申請的權利。各國專利保護的有效期一般在一二十年,“轉基因的基礎技術大多是在上世紀90年代及更早以前產生,現在都已經過了專利保護期,目前最主要的專利權是在發現目標基因方面。”方舟子說。】

《經濟觀察報》的報道原文是“李登海通過登海種業公司總經理李曉霞轉述了自己的觀點——‘我國率先放開轉基因種子商品化,將引起很多不可預計的后果。我國大型作物轉基因研究基礎很薄弱,擁有的合法基因很少,99%以上專利被國外控制。’”

原文并沒有歧義,各網站轉載也并未篡改原文。而且“99%的大型作物轉基因專利被國外控制”的確是一個非常重大的問題,以此為題目說明轉載的網站意識到這個問題的重要性——棉花、大豆、水稻等這些大型作物都涵蓋在這99%之下,問題是相當嚴重的。

農業科學院生物技術研究所(以下簡稱“生計所”)沒有直接否認李登海指出的“99%以上專利被國外控制”的問題,只拿出了上的兩條玉米轉基因的自主知識產權的專利作為回應。轉基因本身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一項轉基因產品在整個生物育種的技術鏈上牽涉多項專利,兩條的專利說明不了什么問題(參見“綜述:轉基因主糧問題的真相與危機(2.0版)” 《5 中國轉基因水稻的專利陷阱》)。

轉基因水稻的研究流程是按照孟山都規定的流程,孟山都與華中農業大學早有合作,據第一財經日報報道,“孟山都公司方面披露,2009年下半年在華中農業大學設立了100萬元人民幣的獎學金,鼓勵該校學生從事生物科技研究,同時與華中農業大學結成更加緊密的合作關系,在新基因的探索上合作。” 盡管2009年7月9日,孟山都公司大中華區總裁Mike Frank接受采訪時宣稱“孟山都不會向中國農民收取轉基因種子專利費。”(http://www.patent.com.cn/info/2009/0713/198.html)但同樣的方式,孟山都卻欺騙了阿根廷農民。恩道爾在《糧食危機》中披露,上世紀90年代阿根廷開始種植轉基因大豆,后來發展到阿根廷99%的大豆都是孟山都的轉基因大豆,孟山都公司完全控制了該國的大豆生產,孟山都公司的主要控制途徑是與阿根廷的種子公司簽訂專利使用權轉讓協議,并要求支付使用費。(參見“綜述:轉基因主糧問題的真相與危機(2.0版)”《2 阿根廷:全球第一個轉基因實驗品》)當華中農業大學的轉基因水稻完全商業化之后,進而擠垮中國的雜交水稻之后,孟山都完全可能通過材料轉移協議索取高額費用。

另外,李銀在廣東衛視的電視節目中指出,“孟山都跟湖南大學、華南農業大學,包括先正達、拜耳、杜邦,他們都紛紛跟中國的科研機構合作,這個過程就有陷阱在產生,為什么,它的試驗的品種、植株是孟山都他們提供的,比如第一代轉PEPC基因的水稻,是美國大學研究出來的,第二代的轉基因水稻Xa21,這個型號是美國的實驗室出來的,它們都會受到一個叫做《材料轉移協議》的保護,這個協議看起來好像不是專利申請的那種保護,但是你要知道,中國的研究機構跟他們簽這個協議的時候是必須要簽的,這表示什么呢?這個科研材料在科研的時候可以無償使用,一旦商業化,它必須再跟孟山都等提供植株的公司再談判,談判的過程中要保證提供方的經濟利益。這就是掩埋的陷阱在里面。”(參見“綜述:轉基因主糧問題的真相與危機(2.0版)” 《5 中國轉基因水稻的專利陷阱》)

8 轉基因科研人員黃大昉的學風--為什么“過去10年糧食僅增產2.5%”?

【關于轉基因水稻的問題,或者說關于轉基因糧食的問題,有專家在論證其必要性的時候指出,由于國家規劃到2020年糧食要增產10%,然而:“過去的那10年,我們整個糧食增產才2.5%,今后10年要達到10%,這是非常非常艱巨的。靠什么呢?剛才我提到了常規育種,常規育種還有很大的發展潛力,可是單靠常規育種不行,一定要和新技術結合,這樣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參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委員會委員黃大昉研究員,2009年12月在人民網的訪談)。】換句話說,因為常規育種能力有限-----過去十年糧食僅增產2.5%------所以必須推廣轉基因糧食,才能完成2020年糧食增產10%的目標。

