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三反’運動對于共產黨來說,是一次深刻有力的整黨運動,
在‘三反’運動中暴露了不少黨員的嚴重錯誤,其中有些人則
在運動中證明是混入黨內的壞分子。”
話說1952年2月5日,毛澤東在中央軍委給華東軍區黨委的復電稿中加寫了一句話:
“我全軍對于貪污腐化犯法亂紀情節嚴重的分子,必須一律予以懲辦,不得姑寬。”
這天中午,毛澤東突然對衛士李家驥說:
“我的腰不舒服,今天晚上不下雪明天肯定下雪。”
李家驥聽毛澤東說得這樣肯定,心中免不了半信半疑。第二天早晨,天上果然下起雪來。毛澤東一邊觀賞著院子里的雪景,一邊和李家驥開玩笑說:
“小李,如果我們打賭,是不是你輸了?!”
李家驥只好點頭稱是。毛澤東又問他:
“你知道雪花有幾瓣嗎?”
“我沒有數過。”
李家驥如實地回答。毛澤東笑著說:
“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你數數嘛!”
2月8日,李敏因為放寒假過春節,她對爸爸說:
“我想到上海看望媽媽。”
毛澤東說:
“好嘛,你去吧!”
“我怎么走呀?我還沒有一個人走過這么遠。”
“買票,坐火車走嘛!”
“那,我就一個人去呀?”
“那么多人乘火車,怎么會是你一個人呢?”
“我有點怕。能找個人送我去嗎?”
“你是大孩子了。莫要人送,自己走。”
李敏知道爸爸決定了的事,是不會輕易改變的。該動身了,毛澤東又一再提醒她別忘了帶上藥,還特意讓李敏把外國朋友送給他的香煙帶給媽媽。
以后每年放寒假,李敏都要去上海看媽媽。臨行之前,毛澤東不光讓別人幫助李敏準備收拾打點行裝,還親自出馬,為女兒前前后后的忙活,一會兒讓人去買北京的特產茯苓餅和蜜餞,一會兒又讓人去“六必居”買醬菜。就這樣左一包右一包,直到李敏拿不動為止。毛澤東知道女兒從不愛吃零食,這都是為賀子珍買的。
毛澤東還讓李敏帶足往返路費、住宿費、伙食費和零花錢。因為賀子珍在上海的房間太小,加上李敏就太擠了。毛澤東每次都讓女兒吃住在一個賓館里,其它時間就和媽媽在一起。
且說2月9日下午1時,工作人員為了讓毛澤東在緊張的工作之余稍微松弛一下,特意為他放映了電影《梁山伯與祝英臺》。這是他自元旦晚會以來的第一次娛樂活動。
2月9日,毛澤東為中央起草了《關于中小貪污分子分別處分問題的補充指示》:
各中央局、分局并轉省、市、區黨委、地委;各大軍區黨委、志愿軍黨委,并轉各級軍區黨委和軍師黨委:
鑒于貪污1千萬元以下的中小貪污分子占全體貪污人數的95%至97%,帶著很大的群眾性,中央已規定除對其中情節嚴重者應予以刑事處分外,其情節不嚴重者一般應免予刑事處分,而由其工作機關按其情況,予以不同程度的行政處分,以示嚴肅。其有在革命工作中一貫表現好,偶犯貪污錯誤,數量甚小者,還可以免予行政處分。此外尚有一些跡近貪污、按其實際不能叫作貪污者,不應以貪污論。如此規定,大約有85%以上的中小貪污分子可免刑事處分(即不送法院,不判徒刑),而只給以行政處分,便于爭取團結和教育改造這一批人,以利開展“三反”斗爭和建設工作。關于行政處分的項目,除中央已規定撤職、降級、調職、記過等4項外,茲再增加警告一項,共為5項。估計有很多小貪污分子,例如50萬元以下而情節不嚴重者(此類人占全體貪污人數的70%上下),只須給以警告就可以了。關于貪污1千萬元以下而免予刑事處分者,如是黨員團員,他們的黨籍團籍問題,如何處理,中央尚無成熟的意見,請你們根據“三反”斗爭中處理貪污分子的情況提出意見,電告中央考慮。關于一切應給刑事處分的人均須立即開除黨籍團籍,中央已有通知,請你們一律遵行。關于1千萬元以上的貪污犯(即所謂大中小老虎),也應按其情節分為死刑、死刑緩期、無期徒刑、各種有期徒刑以及免予刑事處分而給以行政處分等類,中央人民政府最高法院已于2月1日審判7名大貪污犯的事件中,給了方向的表示。
中共中央 2月9日
接著,毛澤東又在草稿上給劉少奇等人寫了一個說明,他寫道:
劉、朱、周、陳、彭真、林彪、聶榮臻各同志:
此件主要目的,是行政處分中增加警告一項,使大多數小貪污分子減輕對抗情緒,利于團結改造。是否適當,請審示。
毛澤東 2月9日。
是日晚,毛澤東針對打出了一些假“老虎”的現象,在給高崗并告各同志的電報中寫道:
“第10軍的幾個師已出現用逼供信的方法打虎,結果打出的不是真虎而是假虎,冤枉了好人(已糾正)。各地如出現此種情況請予迅速糾正。”
2月10日,在古城保定2萬多名群眾參加的公審大會上,河北省人民法院院長、臨時法庭審判長宋志毅宣讀判決書說:
