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原展開的這場南線大決戰,后來被命名為“淮海戰役”。
淮海戰役,是上個世紀40年代末的第三次國內革命戰爭(也就是解放戰爭)中,人民解放軍中原、華東兩大野戰軍聯合實施的一次戰略大決戰。這場戰役,以中原、華東兩大野戰軍殲滅了國民黨軍徐州劉峙集團主力而告結束,因而對全國戰局產生了至關重要的重大積極影響。
與其他兩場決戰相比,淮海戰役具有以下特點:
㈠這是唯一一個在兵力、火器對比上不占優勢的態勢下發起的決戰:遼沈戰役、平津戰役,都是我方在兵力、火器和態勢上占有優勢情況下發起的,而淮海戰役發起時,在戰區地域內敵我整體力量對比,人民解放軍仍然處于劣勢——尤其是武器裝備。
所以,毛澤東曾言:這是一鍋“夾生飯”。
關于淮海戰役發起前敵我雙方的態勢及力量對比,中央軍委作戰部于戰后整理的《淮海戰役概況》中有如下介紹:
我發起淮海戰役時,把守在蔣介石王朝大門的一支主力——徐州“剿總”劉峙所部,共計廿一個軍五十個師,其分布是:馮治安三綏區兩個軍四個師駐徐州以北之賈莊、臺兒莊、臨城地區;黃伯[百]韜七兵團五個軍十個師分布在徐州以東之碾莊圩、新安鎮地區;邱清泉二兵團四個軍十個師分布于徐州以西之黃口、碭山及其南北地區;李彌十三兵團三個軍九個師駐徐州及其以東之附近地區;孫元良十六兵二個軍四個師由蒙城向宿縣集結準備北開;劉汝明四綏區兩個軍六個師由徐州以西之商丘[丘]地區向蚌埠、懷遠、鳳陽地區移動;徐州外圍守備部隊共三個軍七個師,分布在睢寧、靈壁[璧]、蚌埠、懷遠等地。如果再將分布在運河以東、長江以北之兩淮與蘇中地區的一綏區周碞之三個軍六個師與分布在淮河以南的定遠、合肥、滁縣、開長等地之兩個軍四個師計入,敵在長江以北臨城以南、海(州)啟(門)以西,商(邱[丘])碭山以東地麇集的兵力共計廿六個軍六十個師,連同特種部隊與非正規軍共總兵力約六十萬以上。[1]
這是國民黨軍徐州“剿總”當時統轄的兵力。
而戰役發起之初的1948年11月13日,周恩來為軍委起草的《軍委參關于淮海戰役一周戰況通報》則稱,戰役發起時,“徐州‘剿總’使用的兵力共二十一個軍五十個師,連特種、非正規軍約四十萬人”,估計“華中敵向阜陽、太和增援的兵力為黃維十二兵團四個軍十個師,約八萬人”。
該電經毛澤東閱改并批示:“此件待黃兵團解決后按那時情況修改再發”。[2]
后來,“那時情況”的確又發生了變化:
淮海戰役中,敵人增調徐、蚌戰場的兵力共八個軍廿一個師約廿萬人,計原屬華中“剿總”之黃維十二兵團四個軍十一個師,由平漢線信陽地區集結東調,于十一月廿日左右先后到蒙城地區;被我困守于豫北安陽之四十軍卅九師,于十一月十日先后空運徐州;由葫蘆島海運南撤之五十四軍與青島南調之卅九軍共兩個軍五個師,均于十一月中旬到達蚌埠東南地區;十四兵團宋浠[希]濂部所屬之廿軍、廿八軍共四個師,由武漢集結經長江東調,于十二月初旬先后到達津浦線南段與蚌埠以南地區。[3]
這就遠遠超出《軍委參關于淮海戰役一周戰況通報》中的估量了。
在中原地區發生的這場大決戰中,人民解放軍動用的主要兵力,計有華東野戰軍15個步兵縱隊和一個特種兵縱隊36.9萬余人(包括戰役開始時即參戰的華北冀魯豫軍區和華東江淮軍區各兩個獨立旅即達42萬余人);中原野戰軍7個縱隊15萬余人(包括戰役開始即參戰的中原豫皖蘇軍區、陜南軍區部隊即達18萬余人),共計約60余萬人,與徐州“剿總”當時所轄兵力大致相當。如果國民黨軍再加上先后抵達戰區的援兵,那么雙方對比就是人民解放軍的60余萬人對國民黨軍的80余萬人——這就是“60萬對80萬”的由來。但人民解放軍方面的潛在優勢在于:中原、華東兩大野戰軍都是能夠機動作戰的野戰兵團(包括戰役開始時參戰的軍區地方武裝),而徐州“剿總”自轄正規軍在不包括先后抵達戰區的援兵的情況下,至少“須抽調四分之一以上兵力,擔任守備,不能機動使用”[4]。所以,在淮海戰役打響之時,國民黨軍能夠機動的兵力也就40余萬。
如果加上國民黨軍在戰役期間陸續增援的兵力,雙方的兵力規模大致相當。