黃大昉研究員的論證,可以說具有相當的代表性,也成為了支持轉基因主糧的一條重要理由:常規技術的增產是有限的,必須要靠轉基因這種高技術

首先,我不大明白黃大昉研究員的“過去10年、2.5%”是怎么計算的?我分別計算了2000--2009,1999--2008,1998--2007,1997--2006、1996--2005這五個10年段的糧食增長,分別是14.85%、3.99%、-2.1%,0.67%和-4.1%。哪一個跟“2.5%”都不沾邊。看來黃大昉研究員需要再精細些對待數據。

一旦要說糧食增產、減產,無非就是兩個因素的制約:面積、單產。產量=面積*單產。既然過去10年糧食增產有限,要么是種植面積增長不多,要么是單產增長不多,或者兩者兼而有之。

1999-2008年10年間,我國糧食總產量增加3.99%。增長幅度確實不高,雖然不是2.5%。 稻谷和小麥是我國最重要的糧食作物。10年間,稻谷總產量減少3.4%;小麥總產量減少1.3%。10年間,我國耕地面積下降5.8%,凈減少超過1億畝。我國糧食作物播種面積減少5.6%,凈減少9000多萬畝;稻谷播種面積減少6.6%,凈減少3000多萬畝;小麥播種面積減少18.2%,凈減少7000多萬畝。10年間:糧食單產增長10.18%;稻谷單產增加7.85%。;小麥單產增加20.63%。

 我們能很輕松的得出幾個結論:無論是耕地面積、糧食播種面積還是稻谷、小麥播種面積,2008年跟1999年比,都在減少,減少幅度都在5%以上,小麥的播種面積減少達到兩位數;無論是糧食單產,還是稻谷、小麥單產,2008年跟1999年比,都在增加,其中糧食單產增長10%以上;看總產量-----糧食作物總產量略有增加(3.99%),稻谷、小麥總產量均略有減少。(說明糧食作物里面的玉米、馬鈴薯等增長較多)另外,仔細對比數據,可以看出2003年是一個比較明顯的轉折點。以此為界,無論是面積、單產還是總產,前五年(1999-2003)一般的都呈下降趨勢,到2003年降到最低點;后五年(2004-2008)則呈現上升趨勢,2008年的單產、總產均達到了一個較高的水平;1999--2003,糧食產量下降15.3%;2004--2008,糧食產量提高12.62%。兩下一拉平,所以“過去10年糧食僅增產2.5%”。

可見,“過去10年糧食僅增產2.5%”,跟常規育種的劣勢沒關系。

(來源:烏有之鄉網 作者:nirendao)

9 玉米不是美國人的主糧

【方舟子在深圳衛視的“22度觀察:轉基因食品,是天使還是魔鬼?”節目中聲稱“轉基因主糧美國人早就在種植,玉米、水稻、小麥是三大主糧,美國食品70%含有轉基因成分,玉米是美國人主糧,美國人大量地吃轉基因玉米”。在他的博客文章《轉基因玉米更有益健康》中他又進一步表達他的觀點:

全世界的玉米有近一半產自美國。玉米是美國最重要的作物,不僅總產量在所有作物中排第一(2009年總產量3.34億噸),總產值也是第一(2009年總產值486.6億美元)。

這么高的產量當然不可能都做食品,大部分玉米被用來做成飼料、酒精等,剩下的才供人食用:主食有用玉米粉做的各種面食以及早餐吃的玉米碎片,蔬菜有煮玉米粒、玉米棒,零食有爆米花、玉米片,烹飪用玉米油,還有更多的玉米被提煉成淀粉、油、糖漿、甜味劑加到成百上千種飲料、食品中,把這些都加起來,美國人飲食中對玉米的人均消費量超過了小麥。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4068790100i48v.html

3月29日的《財經》雜志再次轉述了方舟子的這種觀點,那么,事實究竟是怎樣的呢?

