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日本戰敗,侵占中國陸地的陰謀破產,便又打起了海洋的主意,多次以糧食短缺為借口,組織漁船侵入我國東海和黃海捕魚。并單方面劃定所謂的“麥克阿瑟線”,擴展日本漁區,侵犯我國海洋權益。
國民政府沒有海軍,又忙著搞內戰,沒精力和能力考慮海洋問題,也就聽之任之。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后,日本漁船仍和以前一樣,隨意侵入我國漁場。從1950年到1954年,舟山、魚山、長江口等漁場均不同程度地遭到日本漁船入侵和破壞。
更有甚者,日本當局在春漁汛期,組織少則幾十條,多則數百條漁輪,闖入我中心漁場,破壞漁民網具,擠壓中國漁民捕魚區域,甚至用武器射擊我國漁船和護漁海軍艦艇,并為美國和臺灣收集我國沿海氣象、水文及軍事情報。
侵入中國漁區的日本漁船是拖網船,1908年從英國購入,金屬船體,蒸汽動力,現代化程度較高。此船采用新式捕撈法,高效、殘酷,能將近海冬季潛伏海底的魚群一網打盡。
起初,日本拖網船在日本近海捕魚,收獲頗豐。但殺雞取卵式的捕撈,引起日本傳統漁業者的強烈不滿。
日本政府為息事寧人,便限制拖網船在近海作業,鼓勵他們去遠海,包括中國近海作業。對進行遠洋作業的,日本政府甚至給予財政補貼。
在政府的鼓勵下,到1937年,日本拖網船發展到1000余艘,我國關東州、青島、上海、臺灣和香港,成為其主要作業基地。
關東州位于遼東半島南部,包括旅順港和大連港,甲午戰爭后不久被強制租給俄國,日俄戰爭后被日本所得,在“九·一八事變”前是日本在中國北方唯一的侵漁據點。
“九·一八事變”后,日本吞噬整個東北,日本漁船得以在黃海、渤海任意捕撈,再無忌憚。
至于青島、上海等地漁區和港口,日本漁船仍隨意進出,北洋政府中樞無力,管不了,也不敢管,讓日本漁船在中國漁區如入無人之境,進行肆無忌憚的捕撈。
如1926年18日的《申報》報道說,日本漁船“續捕三晝夜,獲漁約二十萬斤”。
日本人在中國漁區捕魚后,再賣給中國人,可謂一本萬利。
在日本海軍的護衛下,日本漁船不僅掠奪中國漁業資源,還經常欺負中國漁船,比如破壞漁具,撞擊漁船。遇到前來驅趕的中國軍艦,日本漁船也敢于挑釁、示威,甚至開槍射擊我艦艇。
我國50年代的軍艦“南昌”艦
對于日本人的狂妄,我國社會各界均表示強烈抗議和反對。1931年,實業部長孔祥熙建議向日本漁船征稅,并禁止排水量100噸以下的小船進出中國港口。
此舉名為查禁走私,實為禁止日本漁船進出。但該建議遭到日本的外交抗議,同時也被財政部長宋子文強烈反對。此后一直到新中國成立,日本漁船仍公然侵入我國漁區進行非法捕撈。
直至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這種現象才有所改觀。
雖然當時我國海軍力量仍很薄弱,但中共領導下的人民政府必然不會像北洋軍閥政府或國民政府那樣軟弱可欺,必然要給日本侵略者以沉重打擊。
據統計,從1950年12月到1954年4月,華東海軍共拘捕在我國近海非法侵漁和從事不法活動的日本漁輪32艘,抓獲船員384人。
在報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后,日本船員全部交由我地方政府審查后遣返;被扣押的船只,經華東軍政委員會、中央軍委批準,除1艘損毀和被放回的9艘外,其余21均被華東海軍沒收,改裝為軍用船只。
中國政府的強硬做法引起日本強烈抗議,卻又無可奈何。
后經雙方協商,1954年4月15日,中國漁業協會和日本漁業協會達成共識,簽訂了關于東海、黃海漁業關系協定,基本上將日本漁輪限制在禁止捕漁線外,由此對日本侵漁斗爭漸漸趨于緩和。
我國50年代最好的軍艦“鞍山”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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