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謹以此文紀念毛澤東誕辰131周年】
【提要】毛澤東同志糾正黨內(nèi)錯誤的歷史智慧,是毛澤東人生哲學和政治哲學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中國共產(chǎn)黨在艱難困苦的曲折中取得偉大成就和立于不敗之地的重要思想保證。其智慧征包括:承認錯誤的必然性、認識錯誤的價值、從路線上分析錯誤、坦誠面對錯誤、糾錯治病救人、整風運動式糾錯和避免再犯錯誤。毛澤東同志糾正黨內(nèi)錯誤的歷史智慧,對于完善共產(chǎn)黨自我糾錯機制,擴大和提高黨內(nèi)糾錯效果,推進自我革命建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導和借鑒作用。
習近平同志說:“一個馬克思主義政黨對自己的錯誤所抱的態(tài)度,是衡量這個黨是否真正履行對人民群眾所負責任的一個最重要最可靠的尺度。”[1] “敢于直面問題、勇于修正錯誤是我們黨的顯著特點和優(yōu)勢。”[2] “中國共產(chǎn)黨的偉大不在于不犯錯誤,而在于從不諱疾忌醫(yī),敢于直面問題,勇于自我革命,具有極強的自我修復能力。”[3]
毛澤東同志糾錯的歷史智慧,是毛澤東領導中國革命和建設的精神自覺和寶貴經(jīng)驗,是中國共產(chǎn)黨在百年發(fā)展中積累的十分可貴的精神財富,是中國共產(chǎn)黨在曲折中取得偉大成就和立于不敗之地的重要思想保證,對于增強中國共產(chǎn)黨的糾錯能力,推進自我革命,進而推進二十大提出的“形成堅持真理、修正錯誤,發(fā)現(xiàn)問題、糾正偏差的機制”,[4] 具有十分重要的重要指導和借鑒作用。
本文以《毛澤東年譜》為主要參考文獻,就毛澤東同志糾正黨內(nèi)錯誤的歷史智慧及其實踐試做歸納。為了說明毛澤東黨內(nèi)糾錯歷史智慧的豐富和博達,有些段落較多引用毛澤東經(jīng)典著作的文字。
一、承認錯誤的必然性
這是毛澤東同志面對錯誤出現(xiàn)的根本智慧。毛澤東指出:“一般地說來,不論在變革自然或變革社會的實踐中,人們原定的思想、理論、計劃、方案,毫無改變地實現(xiàn)出來的事,是很少的。……原定的思想、理論、計劃、方案,部分地或全部地不合于實際,部分錯了或全部錯了的事,都是有的。”[5] 毛澤東曾告訴一個國際友人:“如果同你談的人只談成績,不談錯誤和缺點,那末他們就沒有反映現(xiàn)實的真實情況。”毛澤東說:“人類總是要犯一些錯誤才能顯出他們的正確。……永遠是錯誤和正確并存。”“中國將來也一定會犯錯誤。……事物是十分錯綜復雜的,又是在發(fā)展變化的,人的思維反映根本上客觀實際,就一定會犯錯誤,如果我們相信辯證法的話。”[6]
承認錯誤在所難免的必然性,對于任何政黨和團體正確認識和糾正錯誤,都有積極、基礎性的建設意義:一是可以在取得成就的情況下,保持清醒頭腦,避免“被勝利沖昏頭腦”后犯驕傲自大的錯誤;二是能夠以實事求是的心態(tài),歷史地坦然面對和正視錯誤,而不是把錯誤看得見不得人,在錯誤面前或一蹶不振抬不起頭,或遮遮掩掩文過飾非,或強詞奪理死不認賬;三是對自我糾錯有自覺的態(tài)度又充滿信心,敢于自我開刀,堅決糾正錯誤。
二、認識錯誤的歷史價值