我們先來看一下美國農業部頒布的2008-2009美國玉米消費布局(這里包括非轉基因):

  

( 參見“綜述:轉基因主糧問題的真相與危機(2.0版)” 《1  世界各國對待轉基因食品的態度》的美國部分)

玉米“2009年總產量3.34億噸”的確是很大的量,但我們對照一下玉米使用分布,45.9%用于飼料,24.7%用于乙醇燃料,18.9%出口,10.5%用于食品及食品加工業,這幾項總和剛好是100%。也就是說用于食品及食品加工業的玉米占玉米總產量的10.5%。10.5%的食用玉米(含食品加工業)中,使用轉基因原料的不到15%。而且在這個10.5%里面,高果糖漿、淀粉、酒精都是作為食物輔料使用,在食品中的含量極少。而且酒精中一般不會含有有爭議的Bt毒蛋白,淀粉是也是玉米蛋白質分離后得到的,高果糖漿則是由玉米淀粉制成。唯一可能食用的含蛋白質成分的僅是食用甜玉米,占玉米總產量的1.8%。

從比例上來說,玉米在美國人的食品中更多是以食品添加劑或者輔料的身份出現,跟美國人的主糧完全搭不上邊。方舟子以玉米的絕對產量來斷定玉米是美國人的主糧,是別有用心的歪曲。

根據美國農業部公布的數據,美國目前種植的轉基因玉米占85%,也就是說目前尚有15%的非轉基因玉米。(見美國農業部網站Genetically engineered (GE) corn varieties by State and United States, 2000-2009)據旅美學者徐開彬介紹,美國的超市里食品包裝上很多會注明有機食品或非轉基因食品。在美國,關于“有機食品”有明確的定義:美國有機食品的生產標準是:(1)在有機生產中禁止使用轉基因物質、輻射和下水道淤泥;(2)在有機家畜飼養中禁止使用抗生素和生長激素;(3)在有機家畜飼養中必須使用100%的有機飼料……(參見“綜述:轉基因主糧問題的真相與危機(2.0版)” 《1  世界各國對待轉基因食品的態度》的美國部分)

可見,在轉基因食品安全存在巨大爭議的情況下,美國民眾完全可以自由選擇是否食用含轉基因成分的食品,而且民眾有非常強烈的意愿選擇非轉基因食品。而且美國尚保留著15%的非轉基因玉米,足以供應美國民眾1.8%的食用甜玉米需求。

玉米在美國可以算作重要的食品工業原料和輔助食品,但僅根據玉米的產量把玉米說成美國人主糧是不成立的,在美國只有極少數土著族裔是以玉米為主糧的。而美國目前尚保留著足夠量的非轉基因玉米,足以供應這些人的玉米食用需求。

10 轉基因作物種植面積在美國的增長并未帶來農藥用量的減少

【在3月2日的《農業部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人就推進轉基因技術研究與應用答記者問》農業部官員引用ISAAA(轉基因的重要推廣機構)的數據稱:

(轉基因)生態效益、經濟效益十分顯著。1996至2007年,全球轉基因作物累計收益高達440億美元,累計減少殺蟲劑使用35.9萬噸。

方舟子指責直言了網友引用的數據“2008年轉基因和天然作物的農藥用量,轉基因玉米每英畝2.27磅,天然玉米每英畝2.02磅;轉基因大豆每畝1.65磅,天然大豆每英畝0.49磅;轉基因棉花每英畝2.72磅,天然棉花每畝2.07磅。” 這個數據不是美國農業部發布的,而是美國一個反對生物技術、宣揚有機食品的民間組織“有機食品中心”(Organic Food Center)在2009年11月發布的。……把原文的“除草劑施用”改成“農藥施用”。方舟子另外引用了英國咨詢公司PG Economics針對該報告發表了一篇反駁“PG Economics在2009年10月發布的報告認為,1996~2007年年間,種植抗除草劑轉基因大豆、玉米和棉花分別減少除草劑的使用4.6%、6.0%和15.1%。”(見方舟子博客《“轉基因作物增加農藥使用”的謠言可休矣》)】

方舟子指責“有機食品中心”(Organic Food Center)是一個“反對生物技術、宣揚有機食品的民間組織”,那么,我們瀏覽PG Economics的官方網站www.pgeconomics.co.uk,順著方舟子的邏輯,也可顯而易見,PG Economics是一個大力支持轉基因,處處為轉基因辯護的民間組織,他們大量引用了ISAAA的數據。(ISAAA的背景參見“綜述:轉基因主糧問題的真相與危機(2.0版)” 《4  跨國公司及中國科學家利益集團》之“轉基因革命的幕后推手”)

那么這個“轉基因使1996年至2007年全球累計減少殺蟲劑35.9萬噸”究竟是個什么概念呢?ISAAA的數據究竟是否可靠呢?農藥包含殺蟲劑和除草劑,農業部官員引用的數據因何不提除草的用量變化呢?我們可以看一下美國從2006年這方面的統計數據。

下表是近幾年美國八大主要作物種植面積:

美國八大主要作物種植面積 (單位:百萬英畝)