“大貪污犯劉青山、張子善盜竊國家資材,克扣民工災民,勾結奸商非法經營謀利,瓦解國家企業機關及貪污受賄……奉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令準,判處大貪污犯劉青山、張子善死刑,立即執行。”
在空闊的保定東關大校場刑場上,行刑人員奉命向劉青山、張子善宣布說:
“根據黨中央和毛主席的指示,一、對你們行刑子彈不打腦袋,打后心;二、行刑之后,你們的家屬可以殮尸安葬,棺木由公費購置;三、你們的親屬不按反革命家屬對待;四、你們的子女由國家撫養成人。”
劉青山、張子善聽了,無不放聲大哭。這哭聲,不知是悔恨還是感激;那淚水,浸泡著兩個已經腐爛的靈魂。就在此時,兩聲槍響同時爆出,兩名曾是共產黨高級干部的罪犯,結束了他們才30多歲的年輕的生命。
2月12日,毛澤東在轉發第66軍黨委關于打虎經驗報告的批語中寫道:
“將全部應有的而不是無中生有的老虎通通捉干凈,否則運動結束,勢必留下大批暗藏的老虎遺禍將來。”
2月14日下午,天剛下過大雪,位于建國門內路北一個新建院子里的海軍司令部接到空軍打來的電話說,毛澤東到了空軍司令部,馬上就到海軍司令部來。蕭勁光司令員放下電話,令警衛員到門口看看情況。警衛員剛下到樓梯口,毛澤東就到了。蕭勁光和副司令員王宏坤、副政委劉道生、參謀長羅舜初趕到樓梯口,見羅瑞卿、劉亞樓隨侍在毛澤東左右,立即恭恭敬敬地敬禮問好,爾后把他們迎入司令部辦公室外間的會客室。毛澤東興奮地說:
“瑞雪兆豐年,看樣子今年是個好年景。”
接著,他問了正在開展的“三反”運動情況,又說:
“今天,我來和你們商量一件事,現在抗美援朝需要飛機,我們打算集中外匯解決一下空軍的問題。原來計劃了2億盧布,準備再給海軍購買幾艘驅逐艦,幾十條魚雷快艇,但這樣外匯就不夠了。是不是可以先給空軍買飛機?你們要買的艦艇再往后推一推,怎么樣?國內的錢有,不成問題,就是外匯不夠。”
蕭勁光和劉道生當即表示說:
“堅決擁護毛主席和中央的決定。空軍、海軍都是黨的軍隊,就這么辦,把有限的外匯先給空軍買飛機吧!”
王宏坤和羅舜初也都表示同意。
“好”毛澤東高興地說:“就這樣說定了。國內的錢,有。你們是不是買點材料,自己造,打下個基礎。上海的江南造船廠過去不是造過一千多噸的船嘛。”
蕭勁光他們說,江南廠,還有其它一些造船廠,都可以造,先造幾十噸的小艇。去年青島造船廠就已造出了幾條小艇,今年打算讓江南廠再試制幾條大一點的。毛澤東聽說國內船廠可以造小艇,就連聲說:
“很好,很好。造小艇,來得快,花錢也不多,還能起作用,可以積累經驗,把我們自己的造船工業逐步搞起來。”
2月17日,毛澤東在轉發中南局“打虎”新計劃報告的批語中,告訴各中央局、各大軍區說:
“在運動緊張期內必須指定一部分得力干部負責日常工作,維持正常財經工作的進行,生產、運輸、金融、貿易均不能停頓。在當地‘三反’運動正式發動1個月至多1個半月后,就應逐步增加領導日常工作的干部,這點很重要,請各同志注意。”
2月20日,毛澤東在轉發華東軍區黨委關于“打虎”情況和部署的報告上批示道:
“目前第一要注意打盡老虎,不要松勁;第二要注意調查研究,算大賬,算細賬,清查老虎真假,嚴禁逼供信。注意這兩條,就可獲得全勝。”
2月23日,毛澤東為中共中央轉發中南局《關于“五反”斗爭策略和部署的報告》寫了一個批語,他寫道:
中南局、各中央局,并轉分局、省市區黨委:
一、同意2月19日中南局關于“五反”斗爭策略和部署的報告。
二、將這個報告發各中央局參考。
三、請各省委就省城的“五反”加以精密研究,作出結論,以便正確地指導省城及全省城市的“五反”斗爭,務使“五反”在全國范圍內不出大的偏差。
四、因為“三反”、“五反”同時進行并要同時保證不犯錯誤,必須將縣區鄉三級的“三反”及縣城和縣范圍內的市鎮的“五反”,除少數典型試驗外,一律堅決推遲到春耕完成以后去做。
五、省城以外的中等城市,例如四平街、石家莊,蘇州、衡州、漢中、遵義等處如何進行“五反”,日前尚無經驗,請各省委區黨委令各地委精心研究,請示批準,有計劃地去做,只許做好,不許做壞。各中央局和省委還應派員幫助一二個地委研究一二個中等城市的“五反”部署,并以經驗電告中央為盼。
中央 2月23日
2月23日晚,毛澤東就上海市委的報告復了一封指示電。
原來在2月中旬,毛澤東鑒于上海“三反”、“五反”運動比較落后,就把陳毅從南京調回上海,領導上海的“三反”、“五反”運動。2月20日,陳毅在上海召開2000多人的干部大會,傳達了毛澤東的指示,批評了上海運動開展不力的現狀,當場宣布對一些領導干部給予撤職和停職反省的決定,逮捕法辦了少數人。2月21日,陳毅以上海市委的名義將工作情況報告給毛澤東。
毛澤東在給陳毅等的復電中寫道:
陳毅、譚震林二同志,上海市委各同志:
市委2月21日報告收到。你們2月20日的會議開得很好,我相信你們的打虎作戰會開展起來。希望你們從2月25日至3月10日,分為3期,每期5天,共15天,抓緊檢查督促,改進方法,基本上完成上海市各系統內部的“三反”打虎任務。從3月11日起陣容整齊地開展上海市工商界的“五反”斗爭。
毛澤東 2月23日下午9時
2月26日,毛澤東在轉發中直機關黨委關于“打虎”工作報告的批語中寫道:
此件很好,發各同志參考。強調要材料,要證據,普遍推行算大賬、算細賬,追贓款、追贓物的方法,嚴禁逼供信的方法,是目前打虎作戰是否能取得完全勝利的關鍵所在。
毛澤東 2月26日
這一天,毛澤東看到新華社福建分社給總社的一份電報上說:“美蔣特務最近計劃謀害陳嘉庚以嫁禍于我,破壞‘五反’運動。”
原來,陳嘉庚在1950年把他的全部財產捐獻了出來,準備用于擴建集美學校和廈門大學新校舍。幾個月后,他回到祖國在家鄉福建集美定居,決心把他創辦的集美學校和廈門大學發展起來,為新中國培養更多的人才。
毛澤東在電報上批示道:
周總理:
請指示福建當局加強對陳嘉庚的保衛工作,或勸陳來京。如何,請酌處。
毛澤東 2月26日
2月27日,毛澤東在為中共中央起草的《關于分步驟開展城市“五反”斗爭的指示》中寫道:
“各中央局、分局、省委、區黨委對所轄境內的大城市和中等城市應分為3個步驟開展‘五反’斗爭。例如河北境內,第一步,在北京、天津兩個大城市開展‘五反’,這是由中央直接領導的,3月10號以前可以基本上解決問題。第二步,在唐山、石家莊、秦皇島、保定4個大城市和中等城市開展‘五反’,這是由華北局和河北省委領導的。他們計劃在第三步開展通縣、泊頭、辛集、楊柳青、滄縣、邢臺、邯鄲、漢沽、臨清、勝芳等10個城鎮中的‘五反’,這是次于上列4市的10鎮,也是中等城市,待4市取得經驗以后再行開展10鎮的‘五反’,由省委和地委領導。對一般縣城則堅決停止,以后再說。”
2月29日,毛澤東根據中央的調整部署和派去上海指導運動的薄一波給中央的匯報,復電同意上海關于“五反”運動推遲到3月20日以后進行的請求。他還在復電中寫道:
“這樣既有利于現在的‘三反’,也有利于3月20日以后的‘五反’,也有利于全國的經濟形勢。”
關于對貪污分子的處理問題,毛澤東在給陳毅的復電中又寫道:
陳毅同志:
2月25日的電報收到。
一、因為你們打虎進展較速,你們的打虎突擊可以在3月10日基本結束,轉入打虎的正常軌道上去。但正式宣布須按具體情況,有些(可能是多數)轉入正常,有些仍須突擊。
二、中央正在考慮不單是50萬元以下而且是100萬元以下的所謂貪污分子,一般不算作貪污而算作占小便宜或公私不分,以便解脫更多的人,利于教育;但少數情節惡劣者仍應算貪污。此點中央當另有通知。
三、軍隊不要舉行公審。
四、連隊“三反”尚無經驗,可先在若干單位試行,連隊的嚴重問題是軍閥主義,也有貪污,應來一次改革,但做法應與機關有別,以教育為主,同時搬掉若干壞的。
五、最近西南軍區黨委有一個方針和部署的計劃,今日已發你處,請加參考然后確定你們的部署。
六、其余均同意。
毛澤東 2月29日
1952年3月1日,毛澤東關于在“五反”中不提反暴利口號的批語中寫道:
各同志:
西南局2月29日的電報是正確的,發給你們參考。當天津、濟南、南京、上海等處提出反暴利的口號時,大資本家即迅速接受,因為這個口號可以被他們利用去威脅中小資本家,說他們的利潤也有暴利。就目前時期來說,真正違反國家和人民利益的暴利,已包括在“五反”的各項對象,故只應提“五反”,不應再提反暴利。隱匿侵吞敵產、逃走外匯兩事,國家已有法令,又可包括在‘盜竊國家財產’一項內。倒賣金銀、偷賣鴉片白面兩事,國家亦有法令,可依法辦理,不必于“五反”外另立項目,變為“六反”“七反”。
毛澤東 3月1日
3月4日,毛澤東為中央轉發羅瑞卿的報告寫了一個批語,他寫道:
各中央局,并轉分局、省市區黨委、地委:
一、茲將羅瑞卿同志關于長沙市公安局違法亂紀行為的報告發給你們及所屬公安司法機關。請你們務必注意在此次“三反”中全面檢查和徹底解決所屬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的違法亂紀行為,不惜將違法亂紀和貪污蛻化分子撤消職務,嚴重者判處徒刑。其最嚴重而有民憤者,應予槍決。
二、王丕敏(長沙市公安局長,有重大受賄行為——筆者注)應予槍決,公開宣布罪狀,并賠償受害者的損失。
三、長沙市委市政府和湖南公安廳對于長沙市公安局如此嚴重的違法亂紀行為負有責任,應由湖南省委省政府對情況加以周密審查,分清責任輕重,給以適當處分,并將結果報告中南局和中央,同時通知全省黨政機關,引為鑒戒。