這是毛澤東同志把辯證哲學在領導中國革命和建設的長期實踐中的智慧運用。1936年,毛澤東在《中國革命戰(zhàn)爭的戰(zhàn)略問題》一文中就指出:“我們的黨和我們的紅軍是從這些錯誤的克服中鍛煉得更加堅強了。”1937年,毛澤東在《關于十五年來黨的路線和傳統(tǒng)問題》中寫到:“黨在過去犯過許多大的、小的、‘左’的、右的、不合于馬克思主義原則性的錯誤,黨也從對這些錯誤的斗爭中鍛煉得更強些,革命成績也從克服錯誤的斗爭中得出來。”毛澤東談到,“錯誤有兩重性我們黨也犯過許多錯誤,這教育了黨,也教育了人民,能夠從錯誤中學到很多東西,切不可把錯誤簡單地丟掉。錯誤有兩方面的影響,一方面它損害了黨,另一方面也教育了黨;它損害了人民,也教育了人民。”[7]“不要把錯誤認為單純是一種恥辱,要看作同時是一種財產(chǎn),不能說錯誤路線沒有用處,它是有很大的教育意義的。”[8]
毛澤東說:“犯了錯誤可以總結(jié)經(jīng)驗教訓。像人害病一樣,害了病就可以產(chǎn)生抵抗力。錯誤是一筆財富,不要丟了。”[9]
三、從路線上分析錯誤
這是毛澤東同志發(fā)現(xiàn)和糾正黨內(nèi)錯誤的基本出發(fā)點,是對共產(chǎn)黨領導革命和建設經(jīng)驗教訓的總結(jié)。1925年,32歲的毛澤東在他《中國社會各階級的分析》一文中就指出:“革命黨是群眾的向?qū)В诟锩形从懈锩h領錯了路而革命不失敗的。”1937年6月,毛澤東《關于十五年來黨的路線和傳統(tǒng)問題》,是對共產(chǎn)黨成立以來路線錯誤比較系統(tǒng)的梳理。1942年3月,毛澤東在《如何研究中共黨史》中指出:研究黨的歷史,如果不把黨在歷史上所走的路線搞清楚,便不能把事情辦得更好。1971年9月12日下午,毛澤東在談到黨的歷史上的路線斗爭情況時說:“我們的方針是路線決定一切。人多,槍多,代替不了正確的路線。路線正確就有一切,路線不正確有了人和槍也可能丟掉。路線是個綱,綱舉目張”。[10]
毛澤東同志從路線上分析錯誤,是符合歷史發(fā)展邏輯的。無論是對一個政黨、一個國家或一個組織,路線都是生存發(fā)展的第一選擇。而由于利益、認識、情感等諸方面的原因,人們的行為又往往與正確路線發(fā)生偏差。偏差出現(xiàn)后則需要糾正。糾正偏差過程就會遇到有故意或非故意程度不同的抵制,從而形成所謂路線斗爭。至于對某次錯誤路線的判斷是不是準確則另當別論。特別是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共產(chǎn)黨在既有革命目標又面臨生死存亡,與敵人處于你死我活嚴重對抗的形勢下,從路線上評價正確與錯誤,及時發(fā)現(xiàn)和糾正路線錯誤,這對壯大大革命力量,擴大革命統(tǒng)一戰(zhàn)線,最大限度的團結(jié)一切可以團結(jié)的力量,都具有不可低估的革命意義。進入社會主義建設時期成為執(zhí)政黨,由于存在著不同價值觀、不同制度、不同利益主體、不同發(fā)展模式的選擇和較量,對正確路線的選擇和堅持更具有核心的根本意義。習近平同志曾指出:“道路問題是關系黨的事業(yè)興衰成敗第一位的問題,道路就是黨的生命”。[11]
中國共產(chǎn)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第一條就是:“必須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共產(chǎn)黨不僅提出黨的基本路線,而且一再強調(diào)堅持黨的基本路線一百年不變;習近平同志提出的“四個自信”首先是“道路自信”。從歷史發(fā)展過程看,從路線上分析一個共產(chǎn)黨人的錯誤,也有益于對一個人的客觀評價,不因為一時一事的錯誤而對一個人全面否定。毛澤東同志在對歷史上犯路線錯誤領導人的評價上,很好地堅持了這一點。
四、坦誠面對錯誤
