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公社革命是19世紀最偉大的社會革命,是世界上第一次無產階級建立政權的偉大創舉。然而,轟轟烈烈的巴黎公社革命僅僅72天就被統治階級血腥鎮壓了。何以失敗這樣快呢?毛澤東指出,公社失敗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沒有一個統一的集中的有紀律的黨作指揮……以致內部意見分歧,勢力分散,而予敵人以可乘之機。從國民自衛軍中央委員會到公社委員會及其救國委員會,政治性、組織性、紀律性的缺憾,是巴黎公社革命功成身敗的沉痛教訓。
國民自衛軍中央委員會爭權、越權,在政治領導、軍事指導上制造混亂。1871年3月28日,巴黎公社正式成立后,國民自衛軍中央委員會完成其臨時革命政權的歷史使命,將政權移交給巴黎公社最高權力機關公社委員會。但僅過了一天,國民自衛軍中央委員會卻要求公社委員會承認“公社是巴黎的政治和民政的權力機關,國民自衛軍中央委員會是軍事權力機關,并享有充分的自主權”。3月31日,國民自衛軍中央委員會擅自任命克呂澤烈為軍事代表。4月1日,國民自衛軍中央委員會向公社委員會要求任命參謀長、負責軍需工作的權力。4月2日,國民自衛軍中央委員會更無視公社委員會決定擅自出兵凡爾賽,由于缺乏統一指揮而遭受慘重失敗。4月16日,瓦爾蘭等多名委員被補選為巴黎公社委員開展工作,國民自衛軍中央委員會更加失去了存在的必要。但莫羅、巴魯等人公然召開國民自衛軍代表大會,加強國民自衛軍中央委員會的政治作用,成立了11個委員會,儼然要成為與公社委員會分庭抗禮的軍事政權。5月初,巴黎的軍事形勢日益嚴峻,國民自衛軍中央委員會不僅違背公社制度和軍事秩序擅自調派軍隊,而且加緊策劃顛覆公社政權。5月8日,國民自衛軍中央委員會啟用特別制服和特制簽章。5月9日,公開要求實行軍事專政。5月23日危亡之際,國民自衛軍中央委員會公告“解散國民議會和公社”,動搖巴黎公社和人民的信心決心。
在帶領武裝起義和創建巴黎公社的過程中,國民自衛軍中央委員會立下了大功。但巴黎公社成立后,國民自衛軍中央委員會背棄政治諾言,無視紀律規矩,與公社委員會爭奪政治領導權、軍事指揮權,嚴重影響了公社的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嚴重破壞了公社的軍事行動和軍事斗爭,進而加速了公社的失敗。
公社委員會平權、分權,議而不決、決而不行的紀律亂象頻現。巴黎公社委員會成立后,3月29日會議決定劃分成10個委員會以便開展事務和討論法令草案。其中,每個委員會大致由5—8名委員組成。在組織結構上,巴黎公社委員會既沒有實行共產主義者同盟中央委員會的民主集中制,也沒有采納第一國際的總委員會—分部—支部體制,作為會議主席的貝雷將巴黎公社作為地方分權和自治的模范。
巴黎公社委員會缺乏民主基礎上的正確集中,難以產生權威的領導核心。在公社委員會層面,最初曾提議選舉產生由一名主席、兩名副主席組成的主席團,并建議任期一周。但僅有第一屆主席任期5天,4月5日起每次會議都臨時選舉主席,職責限于主持會議。在公社存在的72天中,先后有28名委員擔任會議主席,有時竟然一天兩名主席。公社委員會事實上處于群龍無首的狀態。在相當于政府部門的10個委員會層面,執行委員會的地位和作用本應更為突出,“負責執行公社的一切法令和其他委員會的一切決議”,但是執行委員會的委員并不比其他公社委員具有更多威望和更高能力,各委員會之間相互平權、各自為政,甚至無視執行委員會的決定。4月20日,公社不得不改組執行委員會,辦法是由9個委員會各選出1名代表,組成新的執行委員會。各委員會之間的溝通聯系加強了,但是平權分權的問題并未有效化解,公社仍然難以擺脫“九龍治水”的困局。