㈡這是唯一一個打起來以后才明確“戰略決戰”性質的戰役:遼沈戰役發起前大半年多的1948年2月7日,毛澤東就提出了“封閉蔣軍在東北加以各個殲滅”的決戰意圖,作戰方針的確立也是在戰役正式發起前的9月7日(以東野主力南下北寧線的9月12日為戰役正式發起始點);平津戰役發起前20天的11月9日,毛澤東就提出了“抑留蔣傅集團在華北就地殲滅”的決戰設想,作戰方針也于戰前一周左右的11月18日最后確定(以東野主力南下入關的11月23日作為戰役發起始點)。而淮海戰役呢?一直到華東野戰軍主力南下隴海路開始捕擊黃百韜兵團的11月5日(也就是淮海戰役正式開始的始點),統帥部也好,中原野戰軍、華東野戰軍首長也好,都還沒能確定與徐州劉峙集團進行“戰略決戰”的決心——戰役的設想也僅僅是殲劉峙集團三分之一左右。
直到華東野戰軍主力即將完成對黃百韜兵團的包圍的11月9日,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見并取得共識后,統帥部“就地全殲劉峙集團”決心才得以確定。
㈢淮海戰役基本上是通過戰斗解決問題。遼沈戰役中,東北蔣軍錦州、沈陽、長春的三大重兵集團中,錦州、遼西之敵(實際上就是沈陽之敵)是以戰斗解決問題,而長春之敵起義的起義,投降的投降,是以和平方式解決的;平津戰役中,北平之敵(即傅作義集團主力)是以和平方式解決的。而淮海戰役中,除戰役開始之時,馮治安部三個半師在賈汪起義外,其余的黃百韜集團、黃維集團、邱(清泉)李(彌)孫(元良)集團,均為戰斗解決,中原野戰軍、華東野戰軍也為此付出很大代價——傷、亡、失蹤人數達到6位數。(參見表1-1)
表1-1:三大戰役敵我損失對照表
在三大決戰中,人民解放軍彈藥的消耗/繳獲的對比如下表所示。
表1-2:三大戰役人民解放軍彈藥消耗/繳獲比較表
從表中損耗一項可以看出,淮海戰役中,人民解放軍的各種槍彈的消耗量是2014.94萬發(其他兩次戰役的槍彈消耗量都是百萬量級,而淮海戰役槍彈消耗量是千萬量級);各種炮彈消耗量為67.9萬發(是其他兩次戰役炮彈消耗量的4倍);炸藥消耗量是9.7萬斤(未計入雙堆集戰斗的炸藥消耗量,也是其他兩次戰役的2~3倍)。
均為三大戰役之最,說明淮海戰役戰斗強度和烈度也是之最。
從表中繳獲一項可以看出,淮海戰役中,人民解放軍繳獲各種炮彈是12萬余發(在三大戰中居中),繳獲各種槍彈2015.1萬發(在三大戰役中居中)。人民解放軍的繳獲的彈藥在槍彈一項上,與消耗大致持平;在炮彈一項上,不及消耗量的五分之一——收入/支出是逆差。
這說明淮海戰役戰斗烈度強度很大,國民黨軍彈藥投放量也很大。
同時也說明,戰爭已經發展到無法單靠“敵人給我們造”的時期了。
[3-1]淮海戰役戰前敵我態勢圖(來源:《淮海戰役》(中國人民解放軍歷史資料叢書),解放軍出版社1989年年12月第1版。重繪:劉鶴;校核:周軍)
[3-2]國民黨軍《勘亂戰史》繪制的“徐蚌會戰前匪我一般態勢要圖”(來源:《國民革命戰史·勘亂戰史·華東地區作戰》,[臺]國防部史政編譯局中華民國七十三年三月十二日編印。重繪:劉鶴;校核:周軍)
[3-3]國民黨軍《勘亂戰史》繪制的“徐蚌地區兵志地要圖”(來源:《國民革命戰史·勘亂戰史·華東地區作戰》,[臺]國防部史政編譯局中華民國七十三年三月十二日編印。重繪:劉鶴;校核:周軍)
注釋
[1]《淮海戰役概況(1949年2月)》,《總參謀部·文獻⑶·表冊⑴》(中國人民解放軍歷史資料編審委員會)第451頁,解放軍出版社2014年12月第1版。
[2]《軍委參關于淮海戰役一周戰況的通報(1948年11月13日)》,《總參謀部·文獻⑶·表冊⑴》(中國人民解放軍歷史資料編審委員會)第451頁,解放軍出版社2014年12月第1版。
[3]《淮海戰役概況(1949年2月)》,《總參謀部·文獻⑶·表冊⑴》(中國人民解放軍歷史資料編審委員會)第451頁,解放軍出版社2014年12月第1版。這當中的“十四兵團宋希濂部所屬之廿軍、廿八軍共四個師”調來時戰場大局已定,這兩個軍既沒有參加戰斗,也沒有發揮作用。
[4]《國民革命戰史·勘亂戰史·華東地區作戰》第304頁,[臺]國防部史政編譯局中華民國七十三年三月十二日編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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