對犯過的錯誤或在錯誤面前坦然面對,敢于承擔,是毛澤東偉大人格的重要特征,體現(xiàn)了毛澤東作為共產(chǎn)黨領袖的高度自信。坦誠認錯也是一種智慧溝通,會使人民群眾更加了解尊重自己的領袖。從已有公開資料看,毛澤東同志是中國共產(chǎn)黨歷任主要領導中,主動承認錯誤的第一人。1945年,毛澤東在中國共產(chǎn)黨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上就講到:“我這個人也犯過錯誤。1927年我寫過一篇文章,有馬克思主義的觀點,但是在經(jīng)濟問題上缺乏馬克思主義的觀點,所以經(jīng)濟問題寫錯了。此外,在二十多年的工作中,無論在軍事、政治各方面,或在黨務工作方面,我都犯了許多錯誤。”[12]
閱讀《毛澤東年譜》可以發(fā)現(xiàn),毛澤東對共產(chǎn)黨的錯誤和他個人作為共產(chǎn)黨領袖的錯誤,總是坦誠的。筆者根據(jù)對《毛澤東年譜》記述的不完全統(tǒng)計,從1959年到1975年,毛澤東先后29次,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最高國務會議、中共中央全體會議、中央工作工作會議或與其他黨和國家領導人碰頭會議和座談會上:19次在各省市進行的次調(diào)研、座談過程等;16次在接待阿爾及利亞、阿聯(lián)酋、泰國、阿爾巴尼亞、尼克松、尼泊爾王國首相等個國家首腦和文化團體(或個人)時,主動提到黨和國家在路線方針政策上的錯誤,包括他個人的錯誤。有專家研究,毛澤東是中央領導層中第一個站出來,就“大躍進”運動的錯誤進行自我責備和明確承擔責任的人。1967年2月3日下午,毛澤東在會見外國朋友時仍提到:“我也犯了一些錯誤嘛。只有人家犯錯誤我就不犯?我就犯了一些錯誤,政治、軍事各方面都犯了一些錯誤。我不隱瞞自己的錯誤。有些人吹,說我一點錯誤也沒有,我就不相信,我就不高興。”[13]
毛澤東承認“文化大革命犯了兩個錯誤,打倒一切和全面內(nèi)戰(zhàn)。”“有無政府主義,打倒一切、懷疑一切的思潮,一方面不少人乘機殺人放火放毒,包括武斗在內(nèi)。”“錯誤的主要責任在中央,在我”。[14]
1972年2月21日下午,毛澤東在會見美國總統(tǒng)尼克松時坦陳:我們辦事也有官僚主義。你們要搞人員往來這些事,要搞點小生意,我們就死也不肯。十幾年,說是不解決大問題,小問題就不干,包括我在內(nèi)。后來發(fā)現(xiàn)還是你們對,所以就打乒乓球。[15] 毛澤東多次提示外國朋友,了解中國,不僅要看中國取得的成績和經(jīng)驗,還要看到所犯的錯誤和缺點。
毛澤東還要求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第一書記)主動承認和糾正錯誤。毛澤東說:決策錯了,領導人要承擔責任,不能片面地責備下面。“既然作了第一書記,對于工作中的缺點錯誤,就要擔起責任。”[16] 領導糾錯首先是進行自我批評。毛澤東把“自己有了錯誤,要作自我批評”,看作領導人素質(zhì)的重要方面,要求“有了錯誤,一定要作自我批評……”[17]
自我批評對于單位糾錯具有政治生態(tài)建設的積極意義。在集體糾錯的語境下,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首先是自我批評,且這種自我批評應該首先從上級主要領導開始。只有一把手敢于承擔錯誤并主動檢討錯誤,才能帶動其他領導真誠地集體反思。
領導糾錯的另一方面,是領導耐心接受大家批評。毛澤東曾要求領導干部:“對于下級所提出的不同意見,要能夠耐心聽完,并且加以考慮,不要一聽到和自己不同的意見就生氣,認為是不尊重自己。這是以平等態(tài)度待人的條件之一。”[18] 他批評有些幾十年的共產(chǎn)黨員領導,“怕群眾,怕群眾講話,怕群眾批評。哪有馬克思列寧主義者怕群眾的道理呢?有了錯誤,自己不講,又怕群眾講。越怕,就越有鬼。”[19]