四、與此同樣,各地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如發現有與長沙公安局同樣嚴重的違法亂紀行為,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公安司法機關亦應受到適當的處分,以為放縱不法行為及以官僚主義態度對待工作者的鑒戒。
中央 3月4日
3月4日這一天,毛澤東是從頭天晚上一直工作到這天下午6點10分才休息,大約有20個小時。他在晚上11點50分起床后,又開始繼續工作。葉子龍為了減少毛澤東的工作量,特意囑咐值班秘書說:
“軍隊,軍以下直屬機關及師;地方,分局直屬機關及地委、專署和縣,關于‘三反’的報告,均不送給主席看。”
3月5日,毛澤東在薄一波3月3日關于上海市“五反”準備工作的報告上寫了一個批語(略),并在報告中多處作了批注。
薄一波在給毛澤東和中共中央的報告中說,上海有私營工商業16.3萬戶,根據已經掌握的材料,進行了分類排隊,確定了應予保護和著重打擊的名單。報告還說,運動展開后,必須加強領導,規定紀律,嚴密控制。毛澤東在此處批注道:
“嚴密控制,非常需要。有些城市控制不嚴,出了亂子。”
接著,毛澤東為中央起草了《關于在“五反”運動中對工商戶分類處理的標準和辦法》(參看《毛澤東選集》第五卷),全文如下:
各中央局并轉分局、省市區黨委;加直發山東、青島、南京、華南、云南、新疆:
一、中央批準北京市委建議《在“五反”運動中關于工商戶分類處理的標準和辦法》,認為這是正確的。其中除第7第8兩條由黨內掌握不得發表外,其余各條將由政務院通過發表。各地黨委所訂處理標準和辦法與此有出入者,照此修改之。各地如因特殊情況須作若干改變者應報中央批準。這個文件所采取的基本原則是過去從寬,將來從嚴(例如補稅一般只補1951年的);多數從寬,少數從嚴;坦白從寬,抗拒從嚴;工業從寬,商業從嚴;普通商業從寬,投機商業從嚴,望各級黨委在“五反”中掌握這幾條原則。
二、在“五反”目標下劃分私人工商戶的類型,應分為守法的,基本守法的,半守法半違法的,嚴重違法的和完全違法的5類。就大城市說,前3類約占95%左右,后2類約占5%左右。各個大城市略有出入,大體相差不遠。中等城市則和這個比例數字相差較大。
三、這5類包括資產階級和非資產階級的獨立手工業戶及家庭商業戶,不包括攤販,北京有攤販4萬戶,將來要給以處理,但在此次“五反”中還來不及處理,各大城市也可以暫時不去處理攤販,但對獨立手工業戶和家庭商業戶最好給以處理,北京、天津兩市正在處理。各中等城市在“五反”中最好給獨立工商戶及攤販均給以處理。不雇工人店員(但有些人家帶了學徒)的獨立工商戶在我國各大中城市數目很大,北京約占5萬工商戶中的38%,計1萬9千戶左右。他們中許多是守法的,也有許多是基本守法部分違法的(即有小額偷漏稅,即所謂有小問題的),也有少數是屬于半守法半違法即偷漏較大的,有的竟達一兩個億,有些家庭商店人手多,不雇店員,比雇上二三個店員的小資本家貿易額大得多,因此偷漏稅也多些。北京的資產階級有3萬1千戶,其中雇傭工人、店員3人以下的有1萬7千5百戶,占35%,我們既要在此次“五反”中處理這一大批小資本家,給他們做出結論,也應盡可能努力將和小資本家數目大略相等的獨立工商戶加以處理,給他們做出結論,這對于目前的“五反”和今后的經濟建設都是有利的。這兩種工商戶一般都無大問題,給他們做結論是不困難的,做了結論以后,我們就獲得了廣大群眾的擁護。但個別城市如認為先給其他工商戶做結論,而將獨立工商戶的結論放在后面去做,較為方便,也是可以的。
四、根據城市的實際情況,我們決定將過去所定的4類工商戶改為5類,即將守法戶一類改為守法戶和基本守法戶兩類,其他3類不變。在北京5萬工商戶(包括獨立工商戶,不包括攤販)中,守法戶約占10%左右,即約5千戶。基本守法戶約占60%左右,即約3萬戶。半守法半違法戶約占25%左右,即約1萬2千5百戶。嚴重違法戶約占4%左右,即約2千戶。完全違法戶約占1%左右,即約5百戶。將完全守法戶和有些小問題的基本守法戶分開,又將基本守法戶中偷漏稅1百萬元以下的和偷漏稅2百萬元以下的分別對待,即1百萬元以下者,指出錯誤,免予補稅,2百萬元以下者,指出錯誤,免其1百萬元的數目,補其1百萬元以上的數目,這樣做,可能發生很大的教育作用。
五、行賄性質嚴重,必須嚴肅處理。但行賄的人很多,在北京,除掉小額回扣不算行賄,被人勒索不算行賄以外,尚有1萬3千多戶,約占工商戶總數的26%,即超過四分之一。其中,行賄1億元以上者169戶,5千萬元至1億元者172戶,3千萬元至5千萬元者195戶,1千萬元至3千萬元者642戶,1百萬元至1千萬元者3161戶,1百萬元以下者8748戶。中央原定補退罰者限于4%左右,補退罰捉者限于0.5%左右,補退罰關者(包括殺幾個在內)亦限于0.5%左右,3項共計約5%(中等城市則小于這個比例,有的只占3%,有的還少些)。行賄者既如此之多,若只處罰少數人而對多數人不予處罰,則很不妥當,若均給處罰,則受罰者超過全工商戶四分之一,打擊面又太寬了。故于北京建議第6條中加上“情節輕微者除外”一句。北京擬于實行處理時將行賄1百萬元以下的8700多戶免予罰款,而于通知書上載明行賄錯誤,給以警告處分。此點亦請你們注意。