作物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玉米

78.327

93.527

85.982

86.482

88.798

高粱

6.522

7.712

8.284

6.633

6.360

燕麥

4.166

3.763

3.247

3.404

3.364

大麥

3.452

4.018

4.246

3.567

3.273

小麥

57.344

60.460

63.193

59.133

53.827

稻米

2.838

2.761

2.995

3.135

3.411

大豆

75.522

64.741

75.718

77.451

78.098

棉花

15.274

10.827

9.471

9.149

10.505

合計

243.445

247.809

253.136

248.954

247.636

(來源:路透中文網《〔美國農業〕USDA更新2010年美國主要作物種植面積預估》2010年 2月 19日)

從表中可以看出,美國主要作物中種植面積最多的是玉米、大豆、小麥和棉花,其中小麥是美國人的主糧,美國的農戶、消費團體堅決抵制轉基因小麥的商業化推廣,因此,雖然2004年FDA給孟山都頒布小麥安全證書,因為受到本土民眾嚴厲抵制,以及歐盟和日本等國(美國小麥主要的出口地區,美國有大約50%的小麥用于出口)強烈抗議美國將推廣轉基因小麥,孟山都被迫種植轉基因小麥的推廣。(參見“綜述:轉基因主糧問題的真相與危機(2.0版)” 《1  世界各國對待轉基因食品的態度》的美國部分)

下表是美國的玉米、棉花、大豆等各品種作物中轉基因作物種植面積所占的百分比。

作物

2006

2007

2008

2009

玉米

61

73

80

85

棉花

83

87

86

88

大豆

89

91

92

91

(來源:美國農業部網站)

其中,由于石油價格的上漲以及跨國利益集團的推動,美國在2007~2008年大力推廣生物燃料,因此轉基因玉米的種植比例在這兩年有一個飛快的增長。總體上看,美國的三大轉基因作物-玉米、大豆、棉花這幾年轉基因的種植面積都在逐年增加,而且一般都在80%~90%以上。

下圖是美國農業種植中肥料、燃油、電力和農藥等資金投入。可見,在轉基因作物種植面積在美國逐漸增加的背景下,美國農業部統計數據顯示,美國的農藥使用量正在逐年增加。(下圖黃色區塊為農藥投入)

 

(來源:美國農業部網站www.usda.gov

(參見“綜述:轉基因主糧問題的真相與危機(2.0版)” 《3  轉基因種子優勢之疑》之“2.轉基因植物真的能夠“減少農藥的使用”嗎?”)

11 人體消化系統為Bt毒蛋白提供了水解環境

【支持轉基因的“專業人士”撰文稱“Bt殺蟲蛋白在中腸道堿性環境下水解成具有殺蟲活性的毒性多肽分子,與腸道受體蛋白結合后形成穿孔。目前發現,只有鱗翅目害蟲的腸壁細胞上含有這種蛋白質的結合位點,而人類腸道上皮細胞沒有該蛋白質的結合位點,且人的腸道微酸性環境,因此不會對人體造成傷害。其次,三聚氰胺在體內不進行代謝,大部分以原型形式迅速從尿中排出體外;而Bt殺蟲蛋白在人體內完全被代謝成氨基酸,是人體的一種營養成分。因此,不能把Bt殺蟲蛋白與三聚氰胺等同,從食品安全的角度,前者是一個人體能利用的蛋白質,后者是人體不能代謝的毒物。”(來自:中華網《北大博士王月丹不遺余力抹黑轉基因水稻:流芳千古還是遺臭萬年?》作者:不是鐘馗也打鬼)】

事實上,人體的消化系統如胰液pH值是8.2,膽汁pH值是7.4,小腸液pH值是7.6,大腸液pH值是8.2,所以人體整個消化系統幾乎都是堿性。完全可以滿足BT溶解和發揮生物學作用的需要。還有就是,蛋白質與細胞的結合,可以通過吸附作用,而不一定需要結合受體,比如紅細胞對青霉素和磺胺藥等的吸附,等等。而且,現在沒有發現受體并不等于不吸收,例如三聚氰胺可以進入人體,現在是大家公認的,但是它的腸道受體又是什么呢?誰也不知道。BT蛋白也可能如此。(參見“綜述:轉基因主糧問題的真相與危機(2.0版)”《9. 神秘的國家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委員會》之“4.人體整個消化系統幾乎都是堿性,為Bt毒蛋白提供了水解環境”)

附:

綜述2.0版:轉基因主糧問題的真相與危機(下載)

http://www.wyzxsx.com/ebook/zongshu20.doc )

(請在下載標題處點擊右鍵,選擇另存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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