從主要領導開始檢查和糾正錯誤,符合中國錯誤決策形成的的歷史邏輯。從歷史經(jīng)驗看,中國行政決策的形成,一般是主要領導提出、同意(包括默許和不以為然的放任自流后)才形成決議。主要領導是錯誤決策的第一責任人。錯誤的檢討當然應該從主要領導開始。主要領導首先檢討和承認錯誤,也有利于各級主要領導從自己開始,糾正各個單位的錯誤,從而保證大范圍糾錯的效果。
五、糾錯治病救人
“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毛澤東對待犯錯誤同志的基本原則。1937年,毛澤東在《矛盾論》中就提出:“黨一方面必須對于錯誤思想進行嚴肅的斗爭,另方面又必須充分地給犯錯誤的同志留有自己覺悟的機會。在這樣的情況下,過火的斗爭,顯然是不適當?shù)摹?rdquo;毛澤東曾總結(jié)歷史上有的路線斗爭“未能達到治病救人的目的,前車之覆并沒有成為后車之鑒。”[20] 1942年5月,毛澤東在《整頓黨的作風》中提到“我們揭發(fā)錯誤、批判缺點的目的,好像醫(yī)生治病一樣,完全是為了救人,而不是為了把人整死。”1944年,毛澤東在談到關于研究歷史經(jīng)驗應取何種態(tài)度問題時曾指出,“對于歷史上犯過錯誤的同志在作結(jié)論時應取寬大的方針,以便一方面,徹底了解我黨歷史經(jīng)驗,避免重犯錯誤;又一方面,能夠團結(jié)一切同志,共同工作。”[21]
毛澤東講到治病救人時說:“治病救人是說,為了救人而去治病。……要救人不治病不行,要治病不救人也不行,無論偏向哪一方面都不好,都應該改正。”[22] 建國以后整風、三反五反、社教運動一直到文化大革命,毛澤東都把“懲前毖后,治病救人”作為處理犯錯誤同志必須把握的基本原則,有機會便要講到。
1967年1月22日中午,毛澤東在人民大會堂接見參加中央軍委碰頭會擴大會議高級將領時說:“犯了錯誤就一棍子打死,都不用,那還得了?”“犯了錯誤,要給他們改的時間……還是按照延安整風的辦法:懲前毖后,治病救人。”[23]
1968年10月31日下午,毛澤東主持中共八屆擴大的十二中全會閉幕會議。在講話中仍強調(diào):“犯錯誤的人,要允許人家改正錯誤。而要允許他改錯誤,就需要一個時間,甚至于要多少年。”1971年11月20日,毛澤東在談到對待犯錯誤的同志時說:“我們黨歷來的方針,對犯錯誤的同志以教育為主,懲前毖后,治病救人。”“對于犯錯誤的同志要讓他們改,表示歡迎的態(tài)度”。[24]
六、整風運動式糾錯
囿于共產(chǎn)黨歷史和個人領導中國革命的經(jīng)驗,毛澤東糾錯的基本形式是整風運動。1942年~1945年的延安整風運動,為共產(chǎn)黨整風糾錯積累了經(jīng)驗。建國以后,1957年以整頓官僚主義、宗派主義和主觀主義為主要內(nèi)容,從1959年開始到1962年底糾正五風(共產(chǎn)風、浮夸風、命令風、干部特殊風和對生產(chǎn)瞎指揮風,以糾正“共產(chǎn)風”為重點),1963年開始的社會主義教育運動,1966年開始的文化大革命,都屬于整風運動形式。
毛澤東整風糾錯的經(jīng)驗,也為以后共產(chǎn)黨在不同時期糾錯工作所繼承。如1983年~1987年整黨整風;1990年開始的糾正不正之風(1990年叫糾正部門和行業(yè)不正之風,2004年年開始改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1996年開始的三講(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教育);2005年開始的保持共產(chǎn)黨員先進性教育;2013年開始的群眾路線教育;2015年開始的“三嚴三實”專題教育;2017年開始的“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等等,都帶有整風運動性質(zhì)。