六、各大中城市,有些市委,對于各類工商戶的情況極不明了,如何分別對待這些工商戶的策略觀點又不明確,工會和政府工作隊(或檢查組)的組織和訓練甚為潦草,便倉卒發動“五反”,引起了一些混亂,望這些市委提起注意,迅速加以克服,此外,檢查違法工商戶,必須由市委市政府予以嚴密控制,各機關不得自由派人檢查,更不得隨便捉資本家到機關來審訊。又無論“三反”“五反”,均不得采用肉刑迫供方法,嚴防自殺現象發生,已發生者立即訂出防止辦法,務使“三反”“五反”均按正軌健全發展,爭取完滿勝利。
七、縣區鄉現在一律不進行“三反”“五反”,將來何時進行及如何進行,中央另有通知,個別已在縣城試做“五反”在區試做“三反”者務須嚴格控制,不得妨礙春耕和經濟活動。中等城市也不要同時進行“五反",而要分批進行,并須在嚴格控制下進行。這幾點前已通知,現再重復說一遍。
中央 3月5日
1952年春天的一個星期六,毛澤東過去的一個警衛員翟作軍來看望毛澤東。江青正在和毛遠新打牌,馬上放下手中的牌,熱情地歡迎翟作軍的到來,她還叫來12歲的李訥和15歲的李敏,和客人見面問好。
吃晚飯時,毛澤東為招待翟作軍加了幾個菜。李訥來了,站在毛澤東的后面,摟著他的脖子說:
“爸爸,你可真有本事,你怎么找了一個這么漂亮的老婆呀!”
說著,她還得意地瞟了母親一眼。毛澤東聞言,也高興得咯咯咯地笑了起來。一家人圍坐在一起,其樂融融。
翟作軍見江青和孩子們還是穿著十分普通的布衣服和布鞋,江青在飯前飯后又一直忙里忙外,殷勤招待客人,照顧孩子們,非常感動。
初春的北京,天氣還是很冷的。在中南海大院內南海北岸的向陽處,柳樹的梢頭已經略略現出鵝黃色,可是,3月的西北風刮在人們臉上,依然有一種刺疼感。
這一天,毛澤東起床后已經是上午11時了,這是一個特例。他通常是晚上工作,早上才睡下,下午兩三點鐘才起床。值班衛士通知王鶴濱說:
“王秘書,主席要到外面去散步,快!”
汪東興沒有通知到攝影師侯波,攝影的任務只好又落在了葉子龍身上,葉子龍已將照相機掛在了胸前。
汽車開出了中南海,向德勝門外開去。穿過德勝門不遠,毛澤東示意周西林停車。他下車后沿著街道東側人行道向北漫步,街道上行人熙熙攘攘,不算太擁擠。王鶴濱跟在毛澤東身后,沒有引起行人的注意。毛澤東看到右邊一個敞開的大門,門旁掛著“德勝門外區政府”的牌子,便走了進去。值班室的一位年輕人看到毛澤東一行人走了進來,急忙出來,站在毛澤東面前打招呼說:
“同志們都下班吃飯去了,就我一個人值班,你們等一下,我去叫他們。”
看來,他沒有認出毛澤東。毛澤東說:
“不用了,我們是隨便來走走的。”
毛澤東上車后,周西林繼續往北開,向前走了五六里,毛澤東看到大道左邊有一片用高粱稈子夾成防風墻隔住的菜畦,示意停下來。
北京北郊的大地尚未蘇醒過來,到處可見片片殘雪覆蓋在地上,北風帶著哨音迎面襲來,毛澤東不得不瞇起雙眼,向著兩塊菜地走去。汪東興、葉子龍、王鶴濱和衛士王振海跟在后面。菜地的主人見有人來,就走了過來。他認出了毛澤東,非常驚喜。
這是一位農民裝束的老人,大約有60歲左右,中等身材,身穿一身青布棉衣棉褲,黑色的棉鞋,褲腿還用黑色的帶子纏扎著,顯得很干練。毛澤東走上幾步,伸過手禮貌而熱情地握住了菜地主人的手,問道:
“貴姓?”
“不敢當,姓吳。”
“這是你家的菜地嗎?”
“是,是我家的地。剛才我的小兒子告訴我,菜地里來了客人,我就急忙趕來了。”
“生活得怎么樣?家中有幾口人?”
“解放后,生活好多了,家中有老伴和3個兒子。老大和老二都參加了革命,當了兵,我是光榮軍屬哩!”
“這是你對國家的貢獻喲!”毛澤東把話題一轉,問道:“村里搞‘三反’了嗎?”
“搞了,我還是村里的監委會主任哩。”
“區政府的干部中有人欺負群眾嗎?”
“沒有見到區政府干部欺侮百姓的事。但是,有的干部手腳不太干凈。‘三反’運動真是好政策。”
“聽講話,你不像農民?”
“啊,是這樣,我當過兵,上過軍官學校,時逢軍閥混戰,當過幾年見習排長,在二十年代初,就解甲歸田了。”
“啊,你可不是一般的農民,有知識,有見地,有經歷。你我都是國家的干部,要共同努力,把我們的國家搞好。”
“是,毛主席!”
吳姓老農顯然又露出了接受任務時的軍人風度。毛澤東在告別的時候,以夸獎的口吻笑著說:
“你種了不少菜地呀!可稱是吳家菜園了!”
