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宣告成立,毛澤東作為這個新生國家的領導人,站在天安門城樓上,向著當時的解放區民眾,也向著他狼狽逃竄的敵人蔣介石,宣告了這一消息。
而在之后的兩年時間中。人民解放軍跨過長江,攻城略地,將整個大陸收于囊中。蔣介石則是率領著殘部敗退臺灣。至此,浩浩蕩蕩的解放戰爭,就暫時告一段落了。
而在新政權建立之后,以毛澤東為首的中共中央也并非將全部心力都放在了對付蔣介石身上——要知道,彼時的中國剛剛從漫長而屈辱的近代史中脫離出來,擺脫了四方割據的軍閥,擺脫了經年不休的戰亂。而除了客觀上的落后局面以外,來自于這片大地上的人民的審視,也是新政權怎么建立統治合法性的難點所在——怎樣才能確保老百姓不把共產黨當成下一個國民黨?怎樣才能讓老百姓知道共產黨與過去的軍閥并不一樣?怎樣才能讓老百姓相信,共產黨是真的想治理好這片土地,而非是把它當作攫取利益的工具?諸多問題困擾著黨中央,一切都呈現出一副百廢待興的狀態來。
事要分輕重緩急,毛澤東面對著大把的問題,并沒有慌亂,他決意先從當時最困難的問題改起來。也就是土地問題著手改起。
舊中國的土地分配制度是佃農制,這是一種在意識形態上極其封建與落后的經濟制度,大片大片的土地掌握在一小撮豪強地主的手里,他們往往占據著農村人口的10%不到,而90%以上的貧民中農為了謀生,則不得不向地主承租土地,承擔巨額債務的同時還要進行繁重的體力勞動,而其生活水平也很低,常年生活在溫飽線下。
中共在土地革命(1927-1937)時期,為建立自己的根據地,曾在蘇區提出“打土豪,分田地”這一口號,沒收大地主以及宗族勢力的土地,分給佃農以及大量無地的農民。由于地主少而貧民多,這一政策頗有成效的消除了蘇區當地的貧富差異,同樣也為共產黨籠絡了大量民心,與國民黨需要帶著火槍強征壯丁不同,不少農家子弟自愿參加紅軍,而在后來的反圍剿過程中,根據地的人民也為中共的延續,發揮了巨大的作用。
按照今日之中國行政區劃來看,在1949年10月新中國成立之時,還未得到解放的省份(市)有廣東省、廣西自治區、四川省、重慶市、貴州省、云南省、海南省、西藏自治區等八個省市區。這些地方尚未收復,而有些收復了的地方,卻又因為解放戰爭戰線推進過快,導致無法及時建立根據地,自然也就來不及進行土地革命。因此,新中國成立時,全國還有2/3的地區存在著封建土地制度。
在人民解放軍浩浩蕩蕩地解放全中國之時,中共對于新解放區和敵占區的土地改革方案,也粉墨登場。1950年6月30日,毛澤東主席簽署命令,正式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作為實行土地改革的法律依據。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大陸統一,時至1952年底,新解放區的土地改革基本宣告完成。約7億畝的土地分給了約3億無地和少地的農民,免除了農民高達3000萬噸以上糧食的地租,獲得經濟利益的農民約占農業人口的60%到70%。
1949年,中國全年糧食產量1.13億噸,僅及1936年(1.5億噸,建國前最高產量)的75%, 而在進行了土地改革之后,全國糧食生產快速恢復。 52年的各主要工農業指標都超過了建國前最高水平,糧食總產量達到1.64億噸,是36年的109%,人均糧食產量達到285kg。三年間,糧食總產量年均增長13.14%,人均糧食產量年均增長10.94%。
土地改革為中共的統治建立了合法性,也讓這片土地上的老百姓第一次感受到了一個世俗化政權下的統治。中國終于向著現代世界,邁出了艱難的第一步。但是,按照毛澤東的思想,將封建所有制下的土地分給老百姓,始終只是一種短期的解決辦法,無非是將地主制經濟扭轉為了小農經濟。本質上仍然是一種資本主義手段,只是同封建主義相比,資本主義也已足夠進步。中國的廣大農民沉浸在“耕者有其田”的歡樂中,絲毫沒有意識到,在私有制經濟下,剝削階級總會你方唱罷我登臺,土地兼并、階級分化的事件還會繼續發生。要想真真正正的再不受剝削,擺脫“靠天吃飯”的歷史,就只有集體化、機械化的路子可走。
(本文所有數據來源于政府官網,數據真實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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