整風運動形式的糾錯,具有主題突出、主體明確、針對性強、時間集中、見效快的特點。在黨內(nèi)問題突出,制度建設又不完善的情況下,采取整風運動式糾錯有歷史依據(jù)和很大的合理性,可以集中糾正具有普遍性和緊迫性的突出問題及錯誤,避免錯誤繼續(xù)。但如果組織不當,會出現(xiàn)三個方面的后果:一是糾錯擴大化,在強勢動員和組織推動下,把一些錯誤并不嚴重甚至夠不上的也納入糾錯對象;二是壞人有機可乘破,在群眾廣泛參與的情況下,如果缺乏正確引導和合理管控,有可能讓心術不正、搬弄是非和痞子性人物鉆空子,導致公報私仇;三是流于形式,缺乏充分動員、有效組織和社會參與,整風糾錯很可能成為走過場的形式主義。
七、避免再犯錯誤
與相對被動、單一、直接的糾正錯誤相比,避免犯錯具有主動性、根本性、建設性的特征。毛澤東對此早有自覺認識。1944年他就提到,要通過“徹底了解我黨歷史經(jīng)驗,避免重犯錯誤或重犯同類性質(zhì)的錯誤”,[25] 以后又有多次強調(diào)。在避免再犯錯誤的實踐中,毛澤東重點把握三個方面。
一是堅定站在人民一邊。1919年7月,26歲的毛澤東就提出:世界上民眾聯(lián)合的力量最強,民眾大聯(lián)合是改造國家、改造社會的根本方法。[26] 1925年11月27日,毛澤東作為中國國民黨代理宣傳部長,明確提出:“被壓迫的中國全體民眾,乃一切中國問題的主宰”。[27] 毛澤東32歲撰寫的《中國社會各階級的分析》和34歲撰寫的《湖南農(nóng)民運動考察報告》,是他人民立場的鮮明表達。毛澤東認為群眾是真正的銅墻鐵壁。1936年7月,毛澤東同斯諾談中國戰(zhàn)勝日本帝國主義的條件:主要的是中國人民的大聯(lián)合,[28] 回答斯諾紅軍何以能夠勝利的問題時指出,第一個原因“紅軍是民眾的軍隊,人民群眾千方百計地支持它。”[29] 毛澤東把“與群眾聯(lián)系”作為干部的重要標準。[30] 毛澤東認為自己“最重要的是向群眾學習”。[31] 建國以后,毛澤東到全國各地視察,每到一處幾乎都要問到人民的生活狀況和政策執(zhí)行對人民群眾的影響,特別是人民的意愿,強調(diào)“要按照群眾意見辦事。”[32] 毛澤東曾嚴厲批評“很多人幾乎完全脫離群眾,獨斷專行。……他們在許多問題上,僅僅相信他們自己,不相信群眾,根本無所謂群眾路線。”[33] 對于農(nóng)業(yè)合作化、人民公社和一個時期的食堂化,農(nóng)村包產(chǎn)到戶,毛澤東盡管有明確的積極態(tài)度,但在具體工作上,仍然要求尊重群眾自愿不勉強。
在著名的《愚公移山》中,毛澤東形象地稱人民為“上帝”。針對大躍進時期不少領導干部瞎指揮問題,毛澤東嚴肅告誡一些領導干部:上帝就是老百姓,是人民。我們把人民惹翻了,非垮臺不行。[34] 毛澤東多次提出,開會要有反面意見的人員參加。[35] 毛澤東窯洞之問的經(jīng)典回答,就是人民監(jiān)督。1959年毛澤東閱讀蘇聯(lián)《政治經(jīng)濟學教科書》時,認為社會主義制度勞動者的“最大的權利是管理國家。”[36] 正因為堅定地站在人民一邊,毛澤東才得到全國絕大多數(shù)人民的擁戴,他的一些失誤也為人民所諒解。
根據(jù)習近平“中國決不能在根本性問題上出現(xiàn)顛覆性錯誤”的講話,筆者以為,避免顛覆性錯誤的根本選擇,就是共產(chǎn)黨的各級領導及其開展的各項工作,必須真正永遠站在人民的立場,尊重人民,服從人民,代表人民,保護人民,隨時發(fā)現(xiàn)修正傷害人民的錯誤。背叛人民的立場,最終會被人民拋棄。