“是,是,吳家菜園,吳家菜園!”
老農高興地笑了。
3月11日,毛澤東給程潛寫了一封回信。
此前,程潛將他3月6日在中南軍政委員會召開的研究荊江分洪工程計劃聯席會上的發言,寄給了毛澤東。毛澤東看了程潛的發言材料后,很受啟發,他在回信中說:
“在聯席會議上的發言,使我明白了江湖利病所在,極為有益。”
毛澤東還將程潛的意見轉交政務院總理周恩來,周恩來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了認真討論。3月31日,政務院正式發布了《關于荊江分洪工程的決定》。
毛澤東在荊江分洪工程開工之際,送給工程處一面大錦旗,他在錦旗上的題詞是:“為廣大人民的利益,爭取荊江分洪工程的勝利。”
后來,30萬軍民通過75天的奮戰,在1952年汛期到來之前,將荊江分洪工程這一大型的水利工程,以震驚中外的空前的高速度順利地建成了。這一工程在1954年戰勝百年一遇的特大洪水時,3次啟閘分洪,發揮了重要作用。
3月13日,中共中央發出《關于在高等學校中進行“三反”運動的指示》,全文如下:
各中央局、各分局并轉各大市委:
北京市委關于北京各大學“三反”斗爭的情況和經驗的報告,已于2月22日由主席批發各中央局宣傳文教部門參考。中央認為北京各大學中進行的“三反”運動一般是健全的,有巨大成績,其中有許多經驗值得在各地推廣。事實證明:高等學校中的“三反”運動是極其具體、深刻和有效的思想改造運動。我們應該要求在此次“三反”運動中基本上消滅學校中的貪污浪費現象,克服官僚主義,揭發和批判資產階級思想,從而確立工人階級思想的領導權,在各地高等學校中進行“三反”運動時,望注意以下幾點:
一、在學校中進行“三反”運動,應該深入發動群眾,特別要依靠學生群眾推動教師,批判和打擊現在學校中仍普遍和嚴重存在著的各種資產階級思想(如崇拜英美、狹隘民族主義、宗派主義、自私自利、對人民國家不負責任、保守觀點等),這種資產階級思想在極大多數學校現在仍然居于實際的支配地位,嚴重地阻礙教育的改革和國家建設人材的培養。為了有領導有準備地進行這個運動,黨委應當配備有力的領導機構及工作團,如果因為“三反”“五反”任務繁重,抽不出手,則寧可將高等學校的“三反”運動,推遲到機關“三反”運動基本結束之后去做。在“三反”運動中,當師生員工群眾,通過初步揭發貪污浪費的事實,已經發動起來,學校中已經形成了領導核心之后,應即轉入以大部力量并有準備地在教師中進行反對資產階級思想的斗爭,以小部力量在職員工人中進行反貪污斗爭。在教師中的反對資產階級思想斗爭,是嚴肅地自覺地批評和自我批評的、群眾性的思想改造運動。對各學校中嚴重存在著的各種具體的特別是典型的資產階級思想應該充分揭露,并予以徹底批判;每個教師必須在群眾面前進行檢討,實行“洗澡”和“過關”。這樣教師和學生群眾的覺悟都可以大大提高,也就可以為進一步的思想改造運動和教育事業的改革打下良好的基礎;同時在師生覺悟程度和積極性普遍提高的基礎上,繼續深入反貪污浪費斗爭,也就更加有勁和有效。
二、根據北京經驗,在強有力的領導下,放手發動學生群眾,依靠他們幫助教師進行思想檢討,這是極有效的方法。對于教師應該采取爭取最大多數“過關”,孤立和暴露最少數壞分子的方針。教師過關一般可以用分層過關的辦法,即:1、先讓大多數政治思想上沒有嚴重問題的人很快過關。2、再幫助一批思想作風上有較大毛病,但愿意改正錯誤力求進步的人過關。3、少數政治上或思想上有嚴重問題的人,在群眾的揭發、檢舉和嚴格的檢查下,進行多次反復的檢討,然后過關。4、直到最后每校總有極少數政治上或經濟上有極嚴重問題的人過不了關的,對于這些人行政上可按其情節給以停職調職或撤職等各種處分。我們有意識地這樣做,使教師們分批過關,既可以使大多數的教師們普遍地提高覺悟,更加積極和團結,靠攏我黨,又可以暴露和孤立政治上反動的壞分子和教師中的貪污分子,給他們以應有的打擊。據天津報告,天津高等學校教師中約有13%本身即是資本家,或資本家的顧問和高級職員,這種情況與北京不同。在進行教師中反對資產階級思想的運動中,仍應基本上運用北京的經驗,并依照具體情況,創造新的經驗,報告中央。
三、在“三反”思想斗爭中,各高等學校的校長,著名的教授和著名的民主人士,如政治上思想上有嚴重問題,估計不容易很快過關者,對他們究應采取何種方式,達到何種要求,應先請示中央或中央局(分局)后進行。
四、在反貪污斗爭中,如高等學校的校長、教務長、秘書長、教授、副教授本人有貪污行為者,原則上應按一般貪污分子處理。對他們中間有特殊技術或在科學上有較大貢獻的人,如情節較不嚴重、民憤不大而又愿坦白立功者,則可同意其個別向學校節約檢查委員會直接交代,徹底坦白,不當眾宣布其罪狀,準其將功贖罪。如情形并不嚴重,可在各人檢討中提及,不要登報,也不要在群眾中發動斗爭,如其貪污行為發生在解放以前,則作為思想問題處理,一般地不要追贓,不要處罰。貪污情節嚴重須逮捕法辦或交群眾大會斗爭者,應經中央或大行政區節約檢查委員會批準。