經濟與政治的分離乃至割裂,是平權分權問題的最集中體現和最嚴重后果。在巴黎公社里,蒲魯東主義者在財政委員會、勞動與交換委員會中占多數,布朗基主義者在軍事委員會、司法委員會、治安委員會中占多數。正如恩格斯所說,公社在經濟方面的各種法令首先要由蒲魯東派負責,在政治方面的行動和失策則要由布朗基派負責。當不同的法案提交公社委員會決定時,議而不決、決而不行、行中遇阻、相互捍格的情況屢屢出現。在蒲魯東派看來,他們從小資產階級立場出發,崇尚改良主義和無政府主義,反對政治斗爭和革命專政,對公社的關于處置敵產和逃亡分子的法令、取締反動報刊的法令、關押人質的法令等橫加阻撓,致使法令流產或付之空文,“連在巴黎抓到的假扮國民自衛軍的憲兵密探和身上搜出燃燒彈的警察都得到了饒恕”,嚴重動搖了革命政權的穩固和政治權威。在布朗基派看來,他們只是出于階級本能才是社會主義者,既沒有社會主義的理論,也沒有改造社會的確定的實際的建議,更不能上升到政治的高度正確處理經濟事務,在對待法蘭西銀行問題上一誤再誤。據統計,在法蘭西銀行里存有三十億法郎資產,公社僅從中支取了一千六百萬法郎,梯也爾反動政府卻從法蘭西銀行得到兩億五千七百萬法郎的資助。5月12日,治安委員會以搜查秘密軍火庫為由包圍法蘭西銀行,由于貝雷的阻撓再次無功而返。恩格斯指出:“公社在經濟方面忽略了很多據我們現在看來是當時必須做的事情。最令人難解的,自然是公社把法蘭西銀行視為神圣,而在其大門外畢恭畢敬地佇立不前。這也是一個嚴重的政治錯誤。”
圍繞救國委員會權責爭執不休,宗派主義激化內部分裂。為了破解組織渙散、政令難行的問題,4月28日公社會議上,公社委員米奧提議組織救國委員會,救國委員會只對公社負責,對其他一切委員會享有最廣泛的權力。關于是否設立救國委員會,布朗基派和蒲魯東派之間的分歧愈加嚴重。布朗基派聯合新雅各賓派等形成多數派,贊同公社的集中統一以應對更加嚴峻的軍事形勢。蒲魯東派認為這是對公社民主原則的破壞,成為持反對立場的少數派。
5月1日,公社組織選舉救國委員會,蒲魯東派拒絕參加投票。最終37名公社委員投票選舉產生5名救國委員會成員,其中3名布朗基派、2名新雅各賓派,都屬于多數派。5月3日,救國委員會越過軍事委員會和軍事代表直接發布軍事指令致使陣地失守。圍繞救國委員會的權限和行動,多數派和少數派展開了連續3天更加激烈的爭論,少數派要求取消救國委員會。5月9日,巴黎西北的伊西炮臺被攻陷,公社重新選舉救國委員會。這本來是彌合分裂的寶貴時機,多數派委員卻在休會間隙單獨協商,因而在選舉中獲勝,第二屆救國委員會仍由3名布朗基派、2名新雅各賓派組成。5月12日,第二屆救國委員會需要補選一名委員時,多數派無視少數派候選人瓦爾蘭的威望和能力,再次投票選出一名多數派成員。此后,多數派還在治安委員會、軍事委員會等組織機構中進一步排擠少數派。建立救國委員會的本意是加強集中統一,卻被多數派變成了排除異己、專權擅權的工具,致使公社內部的分歧、分裂更加尖銳了。
多數派的宗派主義做法激起了少數派的強烈反對。5月15日,少數派22名委員公開發布聲明稱,由于公社“把權力移交給一個名為救國委員會的專制機構,從而放棄了自己的權力”,因此他們不再出席公社會議。少數派聲明將內部的分裂公之于眾,打擊了巴黎公社的威信,引發了革命隊伍的混亂,造成了難以挽回的政治危機。5月20日,國際工人協會巴黎支部號召竭盡全力維護公社統一,巴黎市民也召開選區會議號召本區委員回到公社去。在革命團體和人民群眾的呼吁下,5月21日,少數派回到公社出席會議,多數派選舉少數派擔當會議主席,兩派消除隔閡,再次攜手共同御敵。然而,此時留給他們的時間已經不多了。在隨后的“五月流血周”里,公社委員們浴血奮戰、奮起反抗,但最終還是在5月28日遭到法國資產階級反動政府勾結普魯士軍隊的聯合反撲,公社宣告失敗,為國際共產主義運動留下了慘痛教訓。
(作者:武曉超;來源:昆侖策網,原載《學習時報》2024年7月5日第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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