二是反對官僚主義。毛澤東對官僚主義有深惡痛絕的反感和高度警惕。1957年3月1日,毛澤東在主持最高國務會議第十一次(擴大)會議的大會討論時講到,如果個別地方官僚主義十分嚴重,在這樣一種范圍內(nèi)允許罷工、罷課。我們把罷工、罷課、游行、示威、請愿等,看作是克服人民內(nèi)部矛盾,調(diào)整社會秩序的一種補充方法。以后多次講話都有類似的觀點。1960年3月,毛澤東為中共中央起草《關于反對官僚主義的指示》。[37] 如何克服官僚主義,毛澤東主要強調(diào)四點:(1)反對領導特權。毛澤東對領導特權似乎特別反感。他多次講到的資產(chǎn)階級法權,就包括領導特權。毛澤東自己則是不搞特權的模范。毛澤東起碼兩次講到:主席也好,總理也好,部長也好,委員也好,只能以一個普通勞動者的姿態(tài)在人民中間出現(xiàn),要使普通勞動者在我們面前感到平等。[38] 1964年8月,毛澤東在中共衛(wèi)生部黨組改進高級干部保健工作的報告中批注:為高級干部保健服務的“保健局應當取消。”毛澤東兩次提出黨內(nèi)一律稱同志,建議堅決地改過來。[39](2)領導干部參加生產(chǎn)勞動。毛澤東認為這“是使共產(chǎn)黨人免除官僚主義、避免修正主義和教條主義,永遠立于不敗之地的確實保證……”從1957年整風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初,毛澤東多次要求各級領導干部抽機會與工人農(nóng)民在一起勞動。[40](3)領導干部多做調(diào)查研究。毛澤東說:一個領導者要把調(diào)查看作吃飯一樣經(jīng)常重要。[41] 毛澤東告誡有的省委主要領導:“沒有調(diào)查研究就決定政策相當危險”。[42] 毛澤東之所以能夠盡快糾正錯誤,與他經(jīng)常采取不同方式調(diào)查研究,很快發(fā)現(xiàn)錯誤有關。(4)主要領導干部真正堅持民主集中制。毛澤東指出:“黨委的領導,是集體領導,不是第一書記個人獨斷。在黨委會內(nèi)部只應當實行民主集中制。第一書記同其他書記和委員之間的關系是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 [43] “要實行第一書記說了多數(shù)人同意才算,多數(shù)人不同意,即使你是正確的,你第一書記也得服從。要建立這樣的民主集中制。”[44]
三是堅持實事求是。實事求是是毛澤東能夠保持清醒頭腦和自覺糾錯的重要思想資源。如對資本主義世界的看法:毛澤東多次承認中國與美國、英國、日本在技術與管理上的很大差距,承認資本主義的高效率、高質(zhì)量和中國的低效率、低質(zhì)量,肯定“資產(chǎn)階級普及了教育,創(chuàng)造了現(xiàn)在這樣的學校,這對于勞動者的智慧的增長和才能的發(fā)揮是有幫助的。”[45] 肯定“資產(chǎn)階級發(fā)明這個托拉斯,是一個進步的方法。”[46] 認為同法國、日本這些國家做生意有兩個好處:物美價廉,守信用。[47]
毛澤東曾認識到和提出,對黨內(nèi)糾錯的成功做法,應該借鑒更多經(jīng)驗,用法律形式固定下來。1956年,毛澤東在《共產(chǎn)黨人對錯誤必須采取分析的態(tài)度》曾經(jīng)提到:“我們需要建立一定的制度來保證群眾路線和集體領導的貫徹實施,而避免脫離群眾的個人突出和個人英雄主義,減少我們工作中的脫離客觀實際情況的主觀主義和片面性。”
注釋:
[1] 習近平:在紀念毛澤東同志誕辰120周年座談會上的講話,2013年12月26日
[2] 習近平:在“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工作會議上講話,2019年5月31日