五、學校浪費,其性質嚴重和數量很大者,應由中央或大行政區節約檢查委員會會同同級教育部給各該校直接負責人以適當處分。
六、在學校“三反”運動中,對于有政治問題的教師員工,除現行犯應及時處理,有特務嫌疑者和公安部門商酌處理外,有其他政治問題的人可先盡量在群眾面前予以揭露,然后掛下筆帳來,留待清理“中層”時處理,其中如有擔任政治、歷史等課教職者,可即停止其課程或改變其職務。
七、有些地區學校在“三反”中已發生教師自殺的事件,各地對此必須警惕,妥為防止。
八、各地區在高等學校中進行“三反”運動時,應根據各地的具體情況計劃布置進行,首先領導上必須有充分的決心,掌握明確的方針與要求,并應調配得力干部,事先作好準備工作,務使這一運動一是能夠放手發動群眾,一面又在嚴格地控制下正確地進行,對黨的工作基礎還是很差的學校,應另派工作組去進行工作。
九、各地科學研究機關的高級研究人員中的“三反”運動,亦參照上述各點進行。
中央 3月13日
3月15日,毛澤東邀約黃炎培到他的住處晤談,對民建會的工作相互交換了意見。
此前,黃炎培寫信給毛澤東,反映在“三反”、“五反”運動中有不少工商業者懷有嚴重的恐懼心理,擔心產業將被沒收,對生產經營沒有信心,抱著吃光花光拉倒的消極態度。于是,上海一度出現咖啡館、舞廳和飯館反常繁榮的“三多”現象。黃炎培建議中央領導作一次鼓舞人心的報告,講清政策,消除工商業者的不安情緒。
此次晤談,據黃炎培的日記記載:“毛主席約談,對民建會的方針、路線都有明確指示。如對民族資產階級的作用,私人資本發展的限制,吸收會員的對象,以及‘三反’、‘五反’運動后選擇會員的標準等重要問題都有指示。對民建會員的學習問題也指出:馬列主義要學習,但一般人首先應該學習并接受共同綱領。”
3月20日,毛澤東為中央起草《關于在“三反”運動中黨員犯有貪污、浪費、官僚主義錯誤給予黨內處分的規定》,全文如下:
中央及軍委各部門,中央人民政府各黨組,各中央局并轉所屬分局、省、市、區黨委,各大軍區黨委,志愿軍黨委:
“三反”運動對于共產黨來說,是一次深刻有力的整黨運動,在“三反”運動中暴露了不少黨員的嚴重錯誤,其中有些人則在運動中證明是混入黨內的壞分子,因此,必須利用“三反”運動的結果對于我們黨的組織進行一次嚴肅的整理。對于在“三反”運動中所發現的犯有貪污、浪費和官僚主義錯誤及其他嚴重錯誤的共產黨員,除根據《中央節約檢查委員會關于處理貪污、浪費及克服官僚主義錯誤的若干規定》,予以應得的刑事處分或行政處分外,同時在黨內應根據黨員所犯貪污、浪費、官僚主義錯誤及其他嚴重錯誤的程度,過去一貫在工作中的表現并結合黨員的八項標準和整黨的其他規定,分別予以適當的黨內處理。
一、對于有輕微的貪污行為而不以貪污論處的黨員,必須嚴格地進行批評教育,令其進行深刻的檢討,在思想上劃清界限。對其中在工作中一貫表現好,現在又基本上具備黨員的8項標準,一般可免予黨紀處分。對其中有工作中一貫表現不好,檢討不深刻,又不夠黨員條件的,則應分別情況,給以黨紀處分;如并犯有其他嚴重錯誤者,則可開除黨籍。
二、對于在工作中一貫表現好,基本上具備黨員8項標準,僅因偶爾犯了貪污、浪費、官僚主義的錯誤,情節不嚴重,而受到行政處分的黨員,應酌情予以勸告、警告或撤銷工作的處分;但對于在工作中一貫表現不好,又不夠黨員條件的,則應給以嚴格的黨紀處分,直至開除黨籍。
三、黨員中如有在“三反”運動中受到刑事處分的分子,應一律開除黨籍。
四、黨員中如有勾結私商,和資本家站在一起,向國家進行盜竊和資本家分肥的分子,替資本家當坐探,出賣情報給資本家的分子,接受資本家賄賂,掩護資本家向國家進行盜竊或壓迫工人的分子,應一律開除黨籍。對于一貫表現好,偶爾喪失立場,或偶爾泄密,或受了資本家的欺騙,情節不嚴重而能堅決改正錯誤者,則可減輕處分,或不給處分。
五、黨員中如有進行集體貪污,情節嚴重的分子,應開除黨籍。
六、黨員中如有以貪污所得進行放高利貸,或向私人企業入股,或雇人經營農工商業牟利者,在黨內應從嚴給以處分,直至開除黨籍。
七、黨員中如有進行敲詐勒索,貪贓枉法者,應從嚴給以黨紀處分,情節嚴重者應一律開除黨籍。
八、黨員中如有墮落蛻化,在政治上、思想上完全變質,無法挽救的分子,應一律開除黨籍。但在工作中一貫表現好,因一時受資產階級影響而腐化墮落,尚可挽救,本人又愿堅決改正錯誤者,則可不開除黨籍,而給以留黨察看或其他處分。
九、黨員中犯有貪污、浪費、官僚主義錯誤,情節嚴重,在"“三反”運動中拒不坦白、而逃跑或自殺的分子,應一律開除黨籍。
十、對于犯有鋪張浪費或官僚主義錯誤的黨員,如一貫在工作中表現好,基本上具備黨員8項標準,現在又能改正的,則可免予黨紀處分。對其中錯誤較大的,亦可酌予勸告、警告、撤銷工作等處分。如一貫在工作中表現不好,又不夠黨員條件的,則應予以嚴格的處分,直至開除黨籍。
十一、在“三反”運動中如發現有確系混入黨內的壞分子,應一律開除黨籍。
十二、關于黨內處分的手續,應由各機關、各部隊黨的組織負責,和處理貪污、浪費、官僚主義錯誤問題一道作出決定,如系勸告、警告處分,須經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報上一級黨委批準,如系撤銷工作,留黨察看,開除黨籍等處分,經支部大會通過后,一般黨員則須報請上兩級黨委批準。干部黨員,在一般情況下,則應按照干部管理制度,報請主管黨委批準(如地委書記、專員須報中央批準)。在特殊情況下,必須先作處理者,應于事后報告,請求追認。被處分的黨員如有不服處分者,可以向上級黨委申訴。
十三、此件不在黨刊上公布。地方暫發至地委,部隊發至團委。某些縣委已進行“三反”并即將進行處理工作者,亦可發給。此件由上述各級黨委印發給各機關各部隊黨委負責同志作為在“三反”運動中黨內處理的依據。各地如有意見須對此件加以補充修正者,望經各中央局報告中央,由中央補充修正之。
中央 1952年3月20日
3月23日,毛澤東為中共中央起草《關于在“五反”斗爭中及其以后必須達到的八項目的的指示》(參看《毛澤東選集》第五卷),全文如下:
各中央局,并轉分局、省市區黨委:
一、中南局關于加強私營廠店工人店員工作的指示一件發給你們參考。
二、在此次“五反”斗爭中及其以后我們必須達到下述目的:
(甲)徹底查明私人工商業的情況,以利團結和控制資產階級,進行國家的計劃經濟。情況不明,是無法進行計劃經濟的。
(乙)明確劃分工人階級和資產階級的界限,肅清工會中的貪污現象和脫離群眾的官僚主義現象,清除資產階級在工會中的走狗。各地工會均發生此種走狗及動搖于勞資之間的中間分子,我們必須在斗爭中教育并爭取中間分子,對于有嚴重罪行的資本家走狗則予以開除。
(丙)改組同業公會和工商聯合會,開除那些“五毒”俱全的人們及其他業已完全喪失威信的人們出這些團體的領導機關,吸引那些在“五反”中表現較好的人們進來。除完全違法者外,各類工商業者均應有代表。
(丁)幫助民主建國會的負責人整頓民主建國會,開除那些“五毒”俱全的人及大失人望的人,增加一批較好的人,使之成為一個能夠代表資產階級主要是工業資產階級的合法利益,并以共同綱領和“五反”的原則教育資產階級的政治團體。各部分資本家的秘密結社,例如“星四聚餐會”等,則應設法予以解散。
(戊)清除“五毒”,消滅投機商業,使整個資產階級服從國家法令,經營有益于國計民生的工商業;在國家劃定的范圍內,盡量發展私人工業(只要資本家愿意和合乎共同綱領),逐步縮小私人商業;國家逐年增加對私營產品的包銷訂貨計劃,逐年增加對私營工商業的計劃性;重新劃定私資利潤額,既要使私資感覺有利可圖,又要使私資無法奪取暴利。
(己)廢除后賬,經濟公開,逐步建立工人店員監督生產和經營的制度。
(庚)從補、退、罰、沒中追回國家及人民的大部分經濟損失。
(辛)在一切大的和中等的私營企業中建立黨的支部,加強黨的工作。
以上8項,你們有何意見,望告。其中關于工人監督生產一項,須待幾個大城市選擇幾個大的和中等的廠店,在取得資本家同意后試辦取得經驗,方能由中央最后作出決定。請你們于“五反”進行中注意研究這個問題,并以自己意見隨時電告。
中央 3月23日
欲知毛澤東提出的八項目標能否實現,請諸君慢慢往后看。
東方翁曰:毛澤東在2月9日為中央起草的《關于中小貪污分子分別處分問題的補充指示》和3月5日為中央起草的《關于在“五反”運動中對工商戶分類處理的標準和辦法》,都是政策性非常強的綱領性文獻。在《補充指示》中,他說:“貪污1千萬元以下的中小貪污分子占全體貪污人數的95%至97%,帶著很大的群眾性”,“對其中情節嚴重者應予以刑事處分外,其情節不嚴重者一般應免予刑事處分”,“由其工作機關按其情況,予以不同程度的行政處分,以示嚴肅。”“在革命工作中一貫表現好,偶犯貪污錯誤,數量甚小者,還可以免予行政處分。此外尚有一些跡近貪污、按其實際不能叫作貪污者,不應以貪污論。”在《標準和辦法》中,他說:“行賄者既如此之多,若只處罰少數人而對多數人不予處罰,則很不妥當,若均給處罰,則受罰者超過全工商戶四分之一,打擊面又太寬了。”因此,“將基本守法戶中偷漏稅1百萬元以下的和偷漏稅2百萬元以下的分別對待,即1百萬元以下者,指出錯誤,免予補稅,2百萬元以下者,指出錯誤,免其1百萬元的數目,補其1百萬元以上的數目。這樣做,可能發生很大的教育作用。”真是英明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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