[3] 習近平: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六中全會精神研討班開班式上發(fā)表重要講話,2017年2月13日
[4] 凡引用毛澤東文章沒有注明出處的,均可以在新華網(wǎng)查到。
[5]《毛澤東年譜》,中央文獻出版社,第五卷第549、550頁。
[6]《毛澤東年譜》第三卷,第8頁。
[7]《毛澤東年譜》第四卷,第606頁。
[8]《毛澤東年譜》第五卷,第507頁。
[9]《毛澤東年譜》(1893-1949上)第41、42、141頁。
[10]《毛澤東年譜》(1893-1949上)第404、422、424頁。
[11] 習近平《關于堅持和發(fā)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幾個問題》,《求是》2019.7
[12]《毛澤東年譜》(1893-1949上),第559、595、561頁。
[13]《同上》。
[14]《毛澤東年譜》第三卷,第268頁。
[15]《毛澤東年譜》第五卷,第256頁。
[16]《毛澤東年譜》第五卷,第404頁。
[17] 毛澤東《中國共產(chǎn)黨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工作方針》。
[18]《毛澤東年譜》第六卷第208、242頁。
[19]《毛澤東年譜》第四卷第76頁。
[20] 毛澤東《論聯(lián)合政府》,1945年4月24日。
[21] 毛澤東《在擴大的中央工作會議上的講話來》,1962年年1月30日。
[22] 毛澤東《關于路線學習、工作作風和時局問題》,1944年3月5日。
[23] 毛澤東《學習和時局》,1944年4月12日新華網(wǎng)。
[24] 同上。
[25] 毛澤東《關于路線學習、工作作風和時局問題》,1944年3月5日。
[26]《毛澤東年譜》(1893-1949上),第41、42、141、422、424頁。
[27] 同上。
[28] 同上。
[29]《毛澤東年譜》(1893-1949上)第41、42、141、422、424頁。
[30]《毛澤東年譜》(1893-1949上),第559、595、561頁。
[31]《同上》。
[32]《同上》。
[33]《毛澤東年譜》第三卷,第268頁。
[34]《毛澤東年譜》第五卷,第256頁。
[35] 曲青山《人民就是“上帝”》,《光明日報》3013年7月3日11版。
[36]《毛澤東年譜》第四卷,第635、654頁。
[37]《毛澤東年譜》第四卷,第635、654頁。
[38]《毛澤東年譜》第四卷,第367頁。
[39]《毛澤東年譜》第四卷,第239、403頁。
[40]《毛澤東年譜》第四卷,第304頁。
[41]《毛澤東年譜》第五卷,第383頁。
[42]《毛澤東年譜》第四卷,第132頁,第五卷第296頁。
[43]《毛澤東年譜》第五卷,第221頁。
[44]《毛澤東年譜》(1893-1949上),第348頁。
[45]《毛澤東年譜》第五卷,第78、158頁。
[46]《毛澤東年譜》第四卷,第277,364頁。
[47]《毛澤東年譜》第五卷,第230頁。
(作者曾任西安市長安區(qū)委黨校調(diào)研員,《延安時期的民心歸向與啟示》曾分別獲陜西省延安精神研究會、陜西省社會科學聯(lián)合會優(yōu)秀論文獎;來源:昆侖策網(wǎng)【原創(chuàng)】修訂稿,作者授